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泗水湖滨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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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泗水湖滨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下列材料及劳动力计划表,作为施工和预算参考

10.1.1质量方针和目标

道路园林景观施工组织设计-5我公司的质量方针是:质量第一、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不断改进。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是:达到合格争创优良等级。

10.1.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定期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活动,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全面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项目配备专职质检员,各专业工长(施工员)对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

树立全员质量意识,贯彻“质量终身制”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并采用经济手段来辅助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10.2.1工程质量保证总体措施

10.2.1.1首先对本工程以项目部的形式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全面管理指导施工,各个部门及岗位均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做到各司职,各负其责,职责分明。

10.2.1.2执行我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文件要求为依据,一切工作均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并结合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去做。

10.2.1.3作好文件和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施工中各种施工记录用统一的表格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对设计图纸、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来往文件等设专人进行文件管理;业主、监理的文件和申报业主、监理的文件由专人统一办理,作好收、发、管、存、归档的工作。

10.2.1.4材料采购前必须对材料供应方进行评定审查,货比三家,将选择的材料供应方的资料及拟购材料的质量、规格、合格证、检验证书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批准后再进行采购。采购的材料进场后必须按规范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10.2.1.5加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

本工程设立负责质量保证的专职质保员和负责质量检验工作的专职质量检查员,从每一道工序抓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检验工作。

10.2.1.6作好质量记录文件的管理工作。现场质量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不得复印。接受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各种质量记录要即时填写和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并妥善保管。

10.2.2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图

10.2.3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图

10.2.3.1项目质量保证措施系统图

10.2.3.1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控制网络图

10.2.3程质量组织管理保证措施:

我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0.2.3.1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ISO9002系列标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摆正质量与进度的关系,贯彻质量第一,实行质量目标管理,通过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来确保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验收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成立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核心,各专业责任工长及质量检查员为成员的QC小组。

10.2.3.2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实行技术、管理标准化,施工中密切与建设单位、质检站、监理单位的检查和配合,共同抓好现场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10.2.3.3管理制度和目标,并且展开,横向落实到人头,纵向落实到班组,从公司到项目层层落实。

10.2.3.4质量的关键环节和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开展专项QC活动,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实行自检、互检和工序的交接检查,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质量检查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跟踪管理;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实行重点把关;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施工,事先要制订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施工质量。

10.2.3.5严格按照PDCA循环过程,有秩序的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10.2.4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10.2.4.1加强技术管理,力创优质工程,实行质量预控和样板引路,认真贯彻技术质量责任制和各项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与经济挂钩。

10.2.4.2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制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各专业工长、质安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等交底,各专业工长向班组长书面交底,交底资料及时签收归档。施工中把好专、自、互三检关,严把六关(图纸会审关、技术交底关、施工操作关、材料及半成品验收关、质量验评关、人员素质关),必须贯彻在工程全过程中。

10.2.4.3加强技术管理,按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准备工作,编制符合设计意图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图纸,认真规划各分部分项、各工种的交叉配合。

10.2.4.4凡结构工程的隐蔽在自检的基础上,经甲方代表、质检站、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隐蔽进入下一道工序。

10.2.4.5严格按施工图纸、规范、规程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公司质检部门分阶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10.2.4.6工程质量资源保证措施:

a人员进场后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参战人员TQC意识,以个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认真把好材料关。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有材质合格证。原材料必须按规定送检,检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工程上。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材料要分别堆放整齐。水泥、钢筋在运输存放时须保留标牌,按批量分类,不混堆,出厂证明合格证书必须对口齐全。

10.3质量事故的损害报告、调查及分析

10.3.1一旦发生危害工程质量的事故,应立即暂停该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同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10.3.2质量事故发生后,将事故的简要情况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后,按下列要求进行报告:

10.3.2.1质量问题,在2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10.3.2.2一般质量事故,在3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10.3.2.3重大质量事故,在2小时内速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10.3.2.4及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查明事故的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在查明事故原因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

10.3.3调查分析的结果在经理部例会上公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0.3.4根据调查的结果,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11.1检测试验的目的

