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46 10022.42-2020 渣场运检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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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46 10022.42-2020 渣场运检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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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deforoperation andmaintenance of spoil areas

源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

NB/T 42111-2017标准下载Q/GDW4610022.4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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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依据《国网新源公司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现场作业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源运检(2018 00号)编制。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生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福、马保东、李广凯、周喜军、江献玉、闫宾、刘君成、柴建峰、王昱。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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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渣场的运行业务、检查业务、维护业务的项目及周期,明确渣场移交条件, 用于指导运维人员开展渣场的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 永久征地范围内的渣场应按本标准开展渣场的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 临时征地范围内暂未移交地方的渣场,在未移交之前应按本标准开展渣场的运行、检查、 维护等工作。 已移交地方政府的渣场,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渣场的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 对于坝项后压坡体部分,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水电站水工设施运行维护导则第1部分: 水工建筑物》中的相关要求开展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所辖单位

GB/T22490 NB/T35111 Q/GDW1799.3 Q/GDW11151.1 水工建筑物 水保监便字(2016)第20号 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国家电网基建(2015)60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渣场Spoilarea

3.2永久渣场Permanentspoilarea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规程 水电工程渣场设计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水电站水工设施运行维护导则第1部分: 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要点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水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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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应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在首台机组投 产运行前完成渣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对堆渣量超过50万m²或者最大堆渣高度超过20m 的渣场,该专项验收前应完成稳定性评估工作。 4.1.2渣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有明确的渣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结论。 4.1.3应在向社会公开渣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机关报备渣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4.1.4应按照合同、有关标准、规程、反事故措施和设计要求等的规定进行渣场峻工验收 提出需整改的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4.1.5竣工验收时应对相关文件、设计图纸资料、监理报告等全部技术资料进行详细检查, 审查其完整性、准确性和适应性。 4.1.6永久征地范围内,堆渣量超过50万m²或者最大堆渣高度超过20m的渣场,宜建立 监测系统,渣场监测宣纳入工程整体监测范围。渣场常规监测内容为表观变形监测和振动观 测,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情况,需要实施地基变形监测、内部变形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及水 文气象监测等。 4.1.7移交地方管理的渣场,应做好验收、交接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对电站安全运行有 不利影响的,且地方政府无法履行相关职责的,可委托运行单位履行相关职责。运行单位应 将检查过程中发孤的间题及时函告地方政店

4.1.7移交地方管理的渣场,应做好验收、交接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对电站安全运行有

.1.7移交地方管理的渣场,应做好验收、 交接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对电站安全运行有 不利影响的,且地方政府无法履行相关职责的,可委托运行单位履行相关职责。运行单位应 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地方政府

移交运行单位的渣场包括:永久征地范围内的渣场:临时征地范围内暂未移交的渣场

5.1渣体边坡保持坡度小于或等于设计坡度,表面无严重塌陷、冲刷、大面积积水等现象, 坡顶无影响稳定的堆载。护坡和导渗设施的砂石等材料不得随意搬动。 5.2截排水设施平整光滑,排水通畅,无滑塌、裂缝,设施内无异物。大型重要的截排设 施设置专用巡检通道。 5.3挡护设施无滑塌、裂缝,坡脚支挡设施排水通畅。挡护、截排水设施出现裂缝、滑塌 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保持设施安全完整、正常运行。 5.4挡渣坝坝前泥沙淤积应定期监测。有排砂设施的应及时排淤;无排砂设施的,可利用 底孔泄水排淤,也可进行局部水下清淤。 5.5巡检道路平顺,排水通畅,路面无脱空、断裂,路基稳定。 5.6监测系统工作稳定,数据传输可靠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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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运行单位应建立渣场检查制度。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 震发生后,应组织对其所管辖渣场进行检查。巡视检查应结合当前运行状况,确定重点巡视 部位。

6.2.1渣体检查项目一般包括:渣体有无裂缝、沉陷、滑坡、大量积水、冲刷、堆积等现 象;植被是否完好等。

象;植被是否完好等。 6.2.2巡视检查过程中应对发现的渣体异常情况进行判断,对于影响渣体运行安全或有进 一步扩大趋势的缺陷应进行记录和描述,如渣体裂缝宽度、长度及分布范围;沉陷面积及深 度;滑坡部位、面积及方量;涌水部位及涌水量;植被破坏类型及面积等。 6.2.3对于布置有自动化监测设备的渣场,应结合监测数据对现场缺陷的影响范围、深度 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

