MH5034-2017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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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 相关规定。 12.4.6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 规定。

12.5.1混凝土道路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公路路面基 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的相关规定。沥青 道路施工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相关规定。 12.5.2道路的施工宜采用永临结合的方式进行。 (条文说明)本条要求道路施工采用永临结合的方式,在工程前期完成部分道路的路基甚至路面 作为进出场通道和材料运输通道,有利于工程施工及降低工程造价。 12.5.3库站埋地的工艺管道、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暖通管道等管道施工应统筹考虑,先 下后上,先自流管道后压力管道。管道回填后应尽量避免二次开挖,管道埋设完毕应在地面做 好标识。 条文说明】本条要求了埋地管道的施工顺序以及管道标识,避免工程重复开挖以及二次开挖时 造成破坏

13.2.1建设单位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还应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13.2.2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例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主持。

13.2.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及管道工程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不按照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 求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3.2.4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承担以下安全职责:

1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现场及区域的施工安全提出要 求,并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对机场内供油工程改扩建的项目尚应加强空防宣传教育。 2对油库及机坪管道改扩建等场所的施工人员应进行背景调查。 3负责进入油库区域施工人员的证件管理。 4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 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 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不应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应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6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 费用。

13.2.5勘察单位承担以下职责,

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 筑物的安全。

13.2.6设计单位承担以下职责!

1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 寸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加以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 意见; 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防爆区域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13.2.7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以下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 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 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3.2.8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 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对有关 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3.2.9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 况记人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应上岗。 13.2.10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对风险源的 识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佩戴明显标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13.2.11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 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 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 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2.12施工单位应在每日施工前对当日工作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对存在的危害进行风 险控制,并应向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13.2.1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下列特殊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论 证、报批后实施: 1管沟、深基坑作业; 2材料装卸作业; 3管道试压; 4高空作业; 5模板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拆除、爆破工程; 8动火作业工程;

10受限空间作业; 11其他风险较大的项目。 13.2.1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事 故,施工现场人员应立即按预案向主管人员汇报。 13.2.15施工单位应进行相关应急预案的演练,建设单位可组织施工、监理进行联合演练

故,施工现场人员应立即按预案向主管人员汇报。 13.2.15施工单位应进行相关应急预案的演练,建设单位可组织施工、监理进行联合演练

13.2.15施工单位应进行相关应急预案的演练,建设单位可组织施工、监理进行联合演练

13.3环境与健康保护

13.3.1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开展环境卫生、大气 保护、水土保护、卫生防疫工作。 13.3.2施工现场应规范有序,分区清晰、整洁卫生。 13.3.3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并根据工种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 的配置可参照《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 13.3.4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员的危害。 13.3.5钢管的喷砂除锈应在封闭的场地进行;储罐喷砂除锈时,应根据风向设置防尘措 施,减少扬尘扩散。钢板底漆可预处理,再焊接。喷砂除锈的现场人员应配备相关劳动保护 用品。 13.3.6管道定向穿越的泥浆水应集中妥善处理,生活区的污水未经处理不应直接排入城市排 水设施和河流, 13.3.7不应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 体的物质。 13.3.8在飞行区施工应将工地可能漂浮的废弃物收集在封闭容器中。 13.3.9施工现场的废油应进行处理,不应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13.3.10进行射线检测时,无损检测单位应制定检测方案,其中应含有相关保护措施,并符合 以下要求: 1放射卫生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18871)、《工业X射线探 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和《工业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32)的有关规定。 2现场进行X射线作业时,应按《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的规定划 定控制区和管理区。控制区边界的剂量当量率为15μSv/h;管理区边界的剂量当量率为 2.5μSv/h,并按本条第4款的要求设置警告标识。 3现场进行射线作业时,应按《工业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32)的规定划 定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边界的剂量当量率为15μSv/h;监督区边界的剂量当量率为 2.5μSv/h,并按本条第4款的要求设置警告标识

13.3.1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开展环境卫生、大气 保护、水土保护、卫生防疫工作。 13.3.2施工现场应规范有序,分区清晰、整洁卫生。 13.3.3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并根据工种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 的配置可参照《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 13.3.4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员的危害。 13.3.5钢管的喷砂除锈应在封闭的场地进行;储罐喷砂除锈时,应根据风向设置防尘措 施,减少扬尘扩散。钢板底漆可预处理,再焊接。喷砂除锈的现场人员应配备相关劳动保护 用品。 13.3.6管道定向穿越的泥浆水应集中妥善处理,生活区的污水未经处理不应直接排入城市排 水设施和河流 13.3.7不应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 体的物质。 13.3.8在飞行区施工应将工地可能漂浮的废弃物收集在封闭容器中。 13.3.9施工现场的废油应进行处理,不应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13.3.10进行射线检测时,无损检测单位应制定检测方案,其中应含有相关保护措施,并符合 以下要求: 1放射卫生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18871)、《工业X射线探 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和《工业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32)的有关规定。 2现场进行X射线作业时,应按《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的规定划 定控制区和管理区。控制区边界的剂量当量率为15μSv/h;管理区边界的剂量当量率为 2.5μSv/h,并按本条第4款的要求设置警告标识。 3现场进行射线作业时,应按《工业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32)的规定划 定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边界的剂量当量率为15μSv/h;监督区边界的剂量当量率为 5mS/h并按本条第4款的要求设置整告标调

4在控制区边界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的警告牌,在管理区或监督区边界 悬挂“无关人员禁止人内”警告牌,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

4.1.1施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 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4.1.2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是涉 支安全、节能、坏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 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复验,并得到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过施工单位自验合 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记录。 3对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 工序

14.1.3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基础上进行; 2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应在进场时或在施工中进 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 方可继续施工;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的要求,及时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进行相关内容验收。

14.1.4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定。

14. 2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14.2.1单项工程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分 部分项的划分可按照附录B执行。当建设工程项目有多个单项工程时,应对每一个单项工程进 行质量验收的划分。

宜昌恒大绿洲商业街园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4.2.2单位工程的划分按以下原则确定

1按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厂房、车间或区域进行划分;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能力的部分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 【条文说明】单位工程应由分部工程组成。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他独立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如民航供油工程经常新增储罐、机坪管道 自控改造等,在此情况下,当一个工程项目中仅有储罐工程,该部分工程为单位工程;当一个 工程项目中仅有管道工程时,则该部分工程为单位工程。当一个工程项目中仅有自控仪表项目 工程时,则该部分工程为单位工程。 14.2.3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宜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划分。较大的分部工程可根据材料种 类、施工程序、施工特点等要求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条文说明】如机坪管道工程作为单位工程,其分部工程可以按区域、管径划分。

14.2.3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宜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划分。较大的分部工程可根据材料利 类、施工程序、施工特点等要求划分为若千个子分部工程。

14.2.4分项工程宜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要求进行划分。 14.2.5检验批的划分宜按照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需要进行划分,也可根据施工过程质量控 制的需要来划分。检验批的质量应按照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公园道路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14.3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3.1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14.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等进行,建设单位可 参与,并满足以下要求: 1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合格; 2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4.3.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对 于重要的部位,建设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应参加。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应进行 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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