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13-2018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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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5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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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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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513-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513-2018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General provisions. 2 Definitions 3Basic requirements. Construction organizing and planning 4.1 Principles and organizing. 4.2PlanningandImplementation. 5 Resources saving... 5.1 Land saving and construction land protection.. 5.2 Energy saving and energy utilization. 5.3 Water saving and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5.4 Material saving and material utilization. 6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6.1 Control of dust pollution. 6.2 Control of harmful gas emissions. 6.3 Control of water and soil pollution.. 6.4 Control of noise pollution. 10 6.5 Control of light pollution.. 10 6.6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waste. .10 6.7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7 Working environmental and Occupation health. 12 8 Green construction evaluation 13 8.1 Green construction inspection. 13 8.2 Evaluation of green construction effect. .13 Appendix A: The special inspection table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Beijing 14 Appendix B: The special inspection grading standard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Beijing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 List of normative standard.. X Clause explanation U

1.0.1为推进绿色施工、规范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 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 等的绿色施工管理。建设工程的维修保养等活动参照执行。 1.0.3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北 京市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0.1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 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工程施工活动

度地节约资源QGDW 13120.3-2018 220kV~750kV母线保护采购标准 第3部分:220kV~750kV 3 2断路器接线 的母线保护专用技术规范,减少对环境负面

2.0.2 施工现场 Construction site

二程项目绿色施工水平及效果所进行评估的

3.0.1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管理要求

1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绿色施 工条件保障。 2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要求。 3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保 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建立工程项目绿色施工协调机制,协调参建各方做好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并接受有关部门对绿色施工的监督检查。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绿色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绿色施工措 施。 6设置监理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单位对绿色施工 进行监督的要求

3.0.2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管理要求:

1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工程的绿色设计。 2在满足设计标准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材料及设备, 3应协助、支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有关工作。 0.3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管理要求:

3.0.3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管理要求:

1应对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进行监理。 2应审查绿色施工管理措施及绿色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 工作。

3.0.4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应组织绿色施工的全面实施。 2应明确绿色施工管理目标,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 度,做好绿色施工统筹规划,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 的绿色施工章节及绿色施工方案,负责绿色施工实施管理,按规定进行绿色施工 评价,制定绿色施工改进措施。 3.0.5绿色施工管理应包括节地与士地资源保护管理、节能与能源利用管理、节

4.1.1绿色施工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环保优先、资源高效利用的原则。 4.1.2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负责绿色 施工过程的动态管理及目标实现。 4.1.3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的绿色施工负总 责,并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绿色施工实施管理与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应对承包范围 内的绿色施工负责。

4.2.1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明确绿色施工目标,并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 析,依据影响因素分析进行绿色施工策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章节的编制,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涵盖绿色施工内容。 4.2.2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章节基础上 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并进行交底。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措施以及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单独编制扬尘治理方案 4.2.3绿色施工章节及绿色施工方案中应注重技术创新。 4.2.4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绿色施工培训和宣传。 4.2.5施工过程中应对绿色施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及时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 对比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5.1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5.1.1施工现场各类设施应统筹规划、合理布置并实施动态管理。 5.1.2施工中应减少土方开挖量及对土壤的扰动。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 裸土应采取覆盖、绿化、抑尘剂固化等抑尘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场 地应及时腾退并恢复原貌

5.2.1施工中应制定节能措施,不得使用国家、行业、北京市明令淘汰的施工设 备、机具和产品。 5.2.2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临建房屋 技术标准》DB11/693的规定。 5.2.3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区域及施工顺序,应选择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节能 型机械设备,减少机械设备及机具使用量。 5.2.4施工现场应按照方案布置施工用电线路。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用电实 行分表计量。照明宜选用节能灯具和声、光控开关。用电电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 约用电标识。 5.2.5施工中宜考虑临时用电与永久用电相结合,合理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 能源。 5.2.6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优先选用清洁能源车辆进行运输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3.1施工现场临时给排水应进行统一规划并制定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 5.3.2施工现场供水管线布局和管径应合理选择。施工中应采取措施减少管网和 用水器具的渗漏。 5.3.3施工现场应采取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限制施工降水,确需降水的,应按 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基坑降水阶段排出的地下水宜合理利用。 5.3.4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用水应分项计量,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 5.3.5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用水应使用节水型器具并在水源处设置明显的节 约用水标识。施工中宜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5.3.6施工中宜利用非传统水源,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 用系统。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6.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6.2.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油毡、橡胶、塑料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6.2.2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应符合现行国家和本市规定 的尾气排放标准。 6.2.3施工现场不得露天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施工作业。因施工工艺 要求确需露天作业的,应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6.2.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和本市的标准。 6.2.5施工中严禁使用含苯成分的稀释剂和溶剂。 6.2.6施工现场食堂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

