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508.8-2022 锅壳 锅炉 第8部分:运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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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650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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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508.8-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16508.8-2022 锅壳 锅炉 第8部分:运行.pdf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运行前准备 启动… 运行 停炉 检查维护与保养 故障处理 参考文献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草。 本文件是GB/T16508《锅壳锅炉》的第8部分。GB/T1650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材料;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 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 一一第5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 一第6部分:燃烧系统; 一第7部分:安装; 第8部分:运行。 本文件代替GB/T16508.8一2013《锅壳锅炉第8部分:运行》,与GB/T16508.8—2013相比,除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干法保养”“湿法保养”的定义(见3.1、3.2,2013年版的3.1、3.2); 增加了术语“辅助燃烧系统”(见3.3); 删除了术语“停炉保养”(见2013年版的3.3); 更改了锅炉使用登记的相关要求(见4.1.1,2013年版的4.1、4.2); 更改了锅炉技术档案、锅炉管理制度的要求(见4.1.3、4.1.4,2013年版的4.3); 更改了锅炉安全运行要求(见4.2.2,2013年版的4.6); 更改了液体、气体燃料锅炉燃烧器的检查内容(见5.6.3,2013年版的5.6.3); 增加了燃气管道启用的要求(见5.12): 增加了2台或以上锅炉共用烟道或烟窗的要求(见5.13); 增加了点火过程的安全要求(见6.2.3); 更改了液体、气体燃料锅炉点火前吹扫的要求[见6.2.4a),2013年版的6.2.3]; 增加了固体燃料锅炉的点火要求(见6.2.5); 增加了双炉胆锅炉的点火及运行调节要求(见6.2.6); 增加了锅炉在运行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应紧急停止送风和输送燃料的要求(见7.4.3); 增加了锅炉排污间隔及排污量的要求(见7.6); 增加了锅炉使用单位制定停电保护措施的要求(见8.3); 增加了在用锅炉月度检查和燃烧器年度检查的要求(见9.1.3,9.1.4); 增加了压力表停止使用的规定(见9.2.1.1); 一增加了安全阀不应随意解列和提高整定压力的要求(见9.2.1.4); 一增加了锅炉化学清洗的要求(见9.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杭州市特种设备检 研究院、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金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B/T 16508.82022

新和5#楼砖混结构住宅楼楼施工组织设计锅壳锅炉 第8部分:运行

本文件规定了锅壳锅炉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运行前的准备、启动、运行、停炉、检查维护 、故障处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GB/T16508.1界定的锅壳锅炉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T2900.48电工名词术语锅炉 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508.1锅壳锅炉第1部分:总则 GB/T34355蒸汽和热水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GB/T36699锅炉用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

4.1.1使用单位应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要求的锅炉设备,应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4.1.1使用单位应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要求的锅炉设备,应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4.1.2锅炉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b 锅炉出厂技术资料及监督检验证明; c 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化学清洗技术资料及监督检验证明; d)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及水质处理相关记录和检测报告; c) 锅炉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f 锅炉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g 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调控装置校验报告、试验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h) 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i 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 4 使用单位应制定以下锅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运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 等职责范围、任务和要求; b)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的内容、路线和记录的项目; c 交接班制度,包括交接班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班手续等; d 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 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e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包括锅炉停(备)用防锈蚀要求,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及仪表、安全保护装 置、燃烧设备和辅助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和要求; f 水质管理制度,包括水质定期检测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g)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锅炉房非作业人员的管理、通道畅通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和 事故处理办法等; h)节能管理制度,包括锅炉节能管理的有关要求

4.2.1锅炉正式投运前,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检查,按规定对安全阀进行整定与

a)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启动锅炉,控制及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 b) 液体、气体燃料的温度和输送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 锅炉运行中应保证压力、水位、温度等参数处于规定范围内,不应任意提高运行参数; d 锅炉压火后应保证锅炉压力不回升、不缺水; 当锅炉运行中发生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无法排渣、尾部烟道严重堵灰、炉墙烧红、受 热面金属产重超温、汽水质量严重恶化等情况之一时,锅炉应立即停止运行; 当余热锅炉人口烟气温度、烟气成分的腐蚀性等超出设计范围或入口烟气不适合进入余热锅 炉时,应隔离余热锅炉并停止锅炉运行。

