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脱硫扩建工程配套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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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脱硫扩建工程配套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最终)

b.开展现场施工中各类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尤其是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装备、临时用电设施的漏电保护装置等。

c.优化项目施工技术方案,努力按总进度节点施工

·加强和设计单位的联系以及图纸会审工作,努力做到地下设施施工一次完成,减少重复开挖、重复回填。

·优化项目施工技术方案,严格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方案高铁桥梁承台施工方案,各项目基础出零米后先平整、再施工,减少现场各类沟、坑的出现。

·项目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应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d.现场施工用水布置时,增设水源布置点,努力实现临时水消防和泡沫消防相结合的格局。

e.做好施工进度节点的衔接工作,建立建筑、安装项目交接时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签证制度,确保项目交接时安全设施的齐全可靠和现场的文明。

11.1.2.4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及维护管理措施

a.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

·现场临边防护采用活动式安全围栏及双道色标栏杆,主厂房入厂及吊笼进料通道均设为双层隔离防护通道。

·预留孔洞拆模时全部按标准铺设色标钢制孔洞盖板。零米各类沟道盖板采取木质结构,主要通道采取加强型砼盖板。

·现场施工用电采取三级配电分级保护的方案,分公司按用电负荷的分布,采用标准配电箱,二级配电到主要作业区,各施工单位采用便携式配电盘配电、用电。

·所有安全设施按现场划分的责任区域包干负责,责任到人。

·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设施管理原则是谁施工谁负责。

·动用或拆除安全设施必须征得专业工地或安监部门的同意,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永、临安全设施更换时,拆除一处更换一处(栏杆、盖板等),不留隐患。

·项目工程完工后,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由所属专业工地集中、维护。

11.1.2.5进厂材料、设备的管理措施

a.现场材料实施定置化管理,进入厂区的各类材料(包括周转材料)、设备按要求顺序堆放。

b.材料、设备的合同供货日期应满足供货顺序要求,留有适当的(一周左右)提前量,严格控制材料停放周期,尤其是进入厂房内的各类材料、设备。

11.1.2.6分承包方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中确需引进分承包方时,应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

分承包方进厂前组织分公司计划、安监、施工、质检等部门对其近三年的施工情况进行考查,合格后审查其企业性质、企业等级、企业资质(主要经历及施工能力)、“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兼营范围、“安全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等。

了解分承包方队伍素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工器具装备情况。

分承包方签订合同时明确:承包方式、工程范围、安全责任及安全抵押金数额等。

分承包方进厂后由所属专业工地进行全过程对口管理,分承包方在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对专业工地负责,分承包方发生事故考核专业工地。

分承包工程开工前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报分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11.1.2.7施工成品、半成品管理措施

建筑、安装交叉作业阶段,所有的表盘、设备等均用彩条布进行包装防护,确保设备表面清洁、标识清楚。

建筑工程施工中加强和其他专业的横向协调和专业间图纸会审工作,减少楼层等打洞现象。

做好楼面、平台的保洁,禁止在其上拌和砂浆。

11.1.2.8总平管理措施

现场生产总平布置由分公司总工室出具详尽图纸,由总工室和工程科组织实施。

现场总平布置中明确各生产临建的位置、数量和规格,专业工地施工中遵照执行。

现场钢筋切断机棚、卷扬机棚等由分公司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规格、统一色彩,禁止采用石棉瓦、毛竹等简易结构。

现场铁制工具房等布置整齐,逐一接地。

全厂排水系统(永、临)施工安排时充分考虑永久系统优先投用的原则,及临时厕所排污和永久系统尽可能及时相联的原则。

11.1.3分阶段实施方案

11.1.3.1基础施工阶段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帽配置标准化:机关人员红色、工地人员白色、分包人员蓝色,安全帽实行统一编号,以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感和安全技术素质,杜绝各类违章现象的发生。

制定适宜的厂区道路建设计划、排水方案,在基础(主厂房)开挖阶段实现道路及排水的畅通;各类临时工具棚全部实现标准化的装配式工具棚(卷扬机等),各专业工具房按总平布置要求及数量统一布置,统一油漆、编号;基础浇筑施工用通道栏杆均统一色标、统一规格,通道统一采用脚手板铺设。

组合场、铆工场、设备堆场及脱硫岛等区域的大型机具安装后做好防雷接地、挂牌(限重、操作规程等)及技术监督局的试吊取证工作。

厂区内道路设置限速标志,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11.1.3.2脱硫岛施工阶段

零米区域浅基础要求全都完工,回填到位,无沟坑等不平及积水现象。

吊装区域采用色标栏杆设立隔离区,挂设警示标志牌;临时脚手统一设计、统一制作;柱接头上方设置临时安全带悬挂扣,临时通道区域设好水平扶绳拉环;吊装中通道处均及时设水平扶绳,构成井架结构后张设安全网。