11.1.1防止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投入到工程中去。

11.1.2防止施工产品不合格项进入下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与合同要求。

11.2检测试验的范围

11.2.1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的检验、试验与控制。

11.4.2.2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工序产品质量的检测与控制。

11.4.2.3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对项目原材料、半成品检验和施工产品质量的监控。

11.3.1公司试验室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的检验和试验。

11.3.2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施工产品质量进行监控。

11.4.3.3分公司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对分公司工程项目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及施工产品质量进行监控。

11.3.4项目部材料员、试验员负责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试件的送检。

11.3.5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工序产品质量的检测与控制。

11.4检测试验工作依据

11.4.1公司中心试验室根据国家检验试验规范标准与《惠阳区建材取样送检规定》编制《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11.4.2项目试验员会同材料员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惠阳区建材取样送检规定》对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进行取样,送中心试验室检验,并按规定填好“委托申请单”。

11.4.3工程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a)中心试验室按“委托申请单”对试样进行验收,核对送检材料的规格、数量及试验项目,进行外观检查,一切符合要求后,将试样放置待检区,并做好标识。

b)收样人对接收的试样和“委托申请单”核对无误后进行签收,根据委托人送检要求确定检验形式,并在“委托申请单”上加盖印章以示鉴别。

c)中心试验室按国家有关规范对各种试件进行检验和试验,作好各种试验检验原始记录,发出各种试样的“试验报告”,如发现试件不合格,应立即通知项目复检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重要结构问题应通知公司总工程师采取解决措施。

d)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出现异常或中心试验室对现场材料有疑问时,可由中心试验室去现场对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抽检,根据抽检结果采取必要措施。

e)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由分公司项目部提供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送法定试验定,填写“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委托单”,由法定试验室发出“配合比报告”,项目按配合比施工。混凝土浇灌前填写“砼工程浇灌审批表”,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才能浇灌。

f)由业主指定或地区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法定单位,按《惠州市建材取样送检规定》及地区规定的要求送检。

g)项目试验员领取“试验报告”,作好“检验和试验状态台帐”,如试验不合格应按规定复检或通知有关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实施,如试验合格,将“试验报告”交内业技术员,由内业技术员通知施工员、材料员、由材料员发放试验合格的材料,用入工程中去。

11.4.4工程产品质量的检测

a)施工班组按照技术交底、作业指导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班组应进行自检,如发现操作过程中存在问题应立即纠正,确保所施工的产品符合要求,班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后,应移交给下道工序,由下道工序施工的班组接收,施工员、质检员应及时对工序产品进行检查,即互检或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b)当施工产品不能由后继产品的测量加以验证时,此过程为特殊过程,也称为隐蔽工程,应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应组织施工员(工长)、质检员等有关人员在隐蔽前进行质量检查与评定,评定合格后通知业主代表,有必要时通知设计院、质监站派员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隐蔽。

c)项目部组织施工员、质检员等有关人员及时对分部、分项工程按《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查、评定与核定,并做好专检的各项评定记录。

d)在工程交付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自检,并按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实施。

11.4.5检查与监督

a)分公司主管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工程部、质安部、材料部对项目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检验与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也包括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各种资料的检查。

b)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定期与不定期的组织工程技术部等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进行检验,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各种资料进行检查,也包括对分公司有关部门工程管理、监控的各种资料的检查。

11.4.6主要原材料不合格不能采取任何方式放行;对砼、砂浆试块达不到要求的,可与设计单位、甲方商定采用回弹、抽芯等试验,合格后并取得顾客的同意后放行,如还不合格,需采取满足设计要求的补救措施后才能放行,并按规定评定质量等级。

11.4.7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按企业来质量管理中《不合格控制程序》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实施。

11.5.1《国家检验、试验规范与标准》

11.5.2《惠州市建材取样送检规定》

11.5.3《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1.5.4《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11.5.5《过程控制程序》

11.5.6《不合格控制程序》

11.5.7《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1.5.8《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1.6.1委托申请单

