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JTS165-5-2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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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天然气*头设计规范》(JTS165-5-2009).pdf

液化天然气*头设计规范

DesignofLiquefiedNaturalGasPortal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井场施工组织设计液化天然气*头设计规范

主*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0年1月1日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写人员分 工如下: 1总则:王汝凯 2术语:王汝凯、高月珍 3*头选址:王汝凯 4作业条件:张勇、高月珍 5平面设计:张勇、杨希宏、麦宇雄 6泊位通过能力:肖向东 7水工建筑物:何文钦、卢永昌、李伟仪 8接收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林佑高、宓宝勇 9*头安全设施:贾镇、黄炎潮 附录A:王汝凯 本规范于2009年5月19日通过部审,于2009年10月30日发 布,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 用本规范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 ****: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广州市前进路161号,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510230),以便 再修订时参考。

总 则, 2 术语.. 3 *头选址 4 作业条件 4 4.1一般规定 4.2作业条件 + 平面设计 6 5.1一般规定 6 5.2*头水域 .6 5.3泊位布置 .6 5.4*头.. 5.5防波堤和护岸 .8 5.6进出港航道 .9 5.7锚地. ...10 5.8港作船舶 10 6 泊位通过能力. 12 水工建筑物 .13 7.1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与抗震设防标准 .13 7.2外荷载作用的计算取值 .14 7.3结构变形... .. 14 7.4储罐区护岸 .14 8 接收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 .16 9 *头安全设施 .17 9.1通用设施 .. 17 9.2消防设施 17 9.3通信和导航设施 .19 9.4 附属设施 20

附录A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 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1.0.1为统一液化天然气*头设计技术要求,保证液化天然气*头工 程的安全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液化天然气*头设计。 1.0.3液化天然气*头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总体布局、环境和设施 配置等情况,对液化天然气船舶的进出港、靠离泊和装卸作业中的安 全问题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估,并分析和评估液化天然气的意外泄 漏或溢漏的防范和控制能力。 1.0.4液化天然气*头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液化天然气LiquefiedNaturalGa

无色液态大然气,主要组分为甲烷,并含有少量乙烷、内烷、氮 和其他组分,在标准大气压力下,沸腾温度通常为一160~-162℃。 简称LNG

2.0.2液化天然气船舶LNGCarrier

运输液化天然气的专用船舶

为液化天然气船舶提供锚泊、进出港、靠离泊和装卸作业的港口 设施

2.0.4液化天然气接收站LNGReceivingTerminal

天然气接卸、储存、转运和再气化外

3.0.1液化天然气*头的选址应与城市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相衔接。 3.0.2液化天然气*头选址应结合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选址、用户布局 和外输方式等综合确定

3.0.1液化大然气*实的选址应与城币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相衔按。 3.0.2液化天然气*头选址应结合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选址、用户布局 和外输方式等综合确定。 3.0.3液化天然气*头应远离人口密集的区域,安全距离应由安全评 估确定。液化天然气*头不宜布置在敏感区域全年常风向的上风侧。 3.0.4液化大然气*头宜选在交通方便、易于疏散的地点。 3.0.5液化天然气*头宜选在自然条件良好且能满足液化天然气船 舶不乘潮通航要求的水域,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应做专门论证。 3.0.6在孤岛上建设液化天然气*头时,应解决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等 对外交通问题。

3.0.3液化天然气*头应远离人口密集的区域安全距离应由安全评

3.0.3液化天然气*头应远离人口密集的区域,安全距离应由安全评

3.0.7未经专门论证液化天然气*头严禁选在地质构造复杂和存在

晚近期活动性断裂等抗震不利地段

*头宜选在接收站热交换水取用方

4.1.1*头全年可作业天数应根据设计船型,综合分析液化天然气船 舶进出港航行、靠泊、装卸、系泊和离泊全过程的有关气象、水文条 件确定。*头最长连续一次不可作业天数不宜超过5天。

4.2.1总舱容80000m”以上的液化天然气船舶作业过程各个阶段的 允许风速、波高、能见度和流速宜符合表4.2.1的规定。

液化天然气船舶作业条件标准

注:①表中横浪指与船舶的夹角大于等于15°的波浪,小于15°的为顺浪:

横流指与船舶的夹角大于等于15°的水流,小于15°的为顺流; ②波浪的允许平均周期为7s,对于7s以上大周期波浪需作专门论证; ③H4%为波列累积频率4%的波高。 4.2.2 当风速、波高任一项超过表4.2.1规定的系泊标准限值时,液 化天然气船舶应紧急离泊。

动量要求。船舶安全运动量可通过船舶模型试验确定。 4.2.4液化天然气船舶不宜在夜间进出港和靠离泊作业。当需要夜间 靠离泊或航行时,应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估

动量要求。船舶安全运动量可通过船舶模型试验确定。 4.2.4液化天然气船舶不宜在夜间进出港和靠离泊作业。当需要夜间 靠离泊或航行时,应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估,

