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C-131-2020 机车车辆真空断路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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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C-131-2020 机车车辆真空断路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pdf

2020年12月15日发布

2020年12月16日实施

断路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

本细则规定了机车车辆真空断路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 全部项目。适用于电力机车、内燃机车、电动车组真空断路器的监督抽查检验DB61/T 1284-2019 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pdf,具体检验项 目根据监督抽查计划确定

TB/T3430一2015《机车车辆真空断路器》第1号修改单(国铁科法(2020)37号) GB/T21413.4一2008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4部分电工器件交流断路器规则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1随机抽取一定数量 的样品作为一个样本,采用(1:0)抽样方案,

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两年内生产、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

4.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 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6.1.1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样品后,应核查样品的封条、封签完好情况,检查样品,记录样 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对样 品分别登记上册、编号,及时分配检验任务,进行检验测试。样品的封条、封签不完好的、 签字被模仿或更改的,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6.1.2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产品检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有关 规定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正常运行。 6.1.3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 遵守相同的规程。在现场检测的检验样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过程中应采取拍照 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6.1.4检验人员如需要使用外部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应查验其计量检定/校准 证书,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方可使用

产品各检验项且按下列顺序进行:

6.2.1电力机车、电动车组真空断路器

样品1:标志检查→一般检查→主电路电阻测量→气密性→机械操作→温升试验→绝缘 试验→工作限值→机械寿命和电气寿命试验→介电强度验证(一般工作特性)→温升验证→ 电磁兼容试验(辐射骚扰→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传导骚 →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 变化)→噪声测量→交变湿热试验→冲击和振动试验→机械操作验证→介电强度验证(耐振 动冲击能力)→盐雾试验→防护等级试验→风洞试验。 样品2:标志检查→一般检查→主电路电阻测量→气密性→机械操作→温升试验→绝缘 式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短路条件下接通与分断能力试验→瞬态恢复电 玉试验→介电强度验证(额定短路接通与分断能力)→主电路电阻验证

6.2.2内燃机车真空断路器

样品1:标志检查→一般检查→主电路电阻测量→气密性→机械操作→温升试验→介电 性能→气候试验(耐湿性能试验)→工作限值→工作性能→介电强度验证(一般工作特性) +温升验证→电磁兼容试验→噪声→冲击和振动试验→机械操作验证→介电强度验证(耐振 动冲击能力)。 样品2:标志检查→一般检查→主电路电阻测量→气密性→机械操作→温升试验→介电 生能→气候试验(耐湿性能试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短路条件下接通与 分断能力试验→瞬态恢复电压试验→介电强度验证(额定短路接通与分断能力)→主电路电 阻验证。

6.3.2检验操作严格按本细则所依据的试验方法进行。对试验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须保持 对设定值的控制DLT1075-2016标准下载,并注意观察试件安装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 6.3.3检验过程中,发生停电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导致测试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 待故障排除后,应采用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测。 6.3.4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如实记 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

6.3.5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涤 改,并妥善保留备查。检验过程中可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6.4检验结束后的处理

5.4.1检验结束后应对被检样品状况、仪器设备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 6.4.2检验后的样品,应标注样品“已检”状态标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 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3个月后 退还生产企业。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坏而无法退还的样品可以不退还,但应向生产企业说明 情况。生产企业要求样品不退还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录的读数值与检验结果有效值截取的规定!

JTS 277-2019 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非正式出版稿)表4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有效值

中的项目对样本进行检验,以其中的技术

2内燃机车真空断路器检验项目及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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