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2016版)》(DBJ11-501-2009)宣贯培训材料(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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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2016版)》(DBJ11-501-2009)宣贯培训材料(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2017年6月)

13.2.1条引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相关条款

8.6.7平板式筏基的板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的要求

9.4.23当承台的混凝士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士强度 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13.2.1基槽(坑)开挖到底后,应进行基槽(坑)检验 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 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

DB37 5056-2016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以斜体字标志的第5.2.1条引自《岩王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相关条款

5.2.1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 2 2(此款删除) 3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地下水应分层量测水位

以斜体字标志的第12.1.4、12.3.1、12.3.3、12.3.6、12.5.7 条引|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关条款

12.1.4抗震设防的所有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 抗震设防标准。 12.3.1 地段类别要求 12.3.3 建筑场地类别划分 12.3.6当需要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箕孤立的山丘、非岩 石和强风化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建造 丙类及丙类以上建筑时.. 12.5.7 液化土中桩的配筋范围

以斜体字标志的第13.4.1、13.4.6条引自《建筑地基处理技术

以斜体字标志的第13.4.1、13.4.6条引自《建筑地基处理技术 规范》JGJ79相关条款

13.4.1 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

13.4.6 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 静载荷试验,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 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以斜体字标志的第9.3.2条引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相关条款

9.3.2 桩基沉降计算值不应大于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

删除 2009版的强制性条(款)中的第8.3.6条、第8.5.3 (5)款、第 11.1.6 条

(5)款、第11.1.6条

8.3.6和8.5.3第(5)款:当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 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0有关内容验算柱下基础(梁)顶面的局部受 压承载力

调整第 6.4.3、7.2.2、8.6.6、9.4.3、11.1.9 条为非强制性条 文。

6.4.3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性质和地质条件等编写

7.2.2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理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 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7.2.2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理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

8.6.6梁板式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除应验算其受剪和受弯承载力 外,当基础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士强度等级时 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 定验算底层柱下基础梁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调整第 6.4.3、7.2.2、8.6.6、9.4.3、11.1.9 条为非强制性条 文。

9.4.3桩基础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下列计算

11.1.9 对于本规范规定需要进行地基变形验算的建筑物 或构筑物,地基处理设计时应进行变形验算,并在地基 处理后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为止;对 于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 验算地基处理后的稳定性

修改了“新近沉积土”白 的定义

修改了“新近沉积土”白

第四纪全新世(Q4)中、晚期形成的土,一般压缩宿性高 强度低、常含有人类文化活动产物(如砖瓦片、木炭渣、陶瓷 片等物)和较多的有机质与螺壳、蚌壳等。

3.0.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一级”增加“基坑开挖深度大

3.0.5表述与国标3.0.5第二款保持一致。

3.0.5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 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0.10需要进行长期沉降观测的范围

2可能受基坑开挖影响的临近建筑物; 3建在边坡上且受边坡影响可能产生较大变形的建筑物 5 采用地基基础新技术、新工艺的建筑物 ; 6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4地基岩土的分类和定名

勘察工作中增加了对水质的要求:5.1.1第8A款 稳定水位量测:删除了“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

5.2.2已有相关要求

5.2.4调整为5.1.4和!5.1.5条

地下水流速测定:增加充电法,删除水力梯度法

5.4.3第7款,水盆效应。 7应分析施工期间外部水骤然补给地下水而引发结构上浮的 可能,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5.5适应《城市建设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DB 11/1115,删除自渗降水。

5.4.3第7款,水盆效应。 7应分析施工期间外部水骤然补给地下水而引发结构上浮的 可能,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5.5适应《城市建设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DB 11/1115 ,删除自渗降水。

6.1.3内容梳理,祭工作增加了土的腐蚀性、提供 地下水控制方案建议的要求、增加了放坡坡率、岩土施工 工程分级的要求。

调整基础构件选用钢筋的级别;

第8.1.11条第1款和第4款,删除北京禁用材料HRB33 级钢筋和现行砼规范取消的HPB235级钢筋,增加HRB500 级钢筋和HPB300级钢筋

修改基础构件最小配筋率要求;

修改基础构件最小配筋率要求;

第8.1.16条修改如下:当基础梁的高度和独立基础、条形基 底板的厚度远大于受弯承载所需,若其各截面的受拉钢筋 实际配筋量比计算所需多1/3以上时,基础梁纵向受拉钢筋 的最小配筋率可取0.15%,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底板的受拉 钢筋最小配筋率可取0.1%,配筋率按基础底板或基础梁的全 截面面积计算

各节中有关此内容的条款删除(第8.3.5条第3款第3)项、 第8.5.3条第6款、第8.6.12条),内容归并在第8.1.16条中。

对抗浮措施作进一步补充

8.8.1(此条删除)

8.8.2当地下水对上部建(构)筑物有上浮作用时

调整了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9.1.5)

2机械成孔灌注桩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 对于黏性士、米 粉士不宜小于2d,砂士不宜小于1.5d 碎石类土不宜小于1d。当持力土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 桩端以下较硬土层厚度不宜小于3d

调整了单桩承载力估算的承台效应系数(9.4.6)

调整了单桩承载力估算的承台效应系数(9.4.6)

