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36-2010 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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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于根系或叶片退化或缺乏足够的叶绿素而营寄生生 活,即必须依赖另一种植物提供生活物质的植物。

3.0.1有害生物(病、虫、杂草)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设立有害生物(病、虫、杂草)监测点,定点、定期 进行调查与监测,按时报送相关数据。 2应设有专职植保员,负责本辖区病、虫、杂草害调查。 发现新有害生物的侵入,应迅速上报上级管理部价门。 3应定期调查、巡查,切实掌握本辖区内有害生物(病、 虫、杂草)发生、发展动态,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 3.0.2应适时发布发生趋势预报,指导病虫害防治。 3.0.3有害生物(病、虫、杂草)预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生期预报:包括病虫发生始、盛和末期预报。 2发生量预报:包括虫害:有虫株率、虫口密度,病害: 病情指数、感病株率预报。 3发生范围预报:包括发生面积、发生地点预报 4危害程度预报:以轻、中和重三级表示。 3.0.4发现绿地有害生物发生的异常情况,可参照《天津市植 物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执行,及时向当地园林植物保 护机构报告

4.0.1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植物 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 程》、《天津市植物检疫办法》、《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的 规定。 4.0.2使用由国外及外省市调入的各类植物,应当持有调出地 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或经过本市林业植 物检疫机构补检合格后取得的《植物检疫证书》。禁止从植物 病、虫、草害发生疫区调入绿化材料。

HG/T 20637.7-2017标准下载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或经过本市林业 物检疫机构补检合格后取得的《植物检疫证书》。禁止从植失 病、虫、草害发生疫区调人绿化材料。

4.0.4本地的苗圃及花圃出售苗木、花卉、草及绿化材米

5园林有害生物(病、虫、杂草等)的

5.11叶部病害:杨树白粉病、月季白粉病、大叶黄杨白粉 病、紫薇白粉病、苹一桧锈病、梨一桧锈病、月季黑斑病、杨 树黑斑病、树木煤污病、草坪叶黑粉病等 5.1.2枝干病害:杨柳腐烂病、槐树腐烂病、海棠腐烂病、杨 对溃疡病、合欢枯萎病等。 5.1.3根部病害:杨树根癌病、月季根癌病、白纹羽病等。

5.1.3 根部病害:杨树根癌病、月季根癌病、白纹羽病等 5.1.4寄生性种子植物:日本苑丝子、中国苑丝子等

5.1.3根部病害:杨树根癌病、月季根癌病、白纹羽病等。

5.2.1食叶害虫:美国白蛾、柳(雪)毒蛾、杨扇舟蛾、桑刺 尺蛾、国槐尺蛾、黄刺蛾、双齿绿刺蛾、含羞草雕蛾、粘虫、 淡剑灰翅夜蛾、梨叶斑蛾、榆绿叶甲、棉卷叶、黄杨绢野 、大蓑蛾、杨尺蛾等。

5.2.2钻蛙害虫:光肩星天牛、云斑天牛、锈色粒肩天牛、桃 红颈天牛、双条杉天牛、小线角不蠹蛾、榆不蛾、六星黑点豹 蛾、白蜡窄吉丁、臭椿沟眶象、国槐小卷蛾、玫瑰茎蜂等。 5.2.3刺吸害虫:桃蚜、桃粉大尾蚜、绣线菊蚜、棉蚜、紫 薇长斑蚜、月李长管蚜、柳黑毛蚜、栾多态毛蚜、京枫多态毛 蚜、槐蚜、金银木蚜、杨花毛蚜、桃瘤头蚜、柳瘤大蚜、松大 蚜、草履蚜、桑白盾、槐坚蚜、日本龟蜡、白蜡绵粉、 沙里院褐球蜥、朝鲜球坚轿、紫薇绒骄、卫矛矢坚盾蜥、斑衣 蜡蝉、蚱蝉、蝉、小绿叶蝉、梨冠网蝽、丁香蓟马、朱砂 叶螨、山楂叶螨、柏小爪螨、杨始叶螨、麦岩螨等。

5.2.2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云斑天牛、锈色粒肩天牛 红颈天牛、双条杉天牛、小线角木需蛾、榆木需蛾、六星黑 蠹蛾、白蜡窄吉丁、臭椿沟眶象、国槐小卷蛾、玫瑰茎蜂等 5.2.3刺吸害虫:桃蚜、桃粉大尾蚜、绣线菊蚜、棉蚜

