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_T209-2013 塑料排水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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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_T209-2013 塑料排水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pdf

6.5.1并底座安装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核井底座编号、规格、接管管径, 2不得扰动检查并基础,当检查并基础受到损坏时,应采 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3对带有倒空腔的井底座,宜采用泡沫混凝土或类似材料 填充倒空腔,固化后方可下沟安装。 6.5.2井底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井→管一→井→管顺序安装 2并底座中心定位后,应将并底座置于并坑基础上,调整 并底标高和接管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后接管安装

郑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试行)(郑房[2019]3号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2019年1月4日).pdf6.5.3并底座与排水管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进行安装时,应将待安装的管或开底座同已安装日 并底座或管道方向连接,不得逆向安装:连接作业应按安装操作 说明执行。 2当汇入管径小于并底座预制接口的管径时,应采用管顶 平接;当井底座排出管接口大于下游管道时,应采用管内底 平接。 3汇人管道管底不应低于检查井的流槽底部。 4当检查井与金属管道、混凝土管道、钢带增强聚乙烯螺 旋管或其他材质管道相连接时,应设置专用过渡接头,并应采用 弹性橡胶密封圈柔性连接的方式进行连接;必要时可采用热收缩 带(套)补强。 5在闭合管段进行井和管的连接时,应采用套筒等特殊管 件连接。

6.6并筒及收口锥体安装

6.6.1并筒、收口锥体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收口式 检查并的收口锥体偏心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并筒简中心 轴线方向一致。 6.6.2施工安装前应复核井筒长度。当地面或路面标高难以确 定时,井筒长度可适当预留余量。 6.6.3当井筒与井底座或收口锥体连接、收口锥体与井底座连 接时应保持垂直,并应使用专用收紧工具,不得使用重锤敲击。 必封补强时 应从执收缩带(春

6.6.4当采用热收缩带(套)密封补强时,应从热收

中间开始,沿环向进行加热,至收缩带(套)完全贴合在管道表 面、边缘有热熔胶溢出为正止。热收缩带完全收缩后,沿轴向均匀 来回加热,使内层的热熔胶充分融化:以达到更好的粘结效果。 回火时间应根据环境气温、温差大小调整。

6.7连接管件与配件安装

6.7.1连接管件与配件的安装宜在现场制作安装。 6.7.2当并筒上接人排水支、连管时,可根据支、连管的数 采用井筒接管件或井筒活接头进行连接

.1 6.7.2当并筒上接入排水支、连管时,可根据支、连管的数量, 采用井筒接管件或井筒活接头进行连接 6.7.3当采用并筒活接头接入排水支管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并底座安装就位后,应截取符合设计高度要求的并筒, 并应根据接入支管管底标高确定开孔位置。 2应采用专用工具在井筒上开孔。 3可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垫与螺纹丝扣压紧连接、热熔连接、 焊接连接等方式将活接头安装至井筒上。 4应将并筒活接头与管道连接,可采用熔接连接、焊接连 接、弹性密封圈承插式连接或热收缩带(套)连接等。 6.7.4并简活接头开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孔直径不应超过活接头管件外径6mm。 2需多处开孔时,开孔边缘相互净间距不应小于100mm。 3支管、连管接入不得倒坡 6.7.5当采用并筒接管件接入排水支管时,安装高度、尺寸符 合要求,安装的密封性应符合要求。 6.7.6当采用并筒接管件接入排水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并筒的同一高程处,当需接入来自不同方向的1根~3 根排水支管时,应采用井筒接管件。 2在并筒的同一高程处,当需接人来自同一方向的2根~3 根排水支管时,宜采用汇流接管件合流后,再通过并筒接管件接 人检查井。 3当进行安装时,应采用专用的收紧机具进行连接,不得

6.7.3当采用井筒活接头接入排水支管时,应按下列步

1并底座安装就位后,应截取符合设计高度要求的并筒, 并应根据接入支管管底标高确定开孔位置。 2应采用专用工具在井筒上开孔。 3可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垫与螺纹丝扣压紧连接、热熔连接 焊接连接等方式将活接头安装至井筒上。 4应将并简活接头与管道连接,可采用熔接连接、焊接 接、弹性密封圈承插式连接或热收缩带(套)连接等。 6.7.4并筒活接头开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孔直径不应超过活接头管件外径6mm。

开孔直径不应超过活接头管件外径6mm。 2 需多处开孔时,开孔边缘相互净间距不应小于100mn 3 支管、连管接入不得倒坡 6.7.5 当采用并筒接管件接入排水支管时,安装高度、尺寸 合要求,安装的密封性应符合要求

1在并筒的同一高程处,当需接入来自不同方向的1根~3 根排水支管时,应采用井筒接管件。 2在并筒的同一高程处,当需接人来自同一方向的2根~3 根排水支管时,宜采用汇流接管件合流后,再通过并筒接管件接 入检查井。 3当进行安装时,应采用专用的收紧机具进行连接,不得

