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057-2017 淮北平原区大沟控制蓄水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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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4/T 305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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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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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057-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057-2017 淮北平原区大沟控制蓄水技术规程

ICS 65.060.35

DB34/T30572

DL/T 5476-2021 电缆输电线路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导则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 control conservancy projects of the mainfarmland drainage ditches inhuaihe river basinplain area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北平原区大沟控制蓄水技术规

本标准规定了天沟控制蓄水工程的规划、 施工和管理要求 本棕准适用全北平原区大沟控制蓄水 时律设和管理, 其他类似地区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L4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75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230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65 水闸设计规范 SL288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农田水资源farmland water resource

田水资源 farmland water resources

5.1.1建设大沟控制蓄水工程应在确保排水区排水安全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畜排兼施的原则, 以及合理有效控制骨干排水沟水位和农田地下水位的要求,进行区域性总体规划和论证。 5.1.2应处理好蓄水、回灌(回补地下水)与正常排水的关系,满足排水沟在设计和校核工况下所要 求的排水流量,不应影响原有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不应降低其排水标准。对出现超排水设计标准的降 雨应提出减灾措施和对策。 5.1.3规划应充分体现节水、减排、防污的治水新理念,积极采用环保和生态措施进行工程建设和沟 系综合治理。 5.1.4规划应符合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充分考虑用水需求和承受能力,应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并与灌溉排水、水土保持、水生态文明建设等项规划紧密结合,应注重农业结构调整和先进适用技术的 应用,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2.1应对当地的水文条件、水资源状况、发展大沟控制蓄水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论证, 并应与其他供水工程措施进行技术经济的对比分析, 5.2.2应根据气候、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排水沟系特点进行分区,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地区大沟的 蓄水控制利用方式和工程布局,以及发展大沟控制蓄水工程的规模。 5.2.3应在规划中提出不同类型分区的大沟控制蓄水工程的典型设计,并可根据典型设计用扩大指标 法计算全地区的大沟控制蓄水工程的工程量和投资,统筹安排国家、地方和农民的投入。 5.2.4应对本地区规划期内大沟控制蓄水工程的年均地表水蓄水量、地下水位抬升值、发展灌溉的面 积、作物类型和灌溉定额、增加作物对地下水的利用量、减少的灌水次数及灌溉水量等主要指标进行分 析测算,并进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 5.2.5应对大沟控制蓄水工程的排涝能力进行复核,分析论证其对排水的影响,并提出避免影响排水 的方案或措施 5.2.6应制定大沟控制蓄水工程的管理运行方案,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 5.2.7宜进行大沟控制蓄水工程对生态系统及水土资源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估,分析应定性与定量相结 合,以定性为主。 5.2.8应编制分期实施计划,并提出组织管理、技术支持、资金筹措、施工安排等措施,

5.3.1大沟控制蓄水工程应在区域水利综合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水利工程特别是排 水大沟的情况进行布设,妥善协调好干支沟、上下游的关系,全面规划,统筹安排。 5.3.2应尽量利用已有的各类调控建筑物(如节制闸、泄水闸、防洪闸等),并与灌溉排水设施和农 业措施相协调,同时兼顾交通需求。 5.3.3大沟控制蓄水工程的控制方案一般有水闸、堰坝或其组合的一级及多级控制。控制方案的选择 应视地形条件、大沟长度及走向,以及所选择的控制性建筑物型式、蓄水位等综合分析确定。 5.3.4大沟控制蓄水工程宜主要根据大沟的长度和地面坡降进行分级控制,一般为1级,最多3级, 采用多级控制时,相邻两级间大沟沟段的控制蓄水位差值在1.2m~1.5m为宜。人 5.3.5控制性建筑物(闸或堰坝)的选址,应根据其功能、特点和运用要求,综合考虑地形、地质 蓄排水条件、管理、周围环境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DB34/T30572017

6.1.1大沟蓄水控制工程的设计在满足排水沟设计排水流量的前提下,还应满足排水系统的水位控制、 上下级沟道和建筑物的水位衔接、边坡稳定、不发生冲淤、工程量少、便于施工作业等基本要求,以及 农作物对排水的要求。不同作物的排水指标、适宜地下水埋深和土壤湿度,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田间 式验资料分析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分别参照附录A的表A.1~表A.3选用。 6.1.2应按所在流域或地区的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灌溉规划等专项规划,以及SL4和GB50288 的规定,确定控制性工程的设计要素。 6.1.3大沟蓄水控制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工程投资和经济效益分析,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有关的设计 报告编制规程和SL72等有关标准执行。 6.1.4控制性工程(水闸或堰坝)的设计可分别参照SL265和SL288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6. 2 控制工程型式

6.2.1大沟蓄水控制工程的型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水力条件、运用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综合 比较选定。一般为各种类型的水闸和堰坝。 6.2.2在大沟的下游或低洼易涝地区应优先采用节制闸,中、上游及地势较高、涝灾威胁较小的地区 可采用各类堰坝(如溢流坝、橡胶坝等)。 6.2.3采用各类堰坝作为控制性工程时,为满足排水流量应适当增加坝体的长度或堰顶过流宽度,即 局部加宽排水沟断面。 6.2.4对于堰坝控制工程,也可采用闸堰结合的型式,即在堰顶设置闸门,以便于调控大沟的蓄水位, 增加蓄水量。是否采用闸堰结合的型式,应从工程安全、排水调度、水资源调控、运行管理、工程投资 等方面论证确定

