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27-2020 人民防空专业队工程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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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T 12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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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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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227-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T 1227-2020 人民防空专业队工程设计标准.pdf

前设有集气箱时,应设增压管及球阀。

前设有集气箱时,应设增压管及

4.2.7过滤吸收器数量应根据战时滤毒通风量确定HJ 442.2-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 数据处理与信息管理.pdf

规格宜相同;通过过滤吸收器的风量严禁大于过滤吸收器额 风量。

4.2.8队员掩蔽部的排风系统应设置在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

除满足战时工程排风外,还应满足在滤毒通风时,工程主体超压 和防毒通道、洗消间等各房间和通道通风换气的需要。各房间和 防毒通道内相邻的通风短管、密闭阀门或自动排气活门在水平和 垂直方向上都应错开布置。

4.2.9防爆波活门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抗力级别和战时清洁

通风量等因素确定,所选用防爆波活门的额定风量应不小于战时 清洁通风量。选用多个防爆波活门时,活门的型号和规格应 同。当战时与平时通风系统共用防爆波活门时,应优先采用门式 防爆波活门。

排风量、工程超压值、排风系统阻力和自动排气活门的性能等因 素确定。单个活门的排风量应根据活门两侧实际超压值查产品性 能曲线确定。自动排气活门两侧的实际压差为人防工程设计超压 直减去自动排气活门至室外排风口之间排风系统的通风阻力。选 用的自动排气活门数量应根据滤毒通风总排风量和单个活门的排 风量确定。选用多个自动排气活门时,活门的型号和规格应 相同。

4.2. 12设置在染毒区的进、排风管应采用 2. 0mm ~3.

的钢板焊接成型,其抗力和密闭防毒性能应满足战时防护需要 且风管应有0.5%的坡度坡向室外

4.2.13穿过防护密闭墙的通风管,应采取预埋防护密闭短管

可靠的防护密闭措施,并应在土建施工时一次预埋到位

4.2.14队员掩蔽部应在防化通信值班室内设直测压装置。该装 置可由倾斜式微压计、连接软管、铜球阀和通至室外的测压管组 成。测压管应采用DN15热镀锌钢管,其一端设在防化通信值班 室或人防进风机房内,通过铜球阀、橡胶软管与倾斜式微压计连 接,另一端则引至室外空气零点压力处,管口向下。测压管室列 端不得设置在通风竖井或采光窗井内

管、测压管和风量测量装置:

1在油网滤尘器进风管道上设置DN32(热镀锌钢管)的 空气放射性监测取样管。该取样管口应位于风管中心,取样管末 端应设球阀。 2在油网滤尘器的前后各设置管径DN15(热镀锌钢管 的压差测量管,该管末端应设球阀。 3在过滤吸收器的前后各设置管径DN15(热镀锌钢管 的压差测量管,该管末端应设球阀。 4在滤毒室内进入风机的总进风管上(过滤吸收器的总出 风口处)设置DN15(热镀锌钢管)的尾气监测取样管,该管末 端应设截止阀。 5在风机的进风管道上应设置风量测量装置。 4.2.16队员掩蔽部每个口部的防毒通道、密闭通道的防护密闭 、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设置DN50(热镀锌钢管)的气密测量 管,管的两端应有相应的防护、密闭措施。气密测量管的安装高 度宜为管中心距地面2.4m。

口应设置防爆炸冲击波设施,具体做法见本标准第3.4.1条。

5.1.1平战结合防空专业队工程的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工程 我时防护和使用功能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工程平时使用功能要 求,且方便其平时和战时的操作与维护管理

5.1.2与防空专业队工程无关的管道不得穿过人防围

与防空专业队工程无关的给水排水设备房间应设在防空专业队工 程的防护密闭区之外。

5.1.3穿过防空专业队工程围护结构的给水、热水、消防、供

1公称直径不大于150mm的管道穿过防空专业队工程的顶 板、外墙、密闭隔墙及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在其穿 墙(板)处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 2公称直径大于150mm的管道必须穿过防空专业队工程的 围护结构时,在其穿墙(板)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 防水套管。