5.2.4地下害虫:骄蜡(华北大黑腮金龟、铜绿异丽金龟、 黄腮金龟等)、大地老虎、小地老虎、蟠(华北蟠、东) 楼等)等

5.3.1园林杂草:桑科(律草等)、旋花科(田旋花等) 萝摩科(萝摩等)、马齿苋科(马齿苋等)、禾本科(马唐、 芦苇等)、菊科(刺儿菜等)、藜科(灰绿藜等)、十字花科 (荠菜等)。

5.3.2有害动物:同型巴蜗牛、双线嗜黏液、卷球鼠 等。

6园林有害生物(病、虫、杂草等)的

6.1.1各类绿地应选用抗病、虫植物品种,应栽植壮苗,无 病、虫苗。 6.1.2在同一块绿地严禁种植互为病虫转主寄主的园林植物 (梨属、圆柏属、苹果属等)。 6.1.3各类绿地应合理配置园林植物材料并保持合理的栽植 密度,应按照园林植物的生长特性,剪除病、虫枝,挡风、遮 光、徒长枝。

6.1.2在可一块绿地厂 示值生专 (梨属、圆柏属、苹果属等)。 6.1.3各类绿地应合理配置园林植物材料并保持合理的栽植 密度,应按照园林植物的生长特性,剪除病、虫枝,挡风、遮 光、徒长枝。 6.1.4各类绿地应合理施肥,不同植物、不同季节应调整好 氮、磷、钾的施用比例,不得施用未腐熟的有机肥和植物残 体。 6.1.5各类绿地应随时伐除和处理已枯死或受害严重并成为传 播病虫源的园林植物。 6.1.6在株际空隙处或裸露地面应进行翻晒。 6.1.7各类绿地应保护好土表的无病原落叶或经粉碎的枝叶屑 和地被植物;应及时清除残枝落叶,减少病虫源。 6.1.8发现有土传病源的土壤应及时消毒,以控制土传病原微 生物

6.1.4各类绿地应合理施肥,不同植物、不同李节应调整好 氮、磷、钾的施用比例,不得施用未腐熟的有机肥和植物残

6.1.5各类绿地应随时伐除和处理已死或受害严重并成为传 番病虫源的园林植物

播病虫源的园林植物。 6.1.6在株际空隙处或裸露地面应进行翻晒。 6.1.7各类绿地应保护好土表的无病原落叶或经粉碎的枝叶屑 和地被植物;应及时清除残枝落叶,减少病虫源。 6.1.8发现有土传病源的土壤应及时消毒,以控制土传病原微 生物。

6.1.6在株际空隙处或裸露地面应进行翻晒,

6.2.1人工防治应遵照以下原

1宜采用摘、刮、刷、挖方法清除园林植物体和建筑物墙 体等处的虫苞、虫瘦、虫茧、虫囊、卵囊以及各虫态虫体。应 挖除、灭杀土壤中栖息和越冬(夏)休眠虫体。

2应剪除有病、虫枝叶和在网幕中危害的幼虫并集中销毁 3应直接捕杀个体大、危害症状明显的幼虫及有假死性 飞翔力不强的成虫。 4应人工刮除树体、枝十上的病斑、病组织后涂药保护 5应及时清理树下杂草,及时拨除直立性、缠绕性、葡 生杂草和有害的寄生性种子植物

3应直接捕杀个体大、危害症状明显的幼虫及有假死性或 飞翔力不强的成虫。 4应人工刮除树体、枝干上的病斑、病组织后涂药保护。 5应及时清理树下杂草,及时拨除直立性、缠绕性、葡富 性杂草和有害的寄生性种子植物。 6.2.2诱杀防治应遵照以下原则: 1信息素防治:应采用昆虫性信息素诱杀害虫成虫。 2趋性诱杀防治:宜利用害虫的趋光性采用灯光诱杀:利 用害虫的趋化性采用糖醋液诱杀、毒饵诱杀、饵木(枝)诱杀。 3色板诱杀防治:宜利用害虫对不同颜色的趋性采用黄板 诱杀蚜虫、白粉虱;蓝板诱杀蓟马;紫板诱杀吉丁虫等。 4 潜所诱杀:宜利用围草、堆草诱杀害虫。 5植物诱杀:宜利用害虫嗜好的某种植物种植后诱集捕杀 害虫。 6.2.3阻隔防治应遵照以下原则:

6.2.2诱杀防治应遵照以下原

6.2.3阻隔防治应遵照以下原

1应于害虫出垫或休眠期上、下树过程中,在树十涂胶环 粘杀或涂药环毒杀防治。在害虫活动的其它场所也应涂胶阻隔。 2应利用害虫出蛰期由越冬场所爬上树体的时期,在树干 基部堆沙(土),阻止害虫上树。 3宜采用防虫网、遮阳网、地膜覆盖等隔离法,阻隔土壤 中害虫和病原体的传播危害。

