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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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施工组织设计

3.1.10验工质量签证制

3.1.11质量教育检查制

3.1.12事故处理报告制

渝内字〔2016〕009号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完整版).pdf3.1.13工程质量定期回访制

3.2设立质量监查专职人员,制定质量检查监督制度

3.2.1经理部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组织机构,赋予质量监查专职人员特别处置权,全力支持和充分发挥质检机构的质量监查专职人员的作用。

3.4主动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积极为现场设计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3.6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3.6.1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选配水平高,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人员担任,各项工程安排具备专业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对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保证人员素质满足工程创优需要。

3.6.2施工图纸会审工作,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都汇总出来,再会同设计部门和监理研究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质量事故发生。

3.6.3对施工的每道工序必须要有施工技术交底书。对施工草图、配料单等,都心须复核无误后再下发。并注意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变更、检查记录、各类报表等)。以利于工程竣工后,完整工作的同步结束。

3.6.4施工全过程中,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质量评定资料的签认整理,归档工作,完善质量责任追踪档案。

3.6.5严格质量检查制度,各级质量监察人员,要分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现场做好检查工作。

3.6.6质量检测和质量评定以《验标》为依据,用数据说话。各施工现场要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把质量评定标准具体简化为易懂、易记的口诀,用标语牌的形式,树立在施工现场,使每个施工人员熟悉,便于掌握运用。

3.6.7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工作。每道工序要先自检,然后由质检人员检查验收,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6.8施工中,对每道工序,每个工种,每个操作工人,作到质量工作“三个落实”即:施工前,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每个操作人员明确操作要点及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检查指导施工,制订工序流程图,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关键点,进行连续监控,对比分析质量偏差,及时纠正质量问题,把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质量检查评比,进行工序交接,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开始,并根据检查结果对施工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相应奖罚,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4.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本标段施工拟采取以下措施。

4.2加强科技投入和科技攻关力度,确保本项目有实质性突破。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配备充足的仪器设备和人员。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确保工程质量有突破性进展。

4.3提高机械化施工装备水平,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减少手工操作随意性大的影响。

4.4重视试验室建设,建立科学先进的试验检测、监控手段

项目经理部建立中心试验室和测量队,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工程检测和试仪器设备。

中心试验室负责取得本标段的试验参数和获取本单位内部检测评定结果、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对设备仪器负管理责任。测量队负责对路面中线、高程进行精确测量控制,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结果进行跟踪分析,确定出指导施工的各项参数。

建全检测试验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台帐并设专人管理。执行按周期检定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定,到期未检定的不准投入使用。

加强文件和资料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坚持对检测试验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水平。

5.保证路基、路面工程施工质量的工艺措施

5.1对路基填筑、路面施工各道工序开工前、开工后、工序完成后都应严格遵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才能实施操作,未经检查不能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5.2对气温、环境、湿度有特殊要求的施工工序一定要按技术规范和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导要求严格办理,确保施工质量。

5.3严格执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工地压实试验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

5.4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5.4.1土方压实采用振动压路机压实,对填石路基以及高填方路基在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进行压实。严格控制压实质量,随时检查密实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取样试验,发现不足,及时处理,并采取改进措施。

5.4.2在路基施工前和施工中,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永久同临时结合,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6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5.6.1施工过程中,每台班或每拌合250t砼混合料须抽样检测,制作抗压及抗折试件各两组,分别作7天、28天的抗压、抗强度实验。

5.6.2若砼试件28天强度达不到设计强度,则可从已摊铺成型的面板上钻芯取样进行验证。仍达不到规定要求时,予以凿除更换。

5.6.3砼配合比设计要求

5.6.3.1砼试配强度按设计抗折强度提高10%~15%。

5.6.3.2砼的最大水灰比不得大于0.46。

5.6.3.3砼的坍落度在测定时要保持在1~2.5cm之间。

5.6.5混凝土采用机械拌合。混凝土混合料的运输采用自卸汽车,运距较远时,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装运混合料的容器不允许漏浆并防止离析。出料及铺筑时间的卸料的高度不超过1.5m。

5.6.6混凝土混合料摊铺,应在整个宽度连续施工,中途因故停工,应设施工缝。摊铺厚度应考虑振实预留高度,采用人工摊铺时,严禁抛掷和耧耙,以防离析。

5.6.7表面平整时,应选用较细的碎(砾)石混合料,严禁用纯砂浆找平。

5.6.8过面时严禁在混凝土面板上洒水、撒水泥粉,当烈日暴晒或干旱风吹时,宜在遮荫棚下进行。表面抹平后按要求采用机具刻槽,或采用拉槽器、滚动压纹器等合适的工具在混凝土表面沿横向制作纹理,保证混凝土路面的抗滑要求。

