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29-2005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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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32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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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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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29-200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329-2005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根据实际电缆火灾的经验教训和电缆局部火灾比较频繁的特点,本条规定了在各机组段的架空 电缆通道附近集中设置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一97)的规定 配置。 鉴于目前电缆大多采用架空敷设,且都为无油电缆,故无需设置砂箱。 电缆燃烧时释放的黑烟里含有大量有毒的氯化氢气体,所以必须配备防毒面具。

8.0.1原规范第8.0.1条的保留条文。

8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

DB34/T 3046-2017 城乡道路降噪森林植物群落构建技术规程8.0.2原规范第8.0.2条的保留条文。

在油罐室内部,油罐之间按运行维护及检修要求确定的间距通常能满足防火要求。参照露天 的防火间距,对室内油罐的防火间距规定为不宜小于1m。

8.0.3原规范第8.0.3条的保留条文。

为防正露天油罐发生火灾事故时可燃液体的流散,造成火灭曼延折大,通常设置防火堤。但考 到水利水电工程油罐个数不多,总油量较少,而且绝缘油和透平油闪点高,爆炸起火的危险性小, 因此从保障安全、节约投资出发,可以不设防火堤,而设置粘土、砖石等非燃烧材料的简易围堤: 故为防止液体流散、扩大事故的措施。 油罐周围下水道的排水应满足不污染环境的要求,

8.0.4原规范第8.0.4条的保留条文。

根据调查,水利水电工程至今未发生过绝缘油和透平油油罐室的火灾事故,在国外这类事故也 很罕见。而许多电厂的事故油池长期积水、积砂甚至破坏,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尤其在室外的事 敌油池,更需及时排除雨水。事故排油阀长期不用,有可能锈蚀破坏。厂外地面油罐室对周围建筑 物有一定的防火间距,火灾蔓延的影响小,如果发生事故,也比较容易及时扑救,而且希望尽量将 火灾事故控制在油罐室内部。因此,规定厂外地面油罐室可不设专用的事故排油或贮油设施,而设 置挡油槛。为平时运行方便,在满足挡油槛内有效容积的前提下,其高度不宜过高,应使运行人员 跨越方便。

8.0.5原规范第8.0.5条的修改条文。

露天油罐或厂外地面油罐室附近均有消火栓,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可利用消火栓或电厂设置的消 防车或机动消防泵扑救。根据电厂的具体条件,为保证厂区内的安全运行,规定充油油罐总容积超

过200m,同时单个充油油罐容积超过80m时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其它情况可只配 灭火设备

8.0.6原规范第8.0.6条的修改条文。

8.0.7原规范第8.0.7条的修改条文,

新一代的滤油机已不用滤纸,而采用能重复清洗使用的滤芯,故对原规范第8.0.7条的规定进 行删改。推荐采用新一代的滤油机,以避免烘箱在烘燥滤纸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

8.0.8原规范第8.0.8条的保留条文。

线),但必须防静电和防感应雷接地。水力发电厂钢质油罐的接地装置按上述规范要求设计。 水力发电厂人工接地网均能满足上述要求,可以合用一个接地体。

8.0.9原规范第8.0.9条的保留条文。

电缆和油管的火灾危险性都比较高,而且又都是线状敷设,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因此 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8.0.10新增条文。

电缆和油罐室、油处理室的火灭危厚 油罐室或油处理室发生火灾,引燃电缆 后极易蔓延,扩大火灾事故。因此电缆通道不应通过油罐室、油处理室

9.1.1原规范第9.1.1条的修改条文。

本条增加“水源”的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厂区消防给水的供水方式可根据布置条件和水力发电厂运行水头范围通过计算

9.1.2原规范第9.1.2条的修改条文。

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技术要求基本上均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可以合 用。

9.1.3原规范第9.1.3条的保留条文。

本条规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一次,当工程占地面积大于1000000m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 次数按2次计。 一个设备一次灭火的最大灭火水量是指一次火灾时设备本身的固定灭火装置用水量和有关的消 火栓用水量。水轮发电机灭火时,其消防用水量应包括水轮发电机的固定灭火装置用水量和该机组 段的一个厂房消火栓用水量。变压器、油罐灭火时,其消防用水量应包括本身设置的固定灭火装置 用水量和有关的消火栓用水量,其目的是当这些设备发生火灾时,除了启动本身的灭火装置扑救火 灾外,还应考虑在必要时用消火栓来阻止火灾蔓延扩大。 一个建筑物一次灭火的最大灭火水量是指一次灭火时,最大一座建筑物所需的消防用水量。其 室内、室外消防给水量按本标准9.3.1和9.3.2的要求计算

