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4/T 53-2021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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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104/T 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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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4/T 53-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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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修剪的剪口必须靠近节位,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且呈约45度角。剪、锯口平滑,做 不裂,不留残桩。一般种类植物枝条的剪口直径大于6cm,珍贵种类剪口大于3cm时,剪口应做 理。修剪工具保养完好,运行正常,定期维护并消毒。

7.2.1.6避开阴雨天,夏天高温时段不宜修剪

7.2.1.8阻碍景观透视线、影响公共设施安全以及城市景观的植物枝叶应及时剪去,与路灯、交通信 号灯、架空线、变压设备等附近的枝叶应保留出安全距离。不宜在乔木和绿带上设置架空线某二级水电站拦河坝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免影响 绿化效果。乔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乔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 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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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乔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3乔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

7.2.2修剪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7.2.2修剪安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7.2.2.1作业机械应保养完好,运行正常;修剪工具应坚固耐用。 7.2.2.2树上作业应选择无风或风力较小且无雨雪天气进行,四级及以上大风不得进行作业。 7.2.2.3作业时应按要求在作业区设置警示标志,当占用道路修剪应办理行政许可,树上修剪人员、 地面防护、枝叶清理人员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7.2.2.4树上作业应对修剪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应一人一树修剪,不得在两株或多株树体间攀爬,截 除大枝应有人员指挥操作。 7.2.2.5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应请供电部门配合,并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避免触电。 7.2.2.6高空机械作业车修剪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相关要求。

7.2.2.7使用剪草机(车)、割灌机、打孔机等机械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大型机械使用 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警示

7.2.2.7使用剪草机(车)、割灌机、打孔机等机械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大型机械使用

7.2.3.1一般乔木修剪

主干下部侧生枝,逐步提高分枝点,相邻区域相同树种分枝点的高度应一致;主干明显的树种应保 沪中央主枝,原中央主枝受损时应及时更新培养,无明显主干的树种,应注意调配各级分枝,端正树形, 同时修剪内膛细弱枝、枯死枝、病虫枝,达到通风透光。大、中型客车停车场乔木枝下高应不低于4m; 小型汽车停车场乔木枝下高应不低于2.5m。乔木需制作水圈,水圈大小为乔木胸径的3~8倍。

7.2.3.2行道树修剪

同一路段,单一树种列植或两种及两种以上树种规则式种植,应通过修剪保持同种树种的树形、树 姿、分枝点高度、树高、树冠基本一致,且分枝点高度符合CJJ/T287的规定;修剪时应保持树木冠幅 及树冠高度与树干适当比例,冠幅宜占全树高度的1/3~1/2,树冠高度宜占全树高度的1/22/3;交 通路口、路灯、监控和变压设备、架空电力线路附近的树枝应符合CJJ/T287和CJJ757的规定;由于 道路走向、高层建筑和架空管线等影响,常造成行道树偏冠、倾斜等现象,应尽早通过修剪来调整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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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长势较弱一方的枝条,只要不与架空线、建筑物有矛盾,应进行轻剪,以达到缓和树势、平衡生长 的目的;树体出现偏冠、倾斜时,应对生长势较弱一方的枝条,适当长放或轻剪;对生长势较强一侧适 当回缩,平衡生长势;应剪除枯枝烂头、病虫枝、下垂枝、矛盾枝、过密枝、徒长枝、果枝(悬铃木) 等,宜保持树冠圆整、树形美观、骨架匀称、通风透光。

7.2.3.3树形规则的乔木修剪

特别明显(如小叶榄仁、攀枝花等)应保持中央主干完整,若原中央主干受损、折断,应利用 新培养新的主干,及时清理交叉枝、轮生枝、枯死枝等;树冠形状明显的行道树(如扁桃等) 般保持自然树形、冠形

