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23-200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623-2007 钛及钛合金丝ICS77.150.50 IL64
GB/T3623—2007 代替GB/T3623—1998
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 wi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CNAS-AL06-2011 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GB/T 3623—2007
GB/T 36232007
丝材的直径充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5.2直径大于1.0mm的丝材,需方要求且在合同中注明时也可供直段丝。直段丝直径允许偏差应 符合表3的规定。 3.5.3加工态直丝的不定尺长度为700mm~3000mm;退火态直丝的不定尺长度:直径大于2.0mm 时,为500mm~2000mm;直径在1.0mm~2.0mm时,为500mm~1000mm。定尺的长度应在不 定尺长度范围内,定尺的长度允许偏差为十6mm。
3.5.5直丝的弯曲度不得大于5mm/m。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规格或允许偏差的丝材
经热处理后,结构件丝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以外其他牌号结构件丝的性 值。丝材热处理制度按附录A进行
直径小于2.0的丝材的延伸率不满足要求时可按实测
直径3mm以上的丝材应进行低倍检验,横向低倍上应无缩尾、气孔、分层、裂缝、金属或非金属 夹杂。
3.8.1丝材的表面一般为碱酸洗表面。不小于2.0mm的直丝,用户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供应磨 光表面。
3.8.2丝材表面应清洁、无氧化色不应有裂纹、起皮、起刺、斑痕和夹杂等。
3.8.3丝材表面充许有轻微的、不超过丝材直径充许偏差的局部的划伤、擦伤、斑点和凹坑等。
4.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产品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4698的规定进行。 4.2尺寸检验方法 产品的尺寸应使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4.3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丝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T228进行。试样尺寸规定为: <4mm时,L=50mm;≥4mm时,L=4d。。 4.4低倍检验方法 丝材的低倍检验按GB/T5168进行。 4.5外观质量的检验 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验。
丝材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 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 属于其他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低倍检验和外观质量的检验。结构丝还应进行 检验。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5.5.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产品整批不合格。 5.5.2产品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允许供方对该卷(盘、根)切去一定长度后重新检验CJJT 294-2019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直至
5.5.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产品整批不合格。
3当力学性能检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应从该批产品(包括原受检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 重复试验,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产品合格。若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 还可以由供方逐件检验,合格者交货。
4低倍检验结果的判定 4.1因裂纹或缩尾不合格时,允许对不合格的该卷(盘、根)切去一定长度后重复检验,直至合 产品逐卷(盘、根)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交货。 4.2低倍上有裂纹、非金属夹杂物时,判该批报废。但允许供方逐卷(盘、根)检查,合格者交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在已检验合格的产品上应贴标签或挂标牌,其上注明如下标记: 生产厂名称、商标; b) 牌号和熔炼炉号; c) 供应状态; d)产品规格。
GTCC-009-2019 弹条Ⅰ型、Ⅱ型扣件 弹条-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在已检验合格的产品上 a) 生产厂名称、商标; b) 牌号和熔炼炉号; c)供应状态; d)产品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