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 水二小教学综合楼施工组织设计(国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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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 水二小教学综合楼施工组织设计(国亚)

c.作业指导书的控制:

4.5.3 在建工程档案资料的控制:

4.5.4 文件和资料收发登记管理:

4.5.5 本项目各部门受控号编制如下:

某县西河桥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001 办公室 002 工程部 003 质检、技术部

004 材料、物资部

4.6.1 物资采购计划

4.6.1.1 对于A、B类物资由公司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项目物资部应及时性根据内业计划汇总向公司汇总,并要求分公司及时将物资送抵施工现场,满足施工需要,对公司提供的A、B类物资填写进场验收单,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填写质量台帐、拔料单等材料台帐。

4.6.1.2 由项目自行采购的物资应保证符合规定要求,物资部门应编制出月采购计划,并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a.按照预算部门编制的材料预算结合当月生产计划安排,并结合《单位工程材料需用计划》及仓库平衡后,由计划统计员每月十日前编制月度物资计划。

b.月采购计划由物资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副经理批准。

c.批准后分别抄送物资相关人员作为采购、验收依据,并送财务部务备款。

4.6.1.3 物资部部门编制的物资采购计划,应包括如内容:

a.对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标准和质量保证的要求;

b.选择、评价和控制供应商的办法;

c.必须遵循的政府的法令、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行政指令的要求;

d.当物资须要可追溯性的要求时,要明确追溯内容的形成、记录、标识的主方法。

4.6.2 劳务分承包方的考核与管理。

4.6.2.1 项目劳资部应照公司劳资部门的有关规定对配合施工的民工实施现场考核与管理。

4.6.2.2 民工入场应先签订劳工合同,对其进行各方面的教育及相应的培训,并保证使用期间,人员相对稳定,对于不合格的队伍应及时清退。

4.6.3 其它部分执行公司《采购工程程序》。

4.7 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4.7.1 业主提供的产品包括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安装设备、以及特殊设备的检测仪器都属控制范围。

4.7.2 顾客提供的物资应单独堆放,挂牌标识,由项目物资库管员按公司《产品标识和追溯性工作程序》执行。

4.7.3 物质的进货检验和试验按公司《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执行。物质到后,由物资部库管员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做好“顾客供应物资台帐”并保存。

4.7.4 顾客提供的物资,发现不合格,库管员应立即报告物资主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并通知顾客商讨处理办法。不合格材料应单独堆放,挂牌标识,按《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中有关规定进行控制,并做好“不合格物资处置记录”。

4.7.5 由顾客提供的物资,在贮存发生遗失、损失事故,项目物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顾客并提供“顾客提供物资遗失、损坏处置报告”,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处理意见。

4.8 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4.8.1 需标识的产品

a.原材料、购进半成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标识;

b.与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有关的加工半成品、成品的标识(铁件、予埋件、钢筋制作件、砼构件、通风管道等);

c.试验取样样品的标识(如砼试块、钢筋焊接接头等);

4.8.2 需追溯的标识记录

a.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合格证明,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b.施工日志、砼浇注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地基验槽、测量定位表、测量定位复核记录,竣工图。

c.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及水、电、风施工测试检测记录和地方质检站参加进行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质检验收记录。

4.8.3.1 原材料的标识(物资部负责)

a.进入库房或施工现场的主要原材料、附属工程安装设备以及顾客提供产品的材料由材料库管员按材料生产厂家、产品名称、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进行挂牌标识,并按规定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登记台帐。

b.材料库管员发料时应在发放凭证上注明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来源及使用部位,作为可追溯性标识。

4.8.3.2 半成品的标识(工程部负责)

a.委托外加工的半成品的进入施工现场按4.8.3.1规定进行标识;

b.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加工班组按加工件的规格尺寸、形状、数量及使用部位进行挂牌或书写方式的标识;工长认真填写好施工日志作为加工半成品可追溯的标识记录。

4.8.3.3 试样取样样品的标识(试验员负责)

a.试验员对取样的样品按取样单位工程名称、时间、样品的取样部位,样品的规格型号进行书[与或挂牌方式的标识,同时作好送检报告记录作为可追溯标识记录。

b.当业主委托进行沉降时,由测量员负责观测点的标识,并做好面测记录及观测点定位图作为追溯性标识记录。

4.8.3.4 竣工图标识(技术员负责)

a.项目经理部内业技术员将设计变更内容在施工图上进行修改(采用炭素墨水),修改时要注明设计变更号,当工程所有设计变更修改完毕,应在修改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和可追溯标识记录。

4.8.3.5 安全标识(安全员负责)

a.工地安全标识布置图由安全员负责绘制,安全标志、标牌由安全员负责标识,各工长负责保护。

4.8.4 标识的管理

4.8.4.1 项目工程部和物资部对标识用的标牌、标签、卡片及标设内容作出统一的规定和要求,标牌、标签使用时应放在醒目的位置。

4.8.4.2 当原材料、购进半成品、附属安装工程设备等在搬运,贮有过程中有标识丢失、损坏、字迹不清,或在使用过程中标识未移值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材料员反映,由材料库管叫追补或重新标识。

4.8.5 要素主管部门单月25日对相关责任部门横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为止。

项目对工程从合同签定到竣工交付全过程的控制执行武汉国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过程控制工作程序》。