4.2.3锅炉水质应符合GB/T1576或

1.1锅炉本体、辅机设备以及支承、吊架应完好。 1.2风道及烟道的调节装置和挡板应完好、开关灵活、启闭指示正确。 1.3锅炉外部炉墙及保温应完好。 1.4炉门、灰门、看火门孔、防爆门,以及手孔、头孔、人孔、检查门孔等装置应完好,且关闭严密。 1.5锅炉基础的沉降及开裂应满足要求

5.2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检查

5.2.1安全附件及仪表应齐全、完好,处于投用状态。 5.2.2压力表应指示正确。存水弯管应正常,压力表三通旋塞启闭灵活。 5.2.3 水位表及其附件应保证水位指示清晰可见。水位表的连接阀、排污阀应启闭灵活。 5.2.4 温度测量装置应指示正确。 5.2.5安全阀、泄放阀的铅封应完好,泄放管完好畅通,确保泄放安全,当锅炉使用环境的温度存在 于0℃的可能时,应有防冻措施。

5.2.1安全附件及仪表应齐全、完好,处于投用状态。 5.2.2压力表应指示正确。存水弯管应正常,压力表三通旋塞启闭灵活。 5.2.3水位表及其附件应保证水位指示清晰可见。水位表的连接阀、排污阀应启闭灵活。 5.2.4 温度测量装置应指示正确。 5.2.5安全阀、泄放阀的铅封应完好,泄放管完好畅通,确保泄放安全,当锅炉使用环境的 于0℃的可能时,应有防冻措施。

5.2.1安全附件及仪表应齐全、完好,处于投用状态。

5.3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仪表检查

消耗量装置、温度计及流量计等应齐全完好,处于

5.4.1受热面的外包、保温及各连接处密封应完好,检查门、孔在关闭状态时密封应

4.1受热面的外包、保温及各连接处密封应完好,检查门、孔在关闭状态时密封应良好。 4.2当对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及过热器烟风侧有无异物或积灰有怀疑时,应进行检查,以保证 杨通。

5.5汽水管道和阀门检查

道等应畅通,各管道 、保温应良好。管道上的阀门 保持正确位置

5.6.1燃烧设备应无影响正常运行的变形和损伤;机械传动装置试运转正常,且润滑良好。

然烧设备应无影响正常运行的变形和损伤;机械传动装置试运转正常,且润滑良好。 户排应无影响正常运行的变形和损伤,炉排片间隙合适,运转正常。 夜体、气体燃料燃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3液体、气体燃料燃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液体燃料燃烧器:外观无异常;点火装置、自动控制器、安全切断阀、火焰监测装置、空气压力监 测装置、燃料压力监测装置、油泵、油加热器、油压表、油温表、各旋塞、阀门、接头等齐全完好, 无可见变形、无破损、无堵塞或泄漏等,仪表指示正确; b)气体燃料燃烧器:外观无异常;点火装置、自动控制器、安全切断阀、火焰监测装置、空气压力监 测装置、燃料压力监测装置、气体燃料燃烧器的阀门检漏装置、燃料供应管路、滤网、气压表、各 旋塞、阀门、接头等齐全完好,无可见变形、无破损、无堵塞或泄漏等,仪表指示正确。