6.3.1以虫治虫应遵照以下原则: 可利用白蛾周氏啮小蜂,防治美国白蛾和其它鳞翅目食 1 叶害虫。 2 可利用管氏肿腿蜂防治双条杉天牛等。

蜂、柄腹小蜂等寄生性天敌昆虫。 5应保护引迁螳螂、飘虫、草、食蚜蝇、捕食螨类等捕 食性天敌昆虫。 6释放大敌昆虫应正确掌握防治虫态、释放比例、释放时 期和释放量。 7释放天敌昆虫防治害虫期间或区域内不得使用化学农药。 6.3.2 以微生物制剂治虫应遵照以下原则: 可利用苏云金杆菌制剂防治鳞翅日食叶害虫。 2 可利用白僵菌制剂防治钻蛙类、食叶类害虫等。 可利用病毒制剂防治食叶害虫等。 6.3.3 以生物药剂防治病虫害应遵照以下原则: 1 可利用烟参碱等植物源农药防治美国白蛾等食叶类害 虫,蚜虫、蚜虫等刺吸类害虫及钻蛀类害虫的成、幼虫。 2 可利用除虫脲等仿生制剂防治多种食叶害虫低龄幼虫, 3可利用阿维菌素等微生物源农药防治多种螨。 6.3.4有益动物保护利用应遵照以下原则: 1在园林绿地范围内的有益动物(青蛙、蟾蜍、蜘蛛、鸟 类等)均应保护,严禁灭杀和捕捉。 2在园林植物群体中,可采取栽植蜜源植物、鸟食植物、 悬挂人工鸟巢等方式保护和招引益鸟。应保护利用天敌资源, 加强优势大敌的引进繁殖、饲养以及助迁招引等工作。

1在园林绿地范围内的有益动物(青蛙、蟾、蜘蛛、鸟 类等)均应保护,严禁灭杀和捕捉。 2在园林植物群体中,可采取栽植蜜源植物、鸟食植物、 悬挂人工鸟巢等方式保护和招引益鸟。应保护利用天敌资源, 加强优势天敌的引进繁殖、饲养以及助迁招引等工作

6.4.1化学药剂的选择:应选用无公害农药,严禁使用国家和

大津市已颁布禁用的化学约剂。 6.4.2 化学药剂的应用应遵照以下原则: 1 宜采用触杀剂防治虫口密度大,发生范围广的害虫 2 宜采用胃毒剂防治取食量大的食叶害虫或较隐蔽的地下 害虫。

3宜采用生长调节剂防治食叶害虫。 宜采用内吸剂防治刺吸类、钻蛀类害虫。 5 宜采用熏蒸剂防治温室等处的病虫源。 6 宜采用保护剂预防多种病害。 7 宜采用内吸剂、治疗剂防治多种病害。 8 宜采用梳理剂防治枝干病害,保护伤口。 9 宜采用选择性除草剂杀灭杂草 6.4.3 化学药剂的使用应遵照以下原则: 施用化学药剂应避免使用对环境不安全的方法,可采用 雾法、注射法、浇灌法、根施法和涂抹法。 2应结合有害生物发生规律适时用药,应保证在最佳时期 用药。 3必须科学用药,应严格掌握用药量和药液浓度,降低药 害和抗药性。 4必须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应选用无、低毒农药,亦可 选择低毒化处理的药剂,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7.1.1 叶部病害的防治指标:所查植物100片叶,病叶率≥5%。 7.1.2 枝十病害的防治指标:调查100株树木,病株率≥2%。 7.1.3 寄生性植物病害的防治指标:调查100株植物,受害株率 ≥1%

7.2.1食叶害虫的防治指标:调查500株植物,有虫株率≥5%; 单株无明显初期被害状。 7.2.2蛀干害虫的防治指标:调查100株树木,有虫株率≥1% 7.2.3蛀枝害虫的防治指标:调查100株植物,有虫株率≥1% 7.2.4刺吸害虫的防治指标:调查植物100株,有虫株率≥5% 无明显卷叶、畸形、油污等。 7.2.5地下害虫的防治指标:调查范围10m²,虫数/m≥1头

7.3.1检疫对象:有害生物数量=0

8.0.1各绿化专业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纸质、电子版)。 8.0.2技术档案应专人负责管理,及时记载、整理、分析,年 度应进行总结。 8.0.3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每旬最高、最低、平均气温及特殊气候(如连续降雨 暴雨、高温、干旱等)。 2病虫发生期、发生量、虫口密度及病害率 3 防治药剂种类、用量、施药方法、防治对象及防治效果 4因有害生物(病、虫、草)危害造成枯萎、死亡,伐除 的植物种类、数量(株),受害面积(平米)和影像资料。 5新侵入病虫杂草名称、寄主植物名称、来源产地、栽培 地点、数量、引入单位责任人、影像资料及处理方法。 8.0.4年度总结应包括发生种类、面积、防治及重点防治株数 (或面积),用工、用药种类、数量、效益统计和经验体会等。 8.0.5技术档案宜按年度设分类整理,编好日录,装订成册, 归档保存

