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423-2022 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建设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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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423-2022 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建设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批准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太原供水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22年5月1日

1.0.1为保障山西省城镇居民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 高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城镇居民生 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 1.0.3城镇居民次供水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 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2.0.1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lupply

当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 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 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DL/T 920-2019 六氟化硫气体中空气、四氟化碳、六氟乙烷和八氟丙烷的测定 气相色法2.0.4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由变频器改变电机供电频率、运转速度,实现恒压变量供水的 设备。

2.0.5远程监控系统

为实现二次供水远程监控功能而建设的信息采集、响应 网络通讯和监控调度等软件和硬件的集成系统。

2.0.6智慧供水管理系统

智慧供水通过数采仪、无线网络水质水压表等在线监测设备 实时感知城市供水系统的运行状态,采用可视化的方式整合供水管 理部门与供水设施,将海量信息进行分析与处理,做出相应的处理 结果辅助决策建议。

DMA分区管理districtmeter

DMA(即独立计量区域)是指通过截断管段或关闭管段上阀门 的方法,将管网分成若十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并在每个区域的进水 管和出水管上安装流量计,从而实现对各个区域入流量与出流量的 监测。

3.0.1当城镇居民用户对生活饮用水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市政管 网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同时投入使用,并宜由专业公司运营 维护。 L 3.0.2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确保不受内涝影响;新建小区在规划设 计阶段须将二次供水设施设置在地上;旧有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 的改造有条件应设置在地上。 3.0.3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应满足“供水安全、节能 环保、智慧管理”的要求。 3.0.4生活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消防等其它供水设施合建,应各自 独立建设。 3.0.5单座二次供水泵房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米;二次供水管道 不应穿越城市市政道路。 3.0.6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应安全、稳定、优质、高效二次供水 系统的运行不得影响市政供水管网正常供水,严禁在市政供水管网 或与其相连接的管道上加装管道泵直接抽水。K 3.0.7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水、防火、防潮、防暴晒、防雷击、 抗震、可靠供电等运行安全保障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保障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并符合《先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3.0.8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 3.0.9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应实现远程监控,并与供水企业的二 次供水管理系统对接,以利于实现城市供水系统的统一调节。 3.0.10旧有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4系统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调查分析周边市政供水管网现状 运行情况,并与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用户的用水需求相匹配 4.1.2二次供水系统应独立设置,并有较高的安全防护措施。 4.1.3二次供水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小区室外给水管网干管应环状布置; 2选择合理的供水方式; 3系统应按照少人值守或无人值守标准进行设计,且运行稳 定、节能高效、低噪环保; 4系统应能实现智能化控制与管理: 5二次供水加压系统设计宜进行水锤分析计算,并采取相应的 防护措施; 6设施、设备及主要配件应具有可更换性和可维护性;电气参 数、通信接口及传输协议需设置统一标准。 4.1.4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新建住宅应计量到户 水表应出户。 4.1.5通过智慧水务的技术手段,在充分分析居民用水特性和用水 量变化曲线的基础上,实现整个二次供水系统的水龄控制。 4.2水质、水量、水压 4.2.1二次供水出水终端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 生标准》GB5749规定。 4.2.2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 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符合现行 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的规定

生标准》GB5749规定。 4.2.2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 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符合现行 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的规定。

4.2.3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确 定,居民小区各用水点的供水压力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要求。

4.3.1二次供水系统的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确保供水安全;山 1 2 结合市政供水管网管径、压力以及周边用户的供水现状等因 X 素; 3结合建筑物规模、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素; 4 结合二次供水设施所在区域的城市内涝及其它自然灾害风 险等级; 二 合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供水。 4.3.2 二次供水系统可采用下列的供水方式: 1 低位水箱(池)与变频调速增压设备联合供水: 2 箱式叠压供水; 低位水箱(池)、增压设备与高位水箱(池)联合供水。 4.4泵房 4.4.1二次供水泵房的选址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靠近居民小区主进水端,目尽量设置在供水的负荷中心以 确保室外给水管线布置规范合理;H 2新建小区泵房应设置于地上并符合当地城镇规划管理条例 的规定,城镇易内涝区域在市政供水压力充许的条件下,应将供水 设施设置在不被水淹的地上高处; 3泵房与水箱(池)宜合建且10m以内不得有污染源。 4.4.2泵房设置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规定。位置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泵房应有安全可靠的建筑围护结构: 2有良

