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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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a)冰冻前应挖好坡地上的填方的台阶,清除挖方的表面覆盖层。

b)冬季施工的路堤填料,应选用未冻结的砂类土、碎、卵石土。

c)进行路堤填筑时,按横断面全宽平填,每层松厚按正常施工减少20%~30%,且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压实度不得低于正常施工的要求。当天填的土必须当天完成碾压。

d)挖填方交界处工地临时用水施工组织设计,填土低于1m的路堤都不应在冬季填筑。

a)冬季浇筑砼在受冻前砼的强度不低于以下规定:

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配制的砼,为设计砼强度标准值的30%;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砼,为设计的砼强度标准值的40%。

b)砼配制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水泥灰比不应大于0.6。

c)冬期搅拌砼时,集料中不得带有冰雪和冻结团块,搅拌时间要较常温时延长50%左右。砼出盘温度控制在15℃~20℃之间,如不能满足,则对拌和用水及集料进行加温,并掺加适量防冻剂。施工中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尽可能缩短砼出盘后的运输时间,以防砼温度散失过快,砼浇筑成型开始养护时的温度控制在8℃左右。

d)在冬期施工的砼使用无氯盐类防冻剂,防冻剂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和《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

e)冬季拌制砼时,采用加热法,但水泥不得与80℃以上的热水直接接触,投料顺序为骨料中先加热水,再加水泥,水泥不直接加热,搅拌时间应取常温的1.5倍,砼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f)冬期浇筑的砼采用蓄热保温养生,外露砼表面采用阻燃草帘覆盖保温,覆盖厚度,应根据气温差决定。

g)对掺用防冻剂的砼养生应符合如下规定:

在负温条件下严禁浇水且外露表面必须覆盖。

砼的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防冻剂的规定温度,达到规定温度时应立即采取保温措施。

当拆模时砼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差大于15℃时,应采用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房屋工程施工时可在施工范围内搭设暖棚和加设保温炉。

(1)临时及辅助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a)临时及辅助工程按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

b)临时道路的弃碴应妥善处理,避免挤压河道、污染水源、破坏植被、引起泥流滑坍和危及行车安全,临时道路在险峻处应设立防护石墩和安全标志。

c)陡坡地段作业人员要拴安全绳;盘山临时道路同一段内严禁上下同时开挖土石方作业。

d)临时房屋防火、防洪、防寒和防紫外线应满足要求,并配备消防设施。

e)爆破器材库的安全应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f)临时供电及照明线路应满足《铁路电力施工技术安全规则》要求,电线接头牢固,电力安全工具应定期检查。

g)砂石采集场应与居民、部队和危险品仓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其开挖、爆破、运输和防尘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h)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i)成品厂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搬运大型构件不得超重、偏载和超限。长大构件应挂安全标志,装卸有专人指挥。

(2)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a)路基工程施工应做好前期准备,进行全面安排,正确选用施工方法,编制实施细则。施工前应详细调查并掌握地质、洪水资料,检查易于发生水害地段的施工安全,做好施工中的临时防护工作。对路堑施工,还需预先检查山体有无塌方、滑坡的可能,并拟定防护措施。

b)土石方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的施工方法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c)从事电力、高处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d)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e)在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与公路的交叉口,应设立标志。所有道路的便桥,在桥头树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f)路堑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将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g)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h)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i)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将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岩溶地区,对堑顶或基底的岩溶水、上升泉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堵塞出水口或任意抽水,以免导致突发性坍陷。

j)弃土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开始弃土。

k)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l)路堤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土石方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错开进行。砌筑边坡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m)机械填筑路堤时,为保证机械运行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n)路基支挡工程在施工前必须详细调查地形地貌,查清裂缝、滑动面、地表及地下水源情况。在既有线上施工时,还应调查行车密度、线路坡度、原填方土质情况,并制定出安全措施后方能施工。

o)挡护墙砌筑时,脚手架搭、拆的安全要求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规定。

p)挡护施工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护坡挡墙的提升作业,应符合《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3)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a)桥梁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具体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b)对桥梁施工中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如脚手架、索道、地笼等,应进行安全检算,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c)工地内应设有安全标志,夜间施工作业应有照明设施,并不得擅自拆除。

