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14-2016 地铁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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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T15-1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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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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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114-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15-114-2016 地铁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2.4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冷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5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的安装应符合 下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位置及管道连接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放量:全数检查。 6.2.6冷却塔、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 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冷却塔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保证通风良好 3管道连接应正确。 4空调循环水泵的安装位置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水泵 设计参数工作点的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的密封应采用机械 密封,机械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对质量技术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DB11/T 1322.87-2019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87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6.2.5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的安

6.2.7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

排风应通电杨,并便于检查和维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8空调水系统管道、制冷剂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 施工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2.13条的规定执行。 6.2.9当输送介质温度低手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采用非 团孔绝热材料作绝热层时,真其防潮层和保护层应完整,且封闭 良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10冷热源机房内部空调冷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 的施工可按照本规范第5.2.14条执行。 6.2.11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 毕后,应进行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与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同室内空调进行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应连续、稳定运行8h以上,结果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10冷热源机房内部空调冷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 的施工可按照本规范第5.2.14条执行。 6.2.11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 毕后,应进行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与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应同室内空调进行联合试运转与调试 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应连续、稳定运行8h以上,结果应符合设计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10冷热源机房内部空调冷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

3.1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 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3.1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

6.3.1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验收。 7.1.2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7.1.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 3.4.1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公共 区、设备及管理用房、车站轨行区隧道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7.2.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 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 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和核查记录。 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利和租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 合设计要习求和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 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采用的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

置,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参 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光源初始光效。 2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4照明设备谐波含量值。 5电线、电缆的导体截面和电阻值。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香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光源、镇流器、灯具、照明设备,同厂家、同材 质、同类型的,其数量500个(套)及以下时抽检2个(套) 500个(套)以上时抽检3个(套)。 同一厂家各种规格电线、电缆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 格。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通电试运行,按设计要

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 交通照明》GB/T16275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 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各典型功能区域检查不少于2处

7.3.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

7.3.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 妾时应牢固、可靠,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7.3.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形(三0

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 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 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

8.1.1本章适用于地铁电

8.1.1本章适用于地铁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8.1.2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 范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的有关规定 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利目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8.1.3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 3.4.1条的规定。如需重新划分检验批,可按单台电梯或自动扶 梯作为一个检验批来划分

8.1.2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

8.2.1电梯与自动扶梯节能工程与节能相关的主要材料、成品、 配件和设备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电梯和自动扶梯规格、型 号、相关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的规 定。进场时应作检查验收,验收及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核查确认,并应开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本数是 全数拾杰

8.2.2单台电引式乘客电梯能源效率等级和标准待机能耗应符

8.2.2单台电引式乘客电梯能源效率等级和标准待机能耗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技术文件资料、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1.1本章适用于地铁给水排水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9.1.2给水排水系统节能工程应对与节能有关的以下内容进行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管道连接点或接口的严密性; 2 管道阀门启闭和仪表的灵敏度; 3给水排水系统水泵设备运转性能 9.1.3给水排水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 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公共区、设备 及管理用房、车站轨行区隧道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9.1.3给水排水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

9.2.1地铁给水排水节能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平成 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不 生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应代表)检香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香记录。各种产品 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和 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效率。 2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3管道和管径的类型、规格、材质、工作温度及工作压力。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水泵、管道、设备仪表及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

1水泵的管口与管道连接应严密,无渗水、漏水现象。 2管道固定应牢固、无泄漏,坡度须符合设计要求:水平 管道和水平管道、水平管道和立管的连接、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 连接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液压指示计或液位控制装置应指示正确,动作可靠,显 示清晰。 4阀门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其轴线和管线一致:安装 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技术文件资料及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水泵及管道应全数检查:设备仪表及阀门按本规 范表3.2.5最小抽样数量的2倍进行抽样,主十管上起切断作用 的闭路阀门,应全数检查。 9.2.3给水管道系统应作水压试验:排水管道理设前应作灌水 试验和通水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进行水泵试运转及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验记录、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

10. 1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子地铁节能程蓝 可控制系统的施工 贝耳 验收。 10.1.2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通风与空气调节 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铺助设备及其管网、供配电与照明、电梯与自 动扶梯、给水排水、乘客导向、站台门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 以及能耗监测系统。 地铁节能工程所涉及的能源回同收利用以及具他与节能有关的 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0.1.3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 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1.4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武运行,并 对安装质量、监控功能及能耗监测等进行检查和系统检测