附录A技术档案表格式样

1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 定,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充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巾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 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1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 定,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用 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条文巾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 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本规程修订工作紧密围绕找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的技术特 点,本着“简洁、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原规程的所有 章节条款仔细进行了审视,对原规程部分条款中的操作技术描 述与部分需要修正的技术指标进行了重新界定。去除了原规程 紧琐、不利操作的内容,使本规程更加简使、易行,严谨、清 析;增加了术语部分,意在有助于对本规程内容的理解;增加 厂监测预报和园林植物检疫部分,将园林植物监测预报和检疫 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来重视和加强,以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传入 本市,有效引领和指导全市植保防治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另 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害生物种类已发生了明显变化,本次 修编将原防治对象按照日前发生的实际状况进行了重新界定, 并采用新的方式进行分类表述。本次修编最突出的特点是将园 沐有害生物的防治部分专门以园林有害生物(病、虫、杂草 等)的无公害综合防治一章列出,进而强调了园林植物保护工 乍“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的原则,以充分展示天津市园林植 呆的技术特点。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 兑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 亍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 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原规程主编单位: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 原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张连生傅新生庞建军

总则 术语 30 监测预报 31 园林植物检疫 32 园林有害生物(病、虫、杂草等)的主要防治对象…..…· 33 园林有害生物(病、虫、杂草等)的无公害综合防治…· 34 防治指标 35 技术档案

1.0.1~1.0.3国家林业总局发布“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 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植保新方针,对园林植物保护技术提 出了新的要求。现阶段的园林植物保护技术必须以促进城市 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城市绿化成果为目标,力争大 福提高园林植物养护技术水平,保证绿化植物的健康生长。 本规程依据《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及相关标准,特制订 出天津市的园林植物保护技术标准,以适合天津市本地区的 区域特性,便于统一和加强园林植保的工作管理,为本市环 境保护提供坚强保障,

2.0.1~2.0.17本规程术语部分是为正确理解与应用本规程而 制定。为便于实际操作,本次修编明确了本标准适用的术语 定义。

3.0.1~3.0.5监测预报是做好园林有害生物(病、虫、杂草 等)防治工作的基础,各地在制定防治方案、进行防治决策和 安排防治经费时GB/T41794-2022 土工合成材料 聚烯烃土工膜耐应力开裂性能的评价 切口恒定拉伸负荷法.pdf,都应以有害生物发生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由 于全市各区所处地域、小环境、植物种类等相关条件各有不 同,有害生物的发生存在一定差异,所以按照属地管理的行政 分,园林管理部门应对各自所辖区域内的园林绿化有害生物 并行系统调查和实时实地监测,掌握本辖区园林有害生物发生 和防治的基本情况,准确、及时地发布虫情监测预报或警报, 并确定本辖区防治工作日标,制定防治规划、计划,提出防治 普施,在保证各区域做好监测预报的基础上确保全市园林有害 生物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5园林有害生物(病、虫、杂草等)的

5.1.1~5.1.4本次修编对近年主要病害种类和在本市有严重发 主发展趋势的病害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调整,按照病害的发生部 立分类提出,有助于观察、防治。 5.2.1~5.2.4本次修编对近年主要害虫种类和在本市有严重发 主发展趋势的虫害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调整,按照害虫的种类分 为食叶害虫、钻蛀害虫、刺吸害虫和地下害虫四大类,每一类 均提出了主要的虫种。 5.3.1适用于天津市各类城市绿地。自前在围海造地、滩涂、 盐碱地、湿地等特殊绿化用地中,一些园林杂草作为生态恢复 的植物资源予以应用。

5.3.2本次修编增加了有害动物的内容

6.4.4本次修编严格规定了化学药剂的安全使用管理要求,提

7.1.1~7.3.1防治指标技术要求在本次修订中有所调整。在提 出防治指标时,除考虑害虫和病害的指标外,还根据不同有害 主物的生物学特性,确定调查统计的指数,以避免漏查漏防, 并增加了调查的植物指标,使防治指标趋于合理

8.0.1~8.0.5植保工作不同于一般养护,需要对各种各样的植 呆问题采取对症防治的技术措施,这其中有很多技术措施是需 要连续实施,因此要求建立植保技术档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带条文说明),自的在于保障植保 工作的连贯性,且一旦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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