使用重锤敲打。 4支管、连管接入不得倒坡

6.8.1回填应按照设计要求在管道和检查井验收合格后 当遇雨季或地下水位较高时应及时回填

当遇雨季或地下水位较高时应及时回填。

当遇雨季或地下水位较高时应及时回填。 6.8.2井坑回填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理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 术规程》CJJ143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从检查并圆周底部分层、对称回填、夯实,并应与管 道沟槽的回填同步进行,每层厚度不宜超过300mm。 2连接管件下部应夯实至规定压实系数。 3回填应采用电动打夯机或木夯等轻型夯实工具对称夯实 不得使检查井产生位移和倾斜,不得机械回填,回填密实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 4回填时井坑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 湿陷性土、膨胀土及冻土;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砖块及其他 硬杂物。 5当雨李或地下水位较高地区施工时,应采取防止检查井 上浮的措施。 6.8.3当检查井位于道路路基范围内时,应采用石灰土、砂

6.8.2井坑回填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埋地塑料排水管道

6.8.3当检查井位于道路路基范围内时,应采用石灰土

6.9挡圈及承压圈安装

6.9.1检查并回填完成后应安装挡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压圈褥垫层铺设前,应在并筒外侧放置挡圈,在并筒 与挡圈的间隙中应选用柔性密封材料封严。 2挡圈尺寸依照褥垫层厚度和井筒与承压圈之间的间隙 确定。 6.9.2 承压圈的安装应在挡圈安装完成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 广

1承压圈、褥垫层的结构、尺寸应符合本规程第4.3节的 规定和设计要求。 2安装后,承压圈底部与井筒顶部之间的间隙不应小 于100mm。 3承压圈应水平安装,圆心应与井筒中心轴线同心

6.10.1并盖安装前应测量并筒的长度,并应切割并筒的多余部 分。切割后的井筒顶面应水平、平整。 6.10.2安装并盖应按检查并的输送介质性质确定,污水并盖和 雨水井盖等不得混淆。 6.10.3安装并盖时,并盖不能偏移,并与井筒的轴心对准,安 装后应将周围均匀回填至设计要求高度

10.1并盖安装前应测量并筒的长度,并应切割并筒的多余部 。切割后的井筒顶面应水平、平整。 10.2安装井盖应按检查并的输送介质性质确定,污水并盖利 水井盖等不得混淆。 10.3安装并盖时,并盖不能偏移,并与井筒的轴心对准,安 后应将周围均匀回填至设计要求高度

7.1.1检查井工程质量控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检查井各部件、连接管件与配件、主要原材料等进入施 工现场,应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施工检验,上下道工序之间应进 行交接检验,工程隐蔽前应进行隐蔽验收,检验、验收不合格的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检查井安装施工与交接检验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 定执行;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按本规程规定进行验收。 4所有施工检验、工程验收、隐蔽验收、测量复核等应有 记录,并应进行检查确认。 7.1.2检查井工程可按排水管道单位工程中的一个分部工程进 行验收,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分项 工程、验收批、分部工程顺序进行。 7.1.3检查井分项工程、验收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填写。检查并工程质量验收划分应按表7.1.3 的规定执行。支护开挖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 执行。

表7.1.3检查并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注:其他支扩结构应为水泥土搅拌桩、型钢搅拌桩、钻孔灌注桩、地下连续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等支护结构。

7.1.4检查井各验收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7.1.4检查开各验收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满定下列茶件: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其中采用量测检验 方式进行计数实测的充许偏差项目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 且不合格点的偏差值应不超过充许偏差值的1.5倍。 3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应合格;相关施工检测、试验 检验应合格。 4主要工程材料的产品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检验资料应 齐全、正确:并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施工记录、施工检 验记录、试验检测报告、质量验收记录。 7.1.5检查并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1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正确: 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和检验资料应齐全、正确。 7.1.6检查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分部工程中,地基与基础、混凝土、管道连接、检查井

7.1.5检查并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条件:

1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收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正确 关质量保证资料和检验资料应齐全、正确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中,地基与基础、混凝土、管道连接、检查井 接口连接、密闭性检验、并径向变形、回填等涉及有关结构安全 及使用功能的施工检测结果应合格。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7.1.7检查并工程验收合格后,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应与排 管道其他分部工程汇总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 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 50268的有关规定执行。

7.1.8对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检查并,应返修处理,经返

处理后的产品应重新组织验收。进入现场的检查并成品应符合 列规定

列规定: 1并筒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缝、凹陷和破损变形 2检查井色泽应基本一致,同时接口应完好,无裂纹变形 3检查井相关连接管件与配件等应齐全,并应与各部件匹 配一致,表面无明显缺陷。 4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应按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取样,进 行下列复试: 1)井底座的轴向静荷载、稳定性、抗冲击性; 2)井筒的环刚度、环柔性; 3)收口锥体的稳定性等

