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围护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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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围护施工方案

本工程电梯井、集水井开挖深度均在2.0m以内,坑中坑降水可以根据基坑管井降深情况,临时增加小型轻型井点降水,以确保和满足坑中坑施工要求。

后浇带位置两头各设置一口管井,以便于后期施工及降水。

DB13(J)/T 264-2018标准下载4、基坑外封、止水措施:

5、管井降水施工工艺流程:

检查水质、水量→试抽水←检查是否漏气

检查降深、调整管井点数量

七、基坑围护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1)、本工程钢管土钉锚杆采用管壁厚度3mm钢管制作,在击入前预先做好Ф8冒浆孔,并在冒浆孔上焊牢50*30倒拔刺铁片,铁片与钢管成30度角,冒浆孔间距0.5m,锚杆端头成尖状封闭。

(2)、锚杆成梅花形布置,间距偏差不得超过10公分,如遇障碍必须就近补钉。

(3)、锚杆采用击入式,空气压力必须>4MPa。

(4)、锚杆击入后,端头外露0.20m,以便于焊接钢筋网片和注入水泥浆。

(5)、钢筋网片采用点焊式(或绑扎)。

(6)、面层细砼喷射厚度平台以上为0.05m,平台及平台以下为0.10m,配合比为1:2:2,坡顶外翻不小于1.00m。

2、喷锚支护施工工艺流程:

土钉墙喷锚支护施工工艺流程图:

八、基坑围护施工及降水工程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注:当坑中坑部位降水满足不了施工要求时,井点降水设备另行增加。

*由业主提供双电源应急,以防停电。

九、基坑围护施工及降水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本工程基坑围护及降水工程在开始施工时需要15天,后期施工可以与土方开挖、基础垫层等同步施工,本工程基坑围护及降水工程施工工期约45天。

1、基坑围护施工及观测控制点:

沿基坑周边坡顶每25米设置一个位移、沉降监测点,离坡顶30米外设置位移及沉降监测点,每个基坑不少于4个基准点。

(备注:业主指定由第三方监测并负担监测费用)

(1)、基坑的水平位移,主要监测围护坡顶和坡身的水平位移。

(2)、地层的垂直沉降。

(3)、地表的裂缝发展情况(包括位置、缝宽、裂向)的观察。

(4)、基坑侧壁的渗、漏水状况。

(5)、自然环境及天气变化。

3、基坑位移、沉降监测点的布置:

(1)、根据本工程基坑周边的情况,土方开挖前及时布置位移观测和沉降点观测点。

(2)、在坡顶面层施工结束后,基坑土方开挖前,在坡顶砼面上设置位移监测点及沉降监测点。

(3)、在基坑坡边外侧设置位移基准监测点与沉降基准监测点;基准监测点距坑边最小距离不少于30m,并做好原始点保护工作。

4、基坑监测设备及监测方法:

5、监测时间及基坑位移、沉降警戒值指标:

测量定位放线后,即可设置监测基准点,在基坑开挖前在坡顶设置沉降监测点,在坡顶设置位移监测点。在基坑开挖前进行测量至少两次,以便取得初始值。

(1)、水平位移:用经纬仪和前视点形成测量基线,测量桩顶各监测点和基线的距离变化。

(2)、周边地面的沉降:在基准点用水准仪测出各沉降监测点的标高,其变化值与上次测量时间内的沉降值。

(4)、测点位置应设置在变形最大或局部地质条件最为不利的地段,测点间距不宜大于30m。

(5)、基坑围护坡顶位移监控值应≤50mm,坡身位移监控值应≤60mm,基坑四周地面沉降监控值≤50mm,变化速率≤3mm/d时,达到接近监控值时启动应急措施,以确保本工程基坑围护安全稳固。

6、监测数据记录及处理:

(2)、监测过程中根据实测位移值及时绘制位移随时间变化的关系曲线图和沉降时间变化关系曲线图,当发现观测点观测数值变化异常时,及时上报监理与建设单位,分析原因,以便于采用应急措施,杜绝或减小工程事故的发生。

(3)、每次监测数值,必须有详细的原始记录,监测时间、天气情况、监测点号等位移、沉降数据每天上报监理部。

(4)、认真做好监测工况和施工工况,并进行每天监测结果评述。

十一、基坑围护施工协调管理

1、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1)、在施工进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进行落实施工,严格质量管理。

(2)、对工序质量检查,先进行分项工程工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检,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再进行报验,直至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材料使用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验,报验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复试报告等,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到工程上。

(4)、积极主动并准时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的监理例会。

(5)、日常工作中,出现工作不一致时,遵循“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意见,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管理工作,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大力协助监理开展工作。

3、与土方施工班组的协调:

(1)、加强工序交接及加强相互间的成品保护,确保工序之间顺利连接,工程顺利进展。

(2)、积极与土方相关班组配合,确保支护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基坑围护施工各项措施及信息法施工要求

1、基坑围护抢险及应急措施:

(1)、当围护结构超过监控警戒值时,立即进行卸载土方回填或道渣压实,稳定坡脚等措施,然后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后再行下步施工;

(2)、坚持定期进行坡面位移,沉降量观测,遇突发情况及时处理,对位移变化明显的区段(或坡面、坡顶有裂缝)及时增设斜拉锚或钢管支撑;

(3)、定期检查坡面渗水情况,渗水严重处及时开孔疏通积水;

(4)、坡顶10米范围内严禁超载;挖土时挖机严禁坐立在坡顶及喷锚支护坡面上;

