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古驿道维护管养工作指引.doc

南粤古驿道维护管养工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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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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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古驿道维护管养工作指引.doc

  1.标识牌日常维护。

  (1)古驿道沿线标识牌保持美观,每两年至少翻新1次;对出现断裂、歪斜、倾覆、开裂、松动等安全隐患,或者出现位移、破损、污迹、腐蚀、变形和严重褪色的,须及时维修、更换,保证标识牌的正常功能,标识牌维护或更换工作要求在7天内完成。

  (2)相关环境变化后投标合肥市老城区排水系统工程A标顶管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增补标识牌或更新标识牌内容的,应按照《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设计指引》《南粤古驿道标识系统规划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

  2.驿站、驿亭及休息点日常维护。

  (1)驿站、驿亭建筑(构筑物)如发生建筑构件(屋面、墙体、柱子、基础等)松动或脱落、地基下沉、墙体变形或其它危及游人安全的状况时,应局部围闭,设置提示标识,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范及时修复。

  (2)驿站、驿亭建筑(构筑物)的金属装饰构件应及时保养,每年油漆粉刷1次;木质装饰构件应做好防腐和防白蚁等措施。破损构件应及时维修,粉刷和维修时应注意保持设施的原貌和风格,维护工作应在7天内完成。

  (3)驿站、驿亭的水电设施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维护,保证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整洁、运行正常,水电设施维护应在5天内完成。

  (4)休息点的场地及休息座椅如出现损坏、变形、松动等影响使用的情况,须按原貌进行及时修补,修补工作应在5天内完成。

  (1)公共厕所主体建筑、内部设施、给排水、化粪池或贮粪池、无障碍设施等各类硬件设施,如出现破损、缺失等影响游客使用等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设立护栏围闭,设置提示标识,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范及时修复,维护工作应7天内完成。

  (2)公共厕所外部、内部墙面、天花板、地面、通风、门窗、隔板、插销、挂衣钩、大小便器、冲水水箱、洗手池、水龙头、镜面等设施,如出现破损等影响外观及使用等问题,应局部围闭,设置提示标识,并尽快修复或更换,维护工作应5天内完成。

  (3)公共厕所水电设施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维护,保证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整洁、运行正常,水电设施维护应在5天内完成。

  三、古驿道相关遗存维护及发掘巡查

  1.巡查频次。古驿道相关遗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重大节假日、大型公众活动举办前,以及遭遇恶劣天气后,应组织专项巡查。

  2.巡查内容。包括巡查已修复遗存及挖掘新遗存两个方面。

  (1)已修复遗存巡查。巡查已修复的遗存框架结构是否稳定、遗存表面是否完整有无明显破损、周边有无隐藏危险以及遗存表面及周边是否清洁、周边植被景观是否需要更新等。

  (2)挖掘新遗存。巡查发掘新遗存并做好相应记录工作,包括:

  ①记录发现古驿道遗存详细位置;

  ②记录古驿道遗存的类型,包括古驿道本体、驿站驿亭、古桥古亭、指路碑、修路碑、界碑、修桥碑、古渡口等;

  ③记录遗存保存情况,保存情况主要分为4类,基本完好:是指结构完整、地基稳定,表面基本完好的古驿道遗存;轻微残损:是指结构完整,地基稳定、表面有局部残损的古驿道遗存;严重残损:是指结构不完整、地基不稳定,地面开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古驿道遗存;消失:是指因人为或自然等因素,无法查找的古驿道遗存;古驿道新遗存照片。

  3.问题处置。如发现已修复古驿道遗存出现上述问题,应记录问题点的具体位置、问题类别及受损情况,及时向维护管养工作责任单位报告。发现的新古驿道相关遗存,应进行临时围蔽保护,由古驿道维护管养工作责任单位及时向所在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古驿道遗存的认定及保护修复工作。