5.7给水系统及水处理设备检查

5.7.1水泵、给水管路、阀门、水箱及附件等应处于正常状态,水泵经试运转正常

5.7.1水泵、给水管路、阀门、水箱及附件等应处于正常状态,水泵经试运转正常

5.7.1水泵、给水管路、阀门、水箱及附件等应处于正常状态,水泵经试运转正常

5.7.2水处理设备(包括离子交换设备、除氧设备、加药设备等)应完好,无泄漏、腐蚀和堵塞,具备运行 条件。

5.8.1送、引风机内无异物。风机应处于正常状态并经试运转正常,润滑油油位正常。

5.8.1送、引风机内无异物。风机应处于正常状态并经试运转正常,润滑油油位正常。 5.8.2烟、风调节装置或挡板转动灵活,启闭和开度符合要求,

5.9除渣及除尘脱硫脱硝设备检查

5.9.1除渣设备和装置应齐全完好,润滑、冷却系统正常,试运转无异常现象。

5.9.1除渣设备和装置应齐全完好,润滑、冷却系统正常,试运转无异常现象。 5.9.2除尘脱硫脱硝设备外部应清洁,无漏风、漏水及堵塞等现象。

燃料供应、输送系统试运转应无异常现象。

5.11清(吹)灰装置检查

(吹)灰装置应完好、动作灵活。配套设施应运转

燃气管道首次启用或长期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置 道,达到燃气浓度90%以上,且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气,

5.13烟道及烟图检查

每台锅炉的排烟管道, 设置烟道调节装置及需要的防爆门。

6.1.1蒸汽锅炉进水

1应在锅炉进水阀处于开启状态时进水,进水速度应按锅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在进水过程中,应检查放空阀是否排气,锅筒、集箱的孔盖及各部的阀门、法兰、堵头等处是 水现象。当进水至最低安全水位时,停止进水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进行处理。 3当锅炉点火对水位有特殊要求时,应进水至点火要求的水位,

6.1.2热水锅炉进水

6.1.2.1热水锅炉充水前应关闭所有的排水及疏水! ,同时开启管网末端的连接供水与回水管的劳 通阀。 6.1.2.2进水至锅炉顶部、管网中、集气罐上的放空阀冒出水为止。

6.2.1锅炉的点火方法和程序应按锅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使用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 6.2.2当锅炉有烟道调节装置或挡板时,应保持烟气通道畅通。点火不应使用易爆燃的燃料。热水锅

6.2.1锅炉的点火方法和程序应按锅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使用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

锅炉的点火方法和程序应按锅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使用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 当锅炉有烟道调节装置或挡板时,应保持烟气通道畅通。点火不应使用易爆燃的燃料。热水

炉在点火前应启动循环水泵。

临时便道施工组织设计6.2.3固体燃料锅炉点火符合如下要求

6.2.3固体燃料锅炉点火符合如下要求

GB/T16508.82022

a)燃烧器启动点火前,应对燃烧室及烟道进行前吹扫。前吹扫时间和吹扫风量符合下列要求 1)点火前的总通风量应不小于从炉膛到烟进口烟道总容积的3倍; 2)以额定输出功率下的燃烧空气流量进行前吹扫时,前吹扫时间应不少于20S。 b)当液体、气体燃料锅炉一次点火不成功时,应检查火焰探测器是否正常、熄火保护是否起价 熄火后燃料的供给是否切断。再次点火时应有足够的时间间隔,且满足前吹扫风量足 要求。

时,应行正旧 1 炉排没有正常运转; 2) 安全控制装置失灵; 3) 送风机或引风机没有正常运转; 4) 除渣设备没有正常运转; 5) 没有达到安全点火要求; 6)与锅炉安全有关的参数(如水位,温度、压力等)超限。 b) 当排除1)~5)的原因后,可直接重新启动;当出现6)情况时,应只能采用人工复位来重新 启动。 c 采用辅助燃烧系统的锅炉江宁工业园区饮片车间工程冬季施工方案,应按制造单位的锅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d)当配置点火设备时,燃烧系统启动后点火设备应保持运转直至稳定燃烧。此后,点火设备应按 程序关闭。 2.6对于液体、气体燃料的双炉胆锅炉,两台燃烧器点火时应错开点火,待一台燃烧器燃烧稳定后, 再进行另一台燃烧器的点火。锅炉运行负荷调节时,两台燃烧器应同步增加或同步减小,不应单台燃烧 提运行

5.2.6对于液体、气体燃料的双炉胆锅炉,两台燃烧器点火时应错开点火,待一台燃烧器燃烧稳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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