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有轨电车系统(试验段)正线轨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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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有轨电车系统(试验段)正线轨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7.1.3.5安全奖惩制度

17.1.4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东兴百业10#~18#楼钢管扣件式外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doc17.1.4.1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

因为本工程施工均在市中心,且工程地点均为道路上,交通车流量较大,施工前要编制详细的安全防护方案,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计划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交通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对于路基开挖、轨排铺装、临时用电作业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7.1.4.2综合安全保证措施

如我方中标,将把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范围,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协议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加强安全施工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落实。

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别是对于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正规专门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以确保施工操作安全。

每一工序开工前,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对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五牌一图”,即:工程告知牌、安全生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记录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牌和施工总平面图,并设安全警示牌。

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开工前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各类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风、水管路按设计养护制度;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防洪、防火安全专项规定等。

针对重点、难点工程项目及关键工序,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专项技术交底,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和落实。

17.1.4.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行车、行人的安全及施工所需,施工区两侧用彩钢板进行隔离。施工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既有道路、路口进行防护,根据施工需要,对既有道路进行封闭或道路绕行。并按照交通部门要求,在施工区域及道路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和来往车辆的交通安全。

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警示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有专人管理,不乱扔乱放,各架子队组成由5~1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消防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物品。

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设置醒目的“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电线,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路基开挖坡度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靠近道路周边设安全护栏、警示牌,警示灯,夜间设红灯警示。

工地施工道路应坚实平坦,冬雨季施工应采取道路防滑措施。夜间增设照明设施。

17.1.4.4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

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现场的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应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3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必须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禁止用铁丝、铝丝及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室内配电盘、配电柜要有绝缘垫,并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变压器必须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否则需采取降阻措施。变压器设护栏,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警示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及绝缘强度,每季测定一次;固定用电场所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17.1.4.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驾驶室或操作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要远离钢丝绳。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定期对安全状况分析、研究,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各类笨重物品的装卸,必须选择好场地,准备好合适设备、工具,由指定的专人负责指挥,统一号令,统一行动。起重所用的器械工具必须经过仔细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必须听从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各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情况,不得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

17.1.4.6交通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施工安全知识、交通法规的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驾驶车辆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并虚心接受交通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汽车在繁华闹市街道和交叉路口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汽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要注意车辆维修及保养,刹车和方向要灵敏可靠,杜绝带故障出车,不准开快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非驾驶人员开车。

各种运输工具、土石方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凡严禁载人的车辆运输工具不得人员搭乘。严禁非司机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所有施工区域设置醒目的标志、照明、警告标志牌,施工现场派专职人员每隔一定距离进行现场指挥。

施工时对既有道路的车流量及车流密度分布规律进行调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尤其对砼浇筑等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夜间或次日凌晨等时间进行,把对地面交通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既有及临时施工道路的养护工作,组派专业养护队伍对道路进行维修及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既有道路干净、清洁、平整。各种材料的运输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沿路散落,对个别散落物及时进行清扫,并经常洒水保持湿润,以避免施工时粉尘对城市居民起居造成污染。

与密切与当地群众的联系,加强宣传本工程施工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市民对本工程施工带来的诸多不便能够予以理解,加强与市政府部门及市民的团结协作关系,本着为重庆市交通建设做贡献的原则,切实作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

17.1.4.7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在本标段工程的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当地劳动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本工程特点,重点防范触电伤害、起重伤害、机具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坚决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制度。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护栏等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禁止使用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手持式电器设备机具。

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准把电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不准乱拉乱接。

电工必须持证操作,电工上班作业必须按规定携带绝缘防护用品。

工地的配电盒(箱)应加门加锁并不得在盒(箱)内放物品。

施工用电电源线原则上要架空,因条件局限不能架空时,采取其他有效保护措施。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严禁多人或无人指挥,严禁在臂杆、吊物下方站立和行走。