3生活泵房应独立设置,泵房出人口应从公共通道或室外直接 进人。 4.4.3二次供水泵房应对内部区域进行功能划分。 4.4.4二次供水泵房设备设施应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 4.4.5二次供水泵房内空气、温度环境除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 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和《城镇居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GB50736的有关标准规范外还应满足下列规定: 1泵房应符合建筑节能要求,满足节能标准; 2泵房内温度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应设置通风设备,置设置温度和湿度实时显示和监控装置; 4 潮湿环境泵房还应设置除湿设备。 4.4.6 三次供水泵房内卫生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泵房应安装防火防盗门,其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需要 泵房入口处宜设置不锈钢挡板,挡板高度宜为0.5m; 2窗户及通风孔应设不锈钢防护格栅式网罩; 3泵房地面宜选用防滑地砖或环氧地坪材料,墙面宜采用防水 材料或贴装瓷砖,顶棚宜吊顶,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 4.4.7二次供水泵房内噪声环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 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泵房地面、墙面、顶板和设备基础应进行减振降噪处理,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Q96的规定; 2泵房设备、管道应采取柔性减振措施。管道穿过楼板或墙体 4.4.8二次供水泵房内电气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宜设置独立的控制区域与其他供水设施隔离,在高温潮湿环 境下,应设置自动防潮除湿的装置; 2泵房应有防雷击和安全接地的保护措施: 3泵房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 4泵房内单排布置的配电柜和控制柜前面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4.4.9水泵机组的布置,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规定。当电机额定功率不大于11kW时,同型号水泵可 共用同一基础。 4.4.10二次供水泵房应设置独立的排水设施,地面应有不小于0.0 的坡度坡向排水设施。 4.4.11泵房的照明系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泵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并应有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 2泵房应设置备用照明;泵房内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 应设置疏散照明; 求,便于检修和更新。

4.5.1水泵流量、扬程,应按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有关规定计算。 4.5.2水泵运行工况应在高效区内,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 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4.5.3水泵应具备有效减小轴向力、延长电机轴承使用寿命并可根 据需求变化对泵的性能进行自动调节功能 4.5.4水泵过流部件宜选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S30408不锈钢或同 等性能级别的其他材料制作。 4.5.5水泵机组变频控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工你石业

4.5.5水泵机组变频控制时,杀应符合下列规定

及能效等级》GB18613规定标准的II级能效标准,宜选

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或《永磁同 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3规定标准的II级能效以 上标准。 4.5.7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 高效区的末端,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供水压力控制波动范围在±0.01MPa之内; 2压力仪表显示精度小孕0.01MPa; 3变频器应设置不限频率。 4.5.8水泵应符合《离心泵技术条件(I类)》GB/T16907标准的 I类技术条件并应符合《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19762规定标准的能效及节能评价值。 4.5.9噪声应符合《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规定的B 级及以上标准。振动应符合《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 规定的B级及以上标准

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或《永磁同 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3规定标准的I级能效以 上标准。

4.6.1水箱(池)设计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有关规定。 4.6.2新建水箱宜采用S31603不锈钢材质,厂家制作、现场组装 4.6.3水箱(池)宜设置在维护方便、通风及保温措施良好的房间 内,室外设置的水箱(池)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4.6.4水池内衬材料,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 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要求。 4.6.5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超过24小时的生活用水量。容积大于 50m3的水箱宜分为两格并能独立工作。 4.6.6水箱(池)应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导流板 通风换气装置、人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出水管应对侧设置,并采取防止短流的措施,设置采样口; 2进水设施宜选用具有水力控制或电动控制功能的液位控制 装置;

3溢流管应加装密闭溢流装置,严禁直接接入排水系统,并应 有不少于0.2m的空气间隙; 4泄水管应设在水箱(池)底部,管径不得小于DN50,且排 空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水箱(池)底部宜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 或集水坑;泄水管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少于0.2m 的空气间隙; 5水箱(池)可能存在死水区时,应采取导流措施;且应充分 考虑水箱(池)的维护管理操作空间的需要; 6水箱(池)必须设置人孔,圆形人孔直径不得小于0.6m,方 形人孔每边长不得小于0.6m; 7水箱高度不宜超过3m;当超过1.5m时,水箱内外均应设置 爬梯,水箱内爬梯、支撑件及配件等材料等级不得低于水箱材料等 级,并应设置不锈钢密封孔盖并加锁防护。 能龄气士 旧有泵良视建设务

4.6.7新建泵房须设置兼具储水功能的气压罐,旧有泵房视

4.7.1二次供水设施的水箱(池)出水,余氯不符合要求的,应设 置消毒设备。 4.7.2消毒设备可选用紫外线消毒器和水箱自洁消毒器等,其设计 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二次供水设 施改造宜优先采用紫外线消毒器进行消毒, 4.7.3消毒设备应遵循下列规定 1紫外线消毒器应具备紫外线照射强度在线检测功能,并宜有 自动清洗功能; 2水箱自洁消毒器宜外置; 3消毒器材料的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 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有关规定;