零米层以上结构的孔洞均采用钢制盖板(加色标),临边设色标防护栏杆两道,零米层的沟道盖板采用装箱板统一制作并着色;四周采用色标栏杆围护,吊笼区域设安全隔离通道,吊笼井架用安全网围护。

工地制定排架拆除、清理措施,拆下的钢管、模板等顺序堆放,场地清理干净;转运到脱硫岛区域的钢架(立柱、横梁、斜拉条等)、平台、扶梯等均按指定位置顺序存放,无特殊情况存放周期不得超过两天。

吊装过程中,优先安排永久平台扶梯栏杆的安装工作,做到吊一层上一层平台。

现场照明全部采用管形塔式照明,制作标准由安监部统一提供。每座照明塔设照明灯具三至四个,灯具统一采用2KW卤素照明灯。

11.1.3.3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

拆除表盘、设备等的包装防护,全面进行设备的清理,擦拭及标识工作。

做好试运设备转向、系统隔离等方面的检查和警示(必要时均挂牌)工作。

整套启动前,现场脚手架(保温)等均拆除并清理干净。

整套启动试运时,做好各油、水系统的检查防止断油、断水、漏油等事故的发生。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不断提高电力建设文明施工标准,改善环境,使电力建设文明施工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推动企业施工管理向深层次发展,不断提高单位科学管理水平和精神文明面貌。

11.2.1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11.2.2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11.2.3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必须贯穿在班组的每次施工活动过程中,具体体现在《作业指导书》及现场实施两个方面。每个单位工程技术员或班、组长(包括分包队伍的负责人)都必须是文明施工的直接执行者。

11.2.4工程开工阶段

11.2.4.1按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作业现场道路硬化目标,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永临结合的砼路面)。

11.2.4.2建立一支10—15人的专职文明施工队伍,负责施工区道路及交叉作业区的清扫工作,创造文明施工的良好开端。

11.2.4.3针对工程施工实际制定分公司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办法。

11.2.5开工准备阶段

11.2.5.1防火、防爆要害部位公用设施、施工临建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间距和工业卫生规定。

11.2.5.2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畅通,消防设施完备。

11.2.5.3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照明配备得当。场地平整,排水方向明确,不应形成低洼积水。

11.2.5.4施工机械、设备完好,表面清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

11.2.5.5不断完善现场作业条件,对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11.2.5.6按总平面布置,严格控制现场临时建筑的搭设。

11.2.5.7格网控制点设置标志明确的标杆架加以保护。

11.2.6.1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划分主要施工区域,分区包干,各区文明施工由包干单位负主责。其它单位认真执行我公司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负主责单位有权监督本包干区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11.2.6.2分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纳入我公司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11.2.6.3对外(对内)工程合同和承包协议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维护费,现场公用设施,如施工用电,照明设施,上水管道,道路清扫,沟道清理等维护单位和费用。

11.2.6.4各类建筑材料进入安全文明区域,按划分区域堆置、排放有序并符合安全防火规定。

11.2.6.5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不在路边随意堆放设备、材料,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经工程科批准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准许施工,以保证正常交通,保证消防通道通畅。

11.2.6.6施工项目安排合理,工序衔接紧密,配合得当,做到计划、均衡施工。

11.2.6.7坚持文明施工“五清”原则,谁做的谁清,随时做随时清,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完料净场地清。

11.2.6.8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合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批准后搭设。

11.2.6.9施工用电规范化管理,埋设地下的电缆要有标志桩。计量柜、动力柜统一布置,统一接线,有专人负责。电源线、电焊机集中分层管理,统一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11.2.6.10厂区内有工程科划分绿色通道,施工区域及红色警示区。绿色通道必须确保畅通无阻,红色警示区不许堆放设备、材料、以确保施工用材,设备随时进入厂房。凡三天内不使用的一般材料不准运进厂房。

11.2.6.11施工机械保证完好、整洁,停放位置尽量不占通道,若无法避让应经工程科统一安排调度后抓紧施工,一经完工便及时让出。

11.2.6.12易燃、易爆物品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申请、购置、保管。

11.2.6.13消防设施严禁随意移位及作它用,特殊情况应经保卫消防部门同意后才准动用。

11.2.6.14严格控制安装工艺水平,严格执行规范,验标。管道排放整齐、平整、规范,支吊架、栏杆、平台结构牢固,外型美观。

11.2.6.15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模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要取得工程科认可,并出具书面通知后实施。