7.2.3.4棕榈类乔木修剪

类乔木不可剪切顶梢,但应及时剪除干枯叶片,叶鞘自然脱落的应及时清除,消除安全隐患。

7.2.4.1整形灌木应符合以下规定

以疏枝与短截交替使用,修剪应轮廓清晰,外缘枝叶紧密、线条流畅,基部丰满,高度一致,侧面 平齐。在符合安全要求高度的前提下,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应有所提高;当修剪控制高度难以满足要 求时,则应进行回缩修剪。修剪后残留灌木和地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两种植物之间需切边,确保互不 影响,边线应整齐圆滑,距离小于等于15cm。绿篱、造型植物、模纹色块灌木应按设计要求或规定的 形状高度进行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光滑,徒长枝不超过10cm;开花灌木徒长 枝不超过20cm。

7.2.4.2自然式灌应符合以下规定

2.4.2.1单株灌木应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形态;单一树种灌木丛,应保持内高外低后形成 高形态,含笑、杜鹃、扶桑等顶端优势不强而侧枝萌发力强的园林植物,宜让其形成自然树形 识度明显。

7.2.4.2.4观花灌木修剪原则除以上要求或景观设计要求外,还应根据开花习性进行修剪,并注意保 护和培养开花枝条;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花芽饱满枝条应长留长放,花 后短截,促发新枝;一年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琴叶珊瑚),花落后应在残花下枝条健壮处短截,促 使再次开花;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眠期应根据花芽生长位置进行修剪整形,保留观赏所需花枝和 花芽,生长季李节应在花落后10~15天根据枝条健壮程度并选好留芽方向和位置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度 或重度短截,疏剪过密枝;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修剪应培育新枝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 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花谢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败叶,当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时 宜尽早清除。

7.2.5草坪及地被植物

7.2.5.2修剪前必须先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砾、树枝等杂物,以消除安全隐惠 7.2.5.3修剪时,草坪修剪的留茬高度应根据草坪的种类而定,剪掉的部分不应超过叶片自然高度的 1/3,修剪频率应根据草的种类、养护质量要求、气候条件、土壤肥力及生长状况确定,进行不定期修 剪。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修剪要求坪面平整,边角无遗漏。 7.2.5.4修剪的频率依草坪的草种、草坪养护质量要求、当地的气候、坪床的土壤肥力、草坪草在当 年的生长状况不同而异。 7.2.5.5草坪及地被均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两种植物之间互不影响,草坪与草坪之间相隔距离 为8~10cm,草坪与灌木之间相隔距离为10~15cm,边线应整齐圆滑,缝隙用过筛细土均匀填平。

7.2.5.5草坪及地被均不得延伸到其他植物带内,两种植物之间互不影响,草坪与草坪之间相隔距离 为8~10cm,草坪与灌木之间相隔距离为10~15cm,边线应整齐圆滑,缝隙用过筛细土均匀填平。 7.2.5.6建植满一年的结缕草属和狗牙根属草坪,应在每年的春末至夏初进行垂直刘割, 7.2.5.7修剪后应及时对草坪进行一次杀菌及病虫害处理,修剪下的草屑及时清理,

7.2.6立体绿化暨藤本植物

7.2.6.1藤本植物(如:紫藤、常春藤、油麻藤、金银花、炮仗花等)修剪应以促进分枝为 快覆盖和攀缠的速度,同时剪除徒长枝和下垂枝;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蔓分 厚度相等,并依不同类型及生长状况及时牵引。

.2.6.1藤本植物(如:紫藤、常春藤、油麻藤、金银花、炮仗花等)修剪应以促进分枝为主,以加 决覆盖和攀缠的速度,同时剪除徒长枝和下垂枝;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蔓分布均匀、 享度相等,并依不同类型及生长状况及时牵引。 7.2.6.2攀援棚架上的藤木,种植后应进行重剪,每株促发几条健壮主蔓,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 病弱衰老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有光脚或中空现象时,应采用局部重剪、曲枝蔓诱引措施 来弥补空缺。

7.2.6.2攀援棚架上的藤木,种植后应进行重剪,每株促发几条健壮主蔓,及时牵引,疏剪 病弱衰老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有光脚或中空现象时,应采用局部重剪、曲枝蔓 来弥补空缺。

