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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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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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40-2015《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pdf

(10. 4. 5)

fak = 2cu +yh

JC/T 2491-2019标准下载(10. 4. 9)

10.4.10十字板剪切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孔(点)主要土层的 检测和评价结果。 10.4.11检测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规定外,尚应包 括下列内容: 1每个检测孔的地基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重塑土强度和 灵敏度与深度的关系曲线(图表),需要时绘制抗剪强度与扭转 角度的关系曲线; 2根据土层条件和地区经验,对实测的十字板不排水抗剪 强度进行修正; 3同一土层的不排水抗剪强度、重塑土强度和灵敏度的标 准值; 4结合比对试验结果和地区经验所确定的地基承载力、估 算土的液性指数、判定软黏性土的固结历史、检验地基加固改良 的效果。

11.1.1水泥土钻芯法适用于检测水泥土桩的桩长、桩身强度和 均匀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 11.1.2水泥土钻芯法试验数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0.5%,且不 应少于3根。当桩长大于等于10m时,桩身强度抗压芯样试件 按每孔不少于9个截取,桩体三等分段各取3个;当桩长小于 10m时,桩身强度抗压芯样试件按每孔不少于6个截取,桩体 等分段各取3个。

11.2.1钻取芯样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高速工程地质钻机,并配备 相应的水泵、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稳定器及可捞取松软 渣样的钻具。宜采用双管单动或更有利于提高芯样采取率的钻 具。钻杆应顺直,钻杆直径宜为50mm。 11.2.2钻取芯样钻机应根据桩身设计强度选用合适的薄壁合金 钢钻头或金刚石钻头,钻头外径不宜小于91mm。 11.2.3锯切芯样试件用的锯切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夹紧牢固的 装置;芯样试件端面的补平器和磨平机应满足芯样制作的要求。 11.3现场检测

11.3.1钻机设备安装应稳固、底座水平。钻机立轴中心、天轮 中心(天车前沿切点)与孔口中心必须在同一铅垂线上。应确保 钻机在钻芯过程中不发生倾斜、移位,钻芯孔垂直度偏差小 于0.5%。

11.3.2每根受检桩可钻1孔,当桩直径或长轴大于1.2m时, 宜增加钻孔数量。开孔位置宜在桩中心附近处,宜采用较小的钻 头压力。钻孔取芯的取芯率不宜低于85%。对桩底持力层的钻 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小于2倍桩身直径。 11.3.3当桩顶面与钻机底座的高差较大时,应安装孔口管,孔 口管应垂直且牢固。 11.3.4钻进过程中,钻孔内循环水流应根据钻芯情况及时调 整。钻进速度宜为50mm/min~100mm/min,并应根据回水含 砂量及颜色调整钻进速度。 11.3.5提钻卸取芯样时,应采用拧卸钻头和扩孔器方式取芯, 严禁敲打卸芯。 11.3.6每回次进尺宜控制在1.5m以内;钻至桩底时,可采用 适宜的方法对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进行鉴别。 11.3.7芯样从取样器中推出时应平稳,严禁试样受拉、受弯 芯样在运送和保存过程中应避免压、震、晒、冻,并防止试样失 水或吸水。 11.3.8钻取的芯样应由上而下按回次顺序放进芯样箱中,芯样 牌上应清晰标明回次数、深度。 11.3.9X及时记录钻进及异常情况,并对芯样质量进行初步描 述。应对芯样和标有工程名称、桩号、芯样试件采取位置、桩 长、孔深、检测单位名称的标示牌的全貌进行拍照。

11.3.8钻取的芯样应由上而下按回次顺序放进芯样箱中,芯 牌上应清晰标明回次数、深度。 11.3.9X及时记录钻进及异常情况,并对芯样质量进行初步 述。应对芯样和标有工程名称、桩号、芯样试件采取位置 长、孔深、检测单位名称的标示牌的全貌进行拍照。

