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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5301/T 23-2017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pdfDG5301/T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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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4. 1 验收要求 4. 2 施工质量 4. 3 验收程序 检测 5. 1 一般要求 5. 2 植物 5. 3 种植土 5. 4 建(构)筑物 10 5. 5 地形 4 5. 6 园路建设 15 5. 7 园林水景 20 5.8 附属设施 27 5. 9 其他 39 备案归档及移交 40 6. 1 备案归档 40 6. 2 移交 40 付录A(规范性附录) 验收环节使用表格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构(建)筑物资料 49
总部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施工方案(52P).doc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4. 1 验收要求 4. 2 施工质量 4. 3 验收程序 检测 5. 1 一般要求 5. 2 植物 5. 3 种植土 10 5. 4 建(构)筑物 10 5. 5 地形 4 5. 6 园路建设 15 5. 7 园林水景 20 5. 8 附属设施 27 5. 9 其他 39 备案归档及移交 40 6. 1 备案归档 40 6. 2 移交 40 付录A(规范性附录) 验收环节使用表格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构(建)筑物资料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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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对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的术语定义、 般规定、检测、备案归档及移交进行了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
4.3.1.1外业验收
a)乔木:树形完整,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常绿树叶 正吊: b) 行道树:应选择适宜的行道树种,定干定型、无断头,且应健壮、无病虫害;同一条道路或路 段宜统一树种,统一规格; c 灌木:生长苗壮,灌丛匀称,枝条分布合理。丛生型灌木的主枝条至少在4根~5根以上, 有主干的灌木应主干明显; d 绿篱苗木:苗木树型丰满,枝叶茂密,发育正常; e 露地植物:叶子健壮,色泽明亮,花头、花箭整齐。草坪覆盖率不应低于95%,杂草率不应超 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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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苗木病虫害:非检疫对象的病虫害危害程度或病虫害危害痕迹不应超过树体的5~10%。自本辖 区以外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出圃地的植物检疫证书: g 园林地形、地貌整理应自然顺畅,满足排水要求; h 绿地内乔木种植应组合排列自然,苗木间距合适,留有适合的生长空间。 4.3.1.1.2实测实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种植土:种植土应满足5.3的要求,种植穴应满足5.2.6要求; b) 行道树苗木群体高差不宜超过30cm,乔木类苗木第一分枝点高度应在250cm以上,应有3~ 4根一级主枝,抽检率不低于30%。行道树树池,内径尺寸不应低于150cm×150cm×120cm; 苗木:种植苗木时应保持树苗与地面垂直,苗木的主要观赏面朝向主要视线一方;苗木种植深 浅适合,一般宜为原土痕深度。常绿树栽种时土球应与地面平齐或略低于地面10cm; 灌木及地被:按批次检测,符合4.3.1.1的要求; e 对园林建(构)筑物外观尺寸弯度、平顺度进行实测实量,按每个子项目分项进行,抽检率不 低于20%; f) 对园林附属设施安放位置、质量、尺寸、稳定性等进行检测,抽检率不低于20%; g 立柱支撑应立于土堰以外,支撑材料一致、高度一致、形式一致,深埋30cm以上。树木绑扎 处应垫软物,支柱不应与树干直接接触,不应用钉子、铁丝与树木固定衔接,树木应保持直立。
4.3.1.2内业验收
a) 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有进场试验报告。 b) 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规定。分项、分部工程检查评定合格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 或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完工验收报告和完整质量资料。 C 施工资料进行检查验收,资料检查名录详见《工程质量验收名录》,详见附录A表A.3
4. 3. 2. 1要求
竣工验收应对初验时不合格的项目再次进行核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综合绿化工程验收,以种植植物规定的最晚验收时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85%以上方能进行验收; 2)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天后进行验收; 3 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 发芽出土后验收。 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施工方应按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进行整改;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 验收意见不一致时,不予验收,
4. 3. 2. 2 内容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4.3.1.1的要求,并应提供下列文件: 完整的初验资料; b) 批次检验质量验收资料(附录A表A.5); 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附录A表A.4); d)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附录A表A.4、附录A表A.5)
6301/T23—2017 e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附录A表A.3、附录A表A.5、附录A表A.6、附录A表A.7、 附录A表A.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附录A表A.3、附录A表A.5、附录A表A.6、附录 附录A表A.8)
5.2.3灌木、藤本、绿篱植物材
5.2.3灌木、藤本、绿篱植物材料
灌木、藤本、绿篱植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灌木、藤本、绿篱植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绿篱用灌木类苗木产品应 满足冠丛丰满,分支均匀,主干下部枝叶无光秃的要求; b) 外地购进苗木应有检疫证明材料,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严重机械损伤的苗木; 灌木植物材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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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