(5)、现场备足草包、塑料布、钢管等应急物质以便能及时抢险。

(6)、坡顶、坡体、坡脚出现滑移时,可采取:坡顶卸荷、坡顶注浆、坡体加撑、坡脚增打木桩或草包装土堆砌压脚等措施。

(7)、当基坑位移监测数值超过警戒控制值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使围护结构安全稳定。

(8)、当基坑位移监测点监测数值超过速率或总体警戒值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坡顶立即采取挖土卸载措施,以减小坡顶荷载。

(9)、成立专门的抢险队伍机制,现场备足抢险材料、抢险人员24小时全天候待命,并有专职抢险队队长领队,围护结构超过警戒控制值时,立即投入抢险施工。

2、施工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1)、施工质量管理网络:

总工程师  工程管理部

施工技术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 施工员

(2)、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施工方案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勘察设计资料等,为组织施工作好必要的技术准备。

(3)、严格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相关岗位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逐级交底,明确质量要求及操作程序,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检验把关,督促班组在施工中严格按交底要求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与监理或甲方办理验收手续。

(5)、加强对使用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计量仪器设备按规定送检,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确保数据的正确无误。

(6)、加强对进场原材料的控制,在获取必要的产品合格证的基础上,对规定材料现场抽样进行复试合格才能用于工程。

(7)、专人做好各项施工记录并确保记录的正确、完整和数据的真实。

(8)、施工时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与公司技术部联系,并会同监理、设计等单位商量处理。

3、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1)、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机械、材料、人员等按计划要求到位;工期来不及时应立即增加人员和设备。

(2)、按计划组织施工,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服从建设及监理单位管理,加强同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减少或防止干扰,确保施工正常开展。

3、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管理网络图:

总公司安监处工程处安监科

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质量员测量员

(2)、严格遵守省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施工场地的使用服从建设或土建项目部的安排,进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等按事先确定的位置放置并保持现场的整洁。

(3)、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4)、加强对机械设备和现场用电设施等的维护管理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5)、现场安全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做好检查记录。

(6)、遵守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规定,督促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工作的到位。

4、雨天施工及夜间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所有进场材料要预先设垫层垫高防潮,确保不湿水;

(2)、所有电器、电缆要架空防漏电,专业操作工人要持证上岗;

(3)、夜间施工具备足够的照明灯,无照明情况下不得施工;

(4)、夜间施工尽量减小噪音,防止扰民。

5、信息法施工及信息法管理措施:

(1)、应采用精密测量仪器并派专职测量人员操作测量;

(2)、土方开挖前对沉降观测点测读初始高程,在土方开挖时每天测读一次测点沉降量与位移量,特殊情况应加密测频;

(3)、最大沉降速率报警值3mm/d时,坡顶最大位移报警值取80mm,当达到或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到场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加固;

(4)、每天应有专人对坑壁、坑边、坑底进行巡视,观察有无裂缝、漏水、漏砂点等情况,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置。

十三、基坑土方开挖要求及基坑周边施工要求

(1)、应主动与土方开挖班组协调,提出土方分层分段对称开挖的措施与要求。

(2)、施工前应复核场地内外标高,并将场地平整至设计标高。如果基底标高调整较大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围护设计人员联系。

(3)、本工程土方开挖采用分层、分段开挖法,同步施工土钉墙喷锚支护,挖一层做一层。

(4)、开挖出工作面后,应立即人工修整边坡,进行土钉墙喷锚支护施工。坑壁暴露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下层土方开挖必须等上部面层施工结束,面层养护时间至少48小时后方可进行。

(5)、机械大面积开挖至板底标高以上30cm后停止,坑底最后30cm土应采用人工开挖,到设计标高后立即铺设垫层做胎模,边开挖边浇垫层,垫层应浇捣至围护结构边。下层基坑土方的开挖应和垫层施工同时进行,边开挖边施工垫层,如果垫层来不及铺设则应停止下层土方的开挖。

(6)、本工程基坑土方自上而下应分层开挖,每层开挖高度不超过下层土钉0.3m。

9、基坑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1)、土方开挖时必须预先定好挖土方向,出土口位置。

(2)、出土口临时道路,在围护面上用粘土回填,上部必须用铁板铺垫,以防挖土施工机械无意间破坏围护结构。

(3)、机械挖土时,绝对禁止机械挖撞围护结构。

(4)、机械挖土时,挖掘机械禁止在施工区域内重力敲击、振动。

(5)、基坑坡顶5.0m范围内禁止重车行走。如确需行车时,道路必须硬化,堆载不得超载。

(6)、基坑坡顶5.0米范围内禁止大面积积水。

(7)、挖土施工时,轴线、标高必须由技术人员专职现场看护、测量,技术人员专职现场复测,确定无误,基坑土方开挖禁止超深、超宽。

外国语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10、基坑周边施工要求:

(1)、坑边10米范围内禁止按排临时房或堆料。

(2)、坑边围护栏杆竖杆按装后必须用砼嵌平,防止进水。

(3)、支护面禁止重力敲击,生活用水必须向其它方向排放。

(4)、钢管斜支撑,底部必须有衬垫,以防止破坏支护结构。

(5)、基坑底排水沟及集水井设置要求:基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必须离开基坑围护坡脚0.30m以上,排水沟深0.30m,集水井深不得大于0.60m。

DB3311/T 117-2019 小水电生态建设技术规范.pdf十四、基坑施工现场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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