  应定期检查防潮防渗工作,对已修复古驿道相关遗存进行补漏,修筑、疏通渠道,保持排水畅通;对古驿道相关遗存的木结构件进行防潮防虫维护;对古驿道相关遗存出现的轻微孔洞、裂缝及时进行修补,填补表面孔洞、裂缝以减少风雨、鸟兽、灰尘的侵蚀污染;确保如防火、防雷、消防等防灾设施功能良好;通过巡查发现需要修缮的古驿道相关遗存,根据遗存的保护级别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修缮工作。

  四、古驿道沿线自然生态环境巡查及维护修复

  1.巡查频次。古驿道沿线自然生态环境每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巡查。重大节假日、大型公众活动举办前,以及遭遇恶劣天气后,应组织专项巡查。

  2.巡查内容。古驿道周边植被是否生长杂乱,遮盖古驿道路面;是否由于气候或人为原因造成植被干枯退化,泥土裸露;植被是否遭遇病虫害;沿线是否有林木倾倒,阻断行进路线的情况;周边是否出现林木盗砍滥伐,毁林开垦养殖的情况;周边是否出现因自然或人为因素破坏,亟需进行生态修复的植被。

  3.问题处置。如发现古驿道沿线自然生态环境出现上述问题,应记录问题点的具体位置、问题类别及受损情况,及时向维护管养工作责任单位报告。发现新的生态破坏点后,古驿道维护管养工作责任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生态修复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根据沿线植被类型,分为地被植物管养、灌木和花卉管养、乔木管养以及古树名木管养四种类型,具体管养措施如下:

1.古驿道沿线周边进行季节性除草,并保障景观节点的乔木和造型灌木“树头位”无杂草;

2.景观节点部分地被植物可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特性,修剪整齐。

根据植被的生长特点,景观节点部分灌木与花卉造型美观的同时又需与周围环境协调。

1.景观节点部分乔木可根据树种的生长特点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

2.及时清理乔木的下垂枝和气生根。

古驿道沿线纳入古树名木保护名录的树木须参照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及由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执行

景观节点部分地被植物可根据造型及生长需要淋水并适当追肥。

1.景观节点部分灌木和花卉可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合理灌溉;

2.景观节点部分灌木和花卉每年至少施肥2次。

1.景观节点部分乔木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合理灌溉;

2.景观节点部分乔木每年至少施肥2次。

1.景观节点部分地被植物可进行除杂草,使目的草种纯度达90%以上;

2.及时填平古驿道沿线坑洼地,对死亡或缺失的地被植物及时补植。

1.景观节点部分灌木和花卉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避免泥土裸露;

2.景观节点部分需及时清理死苗,尽快完成补植。

景观节点部分及时清理死苗,尽快完成补植;补植原相同苗种,规格与原来的植株相近,确保达到景观效果。

无病虫害蔓延,每年药物防治2—4次以上,人工防治1次以上

1.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

2.台风后及时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绿化景观。

  五、古驿道沿线地质灾害巡排查

  (一)专业排查。古驿道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定期和根据需要安排专业技术力量组织实施,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综合防治措施,维护管养人员配合做好排查相关工作。

  (二)日常巡查。在古驿道沿线地质灾害排查基础上,维护管养人员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日常巡查,重点查看古驿道沿线是否出现落石、崩土、地面塌陷、涌水等情况。

  (三)问题处置。维护管养人员应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将巡查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及时报告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做好详细记录,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隐患排查认定及后续处理工作。在隐患危险未解除前,维护管养人员应及时设置围挡、警示标识予以安全隔离。

第三部分:其他工作指引

  (一)维护管养作业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才能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学习。

  (二)在古驿道范围内进行维护施工不得影响游人安全。施工现场周边应进行围蔽,围蔽高度不得低于1.8m,并设置警示标志,在工程险要处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原貌。

  (三)古驿道本体范围内应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单车通行(工作和应急等车辆除外)。

  (四)沿线植被管养需要喷洒农药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效低毒农药,并在人流较少的时段进行。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危及游人。作业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具体操作应符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NY/T1276)的规定。

  二、森林防火管理指引

  应在古驿道沿线的树林入口和重要地段设置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对进入树林的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及野外用火。古驿道沿线宜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防火应急设备。