钢丝绳表面的磨损或腐蚀,超过断面的10%应予报废,严禁使用。

作缆索拖拉钢丝绳的一端必须系在地锚上,严禁栓在电杆、树木或其他脚手架上防止触及电线。

所有安全装置必须事先测试,未经测试不得使用,对允许载重量要挂牌标识,严禁超载或带病作业。

长、大、重器材吊运时必须先确定它的重心并试吊,调整偏差再正式起吊,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要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才能使用。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使用吊车起吊重物时,注意与周围构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靠近高压线作业,一定注意吊臂与高压线的距离,确保安全。

⑶防止机具设备伤害措施

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电动机具,电源必须经检查确认切断后,再检修。

严禁机具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

起重吊装绳、索具,必须经材质检验合格,安全系数符合规定。

施工现场固定电动机具,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挂牌标识。木工电刨、电锯必须由熟练的专人操作,并设置动力控制锁闭箱,严禁私自进行操作。

17.1.4.8施工消防安全措施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和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制度,规划责任包保区。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

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宿舍等场所照明及室内照明,进行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的配线设计后再实施。规范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电路短路引发火情。一旦发生火险,立即组织进行扑救。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及时查明原因,吸取教训,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机械在停机棚内启动时,必须保持通风;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请公安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消防工作检查,查隐患、促整改,促进消防管理工作达标。

17.1.4.9施工期间的防汛措施

针对该标段实际,度汛施工立足于“防”字,坚持“防重于抢”的方针,要在汛期来临之前,对防洪组织机构、动员教育、措施落实、抢险预案进行全面检查,把防洪所需的资金、设备、物资、人员重点作出安排并予以保证。检查中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汛前,对施工驻地、料库、工地临设、料场进行全面检查,及早安排整治不合理部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联合检查,共同确定防汛措施及方案,发现易受水害隐患,限期解决。

立足早准备、早安排,防大汛、防水灾。项目经理部提前编制防汛专项器材计划,汛前齐全、足量储备进场,专项专用、挂牌标识、定置保管。抗洪抢险期间,一切车辆、设备服从抗洪抢险调配使用。

17.1.4.10高压输电线塔、综合管线保护措施

在华南大桥西侧有一座220KV高压线塔,距离结构约0.5米,需要对其进行专项保护;为施工带来一定困难及安全风险。

(1)调查分析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②从技术上引起重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首先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

③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在施工前,首先根据管线图,摸清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20m距离打一样洞,确认其埋深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插小木牌,小木牌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深等。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①详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做好记录。

③管线加固采用切实可行的加固方案,并做好与产权部门的安全施工协议。管线安全防护可采取硬塑管材等进行管线外套防护,应进行相应的支撑或悬吊吊挂方法,在管线两侧设警示标识杆、牌,同时设置机械施工的安全距离。

④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下”,并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①查明地下管线索及设施的分布情况,在有地下管线和地上设施的部位覆盖2公分厚的钢板。

②对已有的地上设施,在工程开工前,搭设双层钢管防护棚进行保护。

③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挂设安全网,做好施工安全防护,防止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坠落而造成对原有建筑设施的破坏。

④对地上架空线路等设施,采取设置警戒标志或搭设防护棚防护。土方开挖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质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17.1.4.11确保既有公路安全畅通措施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环境及周围的公路、行人道等情况,制定符合交通管理要求,不影响公共交通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实施。把配合交通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施工前,主动和交通部门联系,请交通部门给予支持和指导,改进、完善交通疏导方案,制订实施细则。

设路政交警联系点,专门负责交通疏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范围内的交通运行良好,并在主干道路口设专人看守值班。跨越道路施工时,设立警示标志和示警灯,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如有影响交通问题,及时整改。

在路基开挖过程中,对影响公路路基边坡稳定的地方,采取加固、防护措施,确保既有公路路基稳定。

17.2文明保证体系及措施

17.2.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文明施工是涉及到工程沿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又是企业取信于民、维护企业声誉的大事;我们将严格按照“集中施工、快速施工、文明施工”的十二字方针,结合我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取得的经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如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会议制度、专业制度、检查制度、资料管理制度等。

按照业主及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听取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协调好各方关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创造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详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7.2.2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详见“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17.2.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对进场施工的队伍签定文明施工、保护地下管线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与责任性。严格执行业主关于创建文明工地施工标准及管理规定,制定文明施工细则,按其要求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对各班组定期检查,随时抽查,逐项打分,综合评比,进行奖罚。