1紫外线消毒器应具备紫外线照射强度在线检测功能,并宜有 自动清洗功能; 2水箱自洁消毒器宜外置; 3消毒器材料的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 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有关规定; 4消毒器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 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的有关规定;

备出水口处应预留紫外线消毒器

4.8.1泵房内管道及管件宜采用S31603薄壁不锈钢管,管道连接 宜采用法兰连接和沟槽卡箍式连接。 4.8.2水泵吸水端应设置闸阀出水端设置蝶阀、静音止回阀或多 功能水泵控制阀。阀板应彩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S30408不锈钢材 料制作,阀杆应采用强度及耐腐蚀性能不低于20Cr13或6Cr18Ni9 不锈钢材料制作 4.8.3二次供水水泵机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吸水总管上靠水泵 端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4.8.4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还应装设压力表,必要时应设置水锤 消除装置。 4.8.5水箱(池)进水总管及泵房出水总管均应安装电动阀门。 4.8.6管道及阀门均应有安装牢固的支架(墩)

4.8.5水箱(池)进水总管及泵房出水总管均应安装电:

4.9.1水箱(池)进水总管及泵房出水总管应安装管段式电磁流量 计(表)或超声波流量计(表)。 4.9.2泵房进出水管应设置压力变送器等数据采集装置。 4.9.3泵房内宜设置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包含消毒剂余量、pH及浊 度等在线数据采集装置。 4.9.4泵房内应设置温度、湿度的显示及报警装置。 4.9.5泵房应在距地面20mm处设置地面积水报警装置,并与电气 控制系统和排水系统联动。万 4.9.6电源柜应设置带通讯功能的多功能电力监测仪表。 4.9.7监测仪表应具有现场显示功能,并可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和 远程传输。数据根据实际需求,实时或间隔性传输至二次供水智能 管理系统

5.1一般规定 5.1.1二次供水智慧水务信息管理系统包含:泵房自动化控制系统 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水淹报警系统、安防系统等,通过PC 端及移动端实现数据采集和监控、设备运行维护以及系统管理的自 动化、信息化,并能够通过数据建模分析优化运行管理流程。 5.1.2远程监控系统及智能化终端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次供水泵房运营管理单位宜设置远程监控系统和智能终 端设备; 2系统宜针对泵房设备及控制信息进行标准化; 3远程监控系统应具备接入大量二次供水设备的能力,并支持 各种网络传输方式; 4智能化终端应能接入小区DMA分区漏损系统的管理数据。 5.1.3通信网络应实现数据的可靠传输。应采用网络防火墙、病毒 防护和VPN等技术手段保证网络安全。 X 5.1.4系统宜采用设备硬件允余、数据库系统允余、应用系统允余 等技术手段保证其稳定运行。 5.1.5系统应提供标准的PC端及移动端二次开发接口。 5.1.6二次供水设施应配备运维管理专用网络柜。

5.2.1二次供水设施应实现运行数据及视频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辅 监控、预警报警、远程控制、存储备份、统计分析等功能,并应具 备数据信息的容错判错功能。 5.2.2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信息组成包括: 1供水信息包括进出水压力、进出水流量、水箱液位等; 2水质信息包括余氯、浊度、pH值等;

供水信息包括进出水压力、进出水流量、水箱液位等: 2 水质信息包括余氯、浊度、pH值等;

3环境信息包括温度、湿度、地面积水等; 电气设备信息包括电流、电压、电量等。 5.2.3 系统应具备水压自动控制、水泵机组自动切换、集水坑自动 排水、泵房水淹自动断电保护、压力和液位传感器故障自动识别等 功能。

5.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5.3.1 系统应具备以卡功能: 2 视频追溯功能,正常监控数据的滚动保存周期不低于1个月; 3人数统计、行为分析等功能; 监控中心与各泵房双向对讲通话功能 5.3.2 系统应采用低照度、200像素及以上可远控球机摄像头。 5.3.3 泵房应设置独立的脸部识别与指纹门禁系统,可记录人员信 息、开启门禁时间,进行图像抓拍,并上传至二次供水管理平台中, 5.3.4视频质量诊断服务器应定期对摄像头是否损坏、图像质量等 进行诊断,诊断结果能以报表、图表等多种形式呈现并实现同步提 醒