5.2.1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平时用水宜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战时用水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有条件时宜采用可靠内水源 或构筑有防护的自备外水源供水。自备内水源取水构筑物应设于 清洁区内。

员饮用水量标准为(5~6)L/(p·d)。平时用水量定额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

5.2.3队员掩蔽部在每个防护单元的清洁区均应设置生

饮用水贮水箱。贮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工程战时掩蔽人员数 量、战时用水量标准及贮水时间、人员洗消用水量、口部墙地面 冲洗用水量等计算确定。

根据工程水源情况按表5.2.4采用

表5.2.4队员掩蔽部的贮水时间

5.2.5战时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

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的规定。生活用水、饮用水贮水箱 应设置消毒设备,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 规程》CJJ 140 的规定

人1当给水管从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围护结构内侧的管道 上设置防护阀门:管道穿越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 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防护阀门:管道穿越上下防护 单元时,应在防护密闭楼板下侧的管道上设置防护阀门: 2防护阀门应采用公称压力不小于1.6MPa、阀芯为不锈钢 或铜质材料制成的闸阀或截正阀: 3防护阀门应设置在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直管段上,且阀 门近端面距离人防围护结构内侧壁面不宜大于0.2m。

5.3.1防空专业队工程的污废水宜采用机械排出。战时电源

5.3.1防空专业队工程的污废水宜采用机械排出。战时电源无 保障时,宜设置电动、人力两用机械排水设施 5.3.2队员掩蔽部在隔绝防护时间内不得向工程外排水.在此 期间所产生的生活污、废水和设备排水均应储存在污水集水 池内。

5.3.3战时使用的集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为调节容积和储备容积

之和。调节容积不宜小于最大一台污水泵5.0min的出水量,且 污水泵每小时启动次数不宜超过6次。储备容积应大于隔绝防护 时间内产生的全部污水量的1.25倍。集水池如平时使用时,应 在临战前将池内污水抽空。

5.3.4战时使用的集水池应按每个防护单元独立设置。战时集 水池宜设在战时用水集中区域,水箱间、洗消间、干厕房间内应 设置供战时使用的集水池。污水集水池应按要求设置通气管。

5.3.4战时使用的集水池应按每个防护单元独立设置。战时

5.3.5排水管的管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排水管道及压力排水管应采用复合 金属管或其他经过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 2人防围护结构以内的重力排水管道可采用机制排水铸铁 管、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 3在结构底板中及以下敷设的排水管道可采用机制排水铸 铁管或热镀锌钢管、复合金属管。

5.3.7多层防空专业队工程排水管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层人防的战时排水不应排人下层人防集水池。当确有 利难必须排入下层时,应采取在下层设独立集水池,并用围护结 构与下层防护区隔开的措施:

2上层卫生间排水应采用同层排水布置; 3上层仅用于平时的排水立管,可排入下层人防的集水池 该排水管穿越两层之间的防护密闭楼板时,应设密闭套管,楼板 的下面应设有公称压力不小于1.6MPa闻阀,阀门的上端面距离 楼板下表面不宜大于0.2m。

5.4.1队员掩蔽部的人员采用淋浴洗消方式,洗消人数应按防 护单元内掩蔽人数的20%确定。人员洗消用水量标准宜按 40.0L/(p·次)计算,并按应洗消人员洗消一次计算。人员洗 消用水应贮存在清洁区贮水箱内。

套计算:当人员洗消用水量大于洗消器具热水供应量时,热水供 水量仍按洗消器具的套数计算。

套计算:当人员洗消用水量大于洗消器具热水供应量时,热水

水量仍按洗消器具的套数计算。 5.4.3队员掩蔽部人员淋浴洗消用热水温度可按37℃~40℃计 算,其加热设备应能保证在3h内将全部淋浴用水加热到设计温 变。热水加热器宜采用容积式电热水器。热水器和冷热水混合 器,宜设置在检查穿衣室内。淋浴器宜采用单管供水系统,脚踏 式或感应式开关。 5.4.4队员掩蔽部口部染毒区墙面、地面冲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要冲洗的部位应包括进风竖并、进风扩散室、除尘室