7.2.6.3匍匐于地面的藤本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 7.2.6.4钩刺类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势衰弱时,应及时回缩修剪、复壮。 7.2.6.5观花藤本应根据开花习性修剪,并应注意保护和培养开花枝条。 7.2.6.6生长在沿街棚(篱)架和立交桥上的藤本植物,其下垂藤蔓必须及时修剪,以免影响行车安 全。

7.2. 8 竹类植物

7.2.8.1应按照去老留幼、去弱留强的原则, 根据生长状况和景观要求,于晚秋或早春进行合理间伐 或间移。新栽植的竹林,应疏笋、护笋,每株母竹保留2~3个健壮竹笋,去除弱笋、病笋,及时挖除 笋末期的竹笋:散生竹的边笋和冬笋应予保留。竹林进入郁闭期后,伐除竹林内4年以上的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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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2笋期阶段应及时去除弱笋和超出景观范围的植株,每隔2~3年应将衰弱、已死亡和已开花的 竹挖除,挖除后的空隙应及时用富含有机质的熟土填充,及时清除枯死竹竿和枝条,砍除病竹和倒伏 竹。 7.2.8.3一次性开花结果实的竹林如有开花迹象,应立即砍伐。砍伐后,清除盘根错节的竹鞭,增施 肥料,使余下的竹鞭得以生长。如若次年长出的新竹有再次开花的迹象,应再次伐除。

7.2.8.3一次性开花结果实的竹林如有开花迹象,应立即砍伐。砍伐后,清除盘根错节的竹鞭,增施 肥料,使余下的竹鞭得以生长。如若次年长出的新竹有再次开花的迹象,应再次伐除。

7.2.9.1浮水植物,应进行围合,固定其位置和范围。因繁殖而密度过大时,应剔除部分老植株, 7.2.9.2生长过度的沉水植物,在影响景观时应及时清理,将其控制在设计范围内。 7.2.9.3水生植物应定期复壮,及时清除枯死部分,并控制水生植物的景观范围,清理超出范围的植 株及叶片。 7.2.9.4同一水域中混合栽植的,应保持主栽种优势,控制繁殖过快的种类

7.3.1植物灌溉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1应根据气候特点、土壤性质、植株需水情况进行浇水和排涝,浇水量应以根系土壤湿润,确 保植物不菱焉,含水量适中,见干见湿、浇则浇透的原则;用水水质应满足树木生长发育需求,不得使 用含有油渍及重金属液体补充壤水分,用水必须不低于GB3838一2002要求的V类水水质标准;宜采 用节水设备和措施,并应根据季节与气温调节水量与浇水时间。 7.3.1.2一天中浇水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夏季高温季节,不宜在晴天中午喷灌,宜在11: 00前或17:00之后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冬季及早春,灌溉宜在10:00至18:00之间进行。 7.3.1.3对叶质纤薄易受日灼的树种以及模纹花坛、立体花坛、道路分车带的灌木或地被植物干旱季 节以满足植物正常生长,叶片无萎為为宜,雨季出现积水应及时排水。 7.3.1.4除地下穴外,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高度不应低于0.1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 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不小于树干胸径3~8倍,且不小于0.8m为准。树堰应规整、紧实、不跑 水、不漏水,树堰内宜选择环保性覆盖物掩盖裸露土地。 7.3.1.5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 树池排涝。

水、不漏水,树堰内宜选择环保性覆盖物掩盖裸露土地。 7.3.1.5暴雨后应及时排除树木根部周围的积水。可采用开沟、理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 树池排涝。 7.3.1.6应经常检查喷灌或滴管系统,确保运转正常,喷灌喷水的有效范围应与园林植物的种植范围 一致,并协调和游人、行人关系,定时开关,专人看护。 7.3.1.7采用喷淋方法淋水,不得冲倒、冲歪植株及冲出树根,乔灌木淋水前宜先给树体洗尘;用水 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不得使用高压冲灌,对坡面绿地浇水时宜多次来回喷淋,浇 则浇透,开花植物应避免冲刷花朵,道路绿地浇灌不宜在交通高峰期进行;采用自动喷灌或滴灌不能覆 盖的区域要人工补水。