6.3.1车辆清洗处及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旁应设置沉淀池,污水应经沉淀后综合 循环利用。工程污水、试验室养护用水应经处理合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6.3.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库房地面应做 防渗漏处理。使用非环保型脱模剂的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应按规定集中处 理,不得随意倾倒。 6.3.3食堂隔油池、化粪池、盟洗室、淋浴间的设置、清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和

本市标准。盟洗室、淋浴间废水应合理利用。

6.4.1施工现场应控制噪声排放,施工场界声强限值夜间不大于55dB,查间不 大于70dB。施工现场应制定降噪措施并对场界噪声进行监测和记录。 6.4.2施工中应优先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具。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 采取封闭等降噪措施,宜远离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敏感区设置。 6.4.3车辆进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施工现场不得鸣笛并限速5km/h 装卸材料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 6.4.4夜间不得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 业,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施工并采取有效的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6.4.5混凝土振捣应采用低噪声振捣设备或采取围挡隔离等降噪措施

6.5.1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或采取必要的局部遮挡措施,在保证现 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6.5.2夜间电焊作业应有防止光污染的措施

6.7.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 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 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6.7.2施工现场存在古树名未确需迁移的,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组织 施工。 6.7.3对于施工现场内无法移栽的原地保留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采取有 效保护措施。 6.7.4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 6.7.5施工现场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的,应制定原址保护方案并采取 有效保护措施。 6.7.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穿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按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7.0.1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 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并定期进行维护。 7.0.2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 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7.0.3应定期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配 备有效的防护用品,指导作业人员止确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 品。 7.0.4高温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配备和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冬季作业应采取防火、防滑、防冻、防风、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配备和发放取暖 过冬用品。 7.0.5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移动厕所,由专人负责清扫并 定期消毒。 7.0.6生活区应配置卫生监督员和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应对卫生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并做好记录

8.1绿色施工过程检查

8.1.1施工单位应每月对绿色施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

XH 8.1.2绿色施工过程检查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绿色施工阶段性目标指标按计划完成。 2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策划文件齐全并按责任分工组织落实。 3现场的绿色施工宣传标识清晰醒目。 4建立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5绿色施工过程记录完整,持续改进的资料齐全。 6在实施过程中,注重采集和保存绿色施工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覆盖面满 足要求。 7绿色施工技术创新和应用情况及时总结。 8签订的分包或劳务合同包含绿色施工相关指标要求

8.2绿色施工效果评价

8.2.1施工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附录A)的内 容,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效果进行打分评价,每月不少于一次。评分办法按照《北 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评分标准》(附录B)执行。 8.2.2参建各方应根据绿色施工检查评价情况,制定改进措施。 8.2.3相关单位应结合项目绿色施工管理目标,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 准》GB/T50640,组织单位工程绿色施工批次评价、阶段评价和过程检查评价, 评价资料应按规定记录、收集、整理、存档

附录A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表

附录B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评分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检查评分标准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执 行.规定”或“应符合.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 行..规定”或“应符合..规定”

Standardforgreenconstructionmanagement

1.0.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 明确涉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架空线入地等工程扬尘治理要求”的要求,各 相关行业建设工程应按照本规程做好扬尘治理等工作,各行业另有相关规定的可 从其规定。

3.0.1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在施工管理中起看举足轻重的作用,组 织协调参建各方做好绿色施工管理。节能、节地、节材等管理措施与工程设计密 不可分,因此在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就要统筹考虑。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 的设计图纸等资料,应符合绿色施工的总体理念。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明确 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北京市绿色施工相关费用应按《关 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京建发(2014)10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京建施【2005】8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图纸会审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图进行绿色化审视。 3.0.2 1施工图设计应融入绿色施工要求。 3施工单位进行深化及优化设计、材料种类选型等阶段,往往需要设计单位 出具设计变更或对工程洽商给予确认。 3.0.6本条依据《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等文件指出的“施工现场实 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 查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制定。“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实施的具 体标准见本规程第6.1节扬尘控制和第7章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的相关规定

