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炉施工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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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炉施工组织方案

b.提供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和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名单。

c.提供主要检验设备清单和相应的检验能力;

d.列出由承包人为工程采购的产品材料的清单,确保其具有可以被接受的质量控制系统;

e.列出质量检验计划;质检计划内容应包括各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序的停工待检点,书面见证点,隐蔽工程签证GB 12952-2011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严密性试验等各主要控制点的设置,验收及评级权限。竣工应具技术资料等项。

3.5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根据过程的性质、特点和对质量的影响程度,将过程分为以下三类:

1).常规控制过程;当过程的输出可以由后续的测量或监控加以验证时,这样的过程应进行常规控制。

2).关键工序:在本工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过程。

3).需特殊确认的过程:当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测量或监控加以验证,或进行验证成本较高、具有破坏性时,这样的过程除需采用常规方法进行控制外,还需要实施特殊确认。

⑴常规过程受控的条件:按计划配备合格人员、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验证合格的材料、有效的施工文件、合适的操作环境。

⑵过程开始前应获得必要的信息,如图纸、技术规格书、技术要求、验收标准、联系单等。

⑶设备、材料等物资应及时到位并经验证合格,安全、环境等应满足施工要求;

⑷必要时,应编制作业指导文件(如:作业指导书、工艺卡等),并获得批准;

⑸配备适当的施工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⑹配备适当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正确使用并按规定进行保养、定期检定;

⑺应按规定的作业顺序和过程参数进行施工,并进行有效的监控;

⑻在施工过程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质量特性进行规定的监视和测量,必要时应设置W点、H点或采取必要的试验。只有合格时,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未经检验合格或经验证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得放行;

⑼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及时、有效的内部沟通及与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沟通;

⑽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⑾过程控制应形成必要的质量记录并保存。

⑿常规工程的施工由工程项目施工技术人员提供必备的施工文件。进行详细的局面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按图纸、规范、标准的要求操作在过程操作及其质量控制中,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三工序”活动,即“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使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⒁专检由质检人员负责,质检员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做好工序跟踪控制的专职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质量总是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有关人员限期整改。

⒂隐蔽工程检查是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人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通知质检部门和业主代表共同检查并签字认可后,方可隐蔽。不同专业工种之间的过程交接由项目部总工组织质检员,相关施工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检查验收,交付方出具中间交接资料接收方复查认可后办理中间交接手续。土建同安装之间的交接由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中间交接验收并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分布、分部工程质量预检并填写分项、分部质量检验评定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评定,由质检部门核定质量等级。

☆单位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质检部门、技术部门、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进行预检,合格后,由质检部门评定质量等级。

☆单位工程完工后的检验工作要邀请业主或工程师参加。

⑴关键过程指起决定性作用的过程。在安装过程中设立监检质控点(用W表示)和停工待检点(H表示)。如果上一道工序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监检停工待检点的检验资料必须监检人员和责任工程师签字确认合格后方可乾地下一道工序施工。本工程监检质控点和停工待检点如下:

a).耐火、保温、金属板材等材料使用前的质量检验……………………………W点

b).砌筑砖、耐火浇注、保温施工前实物清洁度检查……………………………H点

c).保温钩钉、钢筋网等安装后质量检查………………………………H点

d).保温层敷设质量查……………………………………………………H点

e).炉墙耐火砌筑前、中、后质量检查……………………………………………H点

f).炉墙耐火与保温膨胀缝留设质量检查…………………………………………W点

g).金属保护层质量检查……………………………………………………………W点

h).抹面层质量检查…………………………………………………………………W点

i).冷态验收…………………………………………………………………………H点

j).炉墙内衬表面检查、炉墙外热态表面热态检查………………………………W点

注:监检质控点和停工待检点的顺序可按实际作相应的变动,但受检单位在每个质控点和停工待检点前向监检单位提供相应的施工资料。

⑵关键过程的文件控制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其分项工程施工时,除向作业人员提供施工图纸、规范、和标准等技术文件外,还需专门的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明确施工方法、程序、检测手段、监督文件的执行。

⑶施工过程中由项目经理部材机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并组织维护和保养,以保持过程能力。

⑷施工技术人员根据过程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如对检修的各位置保温改造工程施工环境条件的要求提出具体措施,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施工技术员组织实施,质检员监督检查,以对环境的控制来满足施工过程的要求。

⑸关键过程施工应具备的条件、试验、监督与验证与常规过程控制相同。

特殊过程即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过程,根据本工程施工现状,焊接为特殊过程。

为确保过程的结果能够满足规定的要求,在工程施工前应对与质量有直接影响的过程进行确定和策划,并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控制。我们将本工程项目中的需要特殊确认的过程列入下页清单。特殊过程的控制除符合关键过程控制的条款规定外,还应确定下列适用的安排:

⑴确认已确定的过程审批准则;