d)开挖基坑时应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e)用吊斗出土时,应设有信号指挥;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f)灌筑砼基础时,应搭设灌筑平台及运料走道,并设置防护栏杆。当漏斗孔挪移时,漏斗外边空隙应封闭严密。

g)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必须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安全网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应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必须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h)桥梁墩台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每节模板立好后,应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i)起吊设备起吊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必须及时更新。

j)各种施工机械必须制订相应的、详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房建工程安全措施

a)房建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

b)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特点,如高处作业、机械作业、施工用电、机动车辆行驶等,制定安全操作细则。

(a)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尘、防爆、防毒、防洪、防雷、防潮等安全规定。

(b)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防护和警示牌;在山区、陡坡、高台等地区施工时,应避开塌方、滑坡等危险地段,不能避开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c)临时设施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和验收和才能使用。

(d)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的鞋,严禁酒后上岗。

(e)基坑开挖开始以后,应按开挖范围逐段设置防护拦杆,拦杆要符合临边和洞口作业的安全要求。

(f)基坑四周顶部堆载必须少于2.0t/m2,地下室顶板堆载必须少于1.5t/㎡。

(g)做好“三道、四口、五临边”的围护工作。

(h)注意机电设备及架子在大雨、大风后的检查工作。

(i)外架外侧须满设安全密网高层每四层设防护一道。各出入口及运输道用钢管搭设护棚、上铺竹笆两层。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j)现场实行用火申请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悬挂醒目防水标语牌,

(k)施工现场配备消火栓及灭火器。

(a)脚手架必须搭建牢固,拆除时按规定顺序自上而下逐步进行,严禁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

(b)多层区地下室施工前,做好维护结构的支撑加固工作,在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加强维护检测,确保安全。

(c)坑内与坑外有联系的作业,必须设置指挥人员,规定专用信号,严格按指挥信号进行作业。

(d)深基坑作业必须准备抢救用的材料、机具和人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以防万一。

(e)用爆破法开挖基坑和管沟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爆破工程安全规程》要求。

(f)灌注桩截桩时,不能让桩倒下,而应用钢索预先绑扎,用起重机械吊住。再截断后吊往堆放地点。

(g)地下室施工时,超过2米高度时,绑扎钢筋和安装模板时应采用活动平台或临时脚手架,大块柱模及模板安装要2人以上操作,必要时设临时支撑,防止倾倒伤人。

(h)墙体砌筑时,脚手架上的料具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码砖高度不能超过三匹侧砖,且须放置稳妥;同一脚手架上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i)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且应防止管钳等工具滑落,防止人员坠落;安装阳台、挑檐、雨棚时,模板应自成体系,不得将支撑或拉杆支搭在脚手架上,且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上设脚手板。

(j)安装卫生设备,不得攀登陶瓷制品,防止滑脱摔伤。

(k)暖通管内作业时,应有安全照明设备,进出口专人监护。

(l)遇到恶劣天气,(如风力大于五级,且降雨大于30mm),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m)浇注砼时,施工人员应穿雨衣、绝缘鞋、戴好安全帽。

(a)认真执行机械管理规定,定期检查、修理、保养,经常试验其性能是否正常。

(b)手持(移动)电动工具应采用36V低电压器,工程上大量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工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开关保护,一切电顺设备外壳都要有接地装置。

(c)施工现场中一切升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等。都要设置防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d)必须建立施工现场机械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检查制度,施工期间日夜都应有机电工值班,处理机电故障事故,非专职人员不得接触机电设备。

(e)车间、现场的总配电、线路、照明、电力和接地保护等装置,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技术》的有关要求。

(f)施工用电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配备标准配电箱,设置二级漏电保护,严禁乱拉乱扯电气支线。

(g)雨季施工必须作好防雷、防电、防漏、防塌等工作,机电设备要遮盖防雨,并做零线和设备漏电、断电设备。

(h)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制度,塔吊、人货电梯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组。

(i)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k)塔吊配专职指挥,采用标准信号进行指挥。

(l)人货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应设置有效的通信联络信号。施工设备上易发生故障,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报警装置。