11.6.2各种试验原始记录

11.6.3各种试验报告

11.6.4不合格通知书

11.6.5各种检查资料

11.6.6隐蔽验收记录

11.6.7检验和试验状态台帐

11.6.8砼工程浇灌审批表

测量仪器、计量器具、检测工具、试验设备的种类,应根据工程项目配置,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力量配置。所有测量设备必须具有合格证,并且在时效范围内,越期者不能使用。

12.1安全生产的原则和目标

12.1.1.1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12.1.1.2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步实施的原则。

12.1.1.3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尽力使所有施工在安全的方式下进行,将施工过程中的伤害或损坏的风险减小到最小。

12.2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

12.2.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能(见下页)

12.2.2安全生产责任

12.2.2.1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职责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

直接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生产副经理);

.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其职责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个人检查,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

上述人员的安全责任在我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里有明确规定。

安全会议作为交流安全经验和安全条件的一种手段,项目经理部必须保持所有的安全会议记录,必要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12.3.1.1项目经理部组织月度安全会议,由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的有关安全人员参加。

12.3.1.2项目经理部及其分包商每周召开安全会议,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12.3.1.3项目经理部设安全建议箱收集员工的安全建议。

12.3.1.4其他与安全有关的事宜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及每周的生产协调会议上解决。

项目经理部必须记录并保存下述安全记录

12.3.2.1工伤事故记录

12.3.2.2设备及车辆事故记录

12.3.2.3环境损害事故记录

12.3.2.4政府监察情况记录

12.3.2.5职业病记录

12.3.2.6工程损害记录

12.3.2.7灾害损失记录

12.4.1.1项目经理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12.4.1.2项目经理部按照公司的布置,每年组织班组和员工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表彰先进,督促员工时刻保持高度安全生产自觉性。

项目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下述行为责任人予以处罚;

12.4.2.1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12.4.2.2违章用电而未酿成事故者;

12.4.2.3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未酿成事故者;

12.4.2.4违反规定使用缺乏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未酿成事故者;

12.4.2.5非职业机动车驾驶员开动机动车的。

12.5员工安全教育及培训

12.5.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过考试或者考核,合格者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12.5.2特种作业人员

特殊工作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司机等)均应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并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审考核验证。

项目经理部组织基本的安全培训。

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均要参加政府劳动部门要求参加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持有有关证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参加复审考核验证。

12.5.6安全学习及记录

12.6安全检查及核查

12.6.2所有不安全的施工条件和操作都由项目经理部即时纠正。

12.6.3项目经理部协助业主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12.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2.7.1施工和照明用电应按规定负荷进行设计安装,应有超负荷、防漏电装置,整个施工现场用电配线采用三相五线制,线路布置要规范化。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的规定。

12.7.2所有机械装置均应有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机械操作人员开工前应按操作规程进行试运转和检查。

12.7.3各种电动机具设备配电箱,均应采用保护接零,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12.7.4总配电室应配备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配电房操作通道要畅通,配电箱按顺序编号,门锁及安装标志齐全。

12.7.5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要指定电工值班,非电工禁止乱接乱拉线路。

12.7.6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任意搭线、牵线、开启电箱、移动电箱等。

12.7.7现场电工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设备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12.7.8使用所有用电设备机具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胶鞋并戴绝缘手套。

12.7.9现场电气路线应按规定埋地或架空敷设,在过通道处可采用穿在钢管里埋设在地下予以保护。钢管应有防水弯头,线路接头应在接线箱内。

12.8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防范措施:

12.8.1各工棚、库房、伙房、办公室等地方通道处设置1211灭火器,灭火桶及消防水池,电气房另备专用电气灭火器。

12.8.2禁止任何人在临时设施内外生火,凡是因工作需要生火者,必须经工地防火负责人批准,并经工地保卫人员同意方能生火。

12.8.3宿舍、办公室内烟头不得乱丢,应放置烟灰缸内并熄灭。

12.8.4工棚、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更不能在电线上搭放衣服和毛巾等物,保险丝不得用铁、铜线拉驳,禁止在工棚、宿舍内使用电炉。