4.2.4液化天然气船舶不宜在夜间进出港和靠离泊作业。当 靠离泊或航行时应进行专门的安金评估

靠离泊或航行时,应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估。

5.1.1多个液化大然气泊位、液化大然气泊位与液化石油气泊位可相 邻布置。液化天然气船舶与液化石油气船舶可共用泊位。采用离岸墩 式布置型式时,液化天然气泊位和液化石油气泊位可分别布置在平台 两侧,但应错开靠泊和离泊操作时间。 5.1.2液化天然气*头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风、浪、流和泥沙回淤等 自然因素对船舶航行、靠离泊和装卸作业的影响。 5.1.3液化天然气*头平面布置宜有扩建的可能性。

5.1.1多个液化大然气泊位、液化大然气泊位与液化石油气泊位可相

5.1.3液化天然气*头平面布置宜有扩建的可能

5.2.1液化天然气船舶制动段宜按进港方向的直线布置。当布置有困 难时,可呈曲线状布置,但曲率半径不得小于5倍设计船长。液化大 然气船舶制动距离可取4~5倍设计船长。 5.2.2船舶回旋水域应设在方便船舶进出港和靠离*头的位置。回旋 水域的回旋圆直径不宜小于2.5倍设计船长。当布置较困难且水流流 速较小时,回旋圆直径不应小于2倍设计船长。受水流影响较大的港 口,回旋水域可采用椭圆形布置,沿水流方向的长度可加长至不小于 3倍设计船长。

5.2.1液化天然气船舶制动段宜按进港方向的直线布置。当布置有困 难时,可呈曲线状布置,但曲率半径不得小于5倍设计船长。液化天 然气船舶制动距离可取4~5倍设计船长,

5.3.1液化天然气*头的平面布置,根据建设规模、设计船型、装卸 工艺和自然条件等,可采用蝶形或一字形等布置形式。

5.3.2液化天然气*头操作平台至接收站储罐的净距不应小于

150m其最大净距应根据液化天然气船泵能力及其他经济、技术条件 综合确定。

5.3.3液化天然气泊位与液化石油气泊位以外的其他货类泊位的船

5.3.4停泊在液化天然气泊位与工作船泊位的船舶间的净距不应小

然气泊位与液化石油气泊位的船舶,其净距不应小于0.3倍最大设计 船长,且不小于35m。两相邻泊位的、系缆墩可共用,但快速脱 缆钩或系船柱应分别设置。 5.3.6采用离岸墩式两侧靠船布置的液化天然气*头,两侧泊位的船 舶净距不宜小于60m。

然气泊位与液化石油气泊位的船舶,其净距不应小于0.3倍最大设计 船长,且不小于35m。两相邻泊位的、系缆墩可共用,但快速脱 缆钩或系船柱应分别设置

船长,且不小于35m。两相邻泊位的、系缆墩可共用,但快速脱 缆钩或系船柱应分别设置。 5.3.6采用离岸墩式两侧靠船布置的液化天然气*头,两侧泊位的船 舶净距不宜小于60m。 5.3.7液化天然气船舶在港系泊时,其他通行船舶与液化天然气船舶 的净距不应小于200m。 5.3.8液化天然气船舶停靠*头时船宜朝向有利于船舶紧急离开 *头的方向。

5.3.7液化天然气船舶在港系泊时,其他通行船舶与液化天然气船舶 的净距不应小于200m。 5.3.8液化天然气船舶停靠*头时船宜朝向有利于船舶紧急离开 *头的方向。

5.4.1*头尺度应根据液化天然气设计船型尺度和自然条件计算确

5.4.1*头尺度应根据液化天然气设计船型尺度和自然条

5.4.1*头尺度应根据液化天然气设计船型尺度和自然条件计算确 定。设计船型可通过分析论证确定,也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 平面设计规范》(JTJ211)选用相应等级的船型

5.4.2液化天然气*头前沿高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平面设计

规范》(JTJ211)和《开式*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JTJ295)的有关 规定确定

时安全停靠。设计水深计算中的各项富裕深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海 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和《开式*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JTJ295)的有关规定选取

5.4.4*头泊位长度应满足船舶安全靠泊、离泊和系泊作业

通过模拟试验确定,但不应小于1倍设计船长。在可行性研究阶 可按1.0~1.2倍设计船长估算。

5.4.5墩式液化天然气*头宜设置两个靠船墩,两墩中心间距可取设 计船长的30%~45%。当停靠船型差别较大时,可设置辅助靠船墩。 5.4.6系缆墩宜对称布置

5.4.5墩式液化天然气*头宜设置两个靠船墩,两墩中心间距可取

布置和高度,应按设计船型管汇位置确定,并应满足液化天然气船舶 在当地最大潮差和波浪变动范围内的安全作业要求。

5.4.8液化天然气*头应设置登船

5.4.9液化天然气*头宜配备供拖船、监督艇、带缆艇、交通艇等停 泊的工作船泊位。有条件时DB5101/T 79.4-2020 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4部分:电力.pdf,也可利用已有的工作船泊位。

5.4.9液化天然气*头宜配备供拖船、监督艇、带缆艇、交通艇等

5.5.1 防波堤的布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JTJ211)的有关规定。

5.5.1 防波堤的布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

(JTJ211)的有关规定

施工规范》(JTJ300)的有关规定

直接掩护罐区的护岸防浪墙顶高程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斜坡式护岸防浪墙的顶高程可按下式估算: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讲解用.pdf5.5.3.1斜坡式护岸防浪墙的顶高程可按下式估算:

5.5.3.1斜坡式护岸防浪墙的顶高程可按下式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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