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622-2022 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规范.pdf

DB45T 2622-2022 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2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389642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5T 2622-2022 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规范.pdf

ICS 03.220.20 CCS R 09

DB45/T 2622—2022

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某图书馆改造工程以及宿舍屋面修缮工程施工方案Basicspecificationforinvestigationandmanagementofpotential productionsafetyaccidenthazardsinroadtransportenterprises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5/T 2622—2022

前台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隐患分级与判定 隐患排查 隐患治理. 附录A(资料性) 隐患排查工作台账, 附录B(资料性) 隐患治理工作台账.. 10 附录C(资料性)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 参考文献

DB45/T2622—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北京交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健、钟明生、李梅、刘建立、吴卓键、农斐、何凡、陆海漫、罗佳雨、周静、 关丽霞、杨忱、张婷、冯雪松、丁勇、田晓、韦端。

DB45/T 2622—2022

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判定、 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道路 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含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含班车客运企业、包车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 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含普通货运企业、货物专用运输企业、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 业)、国际道路运输企业。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文件。 JT/T1180.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JT/T1180.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JT/T1180.3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JT/T1180.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T/T1180.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 JT/T1180.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JT/T1180.3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3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JT/T1180.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4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第1部分:总体要求 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3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第4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事故隐患accidenthazard 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 上的缺陷。 3.2 重大事故隐患majoraccidenthazard 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 隐患排查hazardinvestigation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审查、登记、建档等工作过程。

隐患排查hazardinvestigation

DB45/T2622—2022

4.1.1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 为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2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3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1.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本企业的安全 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2.1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包含隐患分级、隐患排查、告知(预警)、整改、 验收、评估、报告、报备、统计、建档等制度,逐级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4.2.2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4.2.3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从业人员对隐患排查 治理责任不落实、危及生产经营安全的行为和状态进行投诉或举报,并切实保障投诉或举报人合法权益。

企业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等进 考核,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技术改进培训手段,三 丰富培训方式

4.4.1隐患排查工作应坚持“源头管控、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4.4.2隐患治理工作应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 并落实防范措施。

企业应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估应包括改进的可 进行修改的需求。 每年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当隐患

查治理相关要素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估并保存评估记录。

DB45/T 2622—2022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后果和影响范围,隐患分为重大事敌隐患和 隐患

5.2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 一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难度大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且管控措施不到位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 一一其他有明确规定的 对符合以下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中任何一条要素的,企业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企业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范围 不符合规定; 企业未按规定和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不具 备实际操作性等重大缺陷: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任职要求,或履职能力严重不足: 驾驶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驾驶员饮酒、吸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及麻醉药品驾驶车辆或者有相关违法行为记录;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严重缺陷; 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压力罐体未取得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书,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未经检 验或检验合格标志不在有效期内; 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压力罐体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一营运车辆出现超过道路限速规定50%(高速公路20%)以上速度行驶的违法情况; 客运车辆出现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载客的违法情况; 极易发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危险品泄露事故、对社会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事故隐患; 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经两次以上督促整改后,仍未进行整改。 对于发现的风险较大且难以直接判断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可由企业组织不少于5名从事相

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DB45/T2622—2022

DB45/T2622—2022

验的专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同类型重特大事故案例,针对事故发生 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难易程度,进行现场论证、综合判定。

大事故隐患外,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

企业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的经常性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应覆盖企业经营场所内车辆安全技术状 违法违章情况、驾驶员从业资质等日常生产作业环节。日常排查每周应不少于1次

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组织开展涵盖本企业全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领域、环节的隐 排查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备设施、从业人员、营运车辆、动态监控 织、日常生产作业。定期排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

业根据下列情况在一定范围、领域组织开展针对特定隐患的排查,包括: 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安全工作专项部署; 一季节性、规律性安全生产条件变化;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对安全生产条件形成的变化;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据企业组织机构实际组成情况分为以下级别: 公司级,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为主; 分公司级,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为主; 部门级,包含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班组(车队)级,以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为主; 岗位级,以日常排查为主。

6.3.2从业人员举报

从业人员对企业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危及生产经营安全的行为和状态进行投诉或

隐患排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6.5.1安全管理制度

DB45/T 2622—202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和证照,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 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内 容是否符合JT/T1180.1、JT/T1180.2、JT/T1180.3、JT/T1180.4的规定。

6.5.2安全管理机构

从业人员聘用、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情况,营运驾驶员职业 查及建立监护档案情况,作业场所安全风险危害告知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

选用、技术管理、检测检验、维修维护、 安全设

动态监控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及动态信息处理、统计分析、营运车辆违规行为处置等情况。

接驳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营运线路长度在800km以上客运班线的安全评估情况

DB45/T2622—2022

高速铁路强夯及强夯置换施工工艺研究初探6.5.8日常生产作业

驾驶员行车操作、驾驶员行车日志、车辆日常检查和日常维护操作、车辆动态监控操作、现场作 安全操作是否按标准执行,重大危险源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持证 况,个体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及正确佩戴使用情况,从业人员的身体、精神状况等。

隐患排查流程包括:明确隐患排查内容、类型与方法,制定隐患排查方案,实施隐患排查,确定 级,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等环节

急患登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企业认真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包括排查对象或范围、时间、人员, 安全技术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经隐患排查直接责任人签字后妥善保存; 企业对发现或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分级判定标准行政办公楼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隐患等级并登记,形成隐患清 单; 重大事故隐患逐项专门登记

6.8重大事故隐患报备

报备方式包括: 首次报备:应在重大事故隐患确定后进行报备; 定期报备: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进展情况; 不定期报备:当重大事故隐患状态发生新的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报备相关情况,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