山区勘察应查明的问题,增加了:特殊性岩土,删除 了对“矿藏”要求,并调整了表述方式(10.1.1)。

10.1.1山区建筑地基的勘察、设计,应查明下列问题: 1建筑场地及其附近有无断层、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 采空区、塌陷、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 1A既有挖、填方工程等导致的不均匀地基或不稳定边坡; 2(此款删除) 3 受洪水威胁的可能性; 4 (此款删除) 5 地基士的类型及其不均匀性; 6 特殊性岩士的分布规律及性质,

对山区勘察工作方法及选址原则进行了微调和补充

对采空区地基的勘察、设计内容进行了补充(10.3节)

10.3.1采空区建筑地基应进行专项勘察,工作内容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1044的判 定,并应进行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查明是小窑采空区还是大 面积采空区以及采空区上覆地层的岩性、性质、厚度、稳定性 等。对于小窑采空区,查明采空区和巷道的位置、地表变形情 况;对于大面积采空区应研究地表移动和变形的规律。进行采 空区场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采取有效的建筑措施和结构措施 以避免或减少地表变形对建筑物的影响

增加了“岩溶地基” (10.5节)。

10.5.1场地存在碳酸盐岩体时,应调查是否存在 岩溶,如存在对工程有影响的岩溶,应进行岩溶勘察

换填垫层(11.2):调整了压实系数要求。

表11.2.3 垫层的压实标准及承载力

强夯处理地基(11.3):增加了对试验区面积要求

强夯处理地基(11.3):增加了对试验区面积要习

1 进行强夯处理地基设计前,应在施工现场的代表 性地段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行试夯或试验 性施工,每个试验区面积不宜小于20m×20m。通 过现场试验确定强夯参数和处理效果

完善夯实水泥土桩设计应满足的要求。

完善夯实水泥土桩设计应满足的要求。

处理深度不宜超过10m (JGJ79中为15m) 水泥与土的体积比宜取1:6~1:8(JGJ79中为 1 : 5~1: 8)

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入可取0.8~1.0(JGJ79中入为 0.80 ~0.90)

完善挤密桩复合地基设计要求

复合地基增强体为散体材料时,桩顶和基础间可不设 置褥垫层;复合地基增强体桩身为有粘结强度强度材料时 桩顶和基础间应设置褥垫层,褥垫层厚度宜取100mm~ 300mm(JGJ79中入为300~600),当桩径大或桩距大 时褥垫层厚度宜取高值。褥垫层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级 配砂石或碎石等,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mm。

提出复合地基的变形计算经验系数出s

提出复合地基的变形计算经验系数出s

复合地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Es与沉降系数一元回归统计:

回归方程:,=0.0104Es-0.0854 R²=0.717

样本统计分析时,出s与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土层压缩模 量的当量值Es、基底压力P、基底附加压力P.等因素有关。考 虑与天然地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相协调,两种计算方法分别采 用压缩模量的当量值和基底附加压力Po,以及压缩模量的当量 值和Po/P来综合反映各种因素对s的影响。 鉴于本次分析统计的样本数较少,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虽然本次规范修订在有限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了CFG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但在工程应用中,还应充分重视类似工程 条件的沉降观测资料。当附近有类似以工程的可靠沉降观测资料 时,应优先根据实测资料进行修正。

鉴于本次分析统计的样本数较少,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虽然本次规范修订在有限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了CFG桩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但在工程应用中,还应充分重视类似工程 条件的沉降观测资料。当附近有类似工程的可靠沉降观测资料 时,应优先根据实测资料进行修正。

删除原规范附录P(地震加速度分区示意图)。 修改了土层剪切波速测试的要求、场地类别划分和覆 盖层厚度的确定原则。 修改了液化判别公式。 调整了对发震断层的最小避让距离。 补充完善消除地震液化的措施。 上面4条均根据现行GB50011进行修改、完善)

抗浮桩的检验数量:增加了“总桩数在50根以内不少 于2根”的规定(13.3.8)。 与13.3.6条关于工程桩的检测数量相呼应,并与JGJ106内 容一致。

玩仔狂的检验数量:指拍 效工衣 于2根”的规定(13.3.8)。 与13.3.6条关于工程桩的检测数量相呼应,并与JGJ106内 容一致。 修改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要求(13.4.6) 【强制性条文】复合地基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静载 荷试验确定,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 载荷试验。

修改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要求(13.4.6

YD/T 2092-2015 网上营业厅安全防护要求将原规范13.5.1和13.5.6合并成一条(13.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从浇注浇筑基础开始,在施工期间和使 用期进行连续、长期观测,一般至沉降基本稳定(1mm/100d 终止。

1.地基变形沉降修正系数

原拟升展专题研究,补充北京市高层建筑 和深理埋基础建筑物的沉降观测资料,以便对原 规范地基变形沉降修正系数进行修订。 由于时间紧,能够收集到的同时具有勘察 报告和沉降观测资料的项目有限,依据不足 本次局部修订暂未对该系数进行调整

2.地基承载力深宽修正系数

三前规范有一般第四纪土层和人工填士的修正系 数,新近沉积层仅有黏性土、粉砂、细砂,缺乏粉土、 中粗砂及圆砾、卵石地层的修正系数(7.3.7)

当前北京地区部分古河道范围内新近沉积层 享度较大DB21/T 3178-2019 公路工程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无损检测技术规程(PERMIT离子迁移方法),且以粗颗粒地层(中粗砂、石、圆 砾等)为主,现有规范无法为设计提供计算分析 依据。 需要进行专项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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