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336-2022 汽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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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33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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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336-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336-2022 汽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pdf

hnical requirementsforvehiclebody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通用要求 工艺要求. 竣工检验 质量保证 附录A(资料性)汽车车身修理峻工检验记录 参考文献.

GB/T5336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代替GB/T5336一2005《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与GB/T5336一2005相比,除结构调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5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通用要求”一章,内容按照切割、焊接与粘接、铆接、螺栓连接、配件更换分别描述(见 第4章); c)增加了切割的要求(见4.1); d)更改了焊接的要求(见4.2,2005年版的4.3.2); e)更改了铆接的要求(见4.3,2005年版的4.3.1); f)增加了螺栓连接的要求(见4.4); g)增加了配件更换原则的要求(见4.5); h)增加了“工艺要求”一章,内容按照车架/车身、内外蒙皮及饰件、涂装、车身附件及电器的安 装、其他要求、载货汽车特殊要求分别描述(见第5章); 增加了前后保险杠加强梁等超高强度车身板件、车身紧固件的更换要求(见5.1.2、5.1.3),增 加了车架或承载式车身变形后的校正要求(见5.1.4),增加了车架垂直度的要求(见5.1.7)增 加了车架对角线交叉点和中心线距离的要求(见5.1.8),更改了车身立柱下端的修理要求(见 5.1.9,2005年版的4.1.2),更改了顶盖横梁弧度的要求(见5.1.11,2005年版的4.1.4); 删除了各装置支架的安装要求(见2005年版的4.1.9); k)更改了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要求(见5.2.6,2005年版的4.2.4),删除了电镀装饰件、不锈钢件 应光亮和铝制装饰件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4.2.7、4.2.8); 1)更改了油漆的要求(见5.3,2005年版的4.4); m)删除了仪表板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5.1.2); n)更改了刮水器的要求(见5.4.1.2,2005年版的5.1.3),删除了出油管、放油螺塞的要求(见 2005年版的5.1.7),增加了安全带安装固定点和线束的要求(见5.4.1.7、5.4.2.3),更改了电器 的要求(见5.4.2,2005年版的5.2); o)增加了可开启式门窗、玻璃升降器、门把、电动升降防夹装置的要求(见5.5.2); p)增加了载货汽车特殊要求(见5.6); q)删除了车门(安全门)及车窗、售票台及脚踏板和车内卫生间的要求(见2005年版的4.5.2 4.5.13、4.5.14); r)增加了车身、保险杠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的要求(见6.1.1),更改了 空车质量的要求(见6.1.3,2005年版的6.3),删除了各操纵机构的安装要求(见2005年版的 6.4),增加了整车涂漆和局部补漆的车身颜色和油漆涂层的要求(见6.2.1、6.2.2); S 增加了车身外部和内部不应有尖锐凸起物的要求(见6.3.2); t)增加了外部照明数量和位置的要求(见6.4.2); u)增加了汽车车身的防雨密封性能的要求(见6.5); v)更改了门窗玻璃、安全项窗、安全门的要求(见6.6.1、6.6.2,2005年版的4.5.3、6.5),增加了应 急门和应急窗的要求(见6.6.3)

道路施工组织设计(K1±940-K2±590.58)GB/T53362022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车身修理的通用要求、工艺要求、峻工检验及质量保证。 本文件适用于GB/T15089规定的M,、M,类客车和N类载货汽车的车身修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4780汽车车身术语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9656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 QC/T476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 QC/T484汽车油漆涂层

和GB/T56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1对变形严重、不易校正的构件进行切割时,宜采用冷态切割或等离子切割方式;不应使用氧 可割高强度钢板件。 .1.2切割位置应避开强度支撑点和应力集中区,有切割线标记的,应按照标记进行切割。

4.2.1焊接前应清除板件表面的油污、铁锈和涂层,并对焊接缝内部钢板进行防锈处理。 4.2.2应根据材料的种类和结构特性并参照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选择适当的焊接 方式。 4.2.3铝制品焊接应采用氩弧焊或情性气体保护焊,并采用逆向焊接法。进行垂直焊接时,应从下向 上焊接。 4.2.4焊缝和焊点表面应平整光滑均匀,无焊穿、脱焊、漏焊、夹渣等焊接缺陷。 4.2.5车身骨架等结构件应用探伤仪检查焊接部位,焊缝应无裂纹。 4.2.6不应将驾驶座椅进行焊接固定修理;不应将钢板弹簧支座、吊耳座与车架焊接在一起

