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T 308-2021 湿地公园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tandardfordesign ofwetlandpark
上海绕城高速桥面铺装施工方案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2年3月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第21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13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 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总体设计;5水系设计;6生境营造与种植;7园路与场地; B 标识与解说系统;9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常规设施。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中国风景园林 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 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邮编: 100048)。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贵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雄殷柏慧董丽刘志成 郑曦吕学梅丁珂姚朋 郑淑玲郝培尧戈晓宇蔡丽敏
总则 术语 R 基本规定 总体设计 4.1 现状调研 4.2 功能分区与用地比例 4.3地形和竖向 水系设计 5.1一般规定 5.2湿地水系布局及水形态 5.3水源、水量及水质 2 5.4水位控制 生境营造与种植 6.1一般规定 6.2 湿地保育 6.3 生境营造 10 6.4种植设计 10 园路与场地 12 7.1一般规定 12 7.2 园路 12 7.3 铺装场地与平台 13 标识与解说系统· 14 8.1一般规定 14 8.2标识系统 14 8.3解说系统 4
总则 术语 R 基本规定 总体设计 4.1 现状调研 4.2 功能分区与用地比例 4.3地形和竖向 水系设计 5.1一般规定 5.2湿地水系布局及水形态 5.3水源、水量及水质 2 5.4水位控制 生境营造与种植 6.1一般规定 6.2 湿地保育 6.3 生境营造 10 6.4种植设计 10 园路与场地 12 7.1一般规定 12 7.2 园路 12 7.3 铺装场地与平台 13 标识与解说系统· 14 8.1一般规定 14 8.2标识系统 14 8.3解说系统 4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常规设施 16 9.1一般规定 16 9.2科研与监测类建筑 17 9.3构筑物和景观小品 17 9.4 安全防护设施 18 9.5 应急避险设施 18 9.6 给水 18 2 9.7 排水 9.8供电 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20 用标准名录 21 附:条文说明 23
C BuildingStructuresandOtherCoventionalFacilities·.....16 9.1GeneralRequirements· 9.2ConstructionforScientificResearchandMonitor 17 9.3LandscapeSketch andFurniture 9.49 SafetyProtectionFacilities 18 9.5 EmergencySafetyFacilities 18 9.6 WaterSupply 18 9.7WaterDrainage 19 9.8PowerSupply· 19 Explanation ofWording inThisStandard 20 ListofQuotedStandards..... 21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3
1.0.1为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资源,规范湿地公园设计, 全面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科普教育功能、游憩功能和景观 功能,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湿地公园设计。 1.0.3湿地公园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天然或人工形成、具有湿地生态功能和典型特征,以生态保 护、科普教育和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的公园绿地。
湿地公园用地范围内,永久或者季节性积水区域中设计水深 2.0m以内的用地面积
.0.3湿地率ratioofwetlan
湿地面积占湿地公园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利用土地对污水进行自然生物处理的一种方法。用人工筑成 水池或沟槽,种植芦苇类维管束植物或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污 水以推流方式与布满生物膜的介质表面和溶解氧进行充分接触 使水得到净化。
生长在水陆交界处,土壤潮湿或者有浅层积水环境 植物。
在湿地环境中有规律地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各种植物种群的 合。
研究划定生态保护区域,通过自然封育和其他人工辅助措施 湿地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进行保护、复育的过程。
2.0.8湿地生境wetlandhabitat
3.0.1湿地公园设计应以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 规划为依据,以保持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原则,明确湿地公 园的用地范围
3.0.2湿地公园应以保护和修复原生湿地生态系统为首要功角
节约用水的基本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注重湿地保护利用与城 乡建设协调发展
3.0.4湿地公园设计应统筹衔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3.0.4湿地公园设计应统筹衔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水环境质量为基础,合理设置功能 分区。
设计应满足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和城市水系规划的要求,并
