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502/T 004-2020 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木本苗使用规范ICS65.020.4C
DB1502/T 0042
pecificationsforthe use of woody seedlings urban landscaping plantmaterial
GB/T50081-2019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及条文说明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02/T0042020
范围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掘苗、包装、运输和假植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城市园林绿化常用常绿针叶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围 语和定义 术要求. 测方法. 验规则 志、掘苗、包装、运输和假植 5 (规范性附录) 城市园林绿化常用常绿针叶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规范性附录)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针叶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8 (规范性附录)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阔叶乔本(大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9 (规范性附录)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阔叶养木(小养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规范性附录)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常绿针叶灌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12 (规范性附录)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常绿阔叶灌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13 (规范性附录)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藤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规范性附录)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阔叶灌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附录G(规范性附录) 附录H(规范性附录)
城市园林绿化常用常绿针叶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针叶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8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阔叶乔木(大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9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阔叶养木(小养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常绿针叶灌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12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常绿阔叶灌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13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藤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14 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阔叶灌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DB 1502/T 0042020
DB1502/T0042020
1林绿化植物材料木本苗使用规
本标准规定了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 输、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苗木类型seedlingtypes 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针叶苗木、落叶针叶苗木、常绿阔叶苗木和落叶阔叶苗木:按苗木的 生长类型分为乔木类、灌木类和藤木类。 2.2 乔木trees 具有明显高大主干的苗木。 2.2.1 小乔木smalltrees 树种自然生长,成龄树高在5m~8m,通常分枝点低于或等于1.3m的乔木。 2.2.2 大乔木bigtrees 树种自然生长,成龄树高在8m以上,通常分枝点高于1.3m的乔木 2.3 灌木shrubs 树种自然生长成龄树高在5m以下,主干低矮,或者干枝葡匐生长,或者干茎自地面呈多数生出而 无明显主干的苗木。
滕木bineplants 能够缠绕或者攀缘它物而向上生长的苗木。
滕木bineplants 能够缠绕或者攀缘它物而向上生长的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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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次数numberoftransplant 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3.1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3.1.2常规苗木的产地应选择在北纬37度以北地区, ,即大致位于甘肃平凉、陕西延安、山西普中、 河北邢台、山东滨州一线以北区域内的苗木产地;自然分布范围较广的植物,如国槐等,可以适度放宽 产地限制:特殊用途的苗木,如科研引种、温室栽植等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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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使用的苗木应有树种(品种)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 量。 3.1.4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型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 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3.1.5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五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次;五年生以上(含五年生)的移 植培育至少2次。 3.1.6栽植苗木应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包头市域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 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
3.1.3使用的苗木应有树种(品种)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 量。 3.1.4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型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 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3.1.5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五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1次;五年生以上(含五年生)的移 植培育至少2次。 3.1.6栽植苗木应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包头市域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疫 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
3.2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3. 2. 1 乔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
3.2.1.1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应有主干枝,主枝3~5个,分布均匀,相邻主枝的垂直距离在 15cm~20cm之间,不应分布在同一水平面上,胸径在4.0cm以上。 3.2.1.2落叶阔叶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以胸径、基径、树高、冠径、主枝长度、分枝点高和移植 次数为规定指标;针叶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以树高、苗龄、冠径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3.2.1.3行道树用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规定指标为:落叶阔叶乔木类胸径不小于6.0cm(主干道不 小于8.0cm),主枝3~5个,分枝点高不小于2.8m(主干道不小于3.0m),特殊情况下可另行掌 握;常绿针叶乔木应具主轴、主梢,且树高在4.0m以上。
JTS/T 119-2018 远海区域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灌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E、附
3.2.2.1灌木类苗术主要质量标准以主枝数、蓬径、苗龄、灌高或主枝长、基径、移植次数为规定指 标。 3.2.2.2灌木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枝数通常不少于5个,个别主枝较少的 灌木如紫穗槐等,主枝需不少于3个,主枝平均高度达到1.0m以上。 3.2.2.3绿篱用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冠丛丰满,分枝均匀,下部枝叶无光秃,主枝基径一致 苗龄3年生以上。
3.2.3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
3.2.3.1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分枝数、主蔓基径、主蔓长度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数。 3.2.3.2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少于3个,主蔓基径应在0.3cm以上,主蔓长度应在 1.0m以上。
1测量苗木胸径、基径等直径时,用游标卡尺,读数精确到0.1cm。测量苗木树高、灌高、分 、冠径、蓬径等长度时用钢卷尺、皮尺或木质直尺,读数精确到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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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当主干断面畸形时,应采用所测取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作为所测苗木的胸径数值。测量苗 木基径,当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以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处测取。 4.3测量乔木树数值高时不计徒长枝, 4.4测量灌高时GTCC-105-2019 铁道货车合成闸瓦-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取每丛三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4.5测量冠径和蓬径,取树冠(灌蓬)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 的比值应小于1.5。 4.6检验苗木苗龄和移植次数,应以出圃前苗木档案记录为准
5.1苗木检验地点限在苗木出圃地进行,供需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供方应对需方提供苗未的树种、 苗龄、移植次数等历史档案记录。 5.2珍贵苗术、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未要逐株进行检验 5.3同一批(捆)的苗木按批(捆)量的10%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 5.4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成批出圃苗未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土0.5%。详 见下表1和表2。
表1质量检验允许误差值测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