11.4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11.4.1试验抗压试件直径不宜小于70mm,试件的高径比宜为 1:1;抗压芯样应进行密封,避免晾晒。 11.4.2芯样试件的加工和测量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 则技术规范》JGJ106的有关规定执行。芯样试件制作完毕可立 即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1.4.3试验机宜采用高精度小型压力机,试验机额定最大压

不宜大于预估压力的5倍

11.4.4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11.4.4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4P fcu= rd2

式中:fcu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MPa),精确至0.O1MPa; P—一芯样试件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N); d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mm)。 V

11.5.1桩身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应按一组三块试件强度 的平均值确定。水泥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应取各段水泥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中的最小值

条件下的受检桩,应取桩身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进行: 计,并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平均强度、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并 按本规范附录B规定计算桩身强度标准值

式中: qufi 单桩的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kPa); quf 检验批水泥土桩的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 (kPa) ; Quf 桩身抗压强度代表值的标准差(kPa); ouf木 桩身抗压强度代表值的变异系数; 受检桩数。

1.5.3桩底持力层性状应根据芯样特征、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

11.5.3桩底持力层性状应根据芯样特征、动力触探或标准贯)

试验结果等综合判定。

11.5.4桩身均匀性宜按单桩并根据现场水泥土芯样特征

1.5.4桩身均匀性宜按单桩并根据现场水泥土芯样特征等进行

综合评价。桩身均匀性评价标准应按表11.5.4规定执行

表11.5.4桩身均匀性评价标准

11.5.5桩身质量评价应按检验批进行。受检桩桩身强度应按检 验批进行评价,桩身强度标准值应满足设计要求。受检桩的桩身 均匀性和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按单桩进行评价,应满足设计的 要求。

11.5.6钻芯孔偏出桩外时,应仅对钻取芯样部分进行评价

1钻芯设备及芯样试件的加工试验情况; 2水泥王桩施工日期,取芯期,抗压试验日期,芯样所 在桩身位置及取样率,芯样彩色照片,异常情况说明; 3检测桩数、芯样进尺、持力层进尺、总进尺、芯样尺寸, 芯样试件组数; 4地质剖面柱状图和不同标高桩身芯样抗压强度试验结果 重度、水泥用量等; 5受检桩桩身强度、桩身均匀性和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 评价。

12.2.1低应变法检测仪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基桩动测仪》JG/T3055的有关规定,且应具有信号采 集、滤波、放大、显示、储存和处理分析功能。 12.2.2低应变法激振设备宜根据增强体的类型、长度及检 测目的,选择不同大小、长度、质量的力锤、力棒和不同材 质的锤头,以获得所需的激振频带和冲击能量。瞬态激振设 备应包括能激发宽脉冲和窄脉冲的力锤和锤垫;力锤可装有 力传感器。

12.3.1受检竖向增强体顶部处理的材质、强度、截面尺寸应与 增强体主体基本等同;当增强体的侧面与基础的混凝土垫层浇筑 成一体时,应断开连接并确保垫层不影响检测结果的情况下方可 进行检测。

12.3.2测试参数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2测试参数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增益应结合激振方式通过现场对比试验确定; 2时域信号分析的时间段长度应在2L/c时刻后延续不少 于5ms;频域信号分析的频率范围上限不应小于2000Hz; 3设定长度应为竖向增强体顶部测点至增强体底的施工 长度; 4竖向增强体波速可根据当地同类型增强体的测试值初步 设定; 5采样时间间隔或采样频率应根据增强体长度、波速和频 率分辨率合理选择; 6传感器的灵敏度系数应按计量检定结果设定。 1传感器安装应与增强体顶面垂直;用耦合剂粘结时,应 有足够的粘结强度; 2锤击点在增强体顶部中心,传感器安装点与增强体中心 的距离宜为增强体半径的2/3并不应小于10cm; 3锤击方向应沿增强体轴线方向: 4瞬态激振应根据增强体长度、强度、缺陷所在位置的深 浅,选择合适重量、材质的激振设备,宜用宽脉冲获取增强体的 底部或深部缺陷反射信号,宜用窄脉冲获取增强体的上部缺陷反 射信号。 12.3.4信号采集和筛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竖向增强体直径大小,在其表面均匀布置2个~3 个检测点:每个检测点记录的有效信号数不宜少于3个: 2检测时应随时检查采集信号的质量,确保实测信号能反 映增强体完整性特征; 3信号不应失真和产生零漂,信号幅值不应超过测量系统 的量程;