9.1.4原规范第9.1.4条的修改条文。

为及时扑灭厂房建筑物及机电设备的 火灾,消防给水宜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 水系统,以便可直接从室内外消火栓取水 扑救,或直接启动水喷雾系统扑救

9.2.1原规范第9.2.1条的保留条文

据火灾统计资料表明,扑救有效的火灾案例中,有93%的火场消防给水条件较好,而扑救失利的 火灾案例中,有81.5%的火场缺乏消防用水,以至大火失去控制,造成严重后果

原规范第9.2.2条的修

为确保消防供水可靠,采用自流供水方式的常高压给水系统时,要求有不少于两个的取水口 并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取水。在与生产用水合用取水口,而且当其设在蜗壳或压力钢管上时,要 考虑到机组检修和钢管(或引水管)检修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

9.2.3原规范第9.2.3条的修改条文。

的用水量,即2×5×30=300(L)。 6消防水箱与其他用水合并,可以防止水质腐败,一般要求消防水箱与其他用水水箱合并。但 消防用水不应被其他用水所占用,因此,应有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可靠技术措施,如将生产、 生活用水的出水管设在消防用水的水面以上。消防水箱的补水可由生产或生活给水供给,严禁用消 防水泵补水,以防火灾时消防用水进入水箱

9.2.4原规范第9.2.4条的修改条文

采用混合供水方式的管网因有部分时间是临时高压,故应按临时高压系统的要求设计。

9.2.6原规范第9.2.5条的保留条文。

水利水电工程消防用水的水源一般都取自上游水库或下游尾水渠,水中常含有水草和泥沙,可 能引起取水口、管道以及喷头等的堵塞,所以必须有防止杂质堵塞措施,如取水口可装拦污栅,并 用压缩空气清扫,管段上设排污管和吹气口,喷头前装设过滤器等。

易受冰冻的取水口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冰等,在室外的管道尽量深理,以防冰冻。阀门可尽量 阅门室内或采用局部保温措施,

原规范第9.3.1条的保

9.3室外、室内消防给水

9.3.2原规范第9.3.4条的保留条文

提出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要求。 1环状管网四通八达,供水安全可靠,但当消防用水量较少时,为节约投资,亦可采用枝状管 道。因此规定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时,可采用枝状管道。 2消防给水管网的管径应由计算确定,但计算出来的管径小于100mm时,仍应采用100mm。 3当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供水量不足时,由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消防管网,供灭火 用。一般消防车正常运转的流量为10L/s~15L/s,因此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亦为10L/s~15L/s。 9.3.4原规范第9.3.2条的修改条文。

9.3.4原规范第9.3.2条的修改条文。

提出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要求。 1水力发电厂厂区道路宽度较小,一般只考虑在道路一侧设消火栓。对室外低压给水系统,根 据目前国产消防车供水距离为180m,考虑机动水带10m和水带铺设系数为0.9时,要求从室外消火 栓到灭火地点不宜超过150m。因此,一般室外消火栓的间距规定为不大于120m。考虑到主厂房等主 要建筑物有可能为凹形和L形建筑物,其跨度、长度较长,所以要求主厂房等主要建筑物周围室外 消火栓间距为80m。 2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为了防止布置上的不合理,保证灭火使用的可靠性,规定了消 检的最大间距要我,每冬消防水费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9.3.5原规范第9.3.3条的修改条文。

如果机组段间距L<0.5R时,通常为布置整齐,使用方便,仍采用每个机组段设置一个消火栓, (2)当主厂房宽度s大于消火栓保护半径R时,消火栓采取双列布置,每列消火栓间距均m≤ 0.5R,两列消火栓沿厂房上下游两侧交叉布置。如图2所示。

9.4.1原规范第9.4.1条的修改条文。

9.4机电设备消防给水

水轮发电机火灾主要是定子线圈端部起火,属于可燃固体火灾。发电机定子线圈的径向宽度和 其圆周方向长度之比很小。因此,水轮发电机水喷雾灭火水量采用在线圈单位圆周长度上每分钟所 需的水量来表示。 根据国内1982年12月进行的模拟水轮发电机水喷雾灭火试验成果,规定水轮发电机水喷雾灭 水量不小于10L/(min·m)。 在发电机定子线圈上下端部灭火环管上,喷头布置要满足喷雾直径搭接的要求。