⑷确认使用的方法和程序;

⑹生产和服务过程确认必需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3.6不合格品的控制及纠正和预防措施

为控制不合格品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程序中明确规定了不合格品的标志、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并由质检部门监督执行以防止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对不合格的标志、记录和隔离由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去完成,以防止在做好适当处置前继续使用。

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办理。根据不合格造成的原因、责任、性质和后果的不同,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工程、质检和物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评审结论报上级或业主备案或审批。

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主要有:

由于材料、部件和设备造成的,采用返修或调换的办法进行处置。

属于施工质量造成的采用返工拆除重做的办法进行处置。

不合格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a.对业主、工程师、设计、质监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b.对施工过程中检查出现的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记录检查和纠正结果。

c.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查明晃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判定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制订措施。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记录纠正结果,质量检查员跟踪检查,验正实施。

d.预防措施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质监和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制订,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批准,由工程部会同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

e.在制订预防措施时要定期征求业主及工程师的意见,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收集合理化建议等信息,以发现、分析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

f、质量部门要检查预防措施的实际情况并评价、记录实施效果。

3.7工程的回访、保修和服务

3.7.1按公司《顾客满意度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执行。

a.项目部按照要求在施工有关阶段主动到业主方征询顾客意见和建议,由业主方填写《顾客满意度测量表》,项目经理部根据此表及时作出必要的整改和落实;

b.工程部负责组织质量回访,对回访中反映了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安排整改;

3.7.2工程交接验收后,项目经理部按合同的保修条款,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工程进行保修。本工程所承诺的保修期为三年。工程质量的回该在工程交付使用半年后进行。顾客平时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由质监部门随时派员登门访,查清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填写《顾客投诉记录表》,如属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必要时邀请业主和设计代表出席,确定处理方案。

3.7.3凡超过保修期或不属于本公司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我们将积极的协助业主进行处理,其具体事项按上级颁发的相关规定处理。

3.7.4对顾客的投拆、质量回访情况报告、质量修理书、回单、信访中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分类汇总,于每年年底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8.1项目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和国家及部颁的其它有关规范、规程,以及设计图纸,制造厂家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3.8.2项目接受建设单位及劳动部门锅炉和压力容器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察。

3.8.3质量控制点:W、H点、隐蔽工程及严密性试验的检查验收,应由业主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并应及时办理书面签证手续。

3.8.4质量检查实施班组自检及工地复检相结合的质量检查制度,做好质量记录。质量检验程序如下:

拟以下6个方面主要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装置性及重要消耗材料,从采购计划编制,供方评审直到现场入库检验。

★配合业主对设备质量的检查控制。

★调试前的系统验收及消缺过程。

★静态验评及竣工验收过程。

4.施工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4.1施工质量保证承诺

4.1.1设备热态运行下,环境温度≤25℃时,风速≤25m/min,保温表面应≤50℃。

4.1.2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3年;

4.2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4.2.1施工中施工人员使用的质量监测工具选用精度满足检测需要,如卷尺、钢直尺、线规、测温仪、磅称、水平仪等,并经过计算检测合格。

4.2.2施工工艺方法采用目前最先进科学、可操作性强的方法,如保温材料采用新材料和工艺,钣金自攻螺丝钉采用一次性同时打孔和紧固的机械方法,无法安装金属护壳层外的异型件易被踩踏损坏处可采取抹面工艺方法等。

4.2.3施工中尽量多的采用机械加工作业,发挥机械加工质量高的优势,如扳金载剪、加工等以保证加工质量。

4.2.4对每项各道工序的施工作业,施工前进行影响质量因素分析,并采取可靠的措施排除影响质量因素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4.2.5耐火工艺质量控制、评定标准按如下要求进行:

b).模板表面应光滑,接口严密,平面度偏差≯2.5mm/m,全长不大于10mm;模板需涂刷润滑油。

d).捣打、浇注时均匀撒料,模板根部、孔洞根部、角部填充密实,膨胀缝部位应先将填充材料挤压牢固。振捣时一边布料一边振捣,振捣棒不得碰撞模板,两次振捣的区域边缘应重叠。

e).捣打、浇注体一般应连续振捣两遍以上,直至表面返浆,排气较少和不沉降为止。

f).合格后的耐火层表面应迅速找平压光,不得有孔洞沟痕。

4.2.6保温工艺质量控制、评定标准按如下要求进行:

a).保温钩钉焊接牢固,间距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焊接必须要求持证焊工施焊。

b).保温前保温施工面应清理干净。

c).保温板块敷设与钩钉固定牢固,板与板之间紧密结合,层间板错逢敷设。

d).铁丝网敷设保温板应压实,固定平整、铁丝网结接牢固。

f).在保温施工时不要伤到设备和其它裸露壁面体。

5.施工质量保经济措施

5.1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检查验收发现质量不符合施工图及选用的标准、规范要求的均属违约必须重新施工,同时处罚返工部分工程造价的2%~5%(最小额400元/次)。罚款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5.2施工中施工方自检发现的质量缺陷,报业主后,自行返工的不进行罚款。