12.3.3测量传感器安装和激振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4信号采集和筛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竖向增强体直径大小,在其表面均匀布置2个~, 个检测点;每个检测点记录的有效信号数不宜少于3个; 2检测时应随时检查采集信号的质量,确保实测信号能反 快增强体完整性特征; 3信号不应失真和产生零漂,信号幅值不应超过测量系统 的量程; 4对于同一根检测增强体,不同检测点及多次实测时域信 号一致性较差,应分析原因,增加检测点数量。

2000L C △t Ci=2L·△f

3可使用旋转处理功能,使测试波形尾部基本位于零线 附近。

2.4.4竖向增强体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12.4.4的规定。?

12.4.4竖向增强体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12.4.4的规定

表12.4.4竖向增强体完整性分类表

12.4.5竖向增强体完整性类别应结合缺陷出现的深度、测试信 号衰减特性以及设计竖向增强体类型、施工工艺、地质条件、施 工情况,按本规范表12.4.4的分类和表12.4.5所列实测时域或 幅频信号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判定

表12.4.5竖向增强体完整性判定信号特征

续表12.4.5类别时域信号特征幅频信号特征缺陷谐振峰排列基本等间距,2L/c时刻前出现严重同相反射波或相邻频差AF>/(2L),无增强周期性反射波,无底部反射波;体底部谐振峰;IV或因增强体浅部严重缺陷使波形呈或因增强体浅部严重缺陷只出现低频大振幅衰减振动,无底部反现单一谐振峰,无增强体底部谐射波振峰注:对同一场地、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增强体,因底部阻抗与持力层阻抗相匹配导致实测信号无底部反射信号时,可按本场地同条件下有底部反射波的其他实测信号判定增强体完整性类别。12.4.61低应变法应给出每根受检竖向增强体的完整性情况评价。12.4.7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竖向增强体完整性宜结合其他检测方法进行判定:1实测信号复杂,无规律,无法对其进行准确评价;2增强体截面渐变或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12.4.8低应变法检测报告应给出增强体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12.4.9检测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增强体波速取值;2增强体完整性描述、缺陷的位置及增强体完整性类别;3时域信号时段所对应的增强体长度标尺、指数或线性放大的范围及倍数;或幅频信号曲线分析的频率范围、增强体底部或增强体缺陷对应的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61

3.3.1试验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3.2扁铲侧胀试验应符合下列

13.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3.4.1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现场试验数据进行处理: 1出现零位漂移超过满量程的土1%时,可按线性内插法 校正; 2记录曲线上出现脱节现象时,应将停机前记录与重新开 机后贯入10cm深度的记录连成圆滑的曲线:

3记录深度与实际深度的误差超过1%时,可在出现误差 的深度范围内等距离调整

深度范围内等距离调整。 X 3.4.2扁铲侧胀试验成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3.4.2扁铲侧胀试验成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对试验的实测数据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膜片刚度修正:

下列内容: 1扁铲侧胀试验Ep、Kp、Ip、Up与深度及土层分类与深 度关系曲线; 2每个检测孔的扁铲模量、水平应力指数代表值; 3同一土层或同一深度范围的扁铲模量、水平应力指数标 准值; 4岩土性状分析或地基处理效果评价。

