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一期工程多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

某小区一期工程多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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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一期工程多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

高2节×2.8=5.6m

本工程III标段17#楼采用的塔吊由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由龙岩市新罗区闽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责安装。12#、18##楼采用的塔吊由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由福建龙岩梓鑫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责安装。17#楼塔吊为QTZ70,12#、18##楼为QTZ80,18#楼最大吊臂幅度50米,17#楼最大吊臂幅度为40米、12#楼最大吊臂幅度为40米,各塔吊所在位置、安装臂长、最终安装高度详见下表:

安置房施工组织设计(多层)).doc与12#楼塔机的高度差

低2节×2.8=5.6m

低4节×2.8=11.2m

与17#楼塔机的高度差

低2节×2.8=5.6m

与18#楼塔机的高度差

本工程I标段采用的塔吊由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由龙岩市裕荣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责安装。三台塔吊均为QTZ70,安装臂长3#7#楼56m,8#楼臂长54.5m。各塔吊所在位置、安装臂长、最终安装高度详见下表:

高2节×2.8=5.6m

低9节×2.8=25.2m

低2节×2.8=5.6m

低11节×2.8=30.8m

高9节×2.8=25.2m

高11节×2.8=30.8m

1、在有限的区域内,合理组织施工现场塔吊协调共同作业是垂直运输的重要方面。

2、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每个标段将现场划分3个施工区,各施工区之间的资源平衡及协调各作业队、各机组之间的配合,对塔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本工程整体面积较大,要同时满足各单体工程的不同施工需要;相邻塔机的塔臂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回转不得碰撞相邻塔机;各塔机的自由高度和锚固后顶升高度不同,要求各塔机在有限的范围内不得违章工作。

1、由于I标段8#楼塔吊与3#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22.7米,与7#楼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31.5米,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保证3#与7#楼塔吊高于8#楼塔吊至少3个标准节(即8.4M以上)。由于8#楼高度较低,在主体结构完成后不再考虑8#楼塔吊与相邻两塔之间的高度差。

2.I标段3#楼与7#楼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30.1米,为塔吊运行安全,始终保持7#塔吊的附墙安装高度至少高出3#塔吊3个标准节(即8.4M以上),3#楼保证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其它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少于2米,防止塔吊发生碰撞。另在各塔吊吊物时错开旋转位。

3、由于II标段9#楼塔吊与10#楼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27.66米,10#楼塔吊与13#楼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33.81米,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保证9#楼塔吊高于10#楼塔吊至少2个标准节(即5.6M以上),10#楼塔吊高于13#楼至少3个标准节(即8.4M以上)。

4、12#楼保证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其它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少于2米,防止塔吊发生碰撞。另在各塔吊吊物时错开旋转位。

3、由于12#楼塔吊与17#楼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37.66米,12#楼塔吊与18#楼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35.81米,17#楼塔吊与18#塔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29.10米,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保证12#与17#楼塔吊高于18#楼塔吊至少2个标准节(即5.6M以上)。

4、12#楼保证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其它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少于2米,防止塔吊发生碰撞。另在各塔吊吊物时错开旋转位。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运行中各塔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吊装高度满足施工高度的要求,考虑I、III标段与II标塔吊交叉作业情况,按照本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I标段7#、8#楼主体结构先行施工,保证I标段7#、8#楼结构层施工进度快于II标段9#、10#楼,III标段12#、18#楼主体结构先行施工,保证III标段12#、18#楼结构层施工进度快于II标段9#、13#楼。

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不能安装其高度超过与之相邻(或可能相碰撞)的塔吊高度的设施,这不仅只影响塔吊的工作效率,而且潜在的安全隐患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3、做好对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塔吊交叉区域内的吊装要严格分开,做好协调工作。

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碰撞

塔吊在现场的合理定位,是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碰撞的有效措施。9#楼塔吊与13#楼塔吊之间相距约为81.72米,9#楼塔吊与10#楼塔吊之间相距约为58.5米,10#塔吊楼与13#塔吊楼之间相距为约45米,大于塔机截臂后的41米,9#楼塔吊与三标12#楼塔吊距离约为58.2米;13#楼塔吊与三标18#楼塔吊距离约为64.2米;既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的碰撞。9#楼塔吊与一标7#楼塔吊距离约为60.3米,10#楼塔吊与一标8#楼塔吊距离约为59.7米,安全距离小于2米,在垂直方向上9#楼塔吊要高出一标7#楼塔吊2节标准节,10#楼塔吊要比一标8#楼塔吊低2节标准节,克服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的碰撞。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在此工地,由于塔吊之间的距离大于各塔吊的起重臂长,因此,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塔尖之间不可能发生碰撞,但要避免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拉杆之间发生碰撞。因此,13#楼塔吊要高出10#楼塔吊3节标准节,高出9#楼塔吊2节标准节,要高出三标18#楼塔吊2节标准节;9#楼塔吊要高出10#楼塔吊及一标7#楼塔吊2节标准节,高出三标12#楼塔吊3节标准节,10#楼塔吊要比一标8#楼塔吊低2节标准节。如此,既可避免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塔尖之间的碰撞,又可避免塔吊的起重臂间发生碰撞。

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多塔吊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

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

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1、加强对塔机司机、信号指挥员、起重工的管理:严把人员关,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自律、禁止各行其事。

