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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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④、向项目部负责机械、设备、生活照明的用电安全。
⑤、负责施工现场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
⑥、上班做到不擅离职守,不违章,不干私活。
⑦、项目部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进行处罚奖励或辞退。
褥垫层施工工艺试验方案⑵、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①、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电焊机设单独开关,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连接牢固。
②、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时,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在潮湿地点施焊时,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③、把线、地线禁止与钢线绳接触,不得以钢丝绳和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④、清除焊渣时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⑤、雷雨时停止露天电焊作业。
⑥、施工焊时,消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结束后,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⑶、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②、驾驶室有防火、防触电措施,有冬天取暖,夏季防暑设施。
③、班前做检查,班后做好运转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修前必须断电。
④、作业前先空载试吊,服从指挥。
⑤、操作时,注意力须集中,注意指挥信号、规范安全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⑥、严格遵守本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作业要求。
3.5.5 安全检查制度及奖罚制度
①、每周五下午对工地全面检查一次。
②、参加安全检查人员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专业工长、文明施工管理员、机械管理员组成。
③、检查项目:基坑支护、“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起重设备、顶管机械、施工机具。
④、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定时销项。
⑤、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必须当场按章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爆光。
⑥、检查中如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或复查整改情况没有落实,检查人员有权发出停止作业的指令。
⑵、奖罚制度: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条例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③、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⑶、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
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②、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③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④、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⑤、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⑥、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业病的;
⑦、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无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汲取教训采取措施,至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5.6安全防火制度
⑴、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
⑵、严禁在禁火区内动用明火,违者处当事人罚款201元。
⑶、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碘钨灯及使用100W以上大灯泡照明,违者除没收以上用具外,处罚款201元。
⑷、不得私自拉电线、乱接电线插座或电灯,违者罚款50元。
⑸、电线上禁止晾毛巾、衣物,违者罚款100元。
⑹、消防器材部位,禁止乱堆放杂物,违者罚款100元。
⑻、施工现场不及时清理木屑、刨花、草袋等可燃物品的,处以罚款100元。
⑼、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指定地点堆放,违者罚款201元。
⑽、违返以下三条者处201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清场处理或移交司法部门。
①、过失引起火警、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②、有重大火灾隐患,经项目安全保卫部门通知不加整改的。
③、动火监护人没起到监护作用造成火灾的。
3.5.7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②、按时作息,晚上22:00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休息的活动,团结互助,洁身自好。
③、不准将不明身份者私自带入宿舍,来客要登记,晚上不允许留宿。
④、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安全手电,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
3.5.7安全隐患追究制度
⑴、班组要教育工人树立“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利用他人伤害别人)的原则,对不论何处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停工等待整改。
⑵、项目部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实行“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的原则,并跟踪检查。
第四章 安全保证措施
4.1 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为了加强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的控制和预防工作,成立工程质量安全部,负责本工程生产安全,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确保该工程各项生产环节处于安全状态。
4.1.1凡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安全教育,必须熟知《市政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持有身份证明的合法人员。
4.1.2 坚持工序前的安全教育制度,本工程中每道工序施工之前,项目部的施工员和安全员必须对作业人员将该道工序安全方面应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监督落实,做好检查记录。
4.1.3 坚持现场有作业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督,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检查监督,交底要有记录、有签名。
4.1.4 项目部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不明的电信、电缆、电线等其它设施,在没有弄清是否带电或有用之前,禁止以任何形式的方法进行盲目的处理和违章指挥或作业。
4.1.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4.1.6 对各道工序和关键部位须坚持日巡查、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必要时予以停工整改。
4.1.7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4.1.8 临边、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措施,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4.1.9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迅速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4.2社会安全保证措施
4.2.1施工现场必须用彩钢隔挡与外界分离,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彩钢围挡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4.2.2 凡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社会安全教育,有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在拉运材料或穿越马路时,一定要注意车辆、行人和自身的安全不受侵害。
4.2.3 施工现场的各种护栏、围挡、便桥做到牢固可靠,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或警示灯。
4.2.4 在交通要道、十字路口或车辆需要改道行驶时,必须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和专人进行交通疏导,交通疏导人员需身着醒目的标志服。
4.2.5 各种检查井、收水井或施工区域现状设施,必须加盖和妥善保护,并定期检查。
4.2.6 大型机械作业或行走时,必须由专人跟机,进行指挥,机械施工或穿越非施工区域时,跟机人员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允许机械施工或穿越,同时要注意对行人和车辆的疏导,严禁机械施工区域内站立人或违章作业。
4.2.7 行人出入口要保留一定宽度的安全通道或牢固可靠的便桥,便桥两头要有醒目的警示标语与标志,并要定期对便桥和设施进行检查。
4.2.8 沟槽作业时,要注意边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距离过近时,要先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后方可施工。
4.2.9 对现场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或移伐的树木,事前编制拆(移)方案,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拆(移)前,将上面其他设施进行切断或迁移,直至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现场周围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禁止非拆除(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3各施工工序安全教育措施
1、沟槽开挖前,应注意对图纸上所标的地下深埋管线设施和地面现状进行详细的了解掌握,如有必要可采用人工分段开槽,找出隐埋管线设施的具体高度、方位后再进行开挖。机械开挖必须保持机械与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距离不够或接近时,可采用人工开挖。
2、开挖时如遇有地下文物或历史遗留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与文物或相关部门联系。
3、对已开挖暴露出的地下或地面设施要妥善保护,必要时进行加固、维护围挡和其它稳妥办法处理均可,并设立明显标志警示,情况危险时,应停止施工迅速和相关部门联系,协商处理后方可施工。对已知的地下设施,通知所属单位,请其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4、土方开挖时严格按上级部门规定对地下管线进行保护GB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df,严禁盲目作业和野蛮施工。
5、沟槽、基坑开挖后,堆土必须保持距离沟边1米以外的地方,高度不得超过2.0米,堆土区须留出足够的施工便道。人工开挖沟槽时,严禁掏底放土。
6、遇有砂坑、砂段时应加大边坡坡度,并进行沟壁加固。支撑可根据情况支护,待砂坑稳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7、管道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严禁在基坑下休息、嬉闹。
8、每天上班前后、雨中、雨后,项目经理部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污水沟槽边是否有松动,如有异常应立即停工采取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后,再进行作业。
9、管沟作业时,严禁大型机械在距沟边2米内同时作业、跑动或调转方向,特别是履带式机械。
10、下安管时要专人管理、专人指挥某建筑工程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方案,下管或吊运其它材料时,管沟下严禁站人,严禁非吊装机械下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