  三、防灾避险管理指引

  (二)古驿道沿线的边坡、挡土墙、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防设施和防雷设施应登记造册,并协同相关单位进行专人管理,按相关规定定期检查。

  (三)鼓励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值班监控,确保及时掌握游人活动情况。

  (四)禁止占用古驿道沿线预留供应急避难使用的开阔空间。

  四、古驿道沿线及节点周边环境管理指引

  日常巡查中发现违建建筑或构筑物,应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整顿。重点防止未经合法许可在古驿道沿线及节点周边新建、扩建与古驿道无关的建筑或构筑物。

  古驿道维护管养工作责任单位应建立古驿道档案管理机制,由专人负责归档整理及日常管理。古驿道档案管理文件应分别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保存,包括古驿道基础资料档案卡、各类审批文件、规划设计文件、检查验收报告、日常巡查登记表、维护管养报告等文件。

  六、智慧化信息监控管理指引

  附件:1.古驿道路面、配套服务设施及相关遗存巡查登记表

       2.古驿道沿线自然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巡查登记表

古驿道路面、配套服务设施及相关

古驿道路面、配套服务设施及相关遗存巡查登记表

地面是否有明显凹凸平整

地面是否有损坏、变形、龟裂、松动等现象

边坡是否完好无明显开裂

构筑物是否明显位移变形

桥面铺装、栏杆是否完整

桥头示警桩、标志是否齐全

周边环境是否美观、完好

路面巡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配套服务设施巡查内容及结果

标识牌是否出现断裂、歪斜等安全隐患

标识牌是否被挪动或信息不准确

驿站驿亭建筑外墙是否有明显污渍、乱涂乱画及掉漆现象

驿站驿亭建筑墙体是否有破损或变形

驿站驿亭内或周边地面是否有明显开裂,建筑构件是否有脱落

驿站驿亭内休息座椅、水电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古驿道沿途休息点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清洁、休息设施是否有破损

公共厕所是否清洁,是否有异味

公共厕所设施是否完整,是否能正常使用

配套服务设施巡查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古驿道相关遗存巡视检查内容及结果

地面铺装是否损坏,开裂,残缺

墙面构件(门、窗等)是否缺失、受损

屋顶结构(梁架、椽、檩等)是否受损

装饰是否损坏、饰件缺失

建筑基础是否发生明显移位或沉降变化

周边地面是否有明显的下沉、起拱或开裂

周边地面铺装是否有损坏或缺失

周边植被生长是否会给古驿道遗存带来破损、开裂、倒塌等影响

周边排水系统是否正常齐全、无破损、无堵塞

古驿道相关遗存巡查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备注:1.古驿道维护管养巡查工作人员作业前需进行维护管养专业知识普

及、在线巡查系统培训以及实地工作考核

2.每次巡查工作人员需记录巡查内容的位置及数量,对巡查内容照

片进行编号归档,填写完善巡查登记表,3天内将巡查材料提交

至古驿道维护管养工作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根据巡查材料判断巡

查内容是否正常,是否需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古驿道沿线自然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

古驿道沿线自然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巡查登记表

沿线自然生态环境巡查内容及结果

古驿道周边植被是否生长杂乱,遮盖古驿道路面

是否由于气候或人为原因造成植被干枯退化,泥土裸露

沿线是否有林木倾倒,阻断行进路线

周边是否林木盗砍滥伐,毁林开垦养殖

周边是否出现因自然或人为因素破坏,亟需进行生态修复的植被

沿线自然生态环境巡视检查其他需说明事项

沿线地质灾害巡查内容及结果

已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发生变化

新南路互通立交首件墩身施工方案沿线地质灾害巡查其他需说明事项

备注:1.古驿道维护管养巡查工作人员作业前需进行维护管养专业知识普

及、在线巡查系统培训以及实地工作考核

2.每次巡查工作人员需记录巡查内容的位置及数量,对巡查内容照

片进行编号归档,填写完善巡查登记表,3天内将巡查材料提交

至古驿道维护管养工作责任单位GB-T20986-2007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pdf,责任单位根据巡查材料判断巡

查内容是否正常,是否需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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