12.8.5易燃、易爆物品要放置安全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电焊、氧割地方的易燃物品要先清除后作业,收工时要查看现场,无火星存在等异常现象,才能离开。

12.9医疗服务及应急计划与措施

项目经理部设立医疗室,配备有行医资格的、在卫生保健与急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医生、护士各一名,保证能够进行工伤应急处理。项目经理部为员工提供常见病的医疗服务,并保证将遭遇事故或疾病的员工及时送往医院。

12.9.2应急计划与措施

12.9.2.2通讯联络

施工现场、生活区之间配备对讲机,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12.9.2.3救灾器材与设备的储备

储备必要的救灾器材和设备,在储备地点设置明显的标志。

12.9.2.4灾害时的自救与自救教育

项目经理部的专业医务人员通过板报定期宣传普及知识,重点培训班组安全员及全体员工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

12.10交通安全措施

12.10.1选择合理的悬挂地点: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点和明亮的环境中,使大家能清楚地看到它表示的内容,以便采取适当的预防准备或措施。

12.10.2.要注意“安全标志牌”的针对性:

安全标志的内容要和环境实际相适应,避免内容和环境不一致。

12.10.3.注意悬挂高度:

“安全标志牌”的悬挂高度,应尽量和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使人平视可见。一般情况距离地面不宜小于2m,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的夹角应接近90o。如果是大型的巨幅安全标语、口号,应视句子的长短、字形的大小及悬挂的位置,结合现场的实际确定。

12.10.4.注意“安全标志牌”的端正度:

不论是附着式、悬挂式或者柱式的安全标志,均应当讲究其端正度不要歪斜不正。

12.10.5重视“安全标志牌”的牢固度:

各种“安全标志牌”,不论是附着式、悬挂式均应当确保其相当的牢固度。悬挂式要用钉子钉牢,柱式要和支架有牢固的联结,防止大风刮落造成事故。

12.10.6经常保持“安全标志牌”的整洁度:

现场全体人员都应爱护“安全标志牌”,尽量避免被混凝土浆等污染,以免影响标志牌的清晰度。如被污染应及时擦干净,这样使人们既看清标志的内容,又能体现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给场容增加美感。

12.11维持交通安全措施。

1、求助于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请市民和驾驶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尽量绕道而行,以减轻交通压力。

2、施工前,经市政府或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后,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共同协商制定具体的维护交通的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竣工后及时拆除和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设施。

指挥交通组:指定一人为组长,派组员24人,共25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工作请交管部门交警授课,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交通指挥组人员上岗时,需配备对讲机,作为通讯联系工具,应佩带袖标,手执红、绿、黄各一面指挥手旗,身着有反光黄、红、白三色背心。

a.临时车道有通行、封路、改道必须应正确设置明显的路标或标志。

b.设什么标牌,在什么地点设置,应事先取得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部门的认可后设置。

c.事先必须准备足够数的标牌。

5、在施工区内设置改线标志及安全防围设施,派经培训合格并持上岗证的交通指挥员值班,负责维护交通。

6、道路交通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统一着装,维护交通秩序。

7、配备先进的交通和通讯设备,制定详细的应急措施,成立应急小分队,保证在影响交通的事故发生时,在最短的时间内解除故障,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为维护施工期间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作业员工的安全,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的经常性教育。拟聘请交警对全体员工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常识教育,逐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9、各种交通管制标志、警示标志、交通标志及施工期间改线所需路障、护栏均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条例执行,并请市政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协助我们进行安装。

二、设置方法及注意事项

临时车道的封改,必须设置明显的标有“危险”、“限速”、“道路施工、车辆慢行”“道路施工、注意安全”等标牌和锥形路标、导向标志、指示牌、路障、指示灯等(所有标志必须有反光功能),并派专人指挥交通。