(m)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验收试用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n)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完备。两班制作业的机械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接班纪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o)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临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6)给排水工程安全措施

a)给排水工程应按国家、铁道部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

b)从事电力、高空作业、水底、起重、焊接、爆破、锅炉、压力容器等特殊作业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须经地方劳动局培训、考证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c)工地料场的材料、件、机具设备应堆放整齐、稳固,拆下的模板及外露铁钉材料等应及时处理,并应设置消防设备。

d)高处作业面上的材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套)内,传递要安全可靠,严禁抛掷。

e)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缆风绳、地笼等设施,应满足铁道部TBJ409-87《铁路给水排水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且在大风、大雨、大雪、雷雨后进行检查。

f)高处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在上下两层中间设密铺棚板或其它隔离设施。

g)在高度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脏病、贫血、颠痫等患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从事高处作业。

h)熬制沥青时,必须注意温度及风向,并应远离其它建筑物,以防引起燃烧、火灾和中毒事故。

i)防护、防腐施工应满足防火、防尘、防毒要求,并备有可靠防护设备;采用新防腐材料时,应详细了解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及有无毒性的腐蚀作用,交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k)各种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危险部分,如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轮轴、皮带轮等,都必须安设防护装置,其周围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m。机械运转时严禁对传动部分进行检修、擦拭及人工润滑工作。

l)机械运输前,应对机械、工具、仪表、防护设备等作详细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操作。

m)两人以上操作机电设备时,必须执行呼唤应答制。严禁用手、脚和其它物件制动摩擦轮、齿轮、皮带轮及其它传动装置。

n)起重设备操作必须由专职人员持证操作,对起重设备必须经常进行检修,保证安全。

o)起重作业前应检查绳扣、挂钩、钢索、滑车、吊杆等部件,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提升物件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同时应注意起吊范围内设备的安全,严禁任何人攀登吊立中的物件和在起重物下通过、停留及作业。

p)起重作业时,司机必须先发信号后起吊。起吊时,重物应在吊离地面20~50㎝时停车检查,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起吊重物旋转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事故;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放溜绳。

q)用于起重的手拉葫芦、人力绞车、扒杆和起重架等,其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且安装稳固,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

r)各种锅炉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必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s)电气设备和线路上的绝缘必须良好,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气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规定。对手持式电动工具和人体易触及的电气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t)电动机和电气照明设备等拆除后,不得有带电的电线。如必需保留,应将电源切断,线头用绝缘胶布包好。

u)停电应有命令,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合闸也应有收回停电的命令,确认无人工作时,方可摘下警示牌合闸送电。

v)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请电工修理,检修时必在由两人一起进行,并应切实做好防护措施。

w)冬季施工,应给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暖棚,保持温度便于操作;冬季开挖沟槽、基坑、大口井等,应防止因冻结和解冻而引起的边坡坍塌。

x)雨季前必须对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生活住地、运输便道、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进行处理;暴风雨后,应立即对脚手架、缆风绳、地锚、边坡、地基、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如有异状或损坏等,应及时整修完好。

y)钻井施工必须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钻机保养检修制度。钻机运转前,离合器挂空档时,送电人员或内燃司机必须与钻机操作人员密切联系,以防动作不一致,发生事故。

z)钻机开钻前,工长应检查钻机各操作部位,确认无误并经试车良好后方可开钻。

aa)泥浆泵的压力表应随时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ac)钻井井盖应保持清洁,泥浆、材料、配件等应随时清理。井口周围必须用厚5㎝以上的护口板盖好。

ad)采用空压机洗井和抽水试验时,须检查风管、水管、管卡及丝扣的牢固性。绳扣应挂牢,下管应平稳,以防脱扣或断管伤及工作人员。

ae)安装井管时,根据下管总重,对卷扬机离合器、制动闸、钢丝绳、绳套、滑车、管卡及安装管子的方木等作全面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的管卡进行下管工作,管卡必须和管箍、管壁贴紧。钢丝绳套及滑车挂钩,应用绳索拢住。下管时应有专人握闸,动作稳妥缓慢。

af)洗井时,如发现大量涌沙,井口附近及建筑物出现坍陷时,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洗井后,暂时不使用时井口应加盖焊牢。

