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140-2018 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

GB/T 37140-2018 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38.9K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206592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7140-2018 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

10.3要素指标及遵循的标准规范

10.3.1实验室用压缩空气、氢气、氧气、氮气、氩气、氢气、乙炔等气体的气质及储存、输送系统应满足 实验设备和仪器的试验规定要求,并应对供气系统进行安全监测。 10.3.2气瓶室应保持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 10.3.3气体管道系统应不渗漏、耐压、耐温、耐腐蚀。实验室内还应有足够的清洁、维护和维修明露管 20

3.1实验室用压缩空气、氢气、氧气、氮气、氩气、氨气、乙炔等气体的气质及储存、输送系统应满 检设备和仪器的试验规定要求DB11/T 646.2-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2部分: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pdf,并应对供气系统进行安全监测。 3.2气瓶室应保持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 3.3气体管道系统应不渗漏、耐压、耐温、耐腐蚀。实验室内还应有足够的清洁、维护和维修明露 20

道的空间。 10.3.4气体管道应符合GB50028、GB50031、GB50029、GB50177、GB50030、GB4962的规定

体管道应符合GB50028、GB50031、GB50029、GB50177、GB50030、GB4962的规定

11.1.1本章适用于实验室内各类实验台、实验用柜、通风柜、排气罩等实验用家具。实验家具的技术 要求除满足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11.1.2实验室家具的选择及配置应考虑实验台的布局模式、结构尺寸、台面选择,通风类型、柜体选 型、安全设施配套等,除满足实验功能外,还应与建筑标准单元组合设计紧密结合,

11.2评估和控制主项

11.2.1通风柜、排气罩

11.2.1.1应定期对通风柜前操作人员呼吸带测得的有害气体逸出浓度进行检测,确保有害气体逸出浓 度不大于0.5mL/m,对实验工艺的特殊要求可由设计确定, 1.2.1.2实验室采用变风量通风柜等设备时,通风系统应采用变频风机。在实验室通风柜、排气罩等 通风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对实验室的通风系统进行动态跟踪和比例调节,确保实验室内静压值控制在设 计规定的范围内。 11.2.1.3通风柜内衬板及工作台面,按使用性质不同应具有相应的耐腐、耐火、耐高温及防水等性能 盘式工作台面应设杯式排水斗。 11.2.1.4通风柜内的公用设施管线应暗敷,向柜内伸出的龙头配件应具有耐腐及耐火性能。各种公用 设施的开闭阀、电源插座及开关等应设于通风柜外壳上或柜体以外易操作处。 1.2.1.5通风柜应根据工艺需要配置废液收集装置及控制系统。 11.2.1.6实验室通风柜的安装位置应选择避开人流通行,门扇开关,空调送风等所产生的气流对其工 作口气流的干扰,以免破坏实验室通风柜通风的正常工作。 11.2.1.7各类型排气罩的结构应满足易拆卸、易重组、易清洗要求。并保证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 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物质吸入罩内,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

11.2.2实验台、柜

GB/T371402018

台组合即插即用。 11.2.2.7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18584的规定,天然石材放射性应符合GB6566中的A级 现定,

11.3要素指标及遵循的标准规范

11.3.1各类通风柜、试剂柜、防火柜、药品柜、排气罩等实验室家具应符合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并具有 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3.2除特殊要求外,实验室宜采用变风量通风柜,并采用标准设计产品。 11.3.3标准型、补风型排风柜应符合JB/T6412的规定。当有特殊实验功能时,设计文件应对排风柜 的性能参数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1.3.4通风柜操作口处的面风速应分布均匀,最大及最小平均风速值的偏差应小于15%。 1.3.5生物安全柜的安装应符合GB50591一2011中11.4的规定。 1.3.6需要设置局部排风设施的试剂柜、防火柜、药品柜和其他实验用柜,宜设置风量显示以及无风 和低风量报警。 1.3.7实验台、柜主要安全性能、环保指标、理化指标、尺寸偏差以及材料要求应符合GB24820的规定

12.1.1本章规定适用于检验检测实验室机电设备的控制系统、信息网络的设计和功能性验收, 12.1.2实验大楼内所有的智能化控制系统的线缆敷设应考虑防止信号干扰的措施,并根据建筑特点 安照线缆功能选择合适的桥架与槽盒,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12.2评估和控制主项

12.2.1机电设备控制

12.2.1.1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应监测与控制下列参数:

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

2.2.1.5应对建筑物内垂直电梯的运行状态与故障进行监视,并与电梯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当 客梯被当作货梯使用时,宜通过门禁系统进行管理。 2.2.1.6给、排水系统应监测并控制下列参数: 水泵“启”“停”控制、运行状态、过载报警。 一一水箱高、低水位显示及报警。 一蓄水池高、低水位显示及报警。 2.2.1.7宜对冷源、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进行监测并控制下列参数: 冷水机组蒸发器进、出口水温、压力。 一冷水机组冷凝器进、出口水温、压力。 一一热交换器一次侧,二次侧进、出口温度、压力。 一一蓄热(冷)水槽进、出口水温、压力。 蓄热(冷)罐的液位及水温。 12.2.1.8实验室防火与排烟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应符合GB50116的规定,兼做防排烟用的通风空气调 节设备应受消防系统的控制,并应在火灾时可自动切换到消防状态。 2.2.1.9宜对公共照明设备(公共区域、过道)进行监控

12.2.2信息网络系统

实验室布线要求如下: 线缆的选择除应满足数据传输的技术要求外,还应注意电缆铺设的环境要求,如在强电磁干扰 区域应采用屏蔽电缆或光缆, 电源电缆与通信电缆宜分开,以防止干扰

机房设计应符合GB50174的规定,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检验检测实验室的机房的安全设计应符合GB/T9361一2011的中级机房的规定。 应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包括安装防雷和接地装置,部署不间断电源设备等。 应安装消防设施,包括安装火灾报警系统,设置手提式或自启式气体灭火装置等。 应安装门禁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等安防系统。 应保证服务器运行的温度、湿度要求,部署空调系统。 应保证对静电的防护或处理,采取防静电地板、接地等措施

12.2.2.3服务器

GB/T371402018

针对检验检测实验室的一些特殊应用服务,如实时性要求很高的仪器数据自动采集服务、需要 集中编制大量检验报告的拟稿服务、存放数字证书的电子签名服务等,需要考虑单独设置服 务器。 针对检验检测实验室大量的电子文件,如仪器图谱、原始记录单、检验报告等,可考虑将文件服 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别部署。 为保障检验检测实验室信息系统的不间断运行,服务器设置需要考虑双机热备,或者基于负载 均衡的集群部署

实验室网络要求如下 服务器及网络核心设备宜放置在机房 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初始安装后应重新配置,确保能符合系统安全策略或系统 对应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X 合理划分网络安全域,对外提供服务的区域应和内部网络隔离,内部服务器及办公主机应放置 在内网,对外提供服务的服务器应放置在对外服务区。 在网络与外部网络接口处应设置防火墙、隔离网闸等边界保护设备。 应分别从网络防病毒、主机防病毒等各个层次加强网络对病毒的防范能力。 网络设备应安装整齐、固定牢靠,便于维护和管理;设备上的标签应标明设备的名称和网络地 址;跳线连接应稳固,走向清楚明确,线缆上应正确标签。 有设备远程监视与数据自动采集需求时,数据采集及传送设备不能干扰或影响设备的运行。

12.2.3集中监控系统

可计算或定期统计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能量消耗,各种受控设备连续或累积运行时间。 可改变各子控制器的设定值,并可对设置为“远程”状态的设备进行“启”“停”和调节。 一可根据预定的时间表或依据节能控制程序,自动进行系统或设备的“启”“停”。 一设置操作者权限、访问控制等安全机制。 一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等功能并宜设有故障诊断功能。 各种设备之间联动、连锁等安全保护状态应在集中监控系统人机界面上显示。 12.2.3.2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显示和记录的各种测量数据、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的实时性和 准确性,以及对设备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功能,并检测中央站控制命令的有效性和参数设定的功能,保证 中央管理工作站的控制命令被无冲突地执行。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报表生成及打印功能,故障 报警信息的打印功能。 12.2.3.3消防监控中心机房宜单独设置,当与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合用控制室 时,应符合GB50314和GB50116的规定

12.3要素指标及遵循的标准规范

网络设备和主机的安装、配置及调试, 网络应用、网络管理系统、网络服务及其他软件的安装和配置

网络系统集成的调试。 网络应用的工作流及电子记录档案应符合GB/T27025的规定。 火灾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应急响应系统应符合GB50339的规定

