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高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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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高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本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01+500~K104+500,全长3km。本合同段桥梁1座,单幅全长3000米。按设计形式为圆柱式和薄壁空心墩,其中最大墩常家河特大桥右线7号墩墩90米。墩身施工均为高空作业,施工作业难度大,极易造成桥梁高空坠落等突发事故,为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科学,合理的处置各种桥梁突发事故,促进本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二、工程危险源辨识及其危害分析

本工程主要的危险源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和交通事故等。

本段可能的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包括如下类型:

某三层砖混结构教学楼拆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桥梁墩柱施工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进行作业。施工人员在脚手架上方应防止坠落。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

(2)、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主要有:立足面狭小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踩空;随着重物坠落;身体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操作,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3)、起重、提升时吊物坠落。

在墩柱施工中特别是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主要表现在:工具零件、钢筋头、混凝土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

起重作业包括: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主要表现在: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主要表现在:电线破损漏电伤人;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漏电伤人。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本工程机械伤害主要表现在:钢筋切断、钢筋调直、钢筋弯曲、滚扎直螺纹连接等操作过程中对工人的伤害。

本工程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施工便道比较窄,便道的一边多为山沟,不容易错车;施工场地狭小,不利于施工车辆自由行驶;施工便道的转变半径太小,横纵坡太大,路面排水不畅等造成车辆运行容易出现车辆摩擦、碰撞、侧翻等交通事故。

(1)、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技术指南安全分册》(同黄项目专用本)

(5)、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标准。

(1)、确保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

(2)、杜绝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因工死亡为零。

(3)、年因工负伤率为1.5%以内,职业病案例为零。

(4)、杜绝重大机械伤亡事故。

(5)、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管线损坏事故。

(6)、业主、社会、职工、重大投诉为零。

五、高墩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高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框图

副组长:陈进明雷登芳高德强

专职安全员:闫雷公王东兴陈家林高晓龙曾邈裴红斌张涛

为确保桥梁墩柱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实现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从建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检查入手,认真做好施工前期各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如下图:

高墩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框图

2、高墩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图(如图)

3、高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的精神,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全权负责人,由专职安全员检查督促各项安全生产的进行,各要素相关部门协作。

工程开工,对所参加本工程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交底,考试合格后方可准予上岗。同时做好变动工种的安全教育,班组定期教育。

对特种作业人员须通过专门的培训,经过当地考核单位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进行二年一次的安全复审考核。

生产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时,应考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及结构工艺针对班组人员进行交底。

按照危险源清单,实施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分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杜绝事故的发生。

施工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劳务手续,此项工作由班组长与安全员协同做好。

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加强文明施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总结经验和事故教训,落实下一步计划,杜绝伤亡事故,加强本人的自我保护和应变能力,表彰先进,处罚违章。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施工过程中,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有计划的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架子工、起重工、混凝土工、电工、木工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和定期复核,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等。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考核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全体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并具备安全基本知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生产流程、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和可能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急救知识等。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能力和技术知识要求。每个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建筑登高架设、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场内各种移动式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起重工、吊车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施工升降机、塔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

以项目部安质部、综合办公室为中心,结合本项目特点,收集材料,展开各种渠道的安全教育,落实在建人员培训的知识内容,项目部强制规定参加培训的时间,保证本工程参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00%。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了各项培训的内容和责任人,具体内容如下:

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教育;

②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

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

①在施工生产中确保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教育;

②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教育;

③认识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区域(部位、点)的教育;

④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教育;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设备、物资部部长、工程、安全部长、专职安全员

①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教育;

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教育;

③安全操作和自我保护技能教育;

④安全检查和交接要求教育;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设备、物资部部长、工程、安全部长、专职安全员

②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教育;

④安全事故的保护现场和接受调查要求教育;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设备、物资部部长、工程、安全部长、专职安全员

①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教育;

②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教育;

③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教育;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设备、物资部部长、工程、安全部长、办公室主任、专职安全员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将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贯彻到底,项目部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定了安全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具体内容详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项目经理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及参加检查的人员。项经部每季检查一次,工区每月检查一次,施工队每周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采取新工艺、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情况下都要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果有险情,立刻停止使用,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特种专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项目特种专业工程主要有模板工程、塔吊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要求,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安全评比和奖惩制度

积极开展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并按照奖惩措施进行兑现。详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8)、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是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伤亡事故分为:

轻伤事故:导致受伤害者损失一个或一个以上工作日而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的功能障碍,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死亡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人数10人以上的事故。

对发生的事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0)、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由项目部资料室建立安全资料专柜,安全部负责收集整理,项目部专职资料员统一归档管理。

(11)、文件资料编制、审批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由安全部编制,总工组织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后,交项目经理批准实施,必要时报业主监理审查。

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编制,安全项目负责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后,交项目经理批准实施,必要时报业主监理审查。

安全专项技术由工程部编写,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编写,总工程师批准。

其他文件资料按业主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审批。

4、高墩施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结合生产任务特点,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规定;

(3)、随时检查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督促有关班组或作业人员落实解决。重大隐患或严重违章的,采取必要的停工措施并及时上报;

(4)、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本人分管范围内的对有关生产设施安全验收,并负责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高墩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法与措施

施工现场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雷登芳、高德强统一组织协调,处理好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关系,开展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避免窝工。

(1)、施工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帽及安全带,衣着要灵便,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2)、爬架和平台护拦外均挂密布安全防护网。上、下梯需固定牢靠。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3)、使用的机器设备,随时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起重用的千斤顶、倒链、钢丝绳等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如有不符合规定者立即更换。所有动力、照明电路,须按规定铺设,定时检查,确保安全。

(4)、提升平台时,爬架必须与下段大模板临时固接,减少悬臂长度。平台提升应分段同步提升,每30cm设置检查标记一道。提升前应对平台配重进行调整。

(5)、爬架提升前由专人检查所有锚固是否完全解除,提升过程中随时观察上升路径上是否有障碍物。必要时可以采取分片对称提升。收坡在提升结束后进行。爬架就位后必须立即锚固,并有专人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JG/T 376-2012 砂基透水砖.pdf2、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定期进行体检检查,对患有心脏病及恐高症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该项工作。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且作业人员所用的扳手、锤头等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篮内,防止坠落伤人。

(4)、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5)、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机、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篮;

(6)、高空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和安全网内休息JGJT152-2008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pdf,不得站在栏杆处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7)、夜间进行高空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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