ag)大口井施工,井下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h。井内爬梯应不少于两道,并与井壁连结牢固,其扶手应高出井口0.8m;大口井施工,井筒下沉采用人工挖土时,刃脚下所掏空高度中不应超过0.5m,并应均匀下沉;刃脚下掏空时,严禁人体任何部分伸入刃脚底部;如井位于河内或岸边,应考虑防洪要求。

ai)砼及钢筋砼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7)供电与电器设备安全措施

a)施工用电的线路设备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施装设,同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规定。使用期限超过六个月,要达到正式电力工程的技术要求。

b)配电系统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并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造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

c)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开布设。

d)所有电器设备及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均应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洞内及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及井下供电。

e)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保管和维修应由专人负责,非专职电器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f)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g)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接规定设置学习班电保护装置,更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h)电器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i)直接向现场供电的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j)工作现场照明使用安全电源。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金属容器内或钢模、支架密集处作业,行灯电压不得大于24V,井下不得大于12V,同时采用双线圈的行灯变压器。

(8)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a)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

b)机械安装时基础必须稳固,吊装机械臂下不得站人,操作时,机械臂拒架空线要符合安全规定;

c)保种机械设备视其工作性质、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防噪音工棚等到装置,机械设备附近设标志牌、规则牌;

d)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性能好。

e)基坑开挖用吊斗出土时,通过信号指挥,基坑顶面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畅通。机具、材料、弃土等堆放在基坑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f)起重作业前应检查绳扣、挂钩、钢索、滑车、吊杆等部件,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同时注意起吊范围内设备的安全,严禁任何人攀登吊立中的物件和在起重物下通过、停留及作业。

g)起吊设备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其中吊装的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新。

h)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任意调整和拆除。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检查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i)机械吊装管材时,吊具应完好,栓绑要牢靠,防止管子滑脱。

j)起重作业中,司机必须先发信号然后起吊。起吊时,重物在吊离地面20~50cm时停车检查,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起吊重物旋转时,速度均匀平稳,防止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事故。吊长大重物时,有专人拉放溜绳。

(9)行车线上施工安全措施

(a)在既有线上进行技术改造,由建设单位组织运营,设计、施工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及时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b)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c)在施工管段内应设巡守工和巡守员,加强线路巡守,保证行车安全。

b)施工时临时行车限界

(a)在行车线施工各项临时设施,侵入建筑限界时,必须绘制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断面图,报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审批。

(b)施工临时行车限界经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制作临时限界检查架,定期进行检查,控制施工期间的限界。严禁超限界列车进入施工区间,必要时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地段的两端按批准的限界设置限界检查门。

(c)超限界列车必须通过施工区间时,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应事先通知施工单位拆除脚手架等障碍物,并派员会同施工单位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才准放行。

1.在行车线上施工,需要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营条件下进行时,应按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的规定办理固定封锁区间或限速通过的申请。利用列车间隙时间进行施工时,与邻近车站事先联系取得同意。

2.安排施工方案时,必须以保证行车安全为前提,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作业措施。

3.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不准开工,并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

(b)施工防护与线路封锁

1.在行车线上施工的驻防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和考试合格,始准担任该项工作。

4.在作业过程中按时进行预报,确保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防护员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在任何情况下,如施工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要立即向列车显示停车信号,使列车停车。

5.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工点负责人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防护员撤除停防护。

6.在区间线路上设置或撤除停车防护信号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工点负责人发出信号时,同时在施工防护地段两端各20米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

②防护人员接到信号后,立即设置响墩,并发回信号,通知工点负责人,响墩已设好,然后手持红色信号旗(夜间用红灯)进行防护。

③工点负责人确认防护已设好停车防护后,方能发出施工命令。

④工点负责人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即可撤除施工地段两端的移动信号牌,并用信号通知防护人员撤除停车防护。

⑤防护人员接到通知确认施工地段两端的移动停车信号牌撤除后,才能撤除停车手信号和响墩,并发回信号通知工点负责人已撤除。

(a)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人身安全规定。

(b)路基土石方作业遵守下列规定:

1.一切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应制订妥善的安全措施。

2.运土横过线路时,走指定点,当防护人员发出列车通过信号时,立即停止通过,并将使用的车辆、工具及时撤到线路建筑限界以外。

3.收工前,工点负责人组织专人对本工点进行一次详细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才准撤除防护收工。

(c)涵洞接长施工遵守下列规定:

1.拆除原有护锥或较高的端、翼墙时,如影响边坡稳定,应分段拆除,如拆除后有坍塌危险时,应及时支护。

2.新旧涵洞接头处的基坑开挖后,立即砌筑基础和边墙,及时回填路基边坡,使既有路基稳定后再继续施工。

3.事先改移排水系统,雨季施工时做好防水围堰,并对路基边坡稳定采取有效措施。

(d)在既有线及站内增铺、改移及铺设临时道岔时,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施工前,将道岔设置方案报铁路局(分局)批准,临时道岔使用完毕后,按命令指定的日期拆除。

2.道岔施工由工点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做好防护工作,在施工中切实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道岔施工完毕后,及时做好信号联锁,经铁路局(分局)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铁路局(分局)命令开通使用。

4.铺设便线、改道、拨道时,施工单位要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按所在区段有关铁路局(分局)的有关规定报批封锁施工计划,开工前应向所在分局调度站及区间两端车站取得密切联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要认真检查线路设备状态,确认达到行车条件后,方能撤除防护,开通线路,并向车站办理消点手续。

5、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青海省颁发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做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2)保护野生动物,不准狩猎活动。不得购买或食用国家列入保护类别的珍稀动物和益鸟类。

(3)保护野生植被、湿地、草原和森林。

(4)限制人、车活动范围、人走路车行道不乱行乱走,不破坏植被。

2)水资源、自然水流形态的保护。

(1)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2)在做饮用水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设置的排、渗水构造物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时,采取隔离措施。

(3)不得将施工用水、施工场地排水排至居民饮用水体和养殖水体。

(4)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

(1)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做好青藏铁路西格段施工的水土保。

(2)认真执行当地区域水土保持规划。

(3)精心施工,合理进行路基土石方调配,尽可能减少开挖面和开挖量,注意填挖平衡。

(4)防护取弃土场,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源。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施工工艺着手,降低或减少污染的产生,加强对“三废”的综合利用,提高“三废”的回收利用率。杜绝一切污染事故。

(1)振动及噪声的防治: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振动源和噪声源,控制振动和噪声的传播

A.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B.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声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装消音器降低噪音。

C.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现场只许按低音喇叭,场外行驶严禁鸣笛。

D.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及噪声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控制噪声,噪声较大的操作避免夜间施工。爆破在白天进行,并设好防护。

E.当施工队伍驻地距居民较近地段时,避免生活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A.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B.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备挡板及棚布,防止粉尘飞落。

C.及时清扫、冲洗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3)废水、废气的防治

A.新增的生产和生活锅炉选择适宜高原的燃烧效率高、高性能的锅炉,并配备脱硫和除尘设备,既有锅炉考虑“以新带老”的设计原则,以减少废气的排放。

B.购置各类机械设备其污染物排放必须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较为先进的环保型产品,使之在施工生产中达到“零”排放,或经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达到GB16297—1996标准。

C.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废油水进行油水分离,废油经再生后重复利用。

D.修建沉淀池处理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经过滤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作冲洗厕所或排入沟谷。

E.载装易污染物的车辆,在运输完毕后,不得在水体直接冲洗。冲洗后的废水必须经过妥善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后方准排放。

F.加强安全生产和火工品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以避免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

(5)运输容易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产品或原料时,必须防止散漏溢流钻孔扩底灌注桩工程施工方案,搞好安全防护。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运输途中一旦发生意外,造成易污染物泄漏、散失、溢出或发生化学反应,对环境形成影响时,由运输和押运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迅速报告,听候调查处理。

在整个施工期内,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对本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控。主要包括:

(1)环境保护法规学习情况。

DB23/T 1453-2019标准下载(2)施工便道、车辆在沿线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带的修筑和运输情况。

(3)取弃土场的规划、防护实施情况。

(5)施工对当地饮用水源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振动对附近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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