2、现场协调员对塔吊作业进行协调,区分作业面,最大限度防止现场塔吊作业出现相互交叉现象。

3、多塔平面布置:保证多塔同时作业及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综合考虑各项因素。

4、对于夜间施工,除保证现场照明外,同时在塔吊起重臂上沿、平衡臂下沿采用霓虹灯进行环绕,在塔吊的吊钩上涂刷荧光漆,以示警戒。

5、夜间施工吊装时,应制定合理夜间施工措施,将施工难度小的构件安排在夜间吊装,不得进行特殊吊装施工,同时,现场应配备足够照明措施来保证钢构建吊装施工安全。

1)起重作业时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2)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经常注意天气变化,吊钩到位后应及时将旋转刹车锁定,防止突遇大风将大臂吹偏而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施工中突遇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定旋转刹车,缓慢将吊物放至地面并将塔机转入防风状态。

4)作业人员下班后或塔机处于空闲状态时应将塔机放至于防风状态。

7、塔机口令、指挥流程

1)吊钩的上下:在塔机作业中,当吊臂的方位及吊钩已调整到吊物中心的上方后即可指挥吊钩下落进行吊装作业,吊钩下落的速度应由快到慢、减速直至停止。指挥人员对吊物的捆绑负责,在挂好吊物捆绑吊索后,起钩前指挥人员要仔细检查所用的吊索吊具是否符合安全吊装的规范要求,吊物捆绑是否牢固、吊点是否正确、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吊装人员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检查无误后再将使用单位、吊物名称、准备吊往何处等信息通知司机及另一指挥人员并通知司机准备起钩,另需注意的是指挥人员应根据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受力挠度特性调整好吊钩到吊物中心之间的距离,在收到司机已做好起钩准备的示意后即可进行起钩指挥。在吊物起离地面50公分后应停止动作,检查有无滑钩现象及吊索、吊具、连接点受力情况,在检查无误后方可再起钩,并且不得使用高速起钩。

3)动臂塔的变幅:在动臂塔机作业中,通过改变大臂的角度来改变吊钩到塔机中心的距离(半径),在作业中指挥人员需对吊物到塔机中心的距离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便于司机根据半径调整大臂的角度,在实际工作中如需要将吊钩指挥到离塔机中心近一点的位置,则需指挥大臂仰起,反之则需指挥大臂俯下。

4)在作业中如吊物已落到位需进行精确吊装时指挥人员必须要将情况向司机说明提醒司机注意,必须使用点动口令。

5)指挥人员口令必须清晰、简洁。

6)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岗位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轻易换岗。

7)每班操作和指挥人员的搭配相对固定,形成固定搭档,便于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

1、明确规定塔机在施工中的运行原则: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客塔让主塔。

2、塔吊的起重臂上应安装起重臂的长度标识,以方便塔吊的驾驶员能看清楚塔吊起重臂的小车的位置,防止相邻两台塔吊在回转交叉时发生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与另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上钢丝绳发生碰撞。

3、塔吊大臂旋转前,操作人员应首先观察相邻塔吊的位置,鸣笛后再动作。相邻两台塔吊在交叉会面时,应喇叭,警示对方塔吊注意。

4、阴天时,塔吊应打开塔吊起重臂、平衡臂上及塔帽上的警示灯,使驾驶员能清楚的看到邻近的塔吊的起重臂及平衡臂的位置。

5、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6、司机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7、回转作业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转。

8、下班后塔机禁止在吊钩上挂钢索及吊具,必须将小车回收离开覆盖区范围。操作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9、塔机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必须当面交接;对新进场的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10、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避免因使用哨音造成指挥信号混乱和对周围群众的噪音干扰,每台塔机有其专用的频道,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确保指挥信号的可靠和准确。对讲机配置原则如下:

1)塔吊所使用对讲机频道应采用技术手段锁定,现场其他工作用对讲机严禁进入塔吊频道,避免塔机误动作。

2)对讲机频道号与塔吊自身编号一致,并在对讲机上做出醒目的编号标识。

3)现场设专职协调员一名,所使用对讲机能对所有塔机操作人员发出指令,对讲机频道定位为1频道、2频道,以便现场协调和紧急情况下发出指令。

4)操作室对讲机应长期处于充电状态,指挥人员对讲机应在下班后立即对对讲机进行充电,以保持工作中通讯联络通畅。

11、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按时按要求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确保顶升过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邻塔机的干扰。

多塔施工安全措施与使用操作

1、塔司、信号工、吊索工证件齐全。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可上岗。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其它疾病者,不得当司机。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证后才能上岗。认真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3、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在操作塔机起重时,如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补救,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塔吊工、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作业前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能作业。驾驶员应以充足精力进入岗位,严禁酒后操作。操作塔机时现场应有专职人员指挥,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

5、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m。

6、吊起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司机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警。

7、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机的性能。同样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操作司机与地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同时,应具备完整、良好的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8、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严禁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吊运散件时应采用铁制料斗,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

9、在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上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吊运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10、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3、作业中如遇到暴风骤起,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如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14、作业完毕后,应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并切断电源。

15、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指挥信号不明,重物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工作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带菱角块口物体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拔不吊;

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1、设备租赁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2、设备租赁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电工以及其他维修保养人员,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租赁单位应根据项目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境逸宁静佳苑三期精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每天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视,督促作业人员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同时组织人员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每月向总包方提交相关记录。

4、设备租赁单位应每月对设备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项目安全部备案。

5、项目安全部以及设备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6、对于易损件、主要电气元件以及关键部件,租赁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备有配件,以保证现场生产。

项目部与塔吊安全运行责任人签订责任状,以确保管理责任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人。

2、设立多塔作业安全运行奖

项目设立多塔作业安全运行奖,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评比。无碰撞事故发生的班组即可获得项目多塔作业安全运行奖北京海淀区西苑南路道路改建工程及综合管线施工组织设计,奖金额度为1000元。

碰撞就是事故,这是多塔作业的基本原则。发生碰撞事故后,项目将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立即按照本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内容执行应急措施。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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