[13. 1 一般要求

GB/T371402018

13.1.1本章规定适用于检验检测实验室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设计和功能验收。 13.1.2实验室功能规划设计应提前考虑到实验操作所涉及的危害类别,确保实验室安全。 13.1.3实验室建筑设计应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辐射防护、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设置安全防盗和 人员防护设施。实验室安防措施应能避免无授权人员进人,如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设计应优先考虑消 防、应急和人员疏散的要求。 13.1.4实验室的建设应尽可能考虑环境因素,降低风险,确保实验室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强度 尽可能低,且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高于最大允许接触限值。 13.1.5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放散不同有毒物质的操作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与毒性小的应隔开。 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 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放散有害气体的区域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布置在下层时应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13.1.6实验室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到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和设置,对个体防护装备进行合理布局 应符合GB/T11651的规定。 13.1.7建筑改为实验功能的变更、实验建筑内各单体功能的变更都应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变更不应 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13.2评估和控制主项

13.2.1防火与防爆

LWHLA :惠 020082

2881081010

3.2.1.1实验室安全防火设计应根据实验室类别性质符合相关消防规范及标准规定。 3.2.1.2易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实验室的门宜向疏散方向开启,灭火器的配置、设计 支安装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实验室应具备紧急出口并有明确的标识。 3.2.1.3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实验室,划分危险区域应符合GB50058和GB3836.14的规定, 手正确选择和安装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设施。 3.2.1.4实验室使用可燃和助燃性气体时,应将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性气体钢瓶分开储存,不得混 合放置。

13.2.1.1实验室安全防火设计应根据实验室类别性质符合相关消防规范及标准规定。 13.2.1.2易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品伤害等事故的实验室的门宜向疏散方向开启,灭火器的配置、设计 支安装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实验室应具备紧急出口并有明确的标识。 13.2.1.3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实验室,划分危险区域应符合GB50058和GB3836.14的规定 并正确选择和安装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设施。 13.2.1.4实验室使用可燃和助燃性气体时,应将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性气体钢瓶分开储存,不得混 合放置。

13.2.2.1实验室应根据活动类型设置明确 的相应安全标志,包括:通用安全标志、消防标 志、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工业管道标志、气瓶标志、设备标志等。对限制人员进入的实验区应 在其明显部位或门上设置警告装置或标志, 13.2.2.2实验室对影响结果质量或对防止污染、个人防护等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应有进入和使用的搭

GB/T371402018

13.2.3物理危害防护

3.2.3.1员工在工作场所接触的物理因素,包括: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激光辐射(包括 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远红外线)、微波辐射、紫外辐射、高温作业、噪声和手传振动等,实验室设计和 现划时应保障员工接触的物理因素应符合GBZ2.2的规定。 3.2.3.2对于高压试验区域,有潜在爆炸或高能射线泄漏等危险的区域应有安全隔离措施,并给出明 显、醒目的警示标志。火焰燃烧试验用气体应与试验区隔离。 3.2.3.3在进行放射性物质或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时,实验室设计和规划应符合GB18871的规定,以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2.4化学危害防护

13.2.4.1腐蚀性材料宜有单独的存放区。存放区应能防止化学品泄漏或溢出,如有泄漏或溢出应及时 进行控制,并设置警告牌。 13.2.4.2凡经常使用强酸、强碱、有化学品烧伤危险的实验室,就近设置应急喷淋器及应急眼睛冲 洗器。 13.2.4.3对试验中有爆炸、有毒有害危险的样品应有防爆、排气的措施,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凡进 行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烟雾、挥发物质等实验工作的实验区域,应设置通风装置。实验室试剂存储柜、化 学品存储间等应具有足够的通风能力。存储易挥发、有毒、易腐蚀的物质的场所应进行有效的通风 13.2.4.4实验室的通风能力应与当前实验室运行情况相适应,应符合GB50736的规定

13.2.5生物危害防护

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操作的场所、设备应与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相适应,以防止病 原微生物的泄漏。

13.2.6危险品及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理

3.2.6.1实验室设计和建设宜设置专门的收集区来储存处理前的实验废弃物,确保实验室有害废弃物 得到安全收集、识别、存储和处置。所有实验废弃物的收集、标识、储存和处置均应按适用的国家标准要 求进行。 13.2.6.2实验室危险品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应与物品的危险性相适应,符合适用要求的规定。实验室的 危险废弃物应弃置专门设计的、专用的和有标识的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的容器和设施内,装量不能超过建 议的装载容量,