9.4.2原规范第9.4.2条的修改条文。

9.4.3原规范第9.4.3条的保留条文。

室、绝缘油、透平油油罐的水喷雾灭火水量按G

9.4.4原规范第9.4.4条的保留条文。

防火水幕是一种防火屏蔽措施,其隔热效果在国内1983年12月进行的大型模拟变压器水喷雾 灭火试验中已得到证实。 日本《变电所等的防火对策指针》(JEAG一5002)规定每米水幕长度所需供水量按防护对象范围 内每米高度不得少于10L/min。 考虑到电气设备之间防火分隔应有长度和高度要求,因此本条对防火水幕的水量参照日本标准 制定。

9.4.5原规范第9.4.5条的保留条文。

按DL5027-93的要求提出了水喷雾喷头及管道与高压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最小安全净距 如表1所示。

9.4.6原规范第9.4.6条的保留条文。

为防止消防给水管的结露或漏水,影响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要求消防水管不跨越变压器等电 气设备上方。 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周围的喷头和管路的布置应考虑在设备检修时易于拆装。

L0.0.1原规范第10.0.6条的修改条文

对所有生产场所规定严禁使用明火或敲开式电热器取暖, 10.0.2、10.0.3原规范第10.0.1条的修改条文。 地下厂房、封闭厂房、坝内厂房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气会很快充满整个厂房,如不及时排出 很容易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天,给消防扑救也带来很天困难。因此,本条规定这类厂房在发电机层 疏散通道应设排烟设施。 油浸式变压器、电缆等发生火灾时产生的大量烟雾还将使电气设备的电气特性降低,造成烟雾 短路、扩大火灾。电缆起火产生的黑烟含有大量有毒的氯化氢气体,随着燃烧会留下腐蚀性附着物 会损坏电气设备,所以对这些场所要求有事故通风设施,即事故后排烟。 10.0.4原规范第10.0.3条的修改条文 由于目前新建工程或改造扩建工程主要采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充放电反应已基本无氢气逸出 也无储酸室。故取消对原防酸隔爆型蓄电池室及储酸室的换气次数的规定,对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室 只作一般的通风换气。 油浸式变压器室、油罐室、油处理室的空气中往往含有油气体等易燃危险物质,若室内空气循 环使用,会使这些危险物的浓度逐渐增高,当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因此,这类生产场所必须设置单独的排风系统,且通风系统的空气不允许再循环。 10.0.5原规范第10.0.4条的修改条文。 由于对原规范第10.0.3条的修改,故取消对原防酸隔爆型蓄电池室采用和布置防爆风机的规定 油罐室室内空气中含有油气体等易燃气体,当排风机停机时,这些危险气体很容易从风管倒流 带入风机内。因此,为防正排风机发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10.0.6原规范第10.0.5条的保留条文。 水轮发电机一旦起火,应立即停止补充空气,以避免助长火势扩天,所以必须在取凤口和补充 空气进口处设防火阀。

10.0.7原规范第10.0.7条的保留条文

墙是阻止火势蔓延和划分防火区的重要分隔设施,而通风管道是火灾蔓延的主要渠道,所

防火墙是阻止火势蔓延和划分防火区的重要分隔设施,而通风管道是火灾蔓延的主要渠道,

以通风管不宜穿越防火墙,如必须穿越时,为保证防火墙的作用和阻止火势蔓延扩大,要求风管穿 过防火墙处设置防火阀。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穿过处的 空隙采用非燃烧材料封堵。可采用有机防火堵料、速固防火堵料、可塑型防火堵料、有机膨胀防火 堵料等封堵。 水力发电厂采用混凝土或砖砌风道时,因其本身为非燃烧体,有一定耐火极限,所以在穿越防 火墙时充允许不设防火阀,但其孔口处还须设防火阀。 10.0.8原规范第10.0.8条的修改条文。 通风管道及其保温材料一旦失火,不仅蔓延快,而且扑救困难,民用建筑中这方面的教训是较 多的。所以设计中对风道及其保温材料(包括粘结剂)、消声材料应引起高度重视。应采用不燃风管 如玻璃钢风管,具有良好的理化性能及防火、耐水、耐腐蚀、不燃等特性。 保温材料、消声材料一般要求采用非燃材料,在有困难时也可采用难燃材料。 10.0.9新增条文。 为防止当通风机已停止运转,而电热器继续加热,由此引起过热起火。因而规定电热器与通风 机电气联锁。通风机起动后,才充许电热器投入工作,风机停止运转,电热器的电源应自动切断