3.1.7采用喷淋方法淋水,不得冲倒、冲歪植株及冲出树根,乔灌木淋水前宜先给树体洗尘; 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不得使用高压冲灌,对坡面绿地浇水时宜多次来回喷淋 浇透,开花植物应避免冲刷花朵,道路绿地浇灌不宜在交通高峰期进行;采用自动喷灌或滴灌不 的区域要人工补水。

7.3.2草坪及地被植物

7.3.2.1草坪宜采用喷灌方法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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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2高温干旱季节应避开高温时段及时浇透水,湿润根部应达0.10~0.15m;其他季节应根据栽 植土壤保水性能进行浇灌,保持根部土壤湿润

7.3.3.2一、二年生花卉与宿根及球根花卉,宜采用滴管或漫灌的方式灌溉;人工浇水时应 量,避免冲刷花朵:浅根性花卉浇水时应避免冲刷植物根系。

7.3.4.1灌溉原则、灌水水质和灌溉方式应符合7.3.1的规定 7.3.4.2夏季气候于燥炎热时应及时浇水,雨后及时排涝。

7.3.5.1新植竹前2年,应按时浇水、排涝,浇灌时应浇足浇透,浇水应渗透至地表5cm以下。 7.3.5.2成林竹应浇足返青水、催笋水、拨节水和孕笋水。雨后及时排涝,过于干旱时应进行喷水

7.3.6.2浮叶类水生植物应控制水生植物面积与水体面积比例,其覆盖水体的面积不超过水体总面积 的1/3。

7.4.1攀枝花市土质差、土壤薄,追肥对保持植物良好生长有重要作用。攀枝花市春季和雨季是植 物生长旺季,施肥效果最好。个别植物品种生长旺季略有区别,一般来讲营养生长阶段偏重氮肥,生殖 生长阶段偏重磷钾肥。

7.4.2肥料种类建议使用卫生、环保、 胎肥为 一地块用不同品 王肥力、肥料种类、施肥方式等确定施肥用量。

7.4.3施肥方式应根据植物类型或立地条件采用沟施、撒施、穴施、水溶浇灌或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 勾施、穴施均应少伤地表根,施肥后应进行一次透水灌溉。撤施应避免将肥料撤到叶片上,若在叶面有 肥料残留,应即时对叶面进行浇水冲洗。叶面喷肥宜在早上10:00之前或傍晚进行,浓度一般不宜大于 3%0。

7.4.4根据植物景观作用不同、生长阶段不同,肥料用途一般分为苗肥和花果肥,以观叶、 的的植物多以氮肥为主;以开花、结果为目的或即将秋冬休眠的观花植物施肥应增施利于花芽 钾肥,辅以硼肥等微量元素使用

7.4.5有机肥应充分腐熟,追氮肥应根据含量和树龄大小适量合理施用。乔木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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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长势差及老化植株(包括古树名木)应复壮更新,在生长季节安排薄肥勤施;以观花观果的植 物(如月季、三角花、扶桑等)定期施用开花专用肥;对土质特别差的、保水保肥能力特别差的个别绿 地采用薄肥勤施,促进植物正常生长

7.5.1植物病虫害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7. 5. 1. 1. 1裁培防治

加强绿地卫生管理,及时清除病虫枝叶、枯死枝、内枝、徒长枝及各种杂草。各类绿地在种植时 应当注意种植密度,加强通风透光,地被植物种植时注意合理的密度;及时处理枯死植株,对已拨除枯 化株区域及时进行土更换或消毒后再补种,补种时选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苗木;有主传病原的土壤 应及时消毒或换土改良;养护过程中,由于栽植面积过大或者植物品种不合适而引起病虫害发生的,应 进行植物品种调整或景观改造,适当配植其他抗性较强的植物。