13.3要素指标及遵循的标准规范

13.3.1员工在工作场所接触的超高频辐射、激光辐射、微波辐射、紫外辐射等的物理因素,不应超过 GBZ2.2所规定的限值。 13.3.2在进行放射性物质或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时,应符合GB18871的规定, 13.3.3 实验室电气安全、临时线路的安装要求应符合GB/T27476.2的规定。 26

3.3.4实验室内空气污染物的职业接触限值应符合GBZ2.1、GBZ2.2和GB/T18883的规定。实验 室内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应符合GB/T27476.1的规定。员工在工作场所接触的化学物质、粉尘 和生物因素在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 13.3.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应符合GB2894相应条款的规定要求。 13.3.6消防安全标志及其设置应符合GB13495.1一2015和GB15630的规定。气瓶标志应符合 GB/T7144的规定。工业管道标志应符合GB7231的规定要求。化学品安全标签和标识应符合 GB15258和GB13690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GBZ158的规定。 13.3.7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应符合GB15603的规定。实验室内物料的储存、处理和使用应符合 GB15603和GB/T27476.5的规定要求, 3.3.8实验废弃物的收集、标识、储存和处置应符合GB18597、GB/T27476.1的规定要求。 13.3.9气瓶室内防爆墙、泄爆设施的设置要求参见GB50016

14.2评估和控制主项

GB/T371402018

4.2.8不连续工作的实验室供暖系统宜设置值班采暖温度,不连续工作、产生难闻气味的实验室的通 风系统宜设置值班模式,并可通过自控系统实现功能的切换,达到节能降耗目的, 4.2.9对于无特殊工艺性要求实验室,其空调系统冷源与热源应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的相 关规定,通风与空调输配系统耗电输热(冷)比,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等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 规范的要求

14.3要素指标及遵循的标准规范

的规定。 14.3.2室内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应符合GB/T18883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14.3.3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GB16297以及地方、行业标准的规定。 14.3.4 污水排放应符合GB8978以及地方、行业标准的规定。 14.3.5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T24777以及地方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14.3.6建筑节能应符合标准GB50189以及地方、行业标准的规定,

15设计审查及使用验收

[15. 1 一般要求

5.1.1本章适用于实验室坏境设施的使用功能、实验及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节能与坏境保护等工艺 技术要求方面的使用验收及设计审查。 15.1.2实验室的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的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同时应考虑实验室安全的特 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15.1.3实验室与主体建筑分步、分期建设时,实验室设计应逐项落实主体建筑的防火、安全、环境和职 业卫生、节能评价专篇的技术措施,特别应保证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 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15.1.4建设方应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组织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 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设计审查应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行业的标 准规范,以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5.1.5实验室验收应接工程验收和使用验收两方面进行。使用验收应根据建设方要求进行,并由建 设方、施工方协商制定使用验收方案,必要时也可由建设方委托有工程质检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15.2评估和控制主项

表4实验室内环境综合性能评定检验项目

NHLA 更 2008

酬 02021000

2.3应在动态条件下对环境设备及设施的事故状态进行检测,确定自动报警、连锁保护等自控系 否运行正常,确保实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2.4实验室空调净化系统的划分应根据操作对象的危害程度、平面布置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

GB/T371402018

确定,应有效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有利于实验室消毒火菌、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节能运行。 15.2.5应对智能化系统集成进行静态和动态的检测验收,检测验收的重点应为系统的集成功能、各子 系统之间的协调控制能力、信息共享和综合管理能力、运行管理与系统维护的可实施性、使用的安全性 和方便性等要素。 15.2.6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管理规定,设计、建设、维护废气、污水、污物的永久性采样口、采样 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对排放废气、污水、污物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 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测。 15.2.7使用验收应在环境设备、设施运转接近设计负荷、连续运行48h以上、实验人员进行正常操作 条件下进行, 15.2.8设计及建设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并取得供货商的合 格证明文件。严禁使用国家淘汰和不合格产品。 15.2.9实行水、电、气等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 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15.2.10实验室建设应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措施,对相关设备及设施应编写安 全操作手册,在有关设备、设施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并设立可靠的防护措施。 15.2.11必要时应在实验操作状态下,对产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数量进行检 测,用以检测排放数量和指标是否满足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15.3要素指标及遵守的标准规范