11.1.1原规范第11.1.1条的保留条文。

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和大型水泵站的消防用电设备包括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备、火 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及电动阀门等。 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和大型水泵站内发生火灾时,主要是利用本身已有的消防设施进行补救和灾 害处理。例如消防水泵、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门一类设备,如缺少可靠的供电设备,可能会导 致严重后果。一般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和大型水泵站的厂(站)用变压器都不少于两台,有的设置 三个独立电源,只要配电系统设计得当,是可以满足消防用电要求的。

11.1.2原规范第11.1.2条的保留条文

本条是对消防用电设备配电设计的基本要求。这里的供电回路系指从低压配电总盘(包括分区 配电盘)至最末一级配电箱之间的全部配电设备,该回路应与其它供电回路严格分开。发生火灾时, 为防止火势沿电气线路蔓延扩大和预防触电事故,消防人员在灭火中首先要切断起火部位电源,同 时必须确保消防设备用电,并尽量保证一般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因此消防用电供电回路必须独立 不能与其它动力、照明回路共用,同时还应设置紧急情况下方便操作的明显标志,否则容易引起误 操作,影响扑救火家

11.1.3原规范第11.1.3条的修改条文。

大中型水力发电厂、水泵站均设有直流系统,为保证其电源可靠,规定采用该直流系统或应 自带蓄电池作为备用。目前应急灯自带蓄电池的连续供电时间已可做到不少于2h。

J自市雷电世 勺亩用。 日前心 实供电可可 11.2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灯具

11.2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灯具

11.2.1原规范第11.2.1条的保留条文。

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和天型水泵站的厂房布置与通道一般比较复杂。,内起火后,往往烟雾弥漫 能见度很低,给消防作业和人员疏散造成很大的困难,尤其是在地下(坝内)式厂房,情况更加严 重。若没有事故照明和明显疏散指示标志引导,很容易迷失方向,造成人员伤亡。所以事故照明利 疏散指示标志是安全疏散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

11.2.2原规范第11.2.2条的修改条文。

11.2.3原规范第11.2.3条的修改条文

疏散指示标志按条文规定要求设置,具体安装位置允许有一定灵活性,可在楼板面以上1Ⅲ以内 的墙面上选择,这个范围符合一般人行走时目视前方的习惯,容易发现标志。但疏散指示标志如设在 吊顶上,有被烟气遮挡的可能,设计中应予避免。 此外,根据国外工程经验,除了顶部和墙面的指示标志外,还宜在疏散通道的地面上做出标志

12.1.1原规范第11.3.1条的修改条文。

12.1.2新增条文。

[12. 2. 1 新增条文

L2. 2 系统设计

火灾探测器按不同设备和场所在生产中的火灾特性和使用环境选定。本条根据现阶段我国水禾 水电工程发展水平,按照在全厂重要场所和厂内内类火灾危险场所装设火灾探测器的原则,列出了 表设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其中一部分火灾探测器主要用来失火时及时探测火情,并发出火警信号, 以便运行人员及时采取应急对策;另一部分是与被防护设备的固定灭火装置配合使用的(如大型油 曼式主变压器)。但国内目前一般工程装设的固定灭火装置,多数是按探测器动作并确定起火后,采 用遥控或现地启动方式投入的,在条件成熟的工程中,亦可以采取由自动报警装置联动的自动灭火 系统。

12. 2. 3新增条文

鉴于现阶段全国大型水力发电厂、水泵站都已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有必要对整个系统进行联

达到对工程进行全面监视和控制,实现统一管理

12.2.4原规范第11.3.3条的修改条文。

现阶段国内大型水力发电厂、水泵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 室,有把消防控制屏设于中央控制室的 根据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和使用情况,消防控制室设于中央控制室 有利于值班人员同时对火灾的监视

12.3设备的选择及设置

根据水力发电厂的特殊环境,需要强调这一点。火灾报警探测系统设备的设计和设置,应充分 考虑被保护物的火灾特性及使用环境,合理选择,妥善布置,充分发挥其功能。 根据现阶段国内大型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和使用情况,用于水力 发电厂和水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一般的建筑火灾报警装置比较,还应满足某些特殊的技术 要求。例如水轮发电机、油浸式变压器上采用的火灾探测器应能够抗工频电磁场的干扰。所以水力 发电厂火灾探测器必须针对不同设备和场所,结合具体工程条件和安装方式选择火灾探测器,如表2 所示。

表 2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DB21/T 3177-2019 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规程3.2、12.3.3新增条文

12.4. 1新增条文

12. 4. 2新增条文。

12.5.1新增条文。

12.5.3新增条文。

GB/T 42016-2022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音视频服务数据安全要求.pdf12.5.4新增条文。

12. 6. 1、12. 6. 2 新增条文

12.5.2新增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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