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CRR 45-2022 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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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CRR 45-2022 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技术规范.pdf

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一发布

前 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2 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基本要求. .4 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主要环节及技术要求 4 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管理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运输记录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拆解物运输记录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通用拆解流程 .12 附录D(资料性附录)拆解物统计信息表..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拆解废弃物处置统计信息表. 15 参考文献 16

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的基本要求、主要环节及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作业排水管道安装施工技术交底,其他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月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文件。 GB/T2934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GB/T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84危险废物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20861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T22425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GB/T23685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 GB/T26258废弃通信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无害化处理技术要求 GB/T26493电池废料贮运规范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770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商与回收处理企业间回收信息交换格式 GB/T37821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38099.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 GB50678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HJ/T181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

YS/T765电子废弃物的运输安全规范 YS/T766电子废弃物的贮存安全规范

GB/T208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处置 disposa

移动通信手持机内存储部件上的私人、个性身份的、机密的、授权的或专有的信息

4.1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应当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防护相关的法规 和标准,并遵循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能源消耗最小化的原则。 4.2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应采用适合的工艺技术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拆解处理过程对环境和 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危害,减少二次污染。 4.3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宜采用精细化拆解技术,优先实现零部(元器)件在符合相关标准 要求下的再使用;无法再使用的零部(元器)件,宜分离出可以直接进行原材料生产的单种材料,提高 材料再生利用率。

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主要环节包括:收集、运输、分拣、贮存、拆解、再生利用和处置,

1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业

定运输路线,登记的内容可参考附录A、B。 5.2.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遮阳、防火、防震、防水、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擅自对废弃移动通信手 持机采取任何形式的处理活动。 5.2.3运输车辆宜配备实时定位系统,并按指定线路进出工厂,能从监控视频中明显识别运输车辆的路 线情况。 5.2.4运输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的车辆、车厢等不宜混装其他货物,每辆车宜至少配备驾驶 员和押运员各1名。 5.2.5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运输容器及方式应参考YS/T765的规定,其中电池的运输应符 合GB26493的相关规定。 5.2.6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的跨区域运输应满足YS/T765的规定。

5.2.4运输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的车辆、车厢等不宜混装其他货物,每辆车宜至少配备驾驭 员和押运员各1名。 5.2.5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运输容器及方式应参考YS/T765的规定,其中电池的运输应符 合GB26493的相关规定。

5.3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分抹要求

5.3.1贮存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前应进行分拣,宜在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表面粘贴或喷涂条码标签标 注品牌、型号等信息,并摆放在对应的周转筐内。 5.3.2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的分拣应在厂房内进行,分抹设施安装地面应为混凝土地面,并做好防渗处 理。 5.3.3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分抹应包括对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表面的污泥、杂物(如保护膜、保护壳) 等进行处理。 5.3.4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的分抹宜采用自动化的设备,应减小对可回收利用零部件的损害,应实时采 集和统计相关数据。

5.4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贮存要求

多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

5.4.1不同来源、不同批次、不同类型的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应分区贮存,在醒目位置标识 贮存物名称、贮存时间、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有防雨、防渗、防潮、遮盖以及安全防火措施。 5.4.2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应整齐存放在统一规格的周转筐、铁桶或其他牢固且易于识别 内装物品的贮存容器中,其中可回收利用的显示屏、摄像头应统计数量后单独包装分开存放,不同材质 的机壳、螺丝等宜分别打包存放并称重。 5.4.3贮存容器应在外表面显著位置设置标签,标明内装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的种类、数量 重量等信息;贮存容器上粘贴的标签宜为电子标签,便于信息的数字化管理。 5.4.4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电池、印刷线路板除外)的贮存方式应按照YS/T766的规定, 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电池贮存前宜使用绝缘胶带等将电池的触点包裹,电池的贮存条件应符合GB/T 26493相关规定;印刷电路板的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规定。 5.4.5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其拆解物贮存场地面积,宜按10~20天的处理量规划,货物堆高不宜超过 3.5m,贮存场地周边应具有围墙或者设置围栏。

5.5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拆解要求

5.5.1.1拆解前应根据移动通信手持机的品牌型号明确拆解工艺。 5.5.1.2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拆解过程应尽量降低对可再使用零部(元器)件的损害,拆解物应根据零 部(元器)件类型和材质分类收集,拆解物应至少包括螺丝、液晶屏、印刷电路板、电池、机壳五大类 零部件。 5.5.1.3根据拆解过程中污染物的特点和污染控制要求,除尘设备负压设计应满足GB50678的规定; 处理后的废气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规定,若地方标准中的废气排放限值严于GB16297,按照地方标 准执行;拆解区域工作噪音不大于90dB,颗粒物浓度不大于120mg/m²。 5.5.1.4在拆除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内电池的过程中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电池自燃、起 火、爆炸等。 5.5.1.5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拆解宜采用自动化拆解方式,实时采集拆解数量、拆解时间等拆解信息、 拆解过程中应同步进行数据销毁,数据销毁的过程应可追溯;如客户有明确要求的,应按其要求采用合 适的方法进行数据销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T/ATCRR 45—2022