7.2.1放坡、撑板支撑的并坑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 列规定,

放坡、撑板支撑的井坑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

1并坑坑底应无超挖和扰动现象,大然地基应符合设计要 求;当发生超挖、扰动或天然地基不符合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 进行地基处理。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 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关地基检测报告:用钢尺、水准仪或全站仪测 量井坑坑底标高和回填厚度,用环刀法检验回填压实度。 2井坑开挖断面形式、撑板支撑材料和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

要求,撑板支撑时应与同步施工的管道沟槽形成整体支撑体系。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 资料、施工记录。 3井坑坑底应密实平整,无隆沉、渗水现象;边坡应稳定 撑板支撑应稳固;井坑坑壁应无变形、渗水等现象。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 资料、施工记录、监测记录

4并坑降排水设施应运行正常,明排水布置应合理有效。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技术处理资 料、施工记录。 5撑板支撑构件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横撑不得妨碍检 查井拼接安装。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放坡开挖、撑板支撑的井坑开挖充许偏差应符合表 7. 2. 1 的规定。

表7.2.1放坡开挖、撑板支撑的井坑开挖允许偏差

7.2.2车 钢板桩支护的并坑开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钢板桩及其支撑系统的材质规格、围护支撑方式应符合 设计要求,桩体不应弯曲、锁口不应有缺损和变形;钢板桩及钢 制构件的接头焊缝质量不低于级焊缝要求,同一截面内(竖向 m范围)身接头不应超过50%。 检查方法:全数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材料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记录。 2并坑坑底应无未超挖和扰动现象,大然地基应符合设计 要求;若发生超挖、扰动或大然地基不符合要求,应按设计要求 进行地基处理。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 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关地基检测报告;用钢尺、水准仪或全站仪测 量井坑坑底标高和回填厚度,用环刀法检验回填压实度。 3井坑钢板桩支撑方式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 与同步施工的管道沟槽形成整体支撑体系。 检查方式: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 资料、施工记录。 4井坑坑底应密实平整,无隆沉、渗水现象;支护体系应 稳定,无变形、渗水等现象。 检查方式: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 资料、施工记录、监测记录

5钢板桩排桩线形应直顺、垂直,锁口咬合应紧密;钢制 料牛腿节点焊缝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钢围標与钢板桩整体联系 应紧密,安装位置应正确。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用钢尺、小线、水准仪、经纬

续表 7. 2. 2

表中L为支撑构件的长度,单位为mm。

7.2.3检查并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

7.2.3检查并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并坑开挖分项工程应经质量验收合格,坑底地基处理应 等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受水浸泡和扰动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并坑开挖分 项工程(验收批)质量验收记录及相关地基处理检验报告等,检 查施工记录。 2基础所用砂、石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砂石材料的 质量保证资料、复试报告。 3砂、石基础的厚度、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 时,基础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基础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砂、石压实 度试验报告;用钢尺、水准仪量测基础厚度(纵向中心线每侧应 不少于2点),用环力法或密实度检测仪等检验基础压实度(不 少于2处),

4砂、石基础应按设计要求尺寸铺垫,并应摊平压实。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砂石基础应与井底座底部、相邻连接管道底部接触均匀, 无空隙。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检查井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表7.2.3检查并基础的允许偏差

7.2.4并底座、收口锥体与并筒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 下列规定:

7.2.4并底座、收口锥体与并筒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 下列规定:

1并底座、收口锥体与并筒以及相关连接管件与配件等产 品规格尺寸、制造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 求:检查并基础分项工程应经质量验收合格。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相关产品进 场验收记录、检查井基础分项工程(验收批)质量验收记录,检 查相关产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 2并底座安装应就位稳固,连接方向应与管道一致;并底 高程、井中心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2.4 的规定。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 检验记录;按表7.2.4的规定量测。 3并底座、收口锥体、并筒等部件预拼装检验合格;安装 时各部件连接处、与各汇入和流出管道连接处的接口安装到位; 安装后各部件径向变形、并筒垂直度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预拼装检验记录、施工记 录、检验记录:按表7.2.4的规定量测

4管道与并底座连接应正确,接口胶圈应无脱落,管道应 无倒坡现象,井及管道内应无杂物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各类连接管件安装应正确、接口连接应紧密可靠,相关 接口应按设计要求采用热收缩带(套)密封补强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接口连接记 录、施工记录。 6并底座、收口锥体与并筒安装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 的规定