7.5.1.1.2物理防治

在病虫害发生初期、病虫越冬期、害虫低龄期及杂草敏感期及时进行防治。如摘除孵化初期未分散 幼虫的枝叶、或悬挂依附在植物体或建筑上的越冬虫茧、虫蛹和卵块、卵囊等休眠虫体、病叶。亦可直 接捕杀个体大、危害状明显的害虫、有假死性或飞翔不强的成虫;在害虫的成虫发生期,可利用昆虫的 趋化性、趋光性、趋色性等趋性,采用态挂杀虫灯、态挂黄板、放置诱木、铺用或挂用银灰色薄膜等方 法驱避或诱杀害虫;在轿壳虫类、粉虱类、螨类、叶蝉类、蚜虫类发生初期,可选用物理方式进行防治; 对于修剪后的大树应及时采用防水材料封补切口,防止切口过度失水或腐烂,以及防止病虫害从切口侵 入;对于危害园林绿地的白蚁,可采用诱饵、诱杀箱、诱集器等方法,让白蚁将药物带回群体,达到传 毒、歼灭群体的目的。

7.5.1.1.3生物防治

采用药剂防控园林有害生物时,应优先选用高效、环保的植物源、生物源、昆虫生长调节剂、昆虫 化学信息物质、抗生素类农药;园林绿地养护应注重保护和利用有益生物,如害虫天敌(包括瓢虫、草 、食蚜蝇、寄生蜂等)、两栖动物(包括蟾、蛙等)和益鸟;加强益鸟的招引、保护、饲养和驯化, 可在园区植物上设置人工鸟巢。在绿地改造中适当选栽蜜源、芳香(开花)植物,鸟食植物和适合益鸟 筑巢的树种

7.5.1.1.4化学防治

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坏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不同药剂交替使用;同时掌 适当的浓度,避免发生药害。药剂的使用方法应尽量采取靶标性强、残毒少的施药方法,如微量喷雾 根施、沟施、涂茎、浇灌、树干注射、制成毒土、毒饵、熏蒸等。喷雾应选择高性能的喷洒工具,使用 化学除草剂的机具(动力部分除外)必须专用,不得与施用杀虫剂、杀菌剂的机具混用;不同类型农药 应合理轮流交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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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2.12月重点防治

2月底我市气温将逐步回升,病、虫逐渐复苏,各类病虫害活动时间比较整齐,是统防统治的关键 时段,重点做好观察和统一预防,能有效减少全年的病虫繁殖基数。重点防治各类蚜虫(棉蚜、桃蚜、 月季长管蚜、绣线菊蚜等)、各类蚜壳虫(包括吹绵蚜、爬山虎长尾粉蚜、盾蚜、龟蜡等)、木虱、 白粉病(月季、杜鹃、九里香、扁桃、红叶石楠等)、煤污病(蚜虫、壳虫、木虱等刺吸式害虫危害 的植物多伴随煤污病)、锈病、流胶病等以及蕊丝子。

7.5.1.2.23至5月重点防治

.2.23至5月重点防涤

粉虱类(白粉虱、烟粉虱、黑刺粉虱)、曲纹紫灰蝶、叶螨(红蜘蛛)、各类蚜壳虫、各类蚜虫 粉蝶幼虫、蓟马、木虱、白粉病、煤污病以及葱丝子。

7.5.1.2.36月重点防治

壳虫、蚜虫、蝽、叶蝉、白(烟)粉虱、蓟马、曲纹紫灰蝶、榕灰白蚕蛾、榕透翅毒蛾、小虫 天牛等。

7.5.1.2.47至 9月重点防治

7. 5. 1. 2. 510 月重点防治

壳虫、白(烟)粉虱、黑刺粉虱、蓟马、蚜虫、壳虫、木虱、曲纹紫灰蝶、榕灰白蚕蛾、卷蛾 煤污病等。

7.5.1.2.611月至次年1月重点防治

随气温下降,各种病虫害相继开始越冬休眠,重点开展刷白和冬季“清园”工作,尽量阻断病虫越 冬途径,能有效减少第二年病虫基数,宜大范围开展进行清洁园圃、修剪病虫枝叶、树干涂白、补充植 物营养、冬耕深翻等工作,同时还需对仍在活动的病虫,如蚜虫、卷蛾、椿、蓟马、壳虫、曲纹紫灰 蝶等以及煤污病、白粉病、膏药病等及菀丝子进行防治。

