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6—202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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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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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56—202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pdf

环境质量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境敏感目标,包括 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的监测,监测因子可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选择,监测结果可作为分析工程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的基础资料。环境空气监测应满 足HJ194、HJ691等要求,地表水监测应满足GB/T14581、HJ/T52、HJ/T91、HJ493、HJ494、HJ495 等要求,地下水监测应满足HJ164、HJ1019等要求,声环境监测应满足GB3096、HJ640等要求,土 襄环境监测应满足HJ/T166、HJ1019等要求。

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监测,按相关技术规范做好现场监测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并对 涉及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进一步现场检查。

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以及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如实记录能够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 状态的主要指标。 a)水泥工业生产运行状况:记录监测期间各生产线主要原辅料用量及产品产量,包括石灰石、粘 土、营等主要原辅料的使用量,熟料、成品水泥等产品产量;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时,需要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处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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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煤分析结果:记录监测期间的原煤消耗量及每批次煤质的分析结果别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低位发热量、灰分、 挥发分、硫分等。 C 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记录监测期间氨水和尿素等含氨物质的消耗量、脱硫剂使用剂量、脱 硫副产物产生量等。 d 旁路放风记录:记录旁路放风方式、时间

按照评价标准,部分大气污染物应根据实测浓度换算成基准含氧量的基准排放浓度后再进行达 标情况的判定,如窑尾烟窗、旁路放风、烘干机、烘干磨排气筒等;无须换算的则用实测浓度 进行评价。 6 废气排放速率考核应使用实测浓度进行计算。 废气监测数据应列出标况废气流量、氧含量(需折算时)、实测浓度、折算浓度(需折算时)。 d 废气污染物以单次有效评价数据进行处理设施效率计算,处理设施效率按照进、出口污染物量 (废气流量×污染物浓度)进行计算。 e 废水污染物以日均浓度值进行处理设施效率计算;若处理设施进、出口不是一一对应,须按照 处理设施进、出口污染物量(水量×污染物浓度)进行处理效率计算;当处理单元进、出口水 量一致时,可直接用浓度值进行处理效率的计算, f 执行GB16297的监测因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的近距离(距离小于几何高度之和)排气筒按等 效源评价。 g 按照GB/T8170、HJ630的要求进行异常值的判断、处理及数据修约,

9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9.1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

验收监测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 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育优、环境保护设施、 标准、验收监测内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结果、验收监测结果及验收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报告 格式参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附件中附录2。

9.2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结果

在验收监测方案“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章节的基础上,补充参加验收监测人员能力情况,按气 水监测、噪声监测等分别说明采取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并列表说明所用仪器的名称、型 、相应的校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结果等。

列表说明监测期间的实际工况、决定或影响工况的关键参数,以及反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态的主 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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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3.2.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评价废气、废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根据“以新带老”设施监测结果,评价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9.3.2.2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根据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计算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 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若不符合,应分析原因,不具备 监测条件未监测的应说明原因。

9.3.3工程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评价环境敏感目标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等环均 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出现超标的,应分析原因。对于无评价标准的监测因子,只需孕 果,不评价。

9.4.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4.1.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简述废气、废水、厂界环境噪声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2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简述废气、废水等环境保护设施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 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涉及环境质量监测的,评价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等环 境质量监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9.4.3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简述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对废气、废水、噪声治理设施,固 本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设施 “以新带老”设施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要求。

9.5验收监测报告(表)

报告附件为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所涉及的主要证明或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审批部门对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的审批决定、监测数据报告、项目变动情况说明、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协议及处置单位 资质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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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成后,进入后续验收工作程序,提出验收意见,编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形成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建立档 案。后续验收工作推荐方法参见附录F。 验收意见应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 行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过程简况,排污许可 正执行情况和区域削减方案落实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 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 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的编写内容与要求参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件中附录4和附录5。 验收报告是记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和结果的汇总文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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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验收工作程序图

图A.1验收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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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验收资料清单

表B.1验收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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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性附录C由表C.1表C.6共6个表组成。 表C.1水泥工业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成情况自查内容一览表 表C.2 水泥工业建设项目储运工程建成情况自查内容一览表 表C.3 水泥工业建设项目公辅工程建成情况自查内容一览表 表C.4 水泥工业建设项目依托工程自查内容一览表 表C.5 水泥工业建设项目污染源及环境保护设施自查内容一览表 表C.6 水泥工业建设项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成情况自查内容一览表

工业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成情况自查内容一览表

江业建设项目储运工程建成情况自查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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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设项目公辅工程建成情况自查内容一览

表C.4水泥工业建设项目依托工程自查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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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工业建设项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成情况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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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地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建设、审批等过程及审批文号等信 项目开工、竣工、调试时间,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 明确验收范围,如分期验收应说明本次验收范围;叙述验收监测工作组织方式与实施计划

a)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b)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d)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他相关文件