5.3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发生返工费用合延误的工期由施工方负责,并合同规定承担连带经济赔偿。

5.4施工队伍内部经济措施:建立施工质量奖罚措施,并在本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投入一定的质量保证基金,从项目经理到施工班组层层签定质量责任状。

第七章: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保证体系

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组织措施

1.1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和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1.5项目部明确调度、机材、质量、技术人员的有关工作受项目部安全员监督、协调

1.6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网络:

2.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的技术措施

2.2.1人身死事故为零;

2.2.2事故重伤事故为零;

2.2.3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2.2.4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2.2.5负同等责任及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2.2.6减少恶性未遂事故;

2.2.7年负伤事故率为零;

2.2.8防止高处坠落和高处落物;

2.2.9防止触电事故;

2.2.10减少乙肝发病率和严格控制矽肺病发病率;

2.2.11争创同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一流水平。

2.3.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全[1994]227号

2.3.8《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之附录《文明施工八项要求》

2.3.9上级有关安全规定

2.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业主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

2.4.2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有关安全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项人员的安全职责。

2.4.3严格把好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年度“安规”考试关,新入厂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

2.4.4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

2.4.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每月安全例会、每周安全日活动、每天班前会制度,结全共和实际组织学习和讲座有关安全规程、规定、文件等等;

2.4.6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

2.4.7严格执行《分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加强对合格分包方的日常安全管理,将合格分包方的安全施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专人负责对其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2.5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管理措施

2.5.1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设专人负责作业环境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划分主要施工班组作业环境管理责任区域;

2.5.2作业环境责任区已落实,应设明显标志,材料堆放点设置安全围栅及合理布置废料箱。

2.5.3作业环境责任区已落实,应设明显标志,材料堆放点设置安全围栅及合理布置废料箱。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宣传牌,并在要害作业区域挂安全警告牌。

2.5.4施工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

2.5.5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路标,不在路边堆放设备、材料等物品,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业主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

2.5.6严格把好设备、材料运输、检验、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防止设备内落入杂物等问题;

2.5.7施工区域内道路做到平整畅通,无各种堆积物;

2.5.8厂房内施工区域不得做设备和材料的堆场,设备材料应按计划进厂房,保证厂房内通道畅通。厂房内设备材料安放原则上不超过七天,超过应经业主有关部门批准。平台、格栅上堆放的设备材料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

2.5.10.每个作业面都应做到“工作过程随手清”。剩余材料堆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至废料箱中;

2.5.11凡在地面上施工工作时有可能砸坏、未必染地面的,应铺设好橡胶或彩条编织布等防护物品;

2.5.12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时与设备、地面之间要有石棉布隔开;

2.5.13焊接设备尽量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乙炔皮带全部收回;

2.5.14现场设备、力能布置须有布置图;

2.5.15施工现场进行保温作业时,必须配备编织袋、彩条编织布等来防止材料散落及用来装保温废料,每天工作结束必须清理现场;

2.5.16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在毛竹脚手片上直接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2.5.17动力线、照明线及焊机的一、二次线一般须集中成束布设,并在各层设端子箱,成束布置的电线、电焊线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空隙;

2.5.18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着装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规定;

2.5.19非火警严禁动用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自行车按业主规定定点停放;

2.5.20施工现场排水及时疏通,废液排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处理;

2.5.21必须要取得业主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出具书面联系单后方准在设备、结构、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

2.5.22现场的设备、物件、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不阻塞通道;

2.5.23各主、辅助设备、各种管路、箱罐及电气设备的施工工作应消除漏灰、漏烟、漏风、漏汽、漏水、漏油等现象;

2.5.24用于施工项目收尾或消缺的脚手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安排架子工拆除,并清理干净;

2.5.25施工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现场无积水、积油、积灰、设备见本色,无施工遗留物。

2.6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技术措施

2.6.1根据《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要求,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对作业(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制定控制风险的安全卫生技术(组织)措施。参见公司《施工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及控制对策》汇总表;

2.6.2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岗位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2.6.3认真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按RCP表要求,根据识别的危险点,拟定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设置控制方法和责任人),落实必要的“安措”经费,并严格执行;

2.6.4一切施工活动都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在施工项目开工前经审批后交施工班组,并在开工前完成交底工作,交底人及被交底人均应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表上签字后,交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保存及监督检查;

2.6.5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须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由专职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向现场人员交底清楚后执行;

2.6.6.1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现场人详细交底;

2.6.6.2使用三脚扒杆时,扒杆脚必须稳固,并有可靠防滑措施;