7.5.1.3养护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

7.5.1.3养护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

7.5.1.4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应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 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晴天进行,雨天或高温炎热时段不宜 药;采用化学农药喷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喷洒到人畜身体上,果蔬 类喷施农药后应挂警示牌,禁止在施药区长时间停留;道路沿线喷酒农药应有专人疏导游人,避免药液 喷洒在行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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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5喷洒农药做好个人防护,并制定急救预案。直接操作施用药物的植保人员必须止确选用质地 较好的透气性工作服、胶鞋、胶皮手套,相对应的防毒面具或口罩、防护眼镜等,必须按照喷施农药的 巢作规程或者相关方法科学合理地喷施农药;在施用有毒化学农药时,作业人员不得饮酒、吸烟、喝水、 进食,不得用手擦抹眼、脸和口鼻,不准嬉闹:施药人员有头疼、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即离 开现场,脱卸污染衣物,用肥皂清水清洗手、脸和裸露皮肤等部位,并在通风、阴凉处休息或送医院; 在进行施用有毒农药操作时,应避免过累、过热、过冷,施药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6小时, 连续喷药4天后,应停止施药1天:怀孕期、哺乳期和经期妇女不得参与施用有毒农药

7.5.2.1竹类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原则、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7.5.2.2应以控制螨类、蚜虫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生规律,及时防治。 7.5.2.3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的密度。

7.5.3.1有害生物防治的原则、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要求。 7.5.3.2选用对水生植物和水质影响小的药剂,水源保护区内不得使用农药。 7.5.3.3易被水中生物破坏的水生植物,宜在栽植区设置围网

7.6.1园林植物松土除草应符合下列规定

7.6.1.1园林植物生长期,应根据植物习性和立地条件进行松土,使表层种植土壤保持疏松,使其具 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中耕深度以10~12cm为宜。 7.6.1.2松土应在天气晴朗,且土壤不过分潮湿时进行,并结合除杂草一起进行。 7.6.1.3杂草可采用人工拔除方法,在杂草开花结实前进行,同时不得使目的植物的根系受到伤害或 裸露。 7.6.1.4使用化学除草剂前,宜进行小面积实验后再大面积使用;应根据所栽培的目的园林植物和杂 草种类的不同,确定药剂种类、浓度及施用方法。药剂不得喷酒到园林植物的叶片和嫩枝上。 7.6.1.55~6月是竹鞭快速生长期,宜将成片的散生竹林缘外2~3m范围内的土壤深翻30~50cm,或 在林内空隙较大处深翻,将老鞭清除。丛生竹则应在竹丛内及周围50~100cm范围内覆盖一层25~35cm 菜园土,促进竹鞭的生长,

7.6.2草坪及地被植物

杂草应及时进行清除,保持草坪和地被纯度。化学除草应经小面积实验后方可大面积应用。手工 拔草或锄草应将杂草连根清除,并压平目的草。杂草过多又无法除去时,或草坪已不适应环境时,应及 时更新和重建。