0.3.1地理位置及平面

简述项目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等情况,附项目实际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布置图, 地理位置图标明项目周边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敏感目标与厂界或主要污染源的相对位 置与距离。 平面布置图重点标明主要生产装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废水和雨水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 所、事故水池等所在位置,噪声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位也可在图上标明。

D.3.2项目建设内容

简述项目生产规模、工程组成、建设内容、产品、实际总投资;对于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 应简单介绍原有工程及公辅设施情况,以及本项目与原有工程的依托关系、“以新带老”的要求等; 分期验收项目需说清分期验收内容

D.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列表说明主要原料、辅料、燃料的名称、 来源、设计消耗量、调试期间消耗量。 配套燃煤锅炉的,需列明燃料设计与实际煤种的灰分、硫分、挥发分及热值等

D.3.4水源及水平衡、物料平衡

简述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来源、新鲜用水量、循环水量、废水回用量和排放量。项目水平 物料平衡主要以图表示。

D.3.6项目变动情况

列表说明项目发生的主要变动情况,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 设情况、变动原因、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有无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于重大变动的有无相关变动说明

D.4.1污染治理/处置设施

D.4.1.1废气治理设施

a)列表说明废气名称、来源、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工艺与规模、设计指标、排放方式(有组 织、无组织)、排气筒高度与内径尺寸、排放去向,治理设施监测点设置或开孔情况等。 6 简要说明废气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附主要废气治理工艺流程示意图,附废气采样平台、采 样孔、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等照片

D.4.1.2废水治理设施

a)列表说明废水类别、来源、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工艺与处理能力、设计指标,废水回用 量、排放量、排放规律(连续、间断)、排放去向等。 b 简要说明废水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附主要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图、全厂废水(含污染雨水) 流向示意图,附废水治理设施、废水总排口及在线监测设施照片,

D.4.1.3噪声治理设施/措施

列表说明噪声源设备名称、源强、数量、位置、运行方式及治理设施/措施(如隔声、 振、设备选型、设置防护距离、平面布置等),附噪声治理设施照片。

D.4.1.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a 列表说明固(液)体废物名称、来源、性质、类别代码(属危险废物的需列明)、产生量、 利用处置量、贮存量、利用处置方式等;附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委托单位资质、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等相关资料。 b)说明固(液)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置情况,附相关照片。

D.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D.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a)大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事故报警系统,包括氨水及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气体报警器数量、 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等。 b) 水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说明事故污水(含污染消防水)、氨水或尿素等液体化学品泄漏 同处置液态危险废物泄漏、燃油泄漏等应急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数量、位置及有效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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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切换方式及状态,罐区围堰尺寸及有效容积、泄漏液收集及导排设施等 C)应急设备、物资、材料配备情况等

.4.2.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系

简述废气、废水排放口规范化及监测设施建设情况,如废气采样平台建设、通往采样平台通道、 采样孔等: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位置、数量、型号、监测因子、监测数据是否联网等,

D.4.2.3其他设施

简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 现有工程(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装置(如立窑及粉磨线)等落实情况。

境保护投资及“三同时”

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其他等,列表说明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环境保护投资额及环境 保护投资占总投资额的比例。 列表说明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决定、设计、实际建设情况

按监测内容类别及监测因子等,列表说明验收执行标准及限值。

按监测内容类别,列表说明验收监测点位、因子、频次等

D.7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应在确保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保证监测数据的 验收监测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均按照HJ81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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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1水泥工业建设项目推荐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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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环 境监理单位(如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等技术支持单位 和环境保护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应足 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补充了解验收监 则报告(表)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 验收意见的一种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参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 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F.1.3 形成验收意见

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 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运行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 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详细、具体可操作的整改要求。 验收意见格式、内容参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附件中附录4。

F.2编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是验收报告的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如实记 载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过程简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和区域削减方案落实情况,环 竟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具体内容及要求参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 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附件中附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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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是记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和结果的汇总文件,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

除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就项目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并保存相关公开记录证明。 a)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b)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3-T1642-2020.pdf,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C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d 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还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 香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且公示期满后 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F.4.3.1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

F.4.3.2注意事项

信息填报需注意以下事项: a)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负责。 b 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 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 C 平台信息填报提交前应仔细核对、确保准确、保持前后一致孔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完成提交后所有填报内容仅有 次修改机会。 d 若提交后发现相关内容有误,应在平台上提交修改申请并附说明材料,待申请通过后,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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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应建立项目验收档案、存档备查。验收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a)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b 设计资料环境保护部分或环境保护设计方案、施工合同(环境保护部分)。 c)环境监理报告或施工监理报告(环境保护部分)(若有)。 d)工程竣工资料(环境保护部分)。 e) 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信息公开记录证明(需票 密的除外)。 验收监测数据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等;自行开展监测的,应留存相关的采样、分析原始记 报告审核记录等;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的,还应留存委托合同、责任约定 键材料。 g 建设单位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开展验收工作的,可留存验收工作组单位及成员名单、技术 专长介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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