5.6.9混凝土板做完,应及时养生。

5.7认真做好检查凭证工作

5.7.1施工过程中系统检查,签证工作,是工程质量的保证,签证前要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填写检查证并报请监理工程师会同检查签证。

6.材料采购的质量保证措施

6.1物资设备部为材料采购的主要部门,负责工程所用物资的采购、检验检测、标识、管理工作,工程开工前,根据材料使用计划对材料供应商从生产能力、质量管理、商业信誉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定,选择几个合格的供应商并建立花名册,以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最终供货商。

6.2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6.2.1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

6.2.2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

6.2.3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

6.2.4运输和交货条件;

6.2.5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

6.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化验单据并送交工地试验室审核。工地试验室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和工地试验,按检验合格与不合格分类堆放,明确标识,未经工地检验合格材料不得使用。监理有明确要求的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使用。

7、保证工程质量的奖罚措施

7.1实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即预留工程总投资的0.2%作为质量创优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按“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办理。

7.2优质量样板工程评定及奖励办法

7.2.1项目经理部根据业主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阶段性创优工程的目标和规定,组织并使之实施。

7.2.2各工程队根据各自创优工程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部申报优质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队的申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评定。

7.2.3评比的办法是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由工程质检部牵头,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人员参加,按项目内容分组进行检查评比。

7.2.4评比办法是采用实施抽查、现场管理、内业资料三结合的形式,按规定进行打分,最后汇总。

7.3月考核、季度检查评比办法

7.3.1每月末或下月初在验工计价时,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由工程质检部、计划部、财务部等部门对当月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评比。

7.3.2对日常检查及月末检查时了解和发现的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方面进行通报表彰或奖励,对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及处罚。

7.3.3每季度末根据该季度施工生产的实际,结合公司、监理、业主等关于抓好工程质量所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7.3.4每季度进行样板项目检查评比(单项的内业资料、竣工文件、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现场管理标准化工地建设等);季度检查评比的奖励及处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决定。

7.3.5每季度后一个月考核的情况包含在季度检查评比情况通报内。

7.4.1对未达到创优目标的工程项目,每项工程罚款20万元,其中项目经理罚5万元。

7.4.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费的10~30%,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罚款,其中项目经理罚款10%。

7.4.4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建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将工程随意转包;或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低劣,给企业声誉带来严重影响,同样按质量事故对待,处以15万元罚款,其在对项目经理罚款5万元。

(二)、保证工期的主要措施

详见“工程总体施工计划”

2、保证工期的主要措施

2.1、成立精干高效的指挥机构,抓紧抓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1.1、我单位已做好了充分的组织、技术、机械设备和人员准备。一旦中标,我方将立即选派施工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高、工作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成立强有力的现场指挥机构,对内指挥施工生产,对外负责合同履行及协调联络,确保本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保证工期组织机构图见下页。

2.1.2、实施本工程任务的施工队伍已选定待命,中标后即可迅速进点进行施工准备。优先安排测量队伍提前到达,为全面展开施工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其它人员及机械设备随即提前就位,确保按时(或提前)开工。

2.1.3、先行组织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便道、便桥的修筑,为设备进场作好准备。同时积极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力争在施工准备期内完成电力线路布置,确保设备按时投入使用。

2.1.4、尽快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认真复核设计文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关键施工技术方案。积极配合业主及有关单位办理征租地拆迁手续,主动疏通地方关系,取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

2.2、施工组织不断优化,实行网络化管理

2.2.1、以施工设计和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进一步优化和及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工序的施工工艺细则,报业主及监理工程

师审批,并根据施工情况变化,不断进行改进、优化,使劳动力的组织、机具设备的配备更趋合理和完善。

2.2.2、建立从经理部到各施工队的调度指挥系统,建立动态网络管理,全面及时掌握并迅速、准确处理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问题,对工程交叉和施工干扰加强指挥与协调,对重大关键问题超前研究,制定措施,及时调整工序和调动人、财、物、机,保证工程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2.3、根据项目全过程的网络计划,编制分阶段和月度网络计划,及时发现关键工序的转化,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应用微机进行网络计划管理,及时掌握进度,分析调整,使项目实施处于受控状态。

2.2.4、灵活掌握作业时间,充分保证工作效率。

2.2.5、不断加强作业工序调研工作,从加强工序衔接管理入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2.2.6、强化对路面施工的技术措施,防上因质量原因造成返工影响进度。

2.3、加强施工管理,实行责任承包

2.3.1、实行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既重包又重管理,使责任和效益挂钩,个人利益和完成工作量挂钩,做到多劳多得,调动单位,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

2.3.2、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修工作,配齐维修人员,备足常用配件,确保机械正常运转,对拌和、摊铺和碾压等工序储备一定数量的备用机械。

