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02016012053100742035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W020160120531007420356社区公园ICS65.020.20 B61
DB440300/T 332008
GB T 50600-2010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社区公园管理维护技术规范
深圳市质量技术蓝督局发布
DB440300/T332008
前言 1范围 2术语与定义 3社区公园管理维护要求 3.1园容管理. 3.1.1卫生 3.1.2绿化 3.1.2.1乔木 3.1.2.2灌木 3.1.2.3草坪植物 3.1.2.4草本花卉 3.1.2.5水生植物, 3.1.2.6藤本植物 3.1.2.7竹类 3.1.2.8古树名木 3.1.3设施 3.2游客活动管理 3.2.1一般规定 3.2.2儿童活动 3.2.3康体活动, 3.2.4文化、休闲活动 3.3安全管理, 3.4在岗人员行为管理 3.5信息管理 参考文献
范围 2术语与定义 3社区公园管理维护要求 3.1园容管理, 3.1.1卫生 3.1.2绿化 3.1.2.1乔木 3.1.2.2灌木 3.1.2.3草坪植物 3.1.2.4草本花卉 3.1.2.5水生植物, 3.1.2.6藤本植物 3.1.2.7竹类 3.1.2.8古树名木 3.1.3设施 3.2游客活动管理 3.2.1一般规定 3.2.2儿童活动 3.2.3康体活动, 3.2.4文化、休闲活动 3.3安全管理 3.4在岗人员行为管理 3.5信息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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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深圳市社区公园管理维护 提高社区公园的管理维护水平,改 善社区的居住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良生、曹华、雷江丽、王菊萍、叶丽敏、蓝翠钰、朱斌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公园各项管理维护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社区公园的管理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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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园管理维护技术规范
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不包括居住组团绿 区公园主要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两类。居住区公园是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 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为0.5~1.0km。小区游园是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 、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为0.3~0.5km
社区公园内的卫生、绿化、水体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2.3 设施管理facilitiesmanagement 社区公园内的游憩设施、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管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2.4 活动管理activitiesmanagement 社区公园内的儿童活动、康体活动、文化休闲活动等管理工作。 2.5 安全管理securitymanagement 社区公园内的防风、防汛、防火、防雷和安全用电,农药和肥料使用,施工作业等管理工作。 2.6 信息管理informationmanagement 社区公园建设资料、管养维护档案、新技术应用资料等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
3社区公园管理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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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2.1 乔木
3. 1. 2. 1乔木