临时施工交通控制区由4个部分组成:①警告区长度不小于1500m,且每隔100m设置施工标志和交通标志;②过渡区为防止车流在改变车道时发生突变,且每隔50m设置施工标志各限速标志(40km/h)及施工标志,长度不小于110m;③缓冲区间长度不小于80m,且每隔30m设置施工标志各限速标志(40km/h)、路障及施工标志;④作业区施工作业区与开放交通的车道之间有明确的隔离,置施工标志、交通标志各警示灯。

夜间施工时,所有施工人员都须有反光功能的标志服和安全帽

13.1现场文明施工:

13.1.1临设搭建:

生活区与生产区(现场加工厂)要分开搭建,临设搭建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淋浴室及消防用砂(沙池)、水池等所用材料必须具备防火,防台风,防晒等要求,严禁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等材料搭建,临设搭建必须做到稳固,安全,整洁,并设有消防通道,根据现场用地情况,采用标准板房和集装箱配套搭建,临建场地及道路均采用硬地化设置,其厚度与强度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

在工地主要出入口显眼位置设立工程标志牌。在适当位置持设置质安、文明卫生标语和必要的安全标志与禁令牌。

工地办公室布置整洁,应悬挂各职能机关核发的工程规划、投资许可、施工许可、监理许可等证明,以及工地质量、安全、文明卫生、治安管理等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图表。

工地职工宿舍保持干燥、通风采光良好,室内高度不低于3米,地面批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地板),照明线路架设整齐,采用日光灯照明,床铺布置整洁,不得乱堆衣服杂物;室内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并悬挂“职工文明卫生守则”。

工地职工食堂应有足够的面积;厨房必须采用砖墙,批挡刷白,屋面用防火材料,室内高度不得低于3.0米,屋面设气窗,地面用水泥砂浆批挡,并设置通畅的排水系统。灶台应批挡刷白,灶面与切菜板贴白瓷片;食堂应有防蝇设施,有合格的食用水源,茶水或开水桶密封加锁,剩饭菜要以专用桶收集并加盖;炊事员上岗应持有效的健康证

工地设浴室厕所,应有足够的使用单元,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浴室墙面必须批挡刷白,通风排气良好,地面用水泥浆批挡,排水顺畅;厕所应配设三级化粪池,严禁粪便直接排入地下水道;厕所应有水源,并专人清洗,保持不存异味。

13.1.3机械设备的安装,停放要有统一规划的场地,严禁乱停乱放,做到工完场清,整洁,美观。

13.1.4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按规格,型号进行分类,堆放整齐,挂牌注明,如露天堆放,则应有防潮,防晒防雨等措施。

13.1.5严格用火制度,对于现场清理的各种杂草,杂物,应按甲方要求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不准吸烟,并由经理部委派监察员进行监督。

QGDW 115953—2016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pdf13.2.1污水的处理及排放:

生产及生活用的各种污水,应根据现场的情况设置沉淀池和冲洗池,经过处理后的污水统一排放到有的排洪渠道里。采用钻孔或其它施工生产所产生的泥浆,费浆和淤泥,待沉淀后用封闭式的专车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严禁直接排到现有的渠道里,造成环境污染。

13.2.2粉尘控制:

拟建道路属于半挖半填,挖填平衡后,有一部分余土将外弃,在施工期间,各种机械运输以及石方爆破所产生的粉尘一定要控制好,在气候干燥的情况下,要对所有进出道以及现场作业面进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各种运输车辆必须在现场清洗干净后方可离开现场上路行驶,外弃运土车辆严禁超载,车厢要严密,不泄不露,并加盖蓬布,做到车身整洁,不弄污道路。

13.2.3防噪音控制: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做到勤保养,勤检查,不能带病作业,排污量应符合有关的指标,施工生产尽量安排在白天,确因抢工,晚上需连续作业时,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施工DB43/T 1300-2017 智能检查井盖,晚上作业尽量选用噪音小的机械,达到不扰民,不污染环境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现场情况而定。

13.2.4场平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边坡角度,严格按线施工,对于松散土块要提前处理,严禁乱推,乱挖,对于沟槽挖土方,要及时外弃,避免污染环境。

13.2.6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及文明施工意识教育。奖罚分明,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特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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