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之监理工作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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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交底之监理工作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doc

.向建设单位转发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5)项目监理部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则:

B.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

6)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镇海新城核心区D1D3地块工程外架施工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7)评审某些较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初步评审,先给予承包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经过详细分析、评审后,再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8)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

4.2.4施工合同的管理

2)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2、合同管理的基本程序

1)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见表10)

2)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见表11)

3)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见表12)

4)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见表13)

5)违约处理的基本程序:(见表14)

6)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见表15)

1)工程变更无论有何方提出,均须按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进行管理。

A.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经项目监理部签转。必要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B.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变更文件,提交建设单位,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C.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转呈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

2)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均应符合合同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3)承包单位只有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

4)有关各方应及时将工程变更的内容反映到施工图纸上。

5)实施工程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

6)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

7)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工期延长时,按工程延期的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8)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承包单位办理。

9)《工程变更单》经签认后14天内,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

10)工程变更的项目施工完成后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工程变更费用的支付手续。付款方式应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通常与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一起报审。

4、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按合同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3)在委托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4)工程暂停期间,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它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下列书面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

A.承包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

B.工程暂停的原因已消除的证据;

C.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

D.承包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复工后,继续施工。

6)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各类问题。

由于合同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承包单位可以提出工程延期申请:

.非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原定日期开工。

.工程量的实质性变化和设计变更。

.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时间超过合同的约定。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延期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

.向建设单位转发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意向报告。

.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项目监理部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则:

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

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

项目监理部索赔管理的主要任务

.加强对导致索赔的原因的预测和防范。

.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批转合理的索赔或驳回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使索赔得到圆满解决。

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单位可以提出费用索赔申请(项目监理部受理费用索赔的范围):

.因下列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材料或其他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坏所引起的更换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动等。

B.叛乱、恐怖活动、暴动、政变或内战等。

D.自然灾害,如地震、山洪暴发等。

.下列有经验的承包单位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

A.不利的地质情况或水文情况。

B.遇到不利的地下障碍物(污水管、供水管、通讯、电缆管线等)及其它人为因素等。

C.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

a.延迟提交设计图纸。

b.未按合同约定和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承包单位费用的增加。

c.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准确。

d.由于国家法律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e.为特殊运输加固现有道路、桥梁而引起的费用的增加。

f.因总监理工程师的命令,全部或部分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的妥善保护而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

g.凡合同未明确约定要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项目监理部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

h.项目监理部批准覆盖或掩埋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穿孔复验的,且查明工程符合合同约定,为开挖或穿孔并恢复原状而支付的费用。

i.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为保护和处理而支付的费用。

D.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a.由于承包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确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持有异议。

b.由于某些工程项目的取消,造成承包单位的额外费用。

.承包单位提供的费用索赔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

.监理工程师审查与评估的内容:

A.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程序、时限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B.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C.费用索赔申请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D.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理由是否正确、充分。

E.索赔的金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是否合理、合法,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批准的赔付金额,并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做出答复。

7、合同争议的调解、违约处理

1)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可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予以调解。

2)项目监理部收到合同一方或双方书面提出的调解争议的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在与双方协商后做出调解决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通知争议双方。

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项目监理部做出的决定未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应执行。

4)合同一方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调解决定时,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提请仲裁或诉讼)办理。

5)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期间,除非合同已经终止,项目监理部仍应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继续施工。

当建设单位有下列事实之一时,项目监理部可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其违约: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或批准。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根据项目监理部签发的支付证书,向承包单位进行支付。

.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当承包单位有下列实之一时,项目监理部可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其违约:

.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

.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

.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的凭证。

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由于对方严重违约,均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出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并妥善处理。

.确定至合同终止日已完工作的价款。

.要求承包单位移交工程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

1、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目标

依据“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按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公司自身建设,完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等相关文件及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及人员应承担的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高大异型脚手架;大型结构和设备吊装、拆除、爆破等高危作业施工;大模板和超过6米的梁、板的模板施工;地下暗挖作业;人工挖桩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作业。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制定了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4.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种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时应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审批《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明洞段封拱混凝土衬砌施工方案.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4)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签发《工程暂停令》补充定额.pdf安徽省补充定额,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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