5.3.5泵房现场视频应能清晰显

5.4.1系统应准确、完整地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巡检、维护保 养、设备维修、水箱池)清洗等运行维护数据。 5.4.2系统应具备可视化用户界面,集成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管理 数据分析和报表统计等功能模块。 5.4.3视频监控终端应具备对各泵房监控设备进行故障检测功能并 支持远程巡检。

5.4.4系统应基于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生命周 期的信息化管理,根据水泵、变频器等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 故障信息等数据,实现设备检修保养等操作信息的自动提醒功能 能自动生成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工单

5.4.5各类生产数据应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数据

化二次加压设施的管控模式。

6.1.1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有关 规定。

GB5024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有关 规定。 6.1.2承担二次供水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单 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6.1.3次供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 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 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材料、设备进场时应做检查 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及运营维护单位相关人员核查 签字确认。 6.1.4施工过程中的管材检查、管道防腐、隐蔽、试压、冲洗消毒 验收等工序应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相关入员参加, 并应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其中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环节。 6.1.5施工改造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制订防止二次供

6.2.1设备的安装应按工艺要求进行,精度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工作。 6.2.3设备基础尺寸、强度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6.2.5水箱(池)的安装,包括材质、支架或底座、位置、尺寸、 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通气管、溢流管和泄水管设置、满水试验或 水压试验,应严格按照设计以及规范标准执行。

6.3.1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其他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6.3.2管道正式安装前,需将预制好的管道及配件进行试安装,符 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安装。 6.3.3阀门和水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有关标准的规定。

6.4.1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场原材料和设备应提交齐全 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设计要求 6.4.2现场使用的工程材料,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 方可使用。 6.4.3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 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 备相应的资质。 6.4.4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道路工程测量施工方案公路工程施工测量工艺标准.doc,非承压管道系统和 设备应做灌水试验。管道试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

6.4.4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

设备应做灌水试验。管道试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 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7.1调试 7.1.1 设施完工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系统的通电、通水、通讯调试 7.1.2调试顺序应以先单机后系统、先局部后全面的形式,依次进 行二次供水设备的调试。 7.1.3 系统联动调试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统一组织。 7.1.4水箱(池应做满水试验。 7.1.57 水泵调试要进衍点动及连续运转试验。 7.1.6、接人智能管理系统后,应完成工艺及安防参数设置等的控制 7.1.7整个二次供水系统调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调试废水 应排放。 7.1.8系统调试结束后,应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 7.1.9二次供水设施冲洗、消毒后,应取样检测,系统出水水质应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7.2验收 7.2.1二次供水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 范的相关规定以及施工图具体要求组织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42及《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4标准》GB50300执行: 2设备安装验收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3电气安装验收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执行。 7.2.2验收合格后,二次供水设施及竣工文件统一移交给供水企业 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运维管理

8.1.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应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岗位 操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及租关从业证书。 8.1.2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实现专业化管理、封 闭管理、远程监控管理。益 8.1.3专业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规程、设备运行操作规程、交接班 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停送电管理制度、卫生 管理制度。 8.1.4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应包括设备设施保养维修、水箱(池)清 洗、水质管理、移动终端使用、用户投诉处理、操作人员考核、档 案信息、报表管理等内容。 8.1.5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应包括操作人员资质、操作要求、操作程 予、故障处理、安全生产和日常维护保养要求等内容。 8.1.6日常运行维护的数据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记录, 并录人二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

8.1.7专业管理单位应编制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8.2.1二次供水设施应充分利用偏息化手段实现智能巡检为主、人 工巡检为辅的巡检方式。 8.2.2二次供水系统应有每日设备运希记录。 8.2.3泵房内排水系统应定期检查。 8.2.4 水泵及电机应定期检查其运行状况。 8.2.5 电机、控制柜、连接电缆、电线等应定期进行消防、用电安 全检测。

8.3.1二次供水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建立日常保养、 8.3.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汪家墩能源调度大楼桩基施工组织设计,对设备的运行情 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 维修记录。 建议 8.3.3维护保养应包括以下内容:水泵机组、水箱(池)、控制系 统、仪器仪表、消毒设备、管路系统及附属设施等。 8.3.4保持泵房干燥、清清通风,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 定的温度和湿度范围a

8.4.1二次供水设施应按照供水规模、重要程度、影响范围、设备 设施状况等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8.4.2二次供水设施应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制订二次 供水水质风险的防范、预警、处置机制,制订水质风险防范、控制 处置办法,对二次供水水质风险进行预防和管控。 8.4.3二次供水设施应通过在线监测及人工巡检等方式,及时发现 二次供水设施异常情况,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预防性维修工作,降 低突发故障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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