算,其加热设备应能保证在3h内将全部淋浴用水加热到设计温 变。热水加热器宜采用容积式电热水器。热水器和冷热水混合 器,宜设置在检查穿衣室内。淋浴器宜采用单管供水系统,脚踏 式或感应式开关。

1需要冲洗的部位应包括进风竖并、进风扩散室、除尘室、 虑毒室、与滤毒室相连的密闭通道、战时主要出入口的洗消间 防毒通道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2冲洗用水量应按需冲洗部位冲洗一次计算,冲洗用水量 标准为(5.0~10.0)L/m²: 3口部洗消用水应贮存在清洁区内,当洗消水量超过 10.0m3时,可按10.0m3计算。 4在需冲洗部位附近的清洁区应设冲洗用的冲洗栓或冲洗 水嘴,并配备冲洗软管,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m,供水压力

不宜小于0.2MPa,供水管径不应小于20mm。当不能保证墙、 地面冲洗的供水压力时,洗消水贮存间应设增压装置。 5在洗消间和需冲洗的口部染毒区均应设置用于收集洗消 麦水的集水池(坑)或地漏。洗消废水集水池(坑)不得与清 洁区内的集水池共用。 6洗消集水池(坑)的大小应满足排水泵的安装及吸水要 求。防护密闭门外洗消废水集水池(坑)可采用移动式污水泵 排水。

可设带水封地漏,受冲击波作用的排水管上应设置材质为不锈钢 的防爆地漏

6.1.1防空专业队工程的电气设计,必须确保战时的防护要求, 并应满足战时及平时的使用功能要求。 5.1.2防空专业队工程内安装的变压器、断路器、电容器等电 气设备,应采用无油、防潮设备。 6.1.3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平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其平时功

6.1.3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平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其平时功 能进行设计,并应满足相关的现行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6.1.3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平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其平时

6.2.1防空专业队工程电力负荷应按战时用电负荷的重要性、 供电连续性及中断供电后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分为一级 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

表6.2.2战时常用设备电力负荷分级

采用高压供电。采用高压供电时,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 于 1250kVA

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战时隔绝防护时间

6.2.6防空专业队工程的用电设备应根据平时及战时的

模、使用功能等因素,引接电力系统电源、应急电源和内部 电源。

6.2.7防空专业队工程战时各级电力负荷的供电应符合下列

1一级负荷、应有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其中一路独立电源 应是该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内部电源,如内部电源为区域电源,应 增设蓄电池组电源; 2二级负荷,应有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电源应是区域 电源或自备电源; 3三级负荷,应有一路电源供电。 6.2.8电力系统电源、应急电源和内部电源应分列运行。 6. 2. 9 防空专业队工程宜优先利用平时设计为地面建筑使用的 柴油发电机组或其他备用电源作为该防空专业队工程的战时备用 电源,柴油发电机组或其他备用电源宜设置在人防工程内

柴油发电机组或其他备用电源作为该防空专业队工程的战时备 电源,柴油发电机组或其他备用电源宜设置在人防工程内,

6.3.1防空专业队工程应根据平时及战时的使用功能设计低压 配电系统,人防工程设置总配电室时,配电室应设于抗力级别最 高的防护单元内

6.3.2每个防护单元应弓接电力系统电源和内部电源,电源的

安片片原标 七口 进线处应设置防护单元的总开关及电力系统电源和内部电源的转 换开关

箱(柜)应有明显的标识。人防电源配电箱(柜)宜设置在清 洁区内,可设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6.3.4从低压配电室、电站控制室至每个防护单元的战时配电

6.3.5每个防护单元应自成配电系统,配电设计应符合下

1 战时一级、二级和大容量的三级电力负荷宜采用放射式 配电; 2 通信、防灾警报、照明、动力等应分别设置独立回路; 3不同等级的电力负荷应各有独立回路。 6.3.6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等各种电气设备箱(柜),不 得在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 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5.3.7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各种电气设备当采用集中控制或自动 生山