11.2.6.16进一步规范火电建设工程安装进入时建筑应具备的条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11.2.6.17施工现场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

11.2.7文明施工定期检查、限期整改

11.2.7.1文明施工一周一查,每月一大查,每季一评比。

11.2.7.2一周一查由各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员组织本工地各班组文明施工管理员在工地内部进行互查。

11.2.7.3每月一次大检查,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各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员进行。检查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

11.2.7.4对一周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员开出整改通知单,发至受检查班组,受检查班组应立即组织纠正。

11.2.7.5对每月一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文明施工管理员开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发至受检查工地,受检查工地应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11.2.7.6每季末的一个月的大检查后,即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季度评比,并按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奖励和惩罚。

预防为主,确保消防安全。

11.3.4分公司要编制消防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工地同样要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11.3.5根据施工现场的总平布置,合理地布置消防器材,主厂房按区域分层次布置,按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进行布置,按施工区域、工具房及仓库的危险程度进行布置,并根据其特点配置相应规格的消防器材。

11.3.6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要实行“三定”管理,按区域定人管理,专人维护保养,定期更新,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和适用。

11.3.6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11.3.7编制并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防火制度,仓库管理员要经过消防培训方能上岗,仓库区域要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牌。

11.3.8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三级动火作业票制度,在试运行期间要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并要有相应的防火措施,专人监护。

11.3.9加强对消防人员的定期培训和练习,严格按照安全职业卫生管理程序进行。

12.1环境管理方针、目标

追求绿色施工,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预防污染,全员积极参与,持续改进绩效。

a)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

b)控制噪声污染排放;

c)酸碱废液中和后排放;

12.2环境管理体系组织结构

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组织结构,明确在环境管理体系中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12.3.1分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并编制实现目标和指标的环境管理方案。

12.3.2分公司安全保卫部要督促检查各专业工地执行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情况和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的实施情况。

12.3.3各专业工地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运作,减少环境污染,并实施环境管理的目标和指标。

12.3.5对于施工现场酸碱液的排放一定要先经过中和达到允许排放标准时才能对外排放。

12.3.6为了减少主汽冲管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我们将通过安装消音器的办法来降低噪音。

12.3.7我们在该工程中大力提倡资源节约,并对相关的部门和工地进行三材成本核算,从而达到降低三材的消耗,另外我们还对水、电、办公用纸消耗明确了节约的指标。

按照业主的要求及双方确定的该工程物资供应管理的分工范围,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需要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做好设备的催交、验收、存放、维护、保管、发放等项工作。

物资的管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做到区域“标准化”,堆放“定置化”,维护保养“规范化”,开箱发放“程序化”,管理过程“微机化”。

13.1.1对于由业主方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由业主方运输至施工现场。由我方采购的设备材料由物资分承包商运输现场。卸车前,应检查物资运输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发现有损坏和丢失,应及时向运输部门索取商务记录,以便业主索赔。

13.1.2物资到达现场后的卸车和场内转运,应严格按照卸、装、运的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材料设备的安全和质量。

13.1.3重大件设备的运输、卸车,运输要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措施,经工程技术部门审定,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13.2.1业主提供的物资,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随物资供应的图纸资料(设备安装图、使用说明书、制造过程中的试验数据等)。材料设备到货后,应按订货合同(清单)及货运单,检验是否相符。

13.2.2设备物资的开箱检验,应及时通知、会同有关方面,作出开箱检验记录,参加人员均应签证,检查清点后应及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变质。

13.2.3需通过试验方式对材料设备质量进行复检的,由物资部门向质检部门申请测试,质检部门出具检测报告,试验结果未出来前,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已检待定),并不得发放。试验结果证明产品合格,方可发放。

13.2.4委托分供方制作、生产的产品、半成品、非标加工件等,其质量需受控制时,应派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前往分承包方初检查其产品制造质量,收取相关证据,使产品在制造过程中质量受到有效控制。必要时应检查其原材料的质量情况,以保证其产品完全合格。

13.2.5物资检验的记录,复试报告及随物资供应的有关资料,均应妥善保管归档,做好记录。

13.3.1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材料设备堆放场地基础牢固、地面平整、排水畅通,库房整洁、安全、通风,设备的堆放位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划定区域,每个区域内设置堆放图,进行图表化管理,减少或避免设备的二次搬运。

13.3.2库房内物资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各专业的技术要求及设备性能进行存放。易燃品存放于危险品仓库中,且存放处应阴凉干燥、安全可靠、严禁明火。