表 7.2.4并底座、收口锥体与并简安装允许偏差

续表 7. 2. 4

续表 7. 2. 4

7.2.5井坑回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2.5井坑回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回填材料的质量保证资 料(取样检测应不少于两组,回填材料来源变化时应分别取样检 测)。 2沟槽不得带水回填,回填应密实。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检查井径向变形率不得超过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 径向变形率不应大于2%。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用钢尺分别量测并底座、收口 锥体、井筒内径断面;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检测记录、 技术处理资料。 4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 本规程第6.8.2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回填压实试

验报告、施工记录;用环刀法或密实度检测仪等检验回填压 度,300mm为一层,每层2点。

5井坑回填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 6回填应达到设计高程,表面应平整。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用水准仪测量(每座并1点 允许偏差为士30mm)。 7回填时检查并及管道应无损伤、沉降、位移。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有疑向处检测、监测。 7.2.6挡圈与承压圈、并盖与盖座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挡圈、承压圈、并盖、盖座及配件等产品规格尺寸、制 造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底座、收 口锥体与井简安装分项工程应经质量验收合格。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相关产品进 场验收记录,检查并底座、收口锥体与并筒安装分项工程(验收 批)质量验收记录,检查相关产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 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复试报告。 2挡圈、承压圈、井盖、盖座应安装稳固、位置正确,高 度应满足道路或地面设计要求。井盖高程允许偏差:位于车行道 上为一5mm~0mm,非车行道上为±10mm。 检查方法:逐并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 检验记录:用水准仪或全站仪量测(每座并1点)。 3挡圈与井筒之间防渗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现浇钢筋混 疑土承压圈的褥垫层的平面尺寸、厚度以及混凝土强度、砂石压 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承压圈、褥 层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混凝土强度报告、砂石压实度检验报 施工记录、检验记录;用钢尺量测尺寸。

4承压圈底部与井筒顶部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00mm。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 5道路上的井盖应与路面保持一致坡度;检查开内盖应盖 好,并有橡胶圈密封。 检验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 6挡圈与承压圈、井盖与盖座安装充许偏差应符合表 7. 2. 6 的规定,

表7.2.6挡圈与承压圈、并盖与盖座安装允许偏差

7.2.7检查并构筑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关分项工程质量应验收合格。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各安装分项工程(验收 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记录。 2检查并的拼装连接平顺,无变形、损伤现象:检查井 各部件连接处、并与各汇入和流出管道接口连接处无渗水 现象。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检验记录、技 术处理资料,检查密闭性试验记录。 3检查并构筑物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7的 规定。 检查方法:逐井检查。观察,用钢尺分别量测并底座、收口 锥体、并筒内径断面;对照设计文件检查施工记录、检测记录、 技术处理资料

7.3.1检查井施工完成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井初始径向 变形率检验: 1并坑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在12h~24h内应测量检查井 的并底座、收口锥体、并筒的径向变形,每个部件测量不应少于 2个断面; 2计算检查井初始变形率,其值均不得大于检查井最大径 可充许变形率的2/3。当不符合规定时,应查明原因,重新回 填、更换或重新安装回填

7.3.2检查井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井密闭性试验,

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井的密闭性试验应采用无压管道的闭水或闭气试验 法进行。 2密闭性试验应在管道、检查井安装检验合格后进行。 3密闭性试验前,应对检查井预留接口进行封闭 4密闭性试验的检验方法、频率和允许渗水量应与管道要 求相同。 5闭水试验的试验水头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埋地塑料排水 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的有关规定执行

7.4.1检查井应与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并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 规定,组织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7.4.2当检查井工程峻工验收时,现场应主要检查检查井的安 装位置和高程、规格尺寸、变形率、渗漏水、沉降位移以及承压 圈和挡圈安装位置、井内处理、井盖安装、收工清理等情况

7.4.3检查井工程工验收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文件。

2井底座、井筒连接件、过渡连接件、密封材料等各类部 件的出厂合格证明、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井底座和井筒等的初始径向变形率检验记录文件。 4 施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相关资料。 5 密闭性试验记录文件。 6 工程返工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文件。 7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7.4.4 检查井分部工程工验收后JGJT252-2011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应将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按档案规定立卷编号

7.4.5检查井的竣工验收资料应与管道工程相关文件一同归档 备案。

7.4.5检查井的峻工验收资料应与管道工程相关文件一同归档

8.0.1根据检查并使用地区的环境情况,应定期对检查并进行 检查、清通及清淤。当对排水管道系统进行养护作业时,应按现 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6的有关规 定进行,不得在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养护作业,应 确保人身安全。

8.0.6爬梯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

V表续(uu)%>%8VVV/5.V0005±±V/装装安回安回车非安回座筒底井程井度程高筒筒挡承承#向率井形挡变52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关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20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 《建筑小区排水用塑料检查井》CJ/T233 22 《市政排水用塑料检查井》CJ/T326 23 《理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2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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