4.2.7焊接后,应对焊接处及裸露部位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4.2.8有粘接要求的部件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进行,

4.3.1铆接应坚实牢固,所有铆钉应平贴紧固,排列整齐,间距均匀。 4.3.2铆钉头不应有破损、歪斜、压伤、头部残缺等现象

4.4.1有紧固顺序和紧固力矩要求的螺栓、螺母,在装配时紧固力矩、拧转角度、紧固顺序应符合汽车 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 4.4.2一次性使用的螺栓、螺母不应重复使用,

无修复价值的零部件应更换,所更换的零部件均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 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中有明确规定需要更换的,应予以更换

5.1.1当车身各构件局部损伤、断裂或严重锈蚀时,汽车车身修理企业允许加固修复或更换,更换的构 件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 5.1.2前后保险杠加强梁等部件损坏后在冷态下不能校正的,应予以更换。 5.1.3连接车身与车架、车身板件之间的车身紧固件损坏后,应予以更换。 5.1.4车架或承载式车身变形后,应使用专业的拉伸、整形设备和测量工具进行形状和位置恢复。车 架、车身校正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拉伸校正定位准确、牢靠,拉伸强度、方向合理; ) 拉伸校正遵循“多点多向拉伸”原则,并充分释放各构件的应力; c)在每次拉伸前、拉伸中和拉伸后进行尺寸测量,防止拉伸不足或拉伸过度。 5.1.5车架纵梁上平面及侧面的纵向直线度公差,在任意1000mm长度上应为3mm,在全长上应为 其长度的0.10%。 5.1.6车架总成左、右纵梁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公差应为被测平面长度的0.15%。 5.1.7车架纵梁侧面对车架上平面的垂直度应不大于纵梁高度的1%;主要横梁对纵梁的垂直度应不 大于横梁长度的0.20%。 5.1.8车架分段(前钢板弹簧前支架销孔轴线一前钢板弹簧后支架销孔轴线一后钢板弹簧前支架销孔 轴线一后钢板弹簧后支架销孔轴线)检查,各段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5mm,对角线交叉点与车架中 心线的距离应不大于2mm。 5.1.9车身立柱下端锈蚀面积达到其总面积1/3以上,局部锈蚀部分应截换。 5.1.10车身立柱间距及相邻两侧框架间距均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 5.1.11顶盖横梁弧度应与原形状一致,左右对称。 5.1.12骨架整形后,外形应平整、曲面衔接变化均匀,侧窗下沿及地板围衬处用样板检查,其面轮廊度 公差值应为4mm。 地报加压品工

5.1.1当车身客构件局部损伤、断裂或严重锈蚀时,汽车车身修理企业充许加固 快的构 件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 5.1.2前后保险杠加强梁等部件损坏后在冷态下不能校正的,应予以更换。 5.1.3连接车身与车架、车身板件之间的车身紧固件损坏后,应予以更换。 5.1.4车架或承载式车身变形后,应使用专业的拉伸、整形设备和测量工具进行形状和位置恢复。车 架、车身校正应满足下列要求:

5.1.14乘客门框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4mm,或用专用检具测量,允差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 5.1.15驾驶人门框用样板检查,其线轮廊度公差值应为4mm。 5.1.16前、后风挡窗框整形后其形状、尺寸及止口弧度、止口深度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 修技术信息要求。止口弧度用样板检查,其面轮廊度公差值应为4mm。 5.1.17无骨架的风挡窗框,允许分段挖补,应按照5.1.16的规定检查。 5.1.18侧窗框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3mm