13.4.1经验收后的设备,按照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的规定进行,相应建立检查制度,确保设备保管过程中的安全、完好。

13.4.2根据物资的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级分类保管,确定露天堆放和库内存放。

13.5.1长期存放的物资,或由于特殊情况放置在带有腐蚀性、污染性环境中的物资,在领用时应进行相应的外观检查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复查,以保证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13.5.2物资的领用,按物资领用制度办理,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不得发放。

13.5.3已领用的设备,超过三天尚未安装的,物资部仍应督促相关负责单位按规程进行维护、保养。

13.5.4未经检验、试验的设备,或经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发放。

14.1.1本标段所有土建、安装项目均不得未经业主同意而擅自进行分包,除非业主另有规定。

14.1.2本标段所有土建、安装项目我公司原则上立足于自行完成;只有在更加有利于施工资源的合理调配,更加有利于保证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时方可考虑对个别项目进行分包;拟分包项目必须提前报请业主审批。

14.1.3已经业主同意的分包项目,仍不免除或减少我公司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

14.2分包单位的评价和选择

对工程分包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企业资质、施工力量、质量保证能力、安全管理、造价控制、工作业绩等。

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用招(议)标形式进行,经综合评价最高分者或排名第一者中标。

14.2.3重新评价准则

工程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并经二次提出严重警告时,或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时,取消其合格分包单位资格。

14.2.4分包单位的初选

分包项目确定后,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应在合格分包单位名单中推荐3~5个单位参加分包项目投标。当合格分包单位名单中的单位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或因其它原因需选择未列在合格分包单位名单中的分包单位时,分公司经理(或副经理)可初定2~3家合格分包单位名单以外已经公司市场经营部资质验证的潜在分包单位,组织考察小组分别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负责作出考察报告,作为评价的资料。

14.2.5招(议)标文件

分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招(议)标文件,报公司市场经营部整理,并经公司总经济师(或分管副总经济师)批准后,发至初选确定的分包单位。招(议)标文件应表述拟分包的工程,适当时包括:

分包工程的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施工、生产程序(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分项、分部工程检验、抽检的过程、竣工资料要求;

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资格要求;

14.2.6分包单位编制

公司市场经营部应编制合格分包单位名单,报公司总经济师(或副总经济师)批准,发分公司经营管理部。

14.2.7分包单位的确定

由分公司经营管理部组织与中标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生效。生效的合同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应发放至分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地,同时报公司市场经营部。

14.4.1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应组织专业工地,按职责分工对分包单位实施管理,控制分包单位生产活动要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保持一致,不一致时应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改进。

14.4.2当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质量管理失去控制时,由分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分包单位和分包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工程分包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经二次严重警告或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取消合格分承包资格并要求其退场。

14.4.3清退后的分包单位由公司市场经营部在合格分包单位名单中清除,该分包单位不得再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

14.4.4.1分包项目竣工后,分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工地,对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分包单位进行业绩评价,作为以后录用分包单位的一个依据;填写的分包单位评审表报公司市场经营部。业绩评价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工程质量好,验收一次合格率、分项工程验收优良率100%,在施工过程中从未出现过工程质量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B级:工程质量好,验收一次合格率、分项工程验收优良率>95%,施工全过程无业主质量问题投诉。

C级:工程质量一般,验收一次合格率、分项工程验收优良率80%~95%之间,施工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D级:工程质量差,验收一次合格率、分项工程验收优良率<80%,业主有质量问题投诉,施工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评审意见为D类的,公司市场经营部应从合格分包单位名单中清除。

14.4.4.2合格分包单位的资质每年验证一次,由市场经营部组织分公司市场经营部及时收集合格分包单位的有效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

14.4.4.3公司市场经营部应建立合格分包单位档案。

14.5分包工程过程控制

14.5.1分公司总工室组织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对分包项目的作业指导书进行会审,确认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14.5.2分包项目开工报告应审批,确认开工条件满足。

14.5.3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在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对分包单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抽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参与工序间、工种间的交接验收工作;抽查一、二级验收项目和原材料、加工件的质量;组织三级验收工作。

14.5.4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分包单位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检查有无违反工艺纪律现象,组织交接验收工作。

14.5.5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定期召开分包项目管理会议,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相关的问题;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相关工地参加。

14.5.6专业工地管理分包单位要象管理自己的班组一样,指派专人负责,适时将名单报项目管理部;督促分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技术、工艺、质量、安全交底,对全过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项目应采取预防措施。