5.5.1.6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拆解过程宜全程监控,摄像头距离监控对象距离不宜超过3m,监控视频 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5.5.1.7不同来源、不同批次的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应明确划分不同的拆解作业时间,不得混拆;拆解 过程中视频监控设备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即暂停拆解作业,待故障排除或恢复供电后再继续作业。 5.5.1.8拆解物的再使用应根据检测结果分为直接再使用和降级再使用,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 应优先考虑直接再使用方式

5.5.2.1拆解场所的划分

拆解场所应至少包括如下4个区域: a)暂存区用于存放待拆解的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 b)拆解区用于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拆解活动。 c)收集区用于临时存放拆解物。 d)消防区用于存放消防器材。

拆解场所应至少包括如下4个区域: a) 暂存区用于存放待拆解的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 b) 拆解区用于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拆解活动。 C) 收集区用于临时存放拆解物。 d)消防区用于存放消防器材。

.5.2.2拆解场所的要求

a)各区域的占地面积应满足设计处理能力。 b)各区域之间应有明显的界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标志和操作流程图,有潜在危险的区域 应设置警示标志。 c)拆解区、收集区应设置围栏,地面需硬化并防渗漏。 d)暂存区应根据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种类设置不同暂存分区,并根据拆解处理能力合理配置暂存 量;暂存区宜靠近拆解区,便于转运,

5.5.3拆解基本流程

根据移动通信手持机型号及结构的不同,选择相对应的拆解方式,拆解方式有两种,见附录C。对 于从液晶屏打开机壳后拆解的移动通信手持机,可参考附录C中的图C1从移除液晶屏开始拆解移动通 信手持机;对于从背盖打开机壳后拆解的移动通信手持机,可参考附录C中的图C2从移除背盖开始拆 解移动通信手持机

5.6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拆解物再生利用要求

6.1再生利用的金属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金属产品质量的要求。

5.1 再生利用的金属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金属产品质量的要求。 5.2 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拆解后产生的废塑料应分类再生利用并符合GB/T37821的规定,再生 品的标志应符合GB/T16288的规定。

制品的标志应符合GB/T16288的规定。

制品的标志应符合GB/T16288的规定,

5.6.3拆解物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放按照GB8978中新建企业的一级排放标准执行,废水经 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的水质必须达到GB8978中污水排放的三级标准;若地方标准中的废水排放限值 严于GB8978,按照地方标准执行。 5.6.4拆解物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按照GB16297和GB37822执行,若地方标准中的废气 排放限值严于GB16297和GB37822:按照地方标准执行。

5.7.1对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中拆解出来不能处理的物质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碎屑等应进行相 应的登记后分别处置,并符合相关环保标准要求。 5.7.2采用焚烧方式处置拆解废弃物的设施或设备废气排放应按照GB18484标准,若地方标准中的废 气排放限值严于GB18484,按照地方标准执行。 5.7.3对电池的处置应符合GB/T22425的有关规定,对印刷电路板的无害化处置应符合GB/T26258 相关规定。

动通信手持机回收处理管

回收处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处理的运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管理、物流 储管理、记录管理、设备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制度。

6.2台账与信息溯源管理

6.2.1视频信息管理要求

回收处理企业应建立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跟踪记录废弃移 动通信手持机在回收处理企业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以及拆解作业情况,并对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来 源、处理过程、拆解产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记录;因停电、视频监控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已出库 但尚未进入拆解处理作业环节的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应当待故障排除或恢复后再继续拆解处理作业,

6.2.2拆解物信息溯源管理

回收处理企业应对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拆解物进行追踪管理,包括拆解物的物流情况、资源化处理 方式等相关信息,必要时附资源化处理过程照片、视频等证据文件;回收处理企业委托处理拆解物应在 合同中明确污染防治和处理要求,对拆解物二次转移加强管理。

6.2.3拆解物台账管理要求

轻钢骨架活动罩面板顶棚施工技术交底T/ATCRR 45—2022

回收处理企业应按日汇总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拆解情况并形成报表,包括废弃移动通信手持机及 其拆解物入库和出库记录报表,拆解物和拆解废弃物处置记录报表等。拆解物和拆解废弃物处置记录台 账可参考附录D、E。

6.2.4运输转移联单管理

回收处理企业应保留收货单或其他商业上可接受的记录,确保记录具有准确的日期,包含类型和数 量的详细说明以及供应商名称。印刷电路板的委托处理记录应包括委托处理合同和危险废弃物接收单 位返还的转移联单

JB/T 13268-2017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运行技术条件6.3.1废水与废气处理管理

回收处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粉尘处理等装置,并符合 31的要求。

6.3.2环境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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