乔木管养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修剪适度,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 3.1.2.1.1土壤与水肥新植树木应适时充足浇灌,土质保水力差或树种根系生长缓慢,可适当延长 烧灌年限。已定植成活的乔木,松土1~3次/年;除干旱季节以外,一般不需人工浇水,树木周围的积 水应及时排除。定植时应施足基肥,并根据树木的生长情况追施复合肥和有机肥,肥料宣挖对称的两穴 或四穴埋施,施肥后应回填土、踏实、淋足水。 3.1.2.1.2修剪通过修剪形成并保持乔木的树形,做到主、侧枝分布均匀,内膛不空,通风透光, 树冠完整。园路两旁及活动场地范围内的乔木树冠下缘线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2m;棕榈类乔木应及时 剪除干枯的叶片。 3.1.2.1.3杂草与病虫害防治乔木根基部的杂草及绞杀性的藤蔓植物应及时清除。应制定详细有效 的病虫害防治预案,春夏季病虫害多发期应做好检查工作,早发现早治理。病虫害防治时间应与游人活 动高峰期错开。 3.1.2.1.4防台风对新栽植的乔木,或根系浅、树冠庞大、枝叶过密、迎风以及立地条件差的乔木, 分别采取立支柱、疏枝等措施,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过后及时清理倒树断枝,及时扶树,补好残 。 3.1.2.1.5防冻害冬季对抗寒能力差的乔木应做好防冻害措施。 3.1.2.1.6补植及时清理死树,补植的乔木应选用与原种类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植株。
3. 1. 2. 2灌木
3.1.2. 2.4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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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每月1~3次,冬季每两月1次,以保持图案清晰、层次分明、曲线平整、线条流畅、冠形丰满。对 自然生长的植物,修剪以维持植物的自然形态为原则。 3.1.2.2.5除杂草适时除杂草和恶性藤蔓植物,可采用物理和化学除草方法。除草时应注意保护植 物的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使用化学方法除杂草时,应选用适当的药 剂和施药方法。 3.1.2.2.6病虫害防治应贯彻“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重点做好对春、夏季的炭疽病 锈病等和蚜虫、蓟马、蛾类和蝶类幼虫的防治;全年防介壳虫。防治时间应与游人活动高峰期错开。 3.1.2.2.7防冻害冬季对抗寒能力差的灌木应做好防冻害措施。 3.1.2.2.8补植与改植发现死苗及时清除,查清死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土壤进行处理之后再 行补植。补植时施足基肥、加强淋水。对生长环境不适应、已呈老化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植物应及时 改植。
3.1.2.3草坪植物
草坪植物管养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草坪整齐雅观,覆盖率不低于95%,杂草率不高于5% 无裸露地。 3.1.2.3.1土壤适时松土,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无裸露地。土壤管 理常与施肥相结合。 3.1.2.3.2水分应视季节与天气情况及时浇灌。旱季应使草坪根系层土壤的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 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暴雨后积水应尽快排除。 3.1.2.3.3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 防止过量或不均引起肥害。冬季以施用有机肥为主,其他季节主要施用无机肥,每季1~2次。 3.1.2.3.4修剪草坪的修剪,坚持实行1/3原则(即每次只剪除草高度的1/3或在目标高度的1.5倍 时修剪)。高度控制参见表1所示。修剪应与土壤管理、施肥、水分管理及病虫害防治等紧密配合。修 剪宜在3月中旬至10月下旬之间的非雨天进行。修剪的频率根据草坪目的草种、生长势、当地气候和 坪床的土壤肥力等因素确定。尽量避免在周末及午休时间进行,以免噪音对居民的休息造成影响。 3.1.2.3.5除杂草可采用物理和化学除草的方法。使用化学方法除草时,应选用适当的药剂和施药 方法,避免危害到目的草种。手工除草应将杂草连根清除,并压实目的草种。 3.1.2.3.6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采用化学防治、物理防治或生物 防治等方法,尽量少用化学防治;必要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效低毒”农药,在 人流较少的时段进行,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危及游人。 3.1.2.3.7补植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 补植草种应与原草坪相同,补植后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5%。
表1常见草坪草修剪标准留茬高度
3.1.2.4草本花卉
DB23/T 2883-2021 退耕重建臌囊苔草湿地技术规程.pdf3.1.2.4草本花卉
