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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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消防调试技术交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2资料准备: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按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
2.3调度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2.3.1按设计要求查验陶粒空心砖砌块砌筑施工方案,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
2.3.2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2.3.3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3.2.1调试人员会同生产厂工程师对设备进行编码。
3.2.2熟悉消防系统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弄清系统工作原理,及各项技术参数。
3.3.1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通电检查试验。
3.3.2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3.3.3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
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报批稿)《变能组合式防雷接地装置技术要求》.pdf,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3.3.4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温、加烟等试验器,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
3.3.5对于其它报警设备逐个试验。
3.4分区系统调试
各单机检查调试无误后,进行分区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
各分区系统调试无误后,对总系统进行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写出调试开通报告。
3.6系统效果测定
根据设计要求对系统联动运行的综合指标进行测定,如果达不到规定要求,应在测定中作进一步的调整,直至满足设计要求。
黄山市屯溪新安大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