加强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意识,对员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每周召开文明施工例会,并由专职文明施工监督员举办文明施工讲座,宣传文明施工准则,提高每一位员工文明施工意识,讲职业道德,扬行业新风,树立本单位良好的企业形象。

施工场地总平面布局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根据批准使用的施工场地范围、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予以科学、合理地布置,首先要方便施工生产,确保安全与文明施工,同时要做到便于管理和使用。

(2)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内外通道、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等浇筑厚度200MM、强度为C15的混凝土硬底,机动车通道的宽度3.5M,其外侧设置排水沟、浆槽。

(3)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

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工程必须采用砖墙围蔽,围墙统一采用砖砌24墙,墙柱高度2.5米,围墙高度2.3~2.5米(含压顶)。砌筑围墙时必须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与墙柱之间距离不大于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外墙面批荡抹光作刷白处理。围墙压顶及底脚涂料颜色为“地铁标准红色PANTONERED032C”;

工期在15日以上(含15日)半年以下的,采用装配式双面彩钢夹芯板。装配式双面彩钢夹芯板顶部的压顶横梁涂料颜色为“地铁标准红色PANTONERED032C”。

(4)大门和门柱的颜色应与围蔽一致,大门上标有企业标识,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得小于6米,材料统一采用镀锌2寸水管做架,双面铁板做面,红丹打底上油漆,焊接要平整、坚固、耐用。门口设保卫室,出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

(6)施工现场门口右侧张挂施工铭牌及“七牌一图”(工程概况、施工现场主要人员、消防保卫、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公示、文明施工标牌和总平面布置图)。材料堆放按施工场地总平面图分类堆放整齐,用不同的颜色线划定,标识清楚。易燃易爆物分类、隔离存放。标牌要统一用广州市建委标定的式样,悬挂高度为1.2M。施工现场区域内应设置厕所(具体要求见《广州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7)施工现场严格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8)施工材料、机具等应按施工总平面图放置,并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分类堆放整齐,挂牌标识。

(9)施工现场建设材料和设备不堆放在围墙外,如确需在围墙外占地堆放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临时围栏,一旦条件许可,材料和设备要转入临时施工用地内。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要砌池围筑,杆料要立杆设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6M。

(10)临时设施(办公室、生活用房、仓库)统一采用新型装配式轻质防火板房,做到整齐、美观、减少二次污染,室内用白色,宽敞、通风、明亮、整洁,外墙四周设散水或明沟,以利排水。

(11)施工现场保持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应急设施。泥浆、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及必要处理,未经处理禁止排入水道或河涌。废浆和淤泥必须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外运,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12)施工现场办公区会议室的室内应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机构框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13)靠近生活区的工地,须做好防尘措施、防噪音措施,使用的施工机具选用声音较少的机械,如发电机及噪音较大的施工机具要配备消声设施。在噪声较大施工时,如砼浇注,要与当地联系认可后做出具体方案和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14)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不得使用有毒物体作燃料,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气味的废弃物,不得把这些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6)施工现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施工现场配置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员,由专职安全员兼任,负责严格监督余泥渣土装载作业和运输车辆冲洗等环节,为每一运输车辆签发运输联单,记录车号、单位、离开工地时间、装载情况等台帐。

(17)在村民居住以及在使用中的校舍相邻区域进行打桩等施工作业前,向建设部门报告并应向城管部门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序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通报说明,取得理解和配合。

(18)加强对施工现场历史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砍伐树木必须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19)施工现场内的厨房必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有关建筑工地厨房卫生要求的规定,申办“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和茶水员上岗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口罩、白衣帽及袖套。洗、切、煮卖、存等环节要设置合理,生熟严格分开,餐具用后随即洗刷干净,并按规定消毒。

(20)施工现场设茶水亭和茶水桶,茶水桶要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当有防暑降温措施。

(21)施工现场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无力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时,委托社会服务机构代为处理。

