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3.3.4.1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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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3.3.4.1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广州市浅草堂园林工程与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标段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4.绑扎基础钢筋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5.绑扎主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前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6.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架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7.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8.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9.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10.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在必须操作时,应配带安全带。

11.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2.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皖2014J301 民用建筑常用饰面,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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