7.7.1发生以下情况可进行改植或补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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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1因植株过密而必须移植; 7.7.1.2对人、构筑物或电力等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的植株的移除; 7.7.1.3对生长环境不适应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树木应调整与改植; 7.7.1.4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扶正或补植;植物衰老,严重生长不良或已死 亡,影响景观的园林植物。 7.7.2补植时,宜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规格、树形相近的树木。应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以及季节特 点,安排改植、补植时间,宜在开春前或雨季集中补植。补植时应对周围其他植物采取保护措施,土壤 应重新翻挖、平整并消毒;肥力退化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或更换,并施足基肥。 7.7.3养护过程中,由于栽植面积过大或者植物种类或品种不合适而引起病虫害严重发生的,应进行 值物种类或品种的调整或景观改造。对不适应生长环境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园林植物,也应及时改植。 改植时应对周围其它植物采取保护措施,土壤应重新翻挖、平整并消毒。肥力退化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或 更换并施足基肥。

7.8植物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7.8.1为防止人为破坏或对践踏过度的开放性绿地进行封闭式养护,而设置的围闭设施,应以不影响 景观和游览为原则。围闭设施的用材应符合安全、美观、环保、耐用的原则。 7.8.2汛期或大风来临前应建立防御紧急预案,并采取对应的防御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浅根性、 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等抗风能力弱的乔木分别采取疏枝、立柱、绑扎、扶正等防御措施;风暴后应及时 拆除影响交通或有碍景观的支撑物

7.8.4折断或劈裂的枝、芽,应去除残桩或修平断(裂)口,较大的伤口应作防感染处理。

7.8.5易受寒害或冻害的园林植物,应在寒潮来临前做好防护,宜采取搭设风障、主十涂白 无纺布加绕草绳、根基部培设土堆等防寒措施。草本花卉可用塑料薄膜、培土等方式进行低温 扎物应在次年3月底前清除完毕;控制木本植物晚秋萌发的新梢,对已萌发且未充分老熟的新 潮到来之前剪除。

枝叶、喷蒸腾抑制剂等措施,防止日灼伤的发生。 7.8.7应及时清除对树木有害的寄生植物或害虫;树体上的孔洞应根据大小、类型等,分类采用引流、 碳化、封堵等多种处理方式,封堵填充材料的表面色彩、形状及质感与树干相近。 7.8.8城市绿地中的排水设施,应在每年夏季来临前全面清疏一次。清除检查井和雨水口中的淤泥(沙) 以及其它阻碍排水的障碍物;淤塞的排水管道应及时清疏。绿地中的低洼地,应通过增设排水管道和雨 水口、或改良土壤的通透性等方式来排除积水。 7.8.9暴雨后应及时排除园林植物种植穴、树盘内以及草坪上的积水。种植未满1年的乔灌木或地下 水位较高地块的园林植物,更应讯速排除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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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0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使竹林通风透光,保持生长健的密度。 7.8.11对有硫化物、氯化物、氟化物等有害气体污染的地区要经常监控“三废”的排放。同时根据不 同防护功能,优选抗污染、抗盐的植物品种,以净化环境。

8.1.1绿地内乔木养护应符合附录A要求。 8.1.2行道树养护应符合附录B要求。

8.1.1绿地内乔木养护应符合附录A要求。 8.1.2行道树养护应符合附录B要求。

8.4立体绿化暨藤本植物养护

立体绿化暨藤本植物养护应绍

容器绿化养护应符合附录H要求

施维护应符合附录L要求

情理保洁应符合附录M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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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维护应符合附录N要求。

技术档案应符合附录0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绿地内乔木养护标准

绿地乔木养护应符合表A.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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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绿地乔木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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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行道树养护标准

行道树养护应符合表B.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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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行道树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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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整形式灌木养护标准

整形式灌木养护应符合表C.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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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1整形式灌木养护标准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自然式灌木养护标准

自然式灌木养护应符合表D.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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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自然式灌木养护标准

表D.1自然式灌木养护标准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标准

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应符合E.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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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1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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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地栽花卉养护标准

地裁花卉养护应符合表E.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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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877-2012 杆件、框架和球型壳的屈曲强度分析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地裁花卉养护标准

表F.1地栽花卉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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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800.6-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pdf立体绿化暨藤本植物养护应符合表G.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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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规范性附录) 立体绿化暨藤本植物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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