10.2.1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 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 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 成相应的验收与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 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还 应对下列产品进行重点检查: 1涉及系统集成的部分应在设备进场前进行工厂测试,保 正集成系统各功能复合设计要求。 2自动控制阀门和执行机构应检查相关设计计算书,并校

核阀门口径等参数。 检验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质量证明 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 2.2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安装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 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2阀门及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 及流体方向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 管道保温时应作明显标识。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和尺量 检查。 检查数量:每种仪表按20%抽检,不足10台应全部检查 10.2.3节能监测与控制工程的系统集成软件安装并完成系统地 址配置后,在软件加载到现场控制器前,应对综合监控系统工作 站软件功能进行逐项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测试 项自包括:系统集成功能、数据采集功能、报警连锁控制、设备 运行状态显示、远动控制功能、程序参数下载、瞬间保护功能 紧急事故运行模式切换、历史数据处理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测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测。

10. 2. 4 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和通风与空调系统应同步进行

行与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通风与空调系统稳定时,应进行不少于5d的正常运 行,系统控制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通风与空调系统不稳定时,可采用模拟方式进行系统 试运行与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调试报告和试运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能,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分区、分类、分系统、分项进行设置和监测。 2对主要能耗系统、大型设备的耗能量(含水、电)、输 出冷量等参数进行监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调用监测数 据及能耗图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7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10.2.7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显示运行 并具有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测。

10.2.8 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厅、站台照明,应能实现分组控制: 2设备区、公共区、区间照明、广告照明,应能实现分区 分组控制。 检验方法: 1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2依据施工图,按回路分组,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上进 行被检回路的开关控制,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3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改变时间表控制程序的设定,观 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检查数量:现场操作检查为全数检查,在综合监控系统工 作站上检查按照明控制箱总数的5%检测,不足5台全部 检测。 10.2.9电梯与自动扶梯宜由BAS实行监控。无人乘行时,应 能实现节能模式运行。 检验方法: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 视,与电梯和自动扶梯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检查放量:全数检测。 10.2.10给水排水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危险水位 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马签方法: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参数设置或人为改变现 场测控点状态,检测设备的控制功能:在综合监控系统工作站或 现场模拟故障及危险水位,检测故障监视、危险水位报警和保护 功能。 检查量:按系统的50%抽样检测,不足5套全部检测

10.3.1地铁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可靠性、实时性、可操作 性、可维护性等系统性能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控制设备的有效性,执行器动作应与控制系统的指令 一致; 2控制系统的采样速度、操作响应时间、报警反应速度: 3穴余设备的故障检测、切换时间和切换功能; 4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参数修改、下载功能 设备及网络故障自检测功能: 5 故障检测与诊断系统的报警和显示功能; 被控设备的顺序控制和连锁功能: 7 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现场控制模式下的命令冲突检测 功能; 8人机界面可视化功能

11地铁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现场检验

11.0.1地铁通风与空调系统、配电与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 并出真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自,应在第 个制冷期内补做。 11.0.2通风与空调系统、配电与照明系统设备节能性能能检测应 符合表11.0.2的规定,其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执行。

表 11.0.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

续表 11. 0. 2

11.0.3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但

11.0.3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

1.0.3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自,但合后 中约定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2地铁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行。地铁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 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设备系统 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地铁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 进行,

12.0.2地铁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现行国家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 程师(建设单位代表)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 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 表)主持,施工单位项自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香员 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 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自经理、项自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 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 加:设计单位的节能的设计人员应参加。 12.0.3地铁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股项自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自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 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12.0.3地铁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股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自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 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香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12.0.3地铁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

12.0.4地铁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0.5地铁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录A地铁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

1.0.1地铁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表 1. 0. 1 的规定

DB31T 1238-2020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pdfA.0.1地铁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自应符合表

地铁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

附录B地铁节能工程的相关质量验收表

表B.0.1地铁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编号

核查的材料、设备、构件、附件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附录C地铁节能单位工程质量

表C0.1地铁节能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DB33/T 1161-2019 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要求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置”;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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