14.1.1多道瞬态面波试验适用于天然地基及换填、预压、压 实、夯实、挤密、注浆等方法处理的人工地基的波速测试。通过 测试获得地基的瑞利波速度和反演剪切波速,评价地基均匀性 判定砂土地基液化,提供动弹性模量等动力参数。 14.1.2多道瞬态面波试验宜与钻探、动力触探等测试方法密切 配合,正确使用。 14.1.3采用多道瞬态面波试验判定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时 应结合单位工程地质资料和载荷试验比对结果进行。 14.1.4当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场地综合判断时,宜先进行瑞利波 试验,再根据其试验结果有针对性地布置载荷试验、动力触探等 14.1.5,现场测试前应制定满足测试目的和精度要求的采集方 案,以及拟采用的采集参数、激振方式、测点和测线布置图及数 据处理方法等。测试应避开各种干扰震源,先进行场地及其邻近 的干扰震源调查。

14.2.1多道瞬态面波试验主要仪器设备应包括振源、检波器、 放大器与记录系统、处理软件等。 14.2.2振源可采用18磅大锤、重60kg~120kg和落距1.8m 的砂袋或落重等激振方式,并应保证面波测试所需的频率及激振 能量。

3检波器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

应采用垂直方向的速度型检波

2检波器的固有频率应满足采集最大面波周期(相应于测 试深度)的需要,宜采用频率不大于4.0Hz的低频检波器; 3同一排列检波器之间的固有频率差应小于0.1H2灵敏 度和阻尼系数差别不应大于10%; 4检波器按竖直方向安插,应与地面接触紧密。 14.2.4放大器与记录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仪器放大器的通道数不应少于12通道;采用的通道数应 满足不同面波模态采集的要求; 2带通0.4Hz~4000Hz;示值(或幅值)误差不大于 5%;通道一致性误差不大于所用采样时间间隔的一半; 3仪器采样时间间隔应满足不同面波周期的时间分辨率, 保证在最小周期内采样(48)点;仪器采样时间长度应满足在 距震源最远通道采集完面波最大周期的需要; 4仪器动态范围不应低于120dB,模数转换(A/D)的位 数不宜小于16位。 14.2.5采集与记录系统处理软件应具备下列功能: 1具有采集、存储数字信号和对数字信号处理的智能化 功能; 2采集参数的检查与改正、采集文件的组合拼接、成批显 示及记录中分辨坏环道和处理等功能; 3识别和剔除干扰波功能: 4对波速处理成图的文件格式和成图功能,并应为通用计 算机平台所调用的功能; 5分频滤波和检查各分频率有效波的发育及信噪比的功能: 6分辨识别及利用基态面波成分的功能,反演地层剪切波

1具有采集、存储数字信号和对数字信号处理的智能化 功能; 2采集参数的检查与改正、采集文件的组合拼接、成批显 示及记录中分辨环道和处理等功能: 3识别和剔除干扰波功能: 4对波速处理成图的文件格式和成图功能,并应为通用计 算机平台所调用的功能: 5分频滤波和检查各分频率有效波的发育及信噪比的功能 6分辨识别及利用基态面波成分的功能,反演地层剪切波 速和层厚的功能

14.3.1有效检测深度不超过20m时宜采用大锤激振,不超过 30m时宜采用砂袋和落重激振

14.3.2现场检测时,仪器主机设备等应有防风沙、防雨雪、防 晒和防摔等保护措施, 14.3.3多道瞬态面波测试记录通道应为12道或24道,道间距 宜为1.0m~3.0m,偏移距根据现场试验确定;宜在排列延长线 方向,距排列首端或末端检波器1.0m~5.0m处激发,具体参 数由现场试验确定。