6.3.1地势较高、涝灾威胁较小的地区,大沟的蓄水位宜分别控制在农田地面以下0.5m0.8m(控 制工程为水闸)和0.8m~1.2m(控制工程为堰坝)。 6.3.2河间平原易涝易旱,大沟的蓄水位以分别低于田面0.8m(闸)和1.2m(坝)为宜。 6.3.3沿河(湖)低洼和易涝地区,控制工程型式应以水闸为主,大沟的蓄水位宜低于田面1.0m左 右。

6.4.1大沟蓄水控制工程控制性建筑物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管理。 6.4.2应合理选择控制性建筑物的泄流消能布置和型式,出口水流应与下游沟(河)道平顺连接,避 免下泄水流对堰坝(水闸)址下游沟道(河床)和岸坡的严重淘刷、冲刷以及沟道(河道)的淤积,保 证枢纽其它建筑物的正常运行。 6.4.3应对控制性建筑物的过流能力进行复核,以确保满足排水沟的设计排水流量。堰坝和水闸的过 流能力计算参见附录B。

6.4.2应合理选择控制性建筑物的泄流消能布置和型式,出口水流应与下游沟(河)道平顺连接,避 免下泄水流对堰坝(水闸)址下游沟道(河床)和岸坡的严重淘刷、冲刷以及沟道(河道)的淤积,保 证枢纽其它建筑物的正常运行。 6.4.3应对控制性建筑物的过流能力进行复核,以确保满足排水沟的设计排水流量。堰坝和水闸的过 流能力计算参见附录B。 6.4.4水闸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a) 闸室结构采用开式。 b) 闸底槛槛顶与沟底齐平或稍低于沟底。 c) 闸的中心线与排水沟中心线重合。 d) 设置消能防冲设施。 6.4.5 堰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4水闸设计应符合下

SJ 21496-2018 微电子封装外壳 镀金工艺技术要求a) 闸室结构采用开散式。 b) 闸底槛槛顶与沟底齐平或稍低于沟底。 c) 闸的中心线与排水沟中心线重合。 dy 设置消能防冲设施。 6.4.5 堰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进行坝址、坝线布置及主要建筑物形式的选择,根据综合利用要求确定经济合理的坝体断面、 有关建筑物的规模、布置、结构型式和主要尺寸;并提出坝基处理、泄流消能和主要施工方法 的施工方案。 b 采用溢流堰坝,堰顶下游堰面宜优先采用ES型幕曲线,堰顶上游堰头可采用双圆弧、三圆 弧或椭圆曲线,为简便一般采用上游堰面铅直的三圆弧曲线堰头。堰面曲线可按附录C计算。 应根据坝高、坝基及其下游沟(河)床和两岸地形、地质条件、下游沟(河)道水深和水位变 化情况,选择适当的消能设施并计算确定消能工尺寸。

沟水位可采用水位标尺、自记水位计进行观测;农由地下水位可采用地下水位观测并(孔)进行观测。 6.5.2沟水位测点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分别在控制性建筑物的上游和下游布设沟水位观测设施,其数量应视控制沟段的长度而定, 以能反映控制性建筑物上游和下游的平均沟水位为宜。一般上、下游可各布设2~3个沟水位 测点。为了解大沟蓄水对中小沟水位的影响,还可设立若干中沟、小沟水位观测点。 b) 测点应布设在水流平顺、水面平稳、受风浪和泄流影响较小的地点。上游水位测点宜设在堰闻 前3~5倍堰上最大水头以上位置,下游水位测点应设在水流较顺直、没有对水流影响较大的 障碍物、不受下游回水影响、冲淤变化不大的沟段,距消能设施末端的距离不宜小于消能设施 总长的3~5倍。 6.5.3农田地下水位测点的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下水位观测并宜布置在交通方便且不影响耕作的地方,一般沿田间机耕路呈线状分布,并应 注意避开大中沟、水塘等可能对观测数据造成的影响。 b) 应分别在控制性建筑物的上游和下游农田地带垂直于大沟方向布置多排地下水位观测井,其数 量应视控制沟段的长度而定,以能反映控制性建筑物上游和下游农田的平均地下水位为宜。一 般上、下游可各布设12排地下水位观测井,宜尽量利用已有的设施(如机电井)。 c) 地下水位观测井的间距由沟边向田块中部方向依次递增,其变化范围一般在两条干沟间距的 1/20~1/30至1/5~1/10。在沟边及两条干沟之间的中点位置应布设地下水位观测井。 d) 地下水位观测并的深度宜在5.0m左右,内径5cm~10cm;并应设有必要的保护装置(如 盖帽、护墩等)。

7.1.1应确定或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制 定管理规章和工程运行技术方案、规程及维修养护制度,做好工程的检查监测、维修养护和控制运用, 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7.1.2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规划设计要求、所承担的任务和所在流域或区域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制定 控制运用计划,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7.1.3大沟蓄水控制工程系统的管理应包括工程控制运用、检查监测、维修养护、安全管理及必要的 试验观测工作。 7.1.4应结合蓄水控制工程的型式与控制运用特点,在闸门启闭、运行管理、监控等方面优先采用自 动化、信息化技术,提高工程管理现代化水平。

GB/T 38330-2019 光伏发电站逆变器检修维护规程DB34/T305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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