DB440300/T33—20083.1.2.4.1土壤种植或翻种前,应将种植土壤深翻25~35cm,清除杂物,消毒处理,并施足腐熟的有机肥改良,待5~7天后方可种植。3.1.2.4.2水分宜采用滴灌和微喷灌的方式适时浇灌,控制好水的流速和流量,避免冲刷花朵,并防止泥土溅到花朵、茎叶上。3.1.2.4.3肥料应施足基肥,视种类的不同,于生长期和开花期适当追肥,发芽前薄肥勤施。追肥宜采用颗粒肥料,也可采用水肥,必要时可进行叶面追肥。3.1.2.4.4翻种与修剪整形宿根和球根花卉应根据其种类特性及生长状况,每年或每隔12年于休眠期进行翻种更新。修剪整形不宜在雨后立即进行。可采用摘心和疏枝措施,促使株形美观、适时开花,看花整齐。3.1.2.5水生植物3.1.2.5.1浮水植物应进行围合,固定其位置和范围。因繁殖而密度过大时,应剔除部分老植株。3.1.2.5.2观花的沼生或挺水植物,每年至少应施肥1次。施肥应以有机肥为主,以固态肥料点状埋施于根系周围深度大于25cm的淤泥中。3.1.2.5.3老化及生长不良的水生植物应及时更换或更新种植,宜在其休眠期或生长相对停滞时进行。3.1.2.6藤本植物3.1.2.6.1藤本植物生长尚未到达棚顶或篱顶时,应设立支撑物并作牵引,以利其攀缠。当以建筑物的墙(柱)为攀缠对象时,应经常进行绑扎、整理。3.1.2.6.2修剪应以促进分枝为主,加快覆盖和攀缠速度;同时,剪除徒长枝。多年生藤本植物应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3.1.2.7竹类3.1.2.7.1新栽植的竹类植物,应及时疏笋、护笋,母竹应去除弱笋、病笋,保留23个健壮竹笋。3.1.2.7.2种植2年内的竹类植物,应及时浇灌或排涝;经常中耕和除杂草,松土深度一般为15~20cm;宜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上旬、11月中下旬各追肥1次,其中秋冬宜追施有机肥。3.1.2.7.3成年的竹类植物宜在每年的4~6月份施肥1~2次,肥料以有机肥为主。5~6月份为竹鞭快速生长期,宜追施有机肥,促进竹鞭的生长。3.1.2.8古树名木3.1.2.8.1一般要求在古树名木树冠边缘以外地面5米范围内,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堆放物料、挖坑取土、铺装、兴建建筑物及倾倒有害树木生长的污水污物;不得在树干上刻划、钉钉,或缠绕绳索、铁丝或灯饰;不得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时,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移植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濒危古树名木,应组织有关科技人员,制定合理的拯救与复壮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养护。3.1.2.8.2土壤和水肥适时疏松树冠范围内板结的土壤,填入松软肥土;根据季节和种类的不同,适当进行浇灌,可以在古树名木根部周围开挖环形沟进行灌溉,灌溉时在沟内分次浇透水,便其浸润渗透,然后以土覆盖沟面。必要时进行叶面喷雾,水中可加入少量叶面速效肥料和微量元素;施肥应适时适量,肥料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施肥宜在树冠垂直投影线以下的地面开挖深沟埋施,施肥后应回填土、踏实、浇透水,忌肥料裸露。3.1.2.8.3修剪及时剪除衰老枝条和病虫枝,树体腐烂部位应及时剔除并消毒,必要时应及时加固和设立支撑。可适当修剪枝条,使树冠通风透光。3.1.2.8.4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易受蛀蚀性害虫危害,应随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同时,制定的病虫害防治预案应切实可行,以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与蔓延。3.1.3设施3.1.3.1入口标志、亭、廊、花架、雕塑、桥、水体等游憩设施,不得改变其用途3.1.3.2园路与铺装场地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积水现象。如发现变形、下沉或危及游人时,应局部围闭,并及时修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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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园林建筑、构筑物与小品应保持外形美观,如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应及时修复。 3.1.3.4金属构件应及时保养,每两年至少油漆粉刷1次,防止表面生锈;木质构件应防腐和防止白 蚁等蛀虫的危害。破损构件应及时维修,粉刷和维修时应注意保持设施的原貌和风格。 3.1.3.5人工水体保持水量适度,池壁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喷泉、叠泉等宜每天定时开放,并落 实人员经常检查维修。 3.1.3.6经常对水电设施作安全检查,损坏应及时维修,园内路灯杆架、灯泡、灯罩应随时检查,发 现残损应及时更换。园内水电设施从出现问题到维修的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3.1.3.7康体设施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无损,一经损坏应停止使用,并 支时维修。 3.1.3.8导游图、“游园须知”每三年至少翻新1次,景点指示牌、宣传牌每年至少翻新1次,科普 宣传栏每季度更换1次内容,每年至少粉刷1次。 3.1.3.9厕所内的设施应定期督查检修,化粪池应保持密闭,水电、管道设施保持完好,管道发生堵 塞及时疏通。 3.1.3.10现存的文物古迹、历史遗址或优秀近代建筑,应依法实行重点保护
DB1310/T 250-2021 美丽乡村 文体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pdf3. 2. 1 一般规定
3.2.1.1引导和管理游客遵守游园守则,对影响和妨碍他人游览、休憩的活动应进行管制。 3.2.1.2引导游客爱护各项设施,不损坏一草一木,做到自觉保护环境。 3.2.1.3园内不应随意摆摊设点,一旦发现应予以劝阻。 3.2.1.4有效控制园内的噪音,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