5.1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以下措施降低机械设备的能源消耗。 1、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维修、检查制度。 2、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3、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4、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5.2.4建筑工程施工用电应装设电表,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应分别计量,并 对计量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提高节电率。 5.2.5施工现场宜选用太阳能或风能路灯、太阳能警示灯等设施设备。生活区优 先选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等设施设备。例如:办公区、生活区宜安装太阳能 装置提供生活热水。空气能中央空调除满足建筑物夏大制冷、冬李供暖的需求外 还能全天候制取40℃~65℃的生活热水,可完全取代热水锅炉,省去热水锅炉的 投资及机房,既保护了自然环境,文节省了运行费用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3.1施工现场应进行统一规划,制定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签订专业分包或劳 务合同时,宜将用水指标纳入相关合同条款,并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考核,加强节 约用水的统一管理。

如:现场水平结构混凝土采取覆盖薄膜的养护措施,竖向结构采取刷养护液养护, 杜绝无措施浇水养护等工艺。 5.3.6施工现场非传统水源的综合利用措施,如:施工现场进行硬化场地找坡, 设置雨水收集系统,经过处理后,作为消防、养护、洒水、绿化、洗车、冲厕等 用水。设置二级以上沉淀池,重复利用洗车用水等。施工现场临时用地中的人行 道路宜优先采用透水砖,有利于保护地下水资源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4.6循环使用方式

6.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6.2.1随意焚烧废弃物在施工现场内外都是法规所不允许的。施工现场焚烧废弃 物容易引发火灾,燃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环境污染。 6.2.2非道路移动机械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6.2.4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 的规定,公路等行业另有规定的,按照《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剂》JT/T523等行 业标准。 6.2.5根据《涂装作业安全规程》GB7691的规定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采用稀 释剂和溶剂按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

6.2.5根据《涂装作业安全规程》GB7691的规定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采用稀 释剂和溶剂按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GB/T 39836-2021 煤的燃烧结渣指数测定方法,不包括 甲苯、二甲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

6.3.2危险废物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准。施工现场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废 弃油料、化学溶剂包装桶、色带、硒鼓、含油棉丝、石棉、电池等。 6.3.3食堂、洗室、淋浴间及化粪池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 管理规范》DB11/T1132要求

6.4.1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施工现场 周围有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时,施工现场 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龙

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应从噪声传播途径、噪声源入手,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 外的影响。切断施工噪声的传播途径,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 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例如:桩基施 工时,宜选择机械成孔灌注桩或预制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应采用静压沉桩工 艺,在噪声敏感环境或钢筋密集时,采用自密实混凝土等;选用噪声标准较低的 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减振或围挡等措施,降 低噪声影响

NB/T 10666-2021 核电厂常规岛仪表和控制设备接地和屏蔽技术要求7.0.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1.施工作业中的危险作业内容比较多,施工现场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危险的区 域。为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并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不 良影响,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封闭的施工现场,应采取 其他有效措施或设置指示和禁止性标识进行提醒。施工现场硬质围挡是指采用砌 体、金属板材等刚性材料设置的围挡。 2.浅山区、山区造林及线性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化工程不具备条件在施工现场 周边设置围挡的,按照园林绿化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水利工程在城市建成区施工 应全部进行围挡,非建成区河道、管线等线性工程应对桥闸施工区、现场出入口 等重点部位进行围挡。道路大修、养护工程及部分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应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采取其他有效防护及抑尘措施 3.施工围挡设置应符合《北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北京市市容 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围挡样式色彩与 周边环境相协调,施工围挡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施工围挡稳固和整洁, 7.0.2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 办公区和生活区宜布置在施工区以外,办公区布置在施工区内的,宜布置在施工 坠落半径和高压线安全距离之外,如因条件所限办公设置在坠落半径区域内,必 须有可靠防护措施;生活区设置应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 管理标准》执行。 公 7.0.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施工过程中 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强 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如:护目镜、面罩、耳塞 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JGJ184规定 7.0.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 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印发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在高温天气

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 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 乍业等措施。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 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 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 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施工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 者工资; 5、施工单位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 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 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7.0.5施工现场内应根据施工人员数量和场地大小合理设置移动厕所;超过8层 的建筑楼层内宜每隔4层设置一处移动厕所。 7.0.6施工现场应明确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的外部应急机构,鼓励外部应急机构参 与演练,有条件的可在施工现场设置医务室和微型消防站等应急救援设施并配置 相关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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