表4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
裁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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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般养灌未苗未质量及种植要求应符合4.3.1.1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抽检总数的10%且不少于 10株,检查结果记录于表A.8; 行道树种植应在一条线上,植株规格基本统一,整体高度差不超过50cm; C 行道树的主干中心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95cm。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 离应符合表6规定
表6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
d)绿篱、植篱的株行距应均等。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均匀搭配。每个 种植种类成活率应达到98%以上: 1)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检查数量:按种类或品种抽检总数的10%。 e 藤本植物种植后,应有绑扎固定或定向牵引措施: 1)检查方法:观察; 2)检查数量:抽检总数的10% f)绿化种植检查: 1)检查方法:翻挖、钎探; 2)检查数量:每1000m检查3处,被检数量不足1000m检查数量不少于2处。 g 屋面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良好的排灌、滤水、防水系统,建筑屋面不应渗水: 2) 应采用轻质栽培基质,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屋顶绿化的防水处理应符合GB50207中二级防水标准规定,重要建筑应符合一级防水标准 规定。 4 种植屋面顶边缘应设置30cm~50cm宽的隔热带,屋顶四周应设置防护围栏,高度应不 小于130cm。 5 屋面选用的防水材料和保温隔热材料,应按规定抽样复验,提供检验报告,不应使用不合 格材料。 h 不易降解包装物检查: 1)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或检测记录: 2)检查数量:抽检总数的10%
地被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a)草卷、草块铺设前应先浇水浸地和整地。表层土应楼细耙平,坡度、土壤质量应符合设计 1)检查方法:翻挖、查看隐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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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围堰施工允许偏差
5. 2. 12 支撑
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a)支撑物、牵拉物与地而连接点的连接应牢固: 1)检查方法:晃动支撑物: 2)检查数量:每50株为1个检验批,被检数量不足50株的全数检查。 b 连接树木的支撑点应在树木主干上,其连接处应衬软垫,并绑缚牢固: 1)检查方法:晃动支撑物; 2)检查数量:每50株为1个检验批,被检数量不足50株的全数检查, c)支撑物、牵拉物的强度能够保证支撑有效: 1)检查方法:晃动支撑物; 2)检查数量:每50株为1个检验批,被检数量不足50株的全数检查。 d)常绿树支撑高度为树干高的2/3,落叶树支撑高度为树干高的1/2: 1)检查方法:晃动支撑物,观察测量: 2)检查数量:每50株为1个检验批,被检数量不足50株的全数检查。 e 同规格同树种的支撑物、牵拉物的长度、支撑角度、绑缚形式以及支撑材料宜统一: 1)检查方法:晃动支撑物,观察测量; 2)检查数量:每50株为1个检验批,被检数量不足50株的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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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土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不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或有污染的土壤进行改良,改良后的土壤经检验后应符合: 1)土壤pH值应满足植物的要求; 2)土壤有机质含量不应小于1.5% 3)土壤块径不大于3cm。 b 花卉种植土壤,基质配比为红 腐殖:沙=6:3:1; c)绿地种植土壤,基质配比为 上:腐殖±沙=7:2:1,
5. 4. 1隐蔽项目
5.4.1.1检查内容
5.4. 1.2检查方法
检查工程施工中形成的监理材料,并形成记录表(附录B表B.1)
5.4.2.1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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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如下: a) 叠山:检查山石纹理、裂缝、污垢: b) 园林简易设施:检查基础的位置、标高、预留孔等: c 模板:检查尺寸、轴线、标高、牢固性、接缝严密性、清扫预留口、预埋件及预留孔位置、脱模 剂涂刷; 地上混凝土结构施工缝:检查预留位置、接槎处理 d 大型立体花坛骨架:检查稳定性、承载力、规格、放线位置等; e) 园林(构)建筑物半成品:材质、数量等
检查内容如下: a 叠山:检查山石纹理、裂缝、污垢: b) 园林简易设施:检查基础的位置、标高、预留孔等: C 模板:检查尺寸、轴线、标高、牢固性、接缝严密性、清扫预留口、预埋件及预留孔位置、脱模 剂涂刷; 地上混凝土结构施工缝:检查预留位置、接槎处理; d) 大型立体花坛骨架:检查稳定性、承载力、规格、放线位置等; e) 园林(构)建筑物半成品:材质、数量等
5.4.2.2检查方法
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预先质量控制检查。
GBT18451.1-2012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5.4.3.1检查内容
功能性试验检查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涉及到有防水层铺设项目的,完成后进行淋(蓄)水试验; 给水管道敷设连接完成后进行通水试验; c) 排水管道敷设连接完成后进行通球试验和闭水试验; 喷泉水景安装完成后进行效果试验; e) 景观照明安装完成后进行全负荷试验和接地阻值试验: f) 夜景灯光安装完成后进行效果试验: g) 园林(构)建筑物、景观桥施工完成后进行荷载试验; h) 避雷接地完成后进行阻值测试; i 其他系统试运行试验。
5.4.3.2检查方法:
5.4.4园林(构)建筑项目
5.4.4.1检查内容
园林建筑检查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仿古建筑及民居建筑相关工程验收内容见《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b 种植材料应明确干径、高度、几年生,及冠径、定干高度、主枝数量; C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施工单位在进行到种植基础、园林景观构筑物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点部位以及栽植、各种试验 等关键工序时,监理单位对上述部位和环节施工实施旁站的资料; e) 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及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答疑 的资料; f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见附录C表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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