2.3.3、确保劳力充足、高效。根据工程需要,配足工程技术人员(包括工程试验、测量人员)和技能工人、并采取各项措施,提高劳动者的

2.4、保障后勤和材料供应

2.4.1、对本工程所需材料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采购与供应,并做好材料的储备工作,保证施工用料。

2.4.2、做好后勤保障,努力保障人、财、物、机的供给,为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三)、保证安全的主要技术措施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实现“五无”、“三控制”:

1.1、实现“五无”:即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行车和特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1.2、“三控制”:员工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

2.1、安全保证体系见附图

2.2、安全保证的组织机构见框图。

3、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使安全管理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3.2.1、在安排、检查、落实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兼顾和保证安全工作,把安全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3.2.2、坚持定期的安全教育、讲话和检查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支持和发挥群专安全人员的作用。

3.2.3、加强制度建设,和主要负责人员签订安全协议。

3.2.4、制定安全组织设计,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附:我单位的十二项安全管理制度

(1)对新工人贯彻队、班(组)各级安全教育,以师带徒,边教边学。

(2)坚持每周不少于二小时的安全学习,安全技术员要定期上安全技术课。

经理部和各队在编制施工计划方案时,要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措施,并在开工前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无安全措施和技术交底时,不得进行施工。

E、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详细的安全设计,预防事故发生。

G、安全操作挂牌制度。

本工程规定每周四为安全活动日,任何其它活动不得挤占晚上二小时活动时间。

3.3.1﹑遇有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将停止一切高空、起重等作业,并做好防洪、防风准备。

3.3.2﹑对于机械的操作与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杜绝出现因搅拌、摔落、触电等导致人身伤亡。

3.3.3﹑梁体吊装过程中防止震动和碰撞。钢丝绳绑扎要牢固,防止出现脱钩现象或滑移现象。装卸中,必须支撑稳固,才能摘除吊钩。要时刻注意保护构件,以免吊索及其它的装卸设备损坏构件。

3.3.4﹑施工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时拴好安全带,起吊架及工作平台下严禁站人。

3.3.5﹑爆破作业必须严守爆破规程,石方爆破现场设专职人员指挥巡视、检查。

3.3.6﹑按照业主的要求积极参加保险,并及时办理手续。

3.3.7﹑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做好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工作。

3.3.8、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砂,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3.9、在重要电器设施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引起火灾。

3.3.10、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3.3.11、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3.3.12、施工中临时结构必须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大型临时结构须进行安全设计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3.13、用电线路架设应符合规定要求,配电箱和闸刀盒应上锁,室外配电箱和闸刀盒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

3.3.14、加强运输及施工车辆的管理,经常检查其车辆,严格禁止带病作业。洒水车在上下坡及弯道运行中,不得高速行驶,并避免紧急制动。

3.4.1、以各级调度为中心,建立防洪指挥系统,及时收集汛期信息,

3.4.2、成立防洪突击队,提前储备防洪物资、设备。

3.4.3、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做好防洪设计,防患于未然。

3.4.4、在汛期加强巡视与检查,对于滑坡、塌岸、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及时发现科学处理。

3.5.1、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俗。

3.5.2、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施周围,要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3.5.3、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3.5.4、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6、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3.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毒害环境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轮换。

3.6.2、遵守劳动法,非特殊情况不安排超时作业,不打疲劳战。

3.7.1、加强便道建设与维修,提高便道通行标准。

3.7.2、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无证驾驶,严禁司机饮酒开车。

3.8、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办法

3.8.1、清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

3.8.2、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料场,派专人24小时轮班看守,防止生活物品、材料被盗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4、保证安全的奖惩办法

4.1、经理部预留完成工程投资的0.2%作为安全资金(保证金),按完成工程量及施工安全情况奖惩兑现。

4.2、根据单位年终对项目部施工安全的奖惩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年终奖惩兑现。

4.3、因施工发生大事故或发生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扣除项目部全年资金。发生一般事故或施工中发生民工亡人事故扣除该项目部该季度安全资金。

4.4、对个人的奖励办法

5.1、发生一次职工因工死亡事故,除按规定扣除兑现奖外,每死亡一人罚项目部3000元。

5.2、发生外部劳务因工死亡事故,除按规定扣除兑现奖外,每死亡一人罚项目部5000元。

5.3、发生职工因工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对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的,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罚。

6.1、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苗头的,每年罚单位20000元,罚项目经理2000元,罚总工、安全工程师各1000元;发生一般事故苗头的,每件罚单位10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罚总工、安全工程师各500元。

6.2、如发生事故不报或发生事故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按上述规定加倍处罚。

6.3、如发生事故的,事故损失费用由事故单位自负。

治安、消防组织保证机构图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它直接影响现在和将来人类千秋万代的生存条件,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减少对水、空气的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是本合同段环境保护的重点。