6.3挡护及截排水设施的检查

6.3.1坡脚支挡设施设施检查项目一般包括:混凝土有无基础掏空、断裂、渗漏、溶蚀、 侵蚀和冻害等情况;渗漏水量和水质有无明显变化。 6.3.2边坡防护设施检查项目一般包括:护坡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 雨淋沟、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护坡植物措施是否有损害。 6.3.3渣体排水设施检查项目一般包括:排水盲沟、排水涵管排水是否通畅,有无堵塞、 塌陷、断裂等现象;设置在渣体顶部、周边及马道设置截排水措施排水是否通畅,有无滑塌 断裂、植物滋生等现象。 6.3.4渣体外截排水设施检查项目一般包括:堰坝、沟渠等截水建筑物排水是否通畅,有 无滑塌、断裂、植物滋生等现象;排水涵洞、明渠、竖井、斜井等排水建筑物排水是否通畅, 长工出到相相无合版然

塌陷、断裂等现象;设置在渣体顶部、周边及马道设置截排水措施排水是否通畅,有无滑塌」 断裂、植物滋生等现象。 6.3.4渣体外截排水设施检查项目一般包括:堰坝、沟渠等截水建筑物排水是否通畅,有 无滑塌、断裂、植物滋生等现象;排水涵洞、明渠、竖井、斜井等排水建筑物排水是否通畅, 有无断裂、塌、不均勾沉降等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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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巡视检查过程中应对发现的档护及截排水设施异常情况进行判断,对于影响截排水 设施正常运行的缺陷应进行记录和描述。如混凝土截排水沟淘刷深度、断裂部位、位移变形 情况;混凝土挡墙断裂、位移、沉陷、侵蚀及剥离情况;截水沟、排水沟堵塞部位、堵塞范 围及堵塞物方量:渣体内排水设施排水量增大并携带大量泥沙或排水量减少甚至无法排水的 情况。 6.3.6对于布置有自动化监测设备的渣场,应结合降雨量、地下水位变化等监测数据,对 渣场内部排水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评价

6.4.1巡检道路检查项目一般包括:路面有无松散、裂缝、坑洼、隆起、积水、碎石等; 路基是否稳定;路基排水是否通畅,有无破损、堵塞、积水、植物滋生;护栏有无撞坏、断 裂、松动、错位、缺件、锈蚀等现象;交通标志、路面标线、减速带、球面镜有无破损、缺 失。 6.4.2巡检道路应满足视人员日常通行要求,渣场外部巡检道路应与场内道路结合布置 并满足机动车通行要求。

7.1.1运行单位应对渣场进行经常性的养护和定期检修工作。养护修理一般分为日常性养 护维修、大修、抢修。 7.1.2日常性养护维修是根据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而进行保养维护和局部修补,保持工程 完整。 7.1.3应根据日常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编制大修计划,报批后进行大修。当工程发生较大 损坏,修复工作量大,技术性较复杂时,渣场运行单位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邀请设计、科研 及施工等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专门的修复计划,报批后进行大修。 7.1.4当渣场发生事故,危及工程安全时,运行单位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或抢险), 并同时上报主管部门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7.1.5无论是日常养护维修,还是大修或抢修,均以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结构为原则;如 需扩建、改建时,应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报批后进行。 7.1.6渣场维护工作应及时,避免酿成更大的损坏。维护工作施工中,不论工程量大小均 应做好施工记录,内容包括维修部位、使用材料、施工方法等,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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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处理渣体的裂缝,应根据不同情况,分析裂缝原因,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对表面干 缩裂缝和冰冻裂缝,一般可做封闭处理:其他裂缝多用开挖回填劵实或灌浆等措施处理,但 对滑坡裂缝不宜采用灌浆办法。 7.2.2渣体内水位变化及排水异常情况,不可盲目处理;应仔细观察与监测,待分析原因 后再进行处理。 7.2.3渣体处理时应遵照“上截下排”的原则进行修理:在上游采取截水设施,将来水汇 集后通过表面排水设施或渣体内部排水设施排出,避免对渣体造成冲刷;在下游坝坡采取导 参排水措施,将渣体内的渗水导出,以增强渣体稳定。 7.2.4渣体的滑坡处理应根据其产生的原因、部位、滑移深度、体量大小、严重程度等, 进行具体分析,采取适当措施。 7.2.5渣体的滑坡一般可采用透水性较大的砂石料压住坝脚或采取其他措施,使滑坡体稳 定,将裂缝处理好后,再填筑夯实,并适当放缓边坡或在坡脚加筑台。 7.2.6渣体发生局部下陷或大范围积水时,应及时将积水清除并填补。