设计应满足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和城市水系规划的要求,并应保 游人安全和水系运行安全。
3.0.7湿地公园设计涉及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应
3.0.8湿地公园容量宜按生态环境容量和公园场地容量综合
3.0.9湿地公园用地不应存在安全和污染隐患;对可能存在水 文地质安全隐患、土壤及有害物质污染的区域,应治理达标后再 建设。 3.0.10依据湿地公园功能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应提出公
4.1.1湿地公园设计应搜集相关资料,对场地的历史及现状进 行全面调查。 4.1.2湿地公园设计应进行现状湿地资源及生物多样性评估, 对湿地资源类别、保护价值、存在问题和保育对策进行综合分析 评价。
4.2功能分区与用地比例
4.2.1功能分区宜包括生态保育区、科普教育区和综合服务与 管理区,并可根据现状情况、规模及需求设置二级功能区或简化 合并分区。
4.2.1功能分区宜包括生态保育区、科普教育区和综合服务与 管理区,并可根据现状情况、规模及需求设置二级功能区或简化 合并分区。 4.2.2生态系统较为完整、具有特殊保护和恢复价值的湿地 或有珍稀、濒危生物分布的湿地区域,应划人生态保育区。 4.2.3湿地公园用地面积应大于10hm²,湿地率应大于50%。 4.2.4湿地公园用地面积应包括湿地面积和陆地面积,其中陆 地面积应分别计算绿化用地、建筑占地、园路及铺装场地的面积
地面积应分别计算绿化用地、建筑占地、园路及铺装场地的面积 及比例,湿地公园陆地面积用地比例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2.4湿地公园陆地面积中各类用地
3.1竖向设计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防洪规划、流域综合 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
4.3.1竖向设计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防洪规划、流域综合
4.3.2竖向设计不应破坏湿地生态系统。 4.3.3湿地生态保育区应保留原有地形地貌;公园其他区域地 形改造宜遵循利用为主、改造为辅的原则,宜做到土方平衡。
4.3.2竖向设计不应破坏湿地生态系统,
4.3.3湿地生态保育区应保留原有地形地貌;公园其他区域地 形改造宜遵循利用为主、改造为辅的原则,宜做到土方平衡。
4.3.4湿地水体岸坡应优先选择生态型护岸;有防洪、调
能的水体,宜结合防冲刷、固土等安全需要选择护岸形式。
5.1.1水系布局应符合防洪排涝、供水排水、生态保护、科普 教育等湿地功能要求,应结合水系现状特征及综合利用要求统筹 规划。
5.1.2水系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以保护及修复湿地的自然水系格局、水形态和水文过 程等湿地生态系统为前提; 2应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湿地的水源、进水、蓄水、出水 等组成部分; 3水系结构应综合兼顾地表排水、湿地保育、生境营造、 边坡稳定、游览安全、运行调度等要求。 5.1.3对天然湖泊湿地与河流湿地应提出生态需水控制要求。 5.1.4湿地出水应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不达标水域应制定 水质改善方案,达标水域应提出水质维护方案。
5.2湿地水系布局及水形态
5.2.1在满足设计泄洪流量的前提下,应维持河流湿地天然河 系的连通性,宜保留滩地和沙洲,并应优先采用生态防护措施维 持岸线稳定,不应进行影响现有水流形态和河势的改造工程。 5.2.2应对湖泊湿地天然水体形态和水体交换方式进行保护, 并应修复萎缩的水体面积和流路;在生态保育区之外的区域,宜 利用地形起伏变化以及水面宽窄、岸线婉蜓变化,控制水流线路 和速度,改善水质,营造景观。
并应修复萎缩的水体面积和流路;在生态保育区之外的区域,宜 利用地形起伏变化以及水面宽窄、岸线婉蜓变化,控制水流线路 和速度,改善水质,营造景观。
5.2.3宜保持坑塘、沼泽湿地的现状水体形态,应合理设计水 体岸线,并应保持适宜的水深及流速。 5.2.4人工湿地应布设在靠近水源且地面高程相对较低处
5.3水源、水量及水质
5.3.1湿地公园应以场地内原有地表径流为常规水源;在水资 源紧缺地区,宜利用雨洪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等补 给湿地,不应利用自来水、地下水补给湿地。 5.3.2对于湖泊、库塘湿地应提出最低和适宜生态水位要求CJJ227-2014标准下载, 河流湿地应提出生态基流要求,对于生态敏感区应提出敏感生态 需水总量与过程要求;生态水位、生态基流和敏感生态需水可按 现行行业标准《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SL709和《河 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712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3.3湿地内非人体直接接触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人体直接接 触的亲水区水质目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现行行业标准《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SL709和《河 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712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5.3.3湿地内非人体直接接触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人体直接接 触的亲水区水质目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5.3.4湿地现状水源或外源汇水水质较差时,应对污染源进行 防控治理,并应选择适宜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5.3.3湿地内非人体直接接触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人体直 触的亲水区水质目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 准》GB3838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5.3.4湿地现状水源或外源汇水水质较差时,应对污染源
5.4.1湿地水位及其变化过程应根据所在地域的气象水文特性、 湿地类型、湿地功能、湿地生物等因素进行控制,湿地水深应满 足大部分湿地动植物生境要求。
5.4.2根据不同湿地类型C塔吊施工方案,湿地水位控制设施可选择闸、坝、
5.4.4科普教育区和综合服务与管理区人工水体的岸高及近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