(22)施工现场内设男、女厕所、浴室,厕所的设置按广州市文明施工标准。内墙裙应当铺贴高度不低于1.5M的白瓷片,便槽内底部和旁侧应铺贴白瓷片,地面、蹲台铺贴防滑地砖。厕所内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设自动冲洗设备将粪便直接排入排污管道或化粪池。对厕所要落实专人清扫,定期喷药,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异味。

(24)结构施工脚手架搭设或临边栏杆防护,采用合格密目式阻燃安全网封闭,要求平整、绷紧,密拼连接、整齐美观,不得漏挂、脱落。安全网应为100平方厘米不得小于2000目的密目式绿色围护立网。鼓励围网封闭采用新式美观合格的材料。

17.4成品保护保证措施

17.4.1工程成品临管保护原则

(1)合理安排工序,确定保护方案

(2)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责任到人。派专人负责各专业所属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各专业施工员会同各分区的成品保护责任人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将成品的监护作为项目重要工作进行。

(4)加强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及成品保护人员岗前教育,树立工人的配合及保护意识,建立各种成品保护临时交接制,做到层层工序有人负责。

(5)除在施工现场设标语外,在成品或设备上贴挂成品保护醒目的警示标志,唤起来往人员的注意。

(6)对成品保护不力的分包单位和个人以及因粗心、漠视或故意破坏工地成品的,视不同情况和损失,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17.4.2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

①以现场生产经理牵头成立保护小组,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②项目经理部各专业施工员负责实施。

③各专业施工队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2)建立成品保护的责任

由生产经理组织划分成品保护责任区,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3)确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由生产经理和项目工程师会同各专业施工员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确定成品保护的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4)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各专业施工员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各成品的保护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经项目工程师审核批准实施。

(5)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

详见“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表”。

作业前各专业应向项目部呈报《进入作业区域申报表》。

各专业在某区域完成任务后,须向项目部书面提出作业面移交申请,批准后办理作业面移交手续。

成品造成损坏,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应立即到项目部进行登记。各专业需提供责任人,总包确认后,由各专业自行协商解决或由项目部取证裁决,责任方须无条件接受。未提供责任人的,责任自负。

由各专业有关负责人员对其员工进行教育,增强员工成品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成品。

17.4.3工程成品保护方法

按施工经验,比较有效的成品保护方法主要有:护、包、盖、封等四种。另外还有巡逻、搬运及储存方法。

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如在门口在推车易碰部位、小推车车轴的高度钉防护条等保护措施;进出处全部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过。

成品包裹: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采购物资的包装:防止物资在搬运、贮存至交付过程中受影响而导致质量下降。在订货时向供应商明确物资包装要求。包装及标志材料不能影响物资质量。对装箱包装的物资,保持物资在箱内相对稳定,有装箱单和相应的技术文件,包装外部必须有明显的产品标识及防护(如防雨、易碎、倾倒、放置方向等)标志。

对于地面成品主要采取覆盖措施,以防止成品损伤。施工视不同情况,分别对已完工程进行隔离栏保护,用塑料布或塑料纸包裹、彩条布覆盖。

对于已完工工程,施工后可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室内装饰工程完成后,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

对已完产品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看护,并实行标识管理,规定进入各个施工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由总包单位颁发的贴上不同颜色标记的胸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

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物资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并保护产品的标识。搬运考虑道路情况、搬运工具、搬运能力与天气情况等。

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和有毒的物资,以及业主有特殊要求的物资,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指派人员制订专门的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

贮存物资要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必要时(如安全、承压、搬运方便等)应规定堆放高度等。

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规定。

对有毒、有害的物资与其它物资分开存放。对易燃、易爆的物资与助燃物资(如乙炔和氧气)分开存放,且保持规定的距离。

对保质期有要求的物资(如水泥)有明显的保质期标识,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质量情况,发现有质量变化时,记录下来,报物资设备现场管理部评价和处置。

17.4.4成品保护措施

(1)施工时,有关预留、预埋构件按设计要求一次施作到位,避免今后重新施作对结构物的破坏。

(2)装修、设备安装阶段特别是最后收尾和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土建和机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进行作业。

(3)在工程收尾阶段,应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施工作业人员应执“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

(4)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安装,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人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5)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6)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进度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穿插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7)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对分包单位进行成品保护管理,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重要性。