5.2.1车身外蒙皮应外表平整,外形曲面应过渡均匀,无裂损《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 设计规范》(JTG 3363—2019),无严重锈蚀。

a)对外蒙皮按照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做预应力拉伸和除锈、防锈、防腐 处理; b)有加强折线的外蒙皮,折线平齐,前后一致; c)外蒙皮周圈内表面与立柱骨架和衬板紧密贴合并进行隔热、隔音处理。 5.2.3豪 蒙皮铆钉排列应平直整齐,间隔均匀,位置度公差值为4mm。 5.2.4 外装饰带与蒙皮应贴合良好,平直圆顺,分段接口处平齐,接口间隙不大于0.50mm。 5.2.5 内蒙皮(围板)应无裂损、翘曲。软质内顶篷应无折皱、松弛、破损。 5.2.6 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5.2.7 内饰板、内外装饰件外观应平顺贴合,曲面过渡均匀,表面应无凸凹变形、裂损、皱叠、划痕等。 内饰板的面轮廊度公差值应为1.5mm。压条与各板之间应密合,紧固件应排列整齐。 5.2.8玻璃钢制件局部裂损宜用玻璃钢材料修复。 5.2.9电镀装饰件、不锈钢件应无锈斑、脱层、凹凸、划痕。

a) 对外蒙皮按照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做预应力拉伸和除锈、防锈、防腐 处理; b)有加强折线的外蒙皮,折线平齐,前后一致; c)外蒙皮周圈内表面与立柱骨架和衬板紧密贴合并进行隔热、隔音处理。 .2.3蒙皮铆钉排列应平直整齐,间隔均匀,位置度公差值为4mm。 .2.4外装饰带与蒙皮应贴合良好,平直圆顺,分段接口处平齐,接口间隙不大于0.50mm。 2.5内蒙皮(围板)应无裂损、翘曲。软质内顶篷应无折皱、松弛、破损。 2.6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2.7内饰板、内外装饰件外观应平顺贴合,曲面过渡均匀,表面应无凸凹变形、裂损、皱叠、划痕等。 饰板的面轮廊度公差值应为1.5mm。压条与各板之间应密合,紧固件应排列整齐。 2.8玻璃钢制件局部裂损宜用玻璃钢材料修复。 2.9电镀装饰件、不锈钢件应无锈斑、脱层、凹凸、划痕

5.3.1喷涂前应对板件进行预处理,彻底清除板件表面的旧漆膜、油污、铁锈及泥垢,并及时进行防锈、 防腐处理。 5.3.2金属板上不显著的凹陷部位,宜用腻子填平。腻子厚度不应超过3mm。腻子的选用和刮涂应 正确、合理,干燥后应粘接牢固,打磨平整光滑。 5.3.3不需要涂漆的电镀件、玻璃制件、橡胶件等处应做好防护。 5.3.4涂料类型及组分的选择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 5.3.5底漆和面漆喷涂次数、漆膜厚度以及每道漆喷涂后的间隔时间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 维修技术信息要求,并视情对面漆表面进行抛光处理。 5.3.6底漆和面漆喷涂完成后,应对喷漆部位进行烘烤,烘烤温度、时间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 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

5.4车身附件及电器的

4.1.1座椅架及卧铺架无裂损、变形及严重锈蚀,安 干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驾驶人及乘客座椅、卧具等车内的调节装置,应装备齐全、灵活可靠风力发电厂安装施工组织设计(16台风电机组)2005, 止机构有效。 4 12一利水腺由动机声应干刻相或变形一中部应滤法 润温 其垃杆关荧感及过在第金性应

牢固,工作可靠。刮水器刮片应与风挡玻璃全接触,均匀工作,往复摆动周期和行程稳定。 5.4.1.3后视镜应调节灵活,支架无裂损及锈蚀,安装牢固, 5.4.1.4遮阳板应无翘曲、裂损,板面清洁,支架松紧适宜。 5.4.1.5保险杠、散热器面罩应可靠,安装牢固。 5.4.1.6燃油箱应安装牢固,支架、夹箍与油箱之间应装衬垫,不应有摩擦或碰撞现象。 5.4.1.7安全带的数量、安装位置及固定点强度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

5.4.2.1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应符合汽车生产企业公开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要求,安装牢固。 5.4.2.2各仪表、影音装置、信号监控、报警装置及各调节控制装置等电器设备应齐全完好,安装牢固 工作有效。 5.4.2.3线束外表绝缘层应无老化、破损,线束安装牢固可靠,通过孔洞处应有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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