4.9.1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编写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4.9.1.1 方案及计划编制依据。

c.施工图纸及会审纪要。

4.9.1.2 计划编制方法

a.根据合同工期、质量要求以最短的工期取得最好的效益为目的,满足业主的要求按期完成工程任务,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统一布置人力、物力。

b.本工程施工计划分主体、装饰、竣工三个宏观控制点,并详细编制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月施工计划。

c.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由生产技术负责人组织内业人员根据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在开工前完毕,并随时检查完成情况。

d.单位工作进度计划采用条形计划图、计划网络图的形式,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报经理审批。

e.年、季、月度施工计划由技术部门编制报经理审批,发放主要工长、各主管部门、主管生产经理随时检查完成形象进度情况。

4.9.1.3 计划调度与协调计划下发执行后,计划员下现场检查进度,书面报于生产经理,以便及时进行调整,排除后产中的矛盾,保持生产平衡,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a.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c.调整现场交叉作业,以便找出主要工序,既主要矛盾线,作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地安全文明施工;

d.每周开现场协调会并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矛盾。

4.9.2.1 工序界定

4.9.2.2 关键工序按公司关键过程控制程序控制,重点作好两个方面:

4.9.2.3 过程参数控制

本工程主要作好五个方面过程参数控制,并由控制人过程参数记录。

4.9.2.4 对砌砖、抹灰等一般工序也应严格按规范和技术交底施工,特别是外墙面砖要执行以下规定:

4.9.5 文明施工管理

4.9.6 每月项目组织一次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设备等方面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直至纠正为止。

4.10 检验和试验

4.10.1 本项目的检验和试验分为三个阶段,进货检验、试验过程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这三个阶段按标准的要求,均应做了相应检验和试验的记录。

4.10.2 工程材料检验和试验

4.10.2.1 本项目的材料检验由实验室负责。

由实验员现场取样后送公司试验室或其它合格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和实验。

4.10.2.2 工程材料取样方法、试验标准按照湖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中心编制的《质量检验手册》执行。

4.10.2.3 试验室与物资部和现场保持紧密联系,接到物资部的送检委托单和现场的取样通知单后,应立即进行取样和检验、试验工作并将检验、试验及时反馈给技术部、质安部、物资部、工程部。

4.10.2.4 做好资料分类整理工作,在竣工交付前,实验室应提供完备的种类检验,试验报告,主要包括:

a.砼强度报告及统计报表;

d.钢材原材试验报告;

f.各种特殊材料、新型材料试验报告;

4.10.2.5 未经检验或未验证合格的产品不允许投入使用或加工。

4.10.2.6 因生产急需对进行往年产品来不急验证而放行时,应在该产品上作出明确标记并作好记录,以便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时,能立即追加或更换。

4.10.3 过程检验和试验

4.10.3.1 分项工程施工前,责任工长必须作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检查、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工长的作业指导书、图纸施工。工序完工操作人员和班组进行全数检查合格后,并提出自检记录,交下道工序检查。下道工序操作人员必须对上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本工序的施工,施工完后将自检互检的情况向工长汇报。工长复查合格后如实填写“三检”表,交项目专职质检员。质检员接到三检表后,应立即按规定复查后签字,并将资料交质安部归档。

4.10.3.2 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跟班巡查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用书面形式向主管工长提出整改意见,定人,定时、定责任、定措施及时按要求整改,并复查反馈。

4.10.3.3 特殊工序质量检查(即工程质量不能通过其后检验和试验完全确定,工程缺陷仅在使用后才暴露出来,这正经属特殊工序),为保证特殊工序工程质量,必须对这些工序进行全数检查,并通过检验资料认定其质量,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类:

a.施工前,工程技术部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内容包括:施工程序、质量、安全、标准、规定、要求、责任、奖罚措施。

b.责任工长必须做出有关质量、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的安全技术交底,二方签字生效,资料交资料员归档。

c.质安部必须与特殊工程操作人员签字有关特殊作业的安全规定,个人安全责任合同书,双方签方后(资料交质安部资料员收集归档),并随时检查按规定进操作。

d.特殊工程(电焊、电工、钢筋对焊工、防水工)操作者必须是按有关规定培训取证的人员,并审查上岗证是否有效,操作人员是否按指导书,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4.10.3.4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a.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后勤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责任工长,专职质检员,班长进行全数预检合格后,并按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中的要求,检查一类(保证项目)必须100%符合该项目“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再由项目质安部、检查结果,质监站核定等级。

4.10.3.5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

本工程共分三个分部工程,即基础,主体及装修,工程必须施工完毕(不丢项)才能进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交付前由公司质安部、工程部、技术部一道全数检查后,将评定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提交质监站核定。

4.10.4 检验和试验记录

项目应建立和保证提供产品已检验和试验的证据的记录。这些记录应清晰表明是否已按规定的验收准则通过或未通过检查和试验,在产品没有通过某种检验和试验的场合,应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1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4.11.1 本工程项目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不管是项目自己的、租用的、还是由业主提供的均按照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工作程序(第二版)》的要求进行控制、校正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以便作为证实施工符合要求的可靠依据。

明确测试任务要求的准确度,选择适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4.11.2 技术部建立本工程项目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档案,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一览表,明确记载其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制造厂名、出厂编号、购置日期、检定单位及使用部门。

4.11.3 本工程项目的计量管理工作,由实验室及内业资料员负责,负责对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检定周期核准和调整,无标准时,就将调整依据写明,检定证书由计量员保管。

4.11.4 本工程项目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须由具有资格的机构进行检定。测量仪器委托省计量局进行检定。检验、试验设备委托省计量检测中心或洪山计量检定所进检定。

CJJT 73-2019标准下载4.11.5 要严格按照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工作程序(第二版)》的要求管理、使用和维护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以保证;

a.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具有所需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b.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带有表明其核准状态的标牌或核准记录;

c.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记录被妥善保存;

d.当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有问题时,有效措施可供采用;

e.核准、检验、测量和试验室的环境条件;

f.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搬运、保养和储存期间DB3307/T 69-2018 通信服务业客户满意度测评规范.pdf,基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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