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见附图)

1.2、重视环保工作,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提交有关环保设计,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把施工生产的环保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与施工生产同步进行。

1.3、健全企业的环保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并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1.4、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知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职工的自觉行为。

2、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

2.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1.1、加强对原有植被等长久性环保体系的保护。施工需要必须砍伐破坏时,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不超范围砍伐,并尽可能予以恢复。

2.1.2、临时用地为耕地的竣工后采取措施复耕,其它裸露地表进行植草或种树绿化。

2.1.3、在居住区避免夜间施工,防治噪声污染。

2.1.4、自采石料加工场,对于施工范围外的植被应加以保护,严禁乱砍乱伐,对既有的生态环境要加以保护。

2.1.6、拆除临时设施时,应将一切废弃物运往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并恢复场地原貌。

2.1.7﹑对河道上的桩基施工排放出的泥渣,引排向岸上的沉淀池,控制对河水的污染。全桥排出的泥浆经沉淀后及时将渣运走,桩基施工完后对周围妥善回填。各项临时设施,在完工后清除并复原。

2.2、水资源保护措施

2.2.1、施工前对施工区水资源、水流系统、农田灌溉系统进行详细的调查,对破坏的排水系统进行恢复、改建和完善。

2.2.2、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化粪池等生化办法处理,未经检测合格不得直接排放于农田、河道中。

2.3.1、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

2.3.2、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2.3.3、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2.3.4、距施工工地150米范围内有居民区的,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噪声大的机械(55dB以上)应避免夜间施工。

2.3.5、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2.3.6、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和场地尽量运离居民区。

2.3.7、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的作业时间,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五)、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对林木、植被及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是施工中的环保重点(环境保护体系框图见下页)

5.1、采用各种方式宣传《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等法规,使职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珍贵物种的分布,便于在遇到这类物咱时能主动加以保护。

5.2、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持原状;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批示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5.3、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植被加以覆盖。

5.4、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采取措施进行复耕,其它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

5.5、对路面工程的取、弃土场按设计实施工程防护;设计无防护的也应将边坡平整稳定,并尽量平整造田,不得向河流和设计范围外的场地弃土。

5.6、施工便道、施工工棚及作业场地的设置要尽量维护自然面貌,占用的荒地亦要少开挖、小刷方,以保护植物。

5.7、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六)、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1、创文明工地目标:文明施工管理是创优规划中的重要方面,本合同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是:创省(部)级文明工地。

1.2、由现场经理确定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责任人,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框图见下页

1.3.1、按规划布置临时施工设施,对各项生产、生活设施、道路、管线、电力线路、各类物资放置场地及临时仓库实行平面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考评,有奖有罚;

1.3.2、对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工程标识牌、责任划分牌、工艺流程牌、质量标准牌、安全警示牌等。

1.3.3、场地按规划要保证运输道路排水有组织且晴雨畅通。

1.4.1、物资按类别采取库房和大棚两种方式储放,做到料架整齐划一,分区合理,产品标识正确,检验状态无遗漏。

1.4.2、定点加工机具设防雨棚,做到机个维护到位,性能可靠,表面清洁。

1.4.3、各类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保养条例挂牌警示,专人管理。

1.5.1、建立卫生清洁责任制,划分卫生区域,由各责任人具体负责;

1.5.2、施工污水采用软管排入既有排水系统或流入规划的渗水坑、沉淀池内,杜绝无组织排水,保证水土完整不流失;

1.5.4、食堂干净卫生,炊事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1.6.1、搞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封闭式管理,教育职工遵守作业秩序和现场管理纪律;

1.6.2、搞好职工宿舍文明评比活动,做到整齐、明亮、通风。

1.6.3、建立现场巡查保卫及值班交接记录制度,防止外部闲杂人员入内损坏成品和半成品,盗窃施工资料。

1.7、尊重当地民风、民俗、遵守地方法规。

1.8、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爱民活动,搞好路、地关系,为本工程顺利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1.1、工程交工后,建立用户档案和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记录档案交公司档案馆保存,由经营部定期对用户进行调查回访,回访结果记录在案,进档保存。

2.1.2、本合同工程质量实施终身负责,对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派员与用户一起商定维修方案DBJ50/T-279-2018 智慧小区评价标准,维修方案确定后3天内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实施维修。

2.2、施工中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建设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工程的建设。

2.3.1每一施工区的每一负责人为文物保护的责任人。文物保护的责任人对辖区内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条例的教育和学习。

2.3.2、工程开工前,主动与当地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施工区文物分布情况,积极的采取文物保护措施。

2.3.3、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不能辨别是否是文物时,先停工或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然后及时通知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到现场处理。

2.3.4、发生的所有文物均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处藏匿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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