宜为1.0m3.0m,偏移距根据现场试验确定;宜在排列延长线 方向,距排列首端或末端检波器1.0m~5.0m处激发,具体参 数由现场试验确定。 14.3.4多通道记录系统测试前应进行频响与幅度的一致性检 查,在测试需要的频率范围内各通道应符合一致性要求。 14.3.5在地表介质松软或风力较大条件下时,检波器应挖坑埋 置;在地表有植被或潮湿条件时,应防止漏电。检波器周围的杂 草等易引起检波器微动之物应清除;检波器排列布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采用线性等道间距排列方式,震源应在检波器排列以 外延长线上激发; 2道间距应小于最小测试深度所需波长的 3检波器排列长度应大于预期面波最大波长的一半,且大 4偏移距的大小,应根据任务要求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14.3.6X对大面积地基处理采用普测时,测点间距可按半排列或 全排列长度确定,一般为12m~24m。 14.3.7波速测试点的位置、数量、测试深度等应根据地基处理 方法和设计要求确定。遇地层情况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观测参 数。重要异常或发现畸变曲线时应重复观测

14.3.5在地表介质松软或风力较大条件下时,检波器应挖

14.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4.4.1面波数据资料预处理时,应检查现场采集参数的输人止 确性和采集记录的质量。采用具有提取频散曲线功能的软件,获 取测试点的面波频散曲线

4:4:2频散曲线的分层:叫根据曲线的曲率和频散点的疏密变 化综合分析;分层完成后,可反演计算剪切波层速度和层厚

化综合分析;分层完成后,可反演计算剪切波层速度和层厚

14.4.3根据实测瑞利波波速和动泊松比,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剪 切波波速:

14.4.7瑞利波波速与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模量的对

表14.4.7瑞利波波速与碎石土地基承载力 特征值和变形模量的对应关系

注:表中数据可内插求得。

附录A原始记录图表格式IVA.0.1A.0.1标准贯入试验记录表合同编号N第页共页工程名称地基类型钻孔编号钻孔标高试验日期地下水位仪器设备编号X标定时间实测修正贯人度对应于△;试验击数击数探杆土层定序号△(cm)的击数N;备深度N长度名及注(m)(m)描述243NiN2Ng11345678项目负责:校对:检测:71

JB/T 4177.3-2019 直齿锥齿轮刨齿机 第3部分:技术条件.pdfA.0.22 动力触探试验记录表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A.0.2动力触探记录表

(uu)=(uw)=H 高K“核期校日灵()千霞重程(w)高(w)名号置编位77

α2 修正系数,按表C.0.2取值。

深圳地铁车站及自然形成空间商业资源设计指引(深圳地铁集团2017年8月).pdf表C.0.2超重型触探试验的杆长修正

D.0.1探头率定可在特制的率定装置上进行,探头率(标)定 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头率定用的测力(压)计或力传感器,其公称量程不 宜大于探头额定荷载的两倍,精度不应低于血级: 2探头率定达满量程时,率定架各部杆件应稳定; 3率定装置对力的传递误差应小于0.5%。 D.0.2率定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触探头和记录仪并统调平衡,当确认正常后方可 XY 2当采用电阻应变仪时,应将仪器的灵敏系数调至与触探 头中传感器所贴的电阻应变片的灵敏系数相同; 3触探头应垂直稳固旋转在率定架上,率定架的压力作用 线应与被率定的探头同轴,并应不使电缆线受压; 【4对于新的触探头应反复预压到额定载荷,反复次数宜为 3次~5次,以减少传感元件由于加工引起的残余应力。 D.0.3触探头的率定可分为固定桥压法和固定系数法两种,其 率定方法和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固定桥压法时,可按下列要求执行: 1)选定量测仪器的供桥电压,电阻应变仪的桥压应是固 定的; 2)逐级加荷,一般每级为最大贯入力的1/10; 3)每级加荷均应标明输出电压值或测记相应的应变量; 4)每次率定,加卸荷不得少于3遍,同时对顶柱式传感 器还应转动顶柱至不同角度,观察载荷作用下读数的 变化,其测定误差应小于1%FS: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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