15.3.1室内环境综合性能评定检验项目中的环境参数的检测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50591的规定,还 应满足设计文件的特殊验收要求。 15.3.2实验室的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的规定。 15.3.3实验室的气流方向应由被污染风险低的空间向被污染风险高的空间流动,并满足实验工艺要 求。检测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50346的规定。 15.3.4实验室围护结构严密性检测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50591一2011和GB19489的规定。 15.3.5实验室应进行工况验证检测,有多个运行工况时,应分别对每个工况进行工程检测,并应验证 工况转换时系统的安全性,除此之外还包括系统启停、备用机组切换、备用电源切换以及电气、自控和故 障报警系统的可靠性验证。 15.3.6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应首先核对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检查原材料的出场检验报告、质 量合格保证文件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验收项目和要求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见实验室建筑平面设计评估指导 进行平面设计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功能区域的设置,以化学领域和物理领域为例,功能区分类 和区域大小的设计评估依据见表A.1和表A.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见实验室建筑平面设计评估指导

表A.1平面图设计评估指导表 一化学领域

GLA 更 020082

GB/T371402018

表A.2平面图设计评估指导表 一物理领域

本附录给出了在设计阶段进行负荷计算的儿种计算方法和所适用的条件 负荷计算是通过一系列的计算方法,得出某一个假想的持续稳定负荷,按此负荷持续运行所产生的 热效应与接实际负荷长期运行所产生的最天热效应相等。依据此数据可选择电气设备和元件,并确定 配电线路电压损失是否满足要求。负荷计算需要确定的主要参数有设备安装容量和计算负荷等。 设备安装容量是用户安装的所有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或额定功率之和,是进行负荷计算的依据 通常需要在方案阶段或设计阶段通过用户调研得出此数据,在统计安装容量时,可参考表B.1,根据用 户填写的内容可以分析设备的电气参数,进行负荷计算和供配电系统设计。 负荷计算的方法主要有需要系数法、二项式法和单位容量法。 需要系数法是利用需要系数推导计算负荷的一种方法,需要系数是一个综合系数,标志着用电设备 投入运行时Q/SY 06520.14-2016 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第14部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pdf,从供电网络实际取用的最大功率与用电设备功率的比值。进行负荷计算时,先要把周期短 时工作的设备额定暂载率下的功率换算为标准暂载率下的设备功率,然后根据设备特点,将工艺性质基 本相同的设备分组,通常选取相应工艺对应的需要系数,计算定范围(如干线、母线或变压器)的计算 负荷。需要系数法计算负荷的见式(B.1)。

式中: P;一计算负荷; K,一一设备的需要系数; P。一设备的安装容量。 这种方法是一般工程常用的计算方法,按此数据选择的电气设备和元件有一定裕量,提高了供电的 安全可靠性。需要系数法多年经过实际工程检验,简单易行。 二项式法是考虑了设备的平均负荷,还考虑了几台最大用电设备引起的附加负荷的计算方法。适 用于用电设备台数不多,但是设备容量相差悬殊的场所。二项式法计算负荷的见式(B.2)。 P.=b·P+c·P * ·... (B.2)

P; 一计算负荷; b·P。一一用电设备组的平均负荷; C·P一一用电设备组中台容量最大的设备投人运行时增加的附加负荷。 其中P,是台最天容量设备的设备容量,b、C是二项式系数, 现有的二项式法的系数都是基于工厂设备背景的,如果检测实验室中有大型设备,且工作方式有可 查的二项式系数,用此方法得出的计算负荷比需要系数法得出的数据更接近实际值。 单位指标法是采用单位面积对应的功率值指标估算需要负荷计算的空间或建筑的总负荷容量的 种方法。单位指标法计算负荷的见式(B.3)

P,=P°: S/1 000 .... (B.3)

P,=P°: S/1 000

GB/T 42097-2022 地上石油储(备)库完整性管理规范GB/T37140—2018

S一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P一一单位面积功率密度值,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m²)。 单位指标法应用简单,适用于方案初期,设备条件尚不成熟、用电设备功率和台数无法确定时,可以 用此方法进行负荷估算。一般而言,实验室通常的照明负荷指标约为10W/m²,对应约3001x的桌面 水平照度,当照度标准不同时可按比例增减。插座回路如无特殊要求可按20W/m²~50W/m²考虑。 空调负荷根据地域不同以及采用的空调方式的不同,其负荷指标约为20W/m²~60W/m²不等。除此 之外,实验室内的大型实验设备无法采用单位指标法,通常需要根据实际安装情况累加在计算负荷总 量中

表B.1用户用电设备电气参数统计表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