14.5.7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且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分包单位,由项目管理部、相关工地提出停工通知,报总工室批准,由经营管理部按我公司《工程项目分承包控制程序》执行,做好分包单位的退场工作。

14.5.8分包项目完工后,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竣工验收。分包项目不论大小,都应经过相应的质量验收。未经验收的分包项目,不得进行结算。

14.5.9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详见12.1.2.6)。

成品保护是指在工程施工时,对已运到现场的设备或材料进行必要的保护,以免被损坏;在安装过程中,对本工程和前道工序所生产的产品(成品)或未完产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以免受到污染和损坏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和美观。

15.1.1分公司经理对成品保护负全责。

15.1.2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成品保护制度,审定工地编写的成品保护措施,并负责成品保护方面的检查监督。

15.1.3专业工地对成品保护负主要责任,并在作业指导书中编制成品保护措施。

15.2.1物品开箱、搬运和贮存中的保护

15.2.1.1要设置专门的材料设备仓库,对于不能露天放置的设备要全部进入仓库保管,建立建全仓库的管理制度,要确保仓库防雨、防冻等措施具全。

15.2.1.2设备开箱清点后的箱体要防雨、防潮、防锈、防丢失,专业工地领用后要采取同样的措施。设备开箱要使用合适的工具,不得猛烈敲击,在防腐涂料未清理前不得转动。

15.2.1.3冬季应及时清除设备和有关管道内的积水,防止设备和管道胀裂损坏。

15.2.1.4设备的起吊必须明确重量和吊点位置,在吊绳的转角处需加衬垫,做到轻拿轻放。

15.2.1.5对于室外放置的设备要进行一定高度的搁置,防止被雨水浸没,并要有防雨措施。

15.2.2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15.2.2.1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不但对自身的产品,而且对别人的产品也要保护。因此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应确定合理的专业间的施工工序,避免二次污染和返工,并对成品保护措施进行交底,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15.2.2.2做好专业间的工序交接,应满足交接条件的方可交接,对成品的保护进行跟踪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15.2.2.3确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拆除已有的成品时,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办理相关签证,制定恢复措施。

15.2.2.4施工作业时不得将设备、窗台、保温管道等作为施工用脚手架或脚手架的支承点,也不得将其作为起吊和拖运物件的悬挂吊点,对利用柱、梁为生根点起吊或拖运物件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15.2.2.5在楼、地面上搬运材料和设备时,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拌和调料。

15.2.2.6保持墙、地面清洁,不得在墙面、地面设备和管道表面乱涂、乱刷,严禁在油漆好的物体表面进行切割、烘烤、引弧、踩踏、吊物等。

15.2.2.7严禁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15.2.2.8油漆作业时,应注意避免油漆污染它物,必须对作业点附近的设备、管道、墙、地面等采取遮盖保护措施。油漆未干前应在容易被人触摸的地方挂警示牌或派人看管。

15.2.2.9严禁随意在建筑物墙面、屋面、楼面打洞,确因工作需要时,需提出申请,经项目工程管理部审批后派专人按规定要求打凿。

15.2.2.10在已施工好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附近起吊物件时,应轻吊轻放,不得碰撞已施工完成的成品。

15.2.2.12在进行分部试运时,特别是进行系统冲洗、吹扫、化学清洗时要对设备做好隔离、防护等措施。

15.2.2.13沟道盖板必须轻掀轻盖,不得用撬棒硬撬盖板,防止损坏盖板棱角,严禁随意在盖板上堆放物件。

16.1施工前期的服务

在施工前期阶段,我们努力协助业主做好各项工作。

16.2施工过程中的服务

16.2.1现场的施工质量对业主或业主代表公开,为业主或业主代表检查施工质量情况提供便利。

16.2.2项目经理定期听取业主或业主代表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和意见,以提高施工质量和工艺水平,满足业主要求。

16.2.3对于业主或业主代表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在处理结束向业主或业主代表汇报。

16.2.4对业主或业主代表提出的要求GB/T 10095.1-2022标准下载,在得到其正式书面确认后,应满足业主要求。

16.3试运期间的服务

16.3.1试运行期间我公司将在启动调试指挥组织协调下,与生产、调试、设计、制造单位一起对该工程的设备及其系统进行完善及消除缺陷,对于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缺陷无条件地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陷,在业主需要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和验证。

16.4.1在保修期内确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我公司有责任组织人员前往处理,并作好记录和验证,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在业主需要时,积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和验证。

16.4.2在工程交工验收之前,向业主提交质量保修书。

16.4.3投产后质量回访和技术支持

工程投产后定期走访业主甘12D4:外线工程.pdf,由项目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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