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10403-2004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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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10403-2004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

江西省某市东郊国家粮食储备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快甜工性芯极动京蓝理规柜

TB/T10403~2004

主编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施行日期:2005年1月5日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地质勘察

铁建设【200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〇〇五年一月五日

本规程是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 2003年7月31日发布)和《关于开展铁路工程地质勘繁监理工 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434号)编制。 本规程共分十二章,其内容包括:总购,术语,工程地质勘 察监理一般规定,项自监理机构与蓝理人员职资,蓝理规划和监 理实施细则,工程地质勘察常规监理,各类建筑物工程地质勘察 蓝理,不良地质勘察监理,特殊岩土勘察监理,质量问题判定与 处理,工地例会,监理资料管理。 本规程是通用规程,勘察监理单位应结合项目(包括客运专 线)特点和对地质工作的特殊要求,补充勘察监理内容和工作方 法。 实施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不免除勘察单位的资任。 依照本规程实施勘察监理,不免除勘察监理单位的责任。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监理工作,总结经 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 关资料寄交建设管理司。 本规程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龚重远、李响、李光辉、仇祥凯、李靠荣。

7.2 路基工程·.. 18 7.3 桥涵工程 20 7.4 隧道工程·· 20 7.5 房屋建筑工程·..· 21 7.6 填料取土场及石碴场· 21 7.7 给排水工程·. 22 不良地质勘察监理··.. 23 8.1 一般规定····. 23 8.2 滑坡和错落.· 23 8.3 危岩、落石和崩塌·….· 24 8.4 岩 25 8.5 泥 石流··· 25 8.6 风 沙.. 26 8.7 岩 27 8.8 人为坑洞 28 8.9 水库坍岸 29 8.10 地震区 + * 29 8.11 放射性地区 30 8.12 有害气体 30 特殊岩土勘察监理. + 32 9.1 一般规定··· 32 9.2 黄 32 9.3 膨胀土(岩)和红黏土 33 9.4 软土与松软土 $ * 34 9.5 盐渍土.·· 34 9.6 多年冻土··· 35 9.7 填 土...· 36 10 质量问题判定与处理 37 10.1一般规定 37 10.2一般质量问题判定与处理 37

10.3较大质量问题判定与处理

11 工地例会 , 12 2监理资料管理 12.1一般规定 12.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日志 12.3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月报 12.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总结 12.5监理资料的管理.. 附录A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基本表式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条文说明·

1.0.1为保证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的质量,规范工程地质勘察监 理工作,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是一般情况下必须满足的最低要 求和共同遵守的共性要求。 1.0.3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的加深地质工作、初测和 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监理工作。 1.0.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应由勘察工作委托单位委托具有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企业承担。监理单 位应根据监理合同,依据相关规范对地质勘察工作的质量、工作 量和进度开展监理工作。 1.0.5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主持项目监理工作,对履行委托 监理合同负全面责任。 1.0.6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 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的合法权益。 1.0.7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 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铁道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和铁路工程地质系列标准的规 定。

指有关铁路工程地质调绘、钻探、原位测试、物探、遥感、 室内试验、资料分析整理和评价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tionofrailwayengineering

对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全过程,或对某重点工程的工程 地质勘察工作,或仅对某种勘察手段等进行的检查和监督活动。

2.0.3重大工程significant pro

重大工程包括特大桥(桥长≥500m)、高桥(墩高≥50m)、 长度大于3000m的隧道、多线隧道、控制线路方案的不良地质 及大型路基挡护工程、大型房屋建筑工程或集中成片的房屋建筑 工程等。

监理人员对勘察的关键工序和操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活 动。

监理人员对勘察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现场的检查或 监督的活动。

3.1工程地质勤察监理工作的依据 3.1.1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按下列依据开展工作: 1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2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系列标准: 3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 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委托书、合同; 5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合阿。 3.1.2监理人员应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和勘察单位提供的正式工 程地质调绘及勘探、测试资料等进行监理活动。 3.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工作范围 3.2、1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室内 试验等专业的工作过程及其完成的原始资料、报告、图件等进行 监理,包括野外勘察及室内资料整理的全过程。 3.2.2依据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 书面意见: 1工程地质勘察大纲; 2现场勘察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 3人员配备及上岗人员资格; 4勘察于段、方法和程序,机具设备的数量、质量,相关 仪器、设备的标定情况,勘探或试验现场工作环境条件等; 5勘察单位、勘察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等资料。 3.2.3监理人员应审核以下地质工作内容是否满足规程、规范 ? 和勘察阶段的要求,并真实、可靠:

3.1工程地质勤察监理工作的依据 3.1.1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按下列依据开展工作: 1 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2 11 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系列标准; 33 建设项自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 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委托书、合同: 5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合阿。 3.1.2监理人员应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和勘察单位提供的正式工 程地质调绘及勘探,测试资料等进行监理活动。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工作范围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调查的范围、内容和精度; 2钻探、试坑及原位测试等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及勘探工 艺,现场记录和成果资料: 3水、土、石试样的数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试验 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 4物探方法的选择、工作过程和成果资料的地质解释资料; 5水文地质调绘、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及成果资料; 6对勘探试验资料的综合分析,地质报告内容及主要结论 和评价意见。 3.2.4必要时对关键工程、重要的勘探测试等进行平行测试。 3.2.5监理人员应审查勘察单位有关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检 查现场执行情况。 3.2.6监理单位应调查、确认因勘察要求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 较大变化而引起的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和工作量的真体增减数量