2.6.6.3在转动、调整、就位、拆装设备部件或在管子对口时,施工人员庆协调一致,严禁将手伸入接合面和螺丝孔内。如需清理时就有机取措施;

2.6.6.4清洗机件应使用无铅汽油或煤油。清洗地点严禁烟火。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擦拭干净。

2.6.6.6设备组织支架、组合平台、组件的临时加固方法和临时就位的固定方法等均应有设计并经审批。临时加固件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2.6.6.7严禁在安装的管道及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管口朝上的均应加盖或加塞;

2.6.6.8在炉膛、烟道、及金属容器内,应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外面应有人监护;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应清点人数,检查确实无人和工器具、材料留在内部且无火灾隐患后方可封闭;

2.6.6.11严禁在设备未连接或未固定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2.6.6.13施工使用的悬吊式脚手架,每移至一个水平工作后应固定好,防止晃动;

2.6.6.14燃烧室内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需交叉作业时,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隔离层,并铺以石棉布等防火材料;不得以安全网代替隔离层;

2.6.8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

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设置安全型配电箱,线路上必须设立二级漏电保护装置,非电工人员不准接临时电源,用电设备要按安全用电要求使用。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在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在沟、槽、坑、洞及危险处应设红灯示警,防止人员伤亡。照明灯应悬挂在干燥、安全可靠处,严禁随意设置。电气焊工要经常检查电气焊工具是否漏气漏电,以防易燃易爆等不安全因素的产生。

2.6.9恶劣气候作业:

遇有雨、雪、霜等天气,作业前,须将冻、霜、雪、水及时清理干净,必须采取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时,禁止吊装作业。夏季炎热天气作好降温防。

2.6.10粉尘作业:

严格执行《粉尘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加强过程控制,有效落实防涯技术措施;

2.6.11消防措施:

2.6.11.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专职消防人员要经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动火工作票的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办理或终结有关工作票;

2.6.11.2动火应按建设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动火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必须认真检查“动火证”的填写内容是否符合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凡内容有不完善的方面,必须及时向“动火证”签发部门提出,严禁盲目施工。动火地点应设灭火器材,监火人员,动火完毕,待火种熄灭灭并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2.6.11.3仓库、料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易燃材料要集中管理,并标时明确,严禁在消防栓周围堆放材料,危险品要单独存放。施工现场及存放易燃物品的设施内,冬季严禁烤火或用电炉,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6.11.4施工现场应配制必要的消防设施,现场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斧把上应涂红色;

2.6.11.5全体工作人员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本部门、本部位配置的各路灭火设施的性能、布置和适用范围,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显见易取之处,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或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灭火器应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更换药剂,并打好铅封,实行挂牌制,保持清洁;

2.6.11.6充油、储油设备不应渗油,排水沟、电缆沟、管沟等沟坑内不应有积油,不宜用汽油洗刷、煤油洗手,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意倾倒。工作间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清除火险隐患。

2.6.11.7临时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单位保卫(消防)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在高温、管道附近宜设金属脚手架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

2.6.11.8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焊物件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电火花;

2.6.11.9严禁将焊接导线搭放在氧气、乙炔、煤气、液化气等设备和管子线上;

2.6.11.10禁止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不得把重物、热物压在软管上,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2.6.11.11重点要害部分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和保卫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2.6.11.12不了解焊割地点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2.6.11.13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2.6.11.14盛装过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2.6.11.15可燃物品(如塑料、纸箱、油漆、沥清等)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2.6.11.1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2.6.11.17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和保卫部门批准不能焊割。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割;

2.6.11.18使用中的氧气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安设在路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曝晒;

2.6.11.19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5米以上距离。乙炔气瓶上应有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止阻火器失灵;

2.6.11.20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应首选断开电源,着火时就髟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灭火;

2.6.11.21电焊软线冒烟、着火、应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水沿电焊软线喷洒灭火。

3.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措施

3.1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使现场保持一个较高质量的作业环境;

3.2坚持定期对现场离工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做到奖惩分明。由安全监察机构制订相关考核细则,实行奖罚并重的原则,设立安全专用资金(从工资总额中提取百分之一,由安监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3.3对有下列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3.3.1消除了事故阴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的;

3.3.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求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3.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卓著的;

3.3.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与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3.4贯彻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承包挂钩的办法,在承包合同中预留10万元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

3.5发生轻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2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

3.6对以下事故责任者GB/T 5169.36-2015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36部分:燃烧流的腐蚀危害 试验方法概要和相关性,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3.6.1轻伤事故责任者;

3.6.2严重未遂事故责任者;

3.6.3机械设备记录事故责任者和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者;

3.6.4重伤事故的责任者。

3.7对事故罚款纳入安全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GB/T39974-2021标准下载3.8发生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规定作出惩处;

3.9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实真象,一经查证落实,除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外,对事故加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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