7.3挡护及截排水设施的养护修理

7.3.1渣场表面截排水设施及具备检修条件的渣体内部排水设施,应及时进行清淤,保持 排水设施完整、通畅,防止雨水对渣体的浸蚀和冲刷,确保渣体上游挡水设施和下游拦渣设 施的正常运行。 7.3.2混凝土建筑物表面出现剥蚀、磨损、冲刷等类型的轻微缺陷,宜采用水泥砂浆、细 石混凝土或环氧类材料等及时进行修补。 7.3.3当截水沟、排水沟出现基础淘刷、断裂、位移时,应对淘刷部位进行回填、夯实, 对沟体进行复位和浇筑,及时恢复设施正常排水功能。 7.3.4当挡水坝、拦渣坝、排水涵洞等出现裂缝、渗漏或异常位移时,应查明原因,分析 研究其性质及危害程度,采取外部填补加固、灌浆、锚固等一种或多种措施处理。 7.3.5加强渣体表面绿化植被的养护工作,保证存活率,提高固坡能力,降低水土流失、 滑坡等病害发生风险。

7.4巡检道路的养护修理

7.4.1巡视检查道路应能保证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的安全通行要求。 7.4.2当道路边坡存在不稳定滑坡体或落石危险时,应及时对隐患部位进行调查,一般采 取清理、挖除、灌浆、锚固和支挡等措施进行处理,保证安全后方可通行,未清理前应设置 禁行标志。 7.4.3路面应保持畅通、排水设施及挡护设施应完善;当路出现冲刷、断裂、塌陷时,应 对缺陷部位原松散路基进行挖除、按照原设计标准进行路基回填夯实、路面浇筑及排水和拦

禁行标志。 7.4.3路面应保持畅通、排水设施及挡护设施应完善;当路出现冲刷、断裂、塌陷时,应 对缺陷部位原松散路基进行挖除、按照原设计标准进行路基回填夯实、路面浇筑及排水和拦 挡设施修复。

7.5监测设施的养护修

7.5.1地面监测设备应设置在基础稳定、

7.5.1地面监测设备应设置在基础稳定、方便监测和不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 7.5.2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监测设施运行异常时,应由具备维修经验的员工进行维修处理, 对于带电设备维修人员应具备带电作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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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故障应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到场进

渣场检查项且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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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渣场检查项目

注: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及需维护项目应进行详细描达

社程中发现异常及需维护项目应进行详细描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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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6条文说明... 12

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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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十三五”管理提开报告中提出要构建以提升设备状态管控力 和运检管理穿透力为方向,以“电站运维一体化、现场作业标准化、状态评价专业化、运检 管理精细化”为主要特征内涵,具备信息汇集、过程管控、预警研判、智慧协调等功能一体 的运检智慧管控体系。其中,现场作业标准化是以运检规程为统领,设备树为框架,现场作 业指导书为抓手,日风险管控单为保障DB50/T 1014.1-2020 科技信息资源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 第1部分:术语与框架,移动作业终端等为支撑的作业风险管控和运检质量 呆证体系。现场作业标准化主要包括公司运检标准单元、电站设备运检规程单元、现场作业 文件单元等,公司运检标准单元主要包括作业类的设备运检导则、专业类的技术监督导则、 专项技术标准。 本标准编制严格遵照国网新源公司“十三五”管理提升报告和《国网新源公司关于印发 全面实施现场作业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源运检(2018)100号)文件要求开展。本 运检导则是公司渣场运检指导性要求,对于渣场日常运维和定期检修等进行了详尽地规定和 说明,对公司系统渣场运检工作有较高地指导意义,

本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渣场运检导则的编制,目的是加强渣场运检现场作业标准化管理。在充分的资料整理和 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国内相关工程先进技术及实践经验,充分考虑公司系统各单位渣场运行 检修特点,编制符合公司系统渣场运检的技术导则。不仅体现了科学性、先进性,又要体现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全面指导新源公司渣场的运检工作,

3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使用问题,

2020年02月,项目启动,完成标准工作大纲编制。 2020年10月,完成标准初稿编制。 2020年11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并向有关单位发送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0年11月,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并报送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 司生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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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某幼儿园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在第4、5、6、7章分别给出了渣场在移交、运行、检 查及维护工作过程中所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针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技术要求 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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