17.5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1)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施工前按规定到市(或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部门办理《余泥渣土排放证》和《散体物料准运证》,并雇请有资质的散体物料运输公司。工地派专人负责核验车辆的准运证和散体物料运输专用标志,检查车辆的装载量,符合要求的车辆才准许驶出工地。

我司将选取有资质的余泥运输单位负责本工程余泥渣土运输工作,并选择合法的余泥排放点进行余泥排放。

(2)余泥渣土运输排放管理机构

我司将成立余泥渣土运输排放管理小组,由主管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副经理任组长,由专职安全员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管理小组对项目余泥运输排放进行监控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余泥运输排放违规行为进行治理和上报。

①建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制度,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执行责任。一是将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总责,二是由我单位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周祥兼任本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负责严格监督余泥渣土装载作业和运输车辆冲洗等环节,为每一运输车辆签发运输联单,记录车号、单位、离开工地时间、装载情况等台帐。发现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的,必须及时制止并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城管、交警部门报告。三是要求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必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②编制《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并将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和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职责列入承诺内容。

(3)建筑余泥渣土管理措施

①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在排放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排放证。需受纳余泥渣土或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在受纳前向所在地的区余泥渣土管理机构申领受纳证。与具备处理普通废物资质的单位签订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处理协议。

③包装盒、水泥袋等废弃物分类回收,并按地方和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④通过优化工艺、材料定额包干使用等措施尽量减少废弃物产生的数量。

⑦现场施工人员要遵守规定,不在现场乱扔东西,随地大小便。

⑧专职安全员周祥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⑩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运输单位无证排放、无证运输等现象的发生。有违章行为的必须从速整改,没有办理《余泥渣土排放证》和《散体物料准运证》的必须立即补办;要坚决辞退无准运证、无牌无证车辆,并雇请有资质的散体物料运输公司负责余泥渣土的排放。

(4)余泥渣土运输排放承诺

我公司将在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并与专业余泥渣土运输排放单位签订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相关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18、与相关市政工程接驳的保证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有轨电车系统的运输效益,吸引更多的交通客流,实现城市综合客运交通体系的优化目标,就要使各类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超过私人交通工具,同时为便于城市内外交通的联系,因而除了进行线路的优化设计和站点的合理布局以及提高服务水平以外,还必须做好有轨电车与城市其他客运交通之间的综合换乘,即与其他交通工程设施接驳。接驳保证措施如下:

(1)每个专业及车站的施工必须服从于全线的总体计划安排,密切各专业的联系,协调好各个接驳工程的工序安排,在涉及多个接口的施工协调时,必须遵循顾全大局的原则,服从业主及监理的总体计划安排,主动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2)在具体施工协调过程中,当多个专业或者几个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需要进行施工协调时,必须遵守工程总体利益最大的原则,局部的小利益服从于涉及全局的大利益,服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进行的工程协调安排四川电力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统筹安排好各专业的施工。

(3)在涉及多接口的交叉作业施工安排上,容易发生设计、安装先后层次、专业接口工序安排不当而造成的返工或质量问题。因此必须遵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施工前按照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先大后小的工序安排方法,重点分析复杂的综合管线施工区域和专业接口,分清交叉作业主次关系,周到、细致地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协调好专业接口及交叉施工的配合,防止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和工期延误。

(4)严格遵守合同的各项条款,密切配合业主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管理,履行“用户至上”的服务承诺,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检查和指导,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生产的有关指令,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7)配合设计单位,参加技术交底,认真领会设计意图,严格按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与施工定测,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确保设计思想的正确执行。定期向设计单位介绍施工情况及采用的施工工艺,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交与设计有关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听取设计的意见。积极配合总体设计单位及其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设计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与设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8)对于道路出入口改建地段,施工前与当地政府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申报施工实施计划。

(9)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根据现场交通实际情况,优化接驳方案。加强与交管部门的日常沟通,服从交管部门的安排。

(10)在业主的协调下,做好与其他交通工程专业的密切配合。开工前,与其他交通部门共同做好测量工作;施工过程中CGAS001-2016 宽边管件连接涂覆燃气管道技术规程.pdf,与接驳方做好联系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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