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pdf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 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 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 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 成的“技术法规”体系。,X V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 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 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 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 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 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 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 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 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 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 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 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 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 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 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 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 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7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 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 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 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 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 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衍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原建造时的 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 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 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 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 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 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 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 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 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 规范的规定为准
1尊重自然,生态优先; 2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3弘扬文化,传承创新; 4 因地制宜某学院凝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经济适用; 1.0.5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 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1规模布局 2.1.1城市应构建与城市规模、布局结构和景观风貌特征相适 应的绿地系统,确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 的规模和布局,并应实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2.1.2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应实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城市 生态空间结构完整、满足风景游憩和安全防护的功能,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V 1应尊重城市地形地貌特征,与河湖水系有机融合保护 并展现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资源; X 2应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组团隔离绿带和通风廊道等 绿化隔离带,贯通城乡绿色生态空间; 3应构建公园体系,充分利用绿道和滨水开放空间等线性 空间,满足公众游憩需求。 2.1.3公园绿地面积应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人均公园绿地 面积应大于8.0m²/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应大于80%。 2.1.4城市应建设与人口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 人均综合公园面积和人均社区公园面积应分别大于3.0m?/人。 2.1.5城市应分级分类配置各类公园,构建公园体系,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新建城区内公园应均衡布局,老旧城区应结合城市更新 增加公园数量和面积,优化布局; 2应分级配置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应因地制宜配置游园: 3应合理配置植物园、动物园、体育健身公园等专类公园 4应充分利用绿化隔离带、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的区域建 设郊野型公园。
2.1.6绿道应串联各类公园和城乡绿色开空间,并应促进其
2.1.6绿道应串联各类公园和城乡绿色开敬空间,并应促进 与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相兼容,构建联通城市内外的绿色生 网络。
2.2.4公园内应设置与游人容量和游人量规模相适应的
2.2.7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和公共建
现所属用地的生态改善、环境美化和方便使用的功能,应选择运 合的植物种类和种植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道路绿化应满足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安全要求; 2居住区绿化的集中绿地应设置一定面积的活动场地;人 3单位绿化、公共建筑绿化应与道路绿化、相邻建筑景观 环境和场地相衔接。 2.2.8厕所的规模、数量应以游人容量为依据,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面积小于10hm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1.5%设置厕所 则位;面积大于或等于10hm?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2%设置厕 所厕位; 2 儿童游憩区或其附近应设儿童专用厕所或厕位; 3应根据游人的性别和年龄构成合理分配厕位比例, 2.2.9城市电力、电信和给水排水等市政设施应满足公园设施 建设的需要。 2.2.10公园基址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原地保留,保护范围不应 低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m的区域。 2.2.11公园、绿道应设置标识、标志、安全监控和信息发布等 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园主要出人口应设置绿线标志、位置标志、无障碍标 志、应急标志、安全监控和信息发布等设施; 2公园主园路、绿道道路交叉口应设置导向标识; 3公园主要景点、服务中心、厕所和各类公共设施周边, 应设置位置标志、无障碍标志和应急标志: 4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安全 警示线及安全监控等设施
2.3.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竣工后,养护管理期不应少于1年。 2.3.2园林植物应定期养护,植物病虫害防治不得污染水源 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不得使用农药,
2.3.3公园的运行管理应健全各项服务措施,并应符合下列
应;土山堆置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置自然坡度,当坡度超过 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用护坡、挡墙、固土或防冲刷等工 措施。 3.1.4地形塑造填挖土方范围应避让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 应保证树木根系具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3.2.1园路和活动场地应具有引导游览和方便游人集散的功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售票公园门区集散活动场地面积下限指标应以游人容量 为依据,应按500m/万人计算; 2通行消防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
3.2.2公园和广场的出入口、主园路、游憩和服务建筑的通行 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3.2.3不应在有地质灾害和山体稳定性隐患的自然岩壁陡峭 边坡附近设置园路和活动场地。 3.2.4园路和铺装活动场地的坡度应有利于排水,园路的纵 横坡坡度不应同时为零,场地的地表排水坡度应大于0.3%。 3.2.5园路和活动场地的铺装应优先采用透水型铺装材料及可 再生材料;透水铺装应满足荷载、防滑等使用功能和耐久性 要求。
3.3.1植物选择应适地适树,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和引种驯
后在当地适生的植物,并应结合场地环境保护自然生态资源。 3.3.2植物种植应遵循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 不应反季节种植 和过度密植。X 3.3.3儿童活动场地内和周边环境不应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 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 3.3.4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 应符合表3.3.4的规定,
表3.3.4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
【河北图集】J17J171:防火板组装捆扎式住宅排气道(带书签)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m)
3.3.5地下空间顶面、建筑屋顶和构筑物顶面的立体绿化应保
证植物自然生长,应在不透水层上设置防水排灌系统,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地下空间顶面种植乔木区覆土深度应大于1.5m; 2建筑屋顶树木种植的定植点与屋顶防护围栏的安全距离 应大于树木高度
3.3.6不得使用非检疫又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锐角; 2允许游人进出的山洞应设置采光、通风和排水措施 应确保通行安全
3.5.1水体岸边设有活动场地的区域,应在下列条件下设置 护设施: 1近岸2.00m范围内、常水位水深大于(含)0.70m的人 工驳岸; 2驳岸顶与常水位的垂直距离大于(含)0.50m的驳岸:
3.5.2依山或傍水存在安全隐患的园路和活动场地应设置安全 防护护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栏高度应大于1.05m;当园路和活动场地的临空高度 大于24m时,护栏高度应大于1.10m。 2护栏的构造应防止儿童攀爬;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 其杆间净距应小于0.11m。
3.5.4人体非全身性接触的娱乐性景观用水水质应达到地表
Ⅲ类标准GBT 39857-2021 光伏发电效率技术规范.pdf,人体非直接接触的观赏性景观用水水质应达到地表 IV类标准,与游人接触的喷泉水质不得对人身健康产生不 影响。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