3.2.6监理单位应调查、确认因勘察要求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

较大变化而引起的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和工作量的具体增减数量 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2.7监理单位应调查、核实勘察单位记录、报告的因自然条

3.2.7监理单位应调查、核实勘察单位记录、报告的

3.2.7监理单位应调查、核实勘察单位记录、报告的因自然条 件或人为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关资料,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3.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类型采用 巡视、抽检和旁站的方法,分段、分工点实施。 3.3.2对沿线一般工程的地质勘察和测试工作,可采用巡视的 方法进行抽查或抽检。 3.3.3监理工作应选取具有代表性重点工程、不良地质或特殊 岩土工点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行重点勘察过程或勘察手段等的 核查。对重大工程或影响线路方案的大型不良地质工点应进行现 场核对。

3.3.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类型采用 巡视、抽检和旁站的方法,分段、分工点实施。 3.3.2对沿线一般工程的地质勘察和测试工作,可采用巡视的 方法进行抽查或抽检。

3.3.3监理工作应选取具有代表性重点工程、不良地质或特殊

岩土工点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行重点勘察过程或勘察手段等的 核查。对重大工程或影响线路方案的大型不良地质工点应进行现 场核对。

3.3.5监理工作应对全线(段)的勘察成果及资料进行

综合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4工程地质勘暴监理程用

3.4.!勘察监理合同签订后,应由监理委托单位或由其组织勘 赛单位向勘察监理单位及时提供监理工作范围内上阶段的勘察设 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3.4.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 件后,熟悉项目情况,掌握该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不良地质和特 殊岩士问题,根据批准的勘察大纲编制监理规划,并在召开第一 次工地例会前两天报送建设单位批准。 3.4.3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开工剪,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开第~ 次工地例会,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和勘察单位负责人 及现场代表应参加会议,会后应形成各方代表会签的会议纪要。 3.4、4监理人员应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工程地质勘察开工报告》 进行审查,具备开工必需的技术条件和工作人员、设备、物资条 件后,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并报建设单位核备。 3.4.5现场发现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与勘察大纲或相关规范不符 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责令政正,发生较大、重大质量问 题或隐患、安全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处理,必要时签发 《工程地质勘察暂停通知单》。《工程地质勘察暂停通知单》应即 时报建设单位备案。在勘察暂停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总 监理工程师应按程序及时签署《工程地质勘察复工通知单》。 3.4.6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应与勘察单位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核 查。当监理单位与勘察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监理单位应向勘察单 位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4、7监理、勘察和建设单位之间来往的表格或通郑单等应办 理签收手续,并及时回复。

3.4、7监理、察和建设单位之间来往的表格或通知单等应办

理工作结束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报告,对勤 赛单位完成的原始资料、勘察报告及图件的完整性、可靠性提出 评价意煲。

3.4.9监理单位发出的通知书、批复或答复意见、监理工作报 告,与勘察单位、建设单位来往的文件、向上级部门的请示及汇 报材料等都应纳人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

4项目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职责

4.1项自监理机树的设置 4.1.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地质条 件的复杂程度、监理内容、交通条件等7-威宁隧道出口Ⅳa围岩钢筋网片施工作业技术交底.docx,在现场设置监理机构和 配备监理人员;监理机构一般由项目监理部、监理站组成。 4.1.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和设备等应符合委 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将相关情况通知勘 察单位。

4.1.3监理入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必要时 可配备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站站长。 414主要监理人品的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4.1.3监理入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必要时

1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持过大型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工 作的注册岩土工程师,并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2副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地质专业高级工 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 权。 3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同类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4.1.5监理人员中具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应不少于总人数的三 分之一。 4.1.6监理工程师应按实施监理工作所涉及的专业要求配置齐 全。 4.1.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常驻现场,一般不得调整;需调整 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勘察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变 更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

4.2.】监理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系列标准,依法实施工程地质勘察监理 工作。 4.2.2监理人员应深人现场,结合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方法 和手段开展监理工作,并遵循“守法、诚实、公正、科学”的准 M

1主持编写工程地质勘察项自监理规划,组织编写监理实 施细则,负贵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具体岗位职责,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 3组织、指导、检查、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各专业 间的相关事宜; 4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监理过程中对不符合资质条件和不能胜任的分包单位,通知勘察 单位予以清退;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会议,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和 指令; 6依据勘察监理合同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大纲,签署 《工程地质勘察开工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暂停通知单》和《工 程地质勘察复工通知单》等文件; 7审查和处理勘察变更事宜; 2 8巡视勘察监理工作现场,对重大工程或地质特殊复杂工 点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9依据勘察监理合同参与或绍织工程勘察重大质量同题 安全事故的调查: 10参与调解勘察设计的合同争议、索赔等事宜; 111 审核并签认完成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量:

12审查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工作后提交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及图件通风空调工程施工方案.doc,对地质勘察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13组织编写、整理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相关档案资料(工程 地质勘察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专题报告、监理工作 总结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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