6.3.7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各种电气设备当采用集中控制

6.4.1与防空专业队工程无关的电力、电信等管线不宜穿过人 防围护结构:与防空专业队工程无关的电气、智能化系统等平时 专用的设备房间应设置在防空专业队工程的防护密闭区之外。 6.4.2进、出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动力、照明、弱电线路穿过防 空专业队工程的外墙时,应采用电缆或护套线。

6.4.3防空专业队工程的电缆和电线导体应采用铜材质

6.4.4战时电气线路从非人防工程进入防空专业队工程,穿过 防空专业队工程的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楼 板处,应进行防护密闭处理。

6.4.4战时电气线路从非人防工程进入防空专业队工程,穿

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楼板处,可采用保护管加密闭盒的方 式进行密闭处理。保护管径一般不应大于25mm,配用75系列 接线盒。当有特殊要求时,保护管外径不应大于50mm,选用的 接线盒底板后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得小于200mm。

6.4.6电气线路穿管明敷设时,穿过防空专业队工程的临空墙、 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楼板处,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防护密 闭处理:

6.4.6电气线路穿管明敷设时,穿过防空专业队工程的临空

1采用单根电缆或护套线时,应穿保护管进行密闭封堵 72采用同类多根弱电线缆时,应穿外径不大于50mm的保 护管,两边加接线盒进行密闭封堵

钢板,钢管壁厚应不小于2.5mm,钢板厚度应不小于1.5mm 接线盒防护钢盖板厚度应不小于3.0mm。

6.4.8所有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

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保护管,并应满足防护密闭要求。 备用保护管为公称口径50mm~80mm,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 的热镀锌钢管。

6.4.9沿梯架、托盘、槽盒敷设的电气线路,不得直接穿过临 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楼板。当必须通过时应改为穿 保护管敷设,并应满足防护密闭要求,

隔墙、楼板,当必须通过时,需采用防护密闭母线,并应满足 护密闭要求。

路,应分别设置强电或弱电防爆波电缆井

6.4.12防空专业队工程内使用的阻燃型电气系统线缆,

6.5.1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并应满足照明场所的照 度、显色性和防眩光等要求。 6.5.2防空专业队工程平时和战时的照明均应有正常照明和应 急照明。

6.5.1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并应满足照明场所的照 度、显色性和防眩光等要求。 6.5.2防空专业队工程平时和战时的照明均应有正常照明和应 急照明。 6.5.3平时正常照明、消防应急照明、战时正常照明和应急照 明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6.5.4平时正常照明的照度,应参照同类地面建筑照度标准 确定。 55防穴专业队工程战 照度标准值符合

6.5.3平时正常照明、消防应急照明、战时正常照明和

明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6.5.4平时正常照明的照度,应参照同类地面建筑照度标准 确定。 6.5.5防空专业队工程战时通用房间照明的照度标准值,符合 表 6.5.5 的规定

表 6.5.5战时通用房间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注:Ix:照度标准值UGR:统一眩光值Ra:显色指数

注:Ix:照度标准值UGR:统一眩光值Ra:显色指数

6.5.6平时与战时正常照明的灯具宜合用当战时照度

时独立运行、不受消防系统控制。

6.5.8战时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空专业队工

6.5.8战时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空专业队工 程的防护隔绝时间,队员掩蔽部不小于6h,车辆掩蔽部不小 于2h。

6. 5. 94 每个照明AC220V单相分支回路的电

孔、三孔防溅式电源插座各2个,距地安装高度为1.4m。 6.5.11滤毒室内每个过滤吸收器风口取样点附近距地面1.5n 处,应设置AC220V10A单相三孔电源插座1个。 6.5.12队员掩蔽部的防化通信值班室内应设置电源配电箱和电 源插座箱。配电箱按一级负荷不小于4kW设置,电源插座箱内 应包括AC380V16A三相四孔电源插座、断路器各1个和 AC220V10A单相三孔电源插座7个。 6.5.13防化器材储藏室应设置AC220V10A单相三孔电源插座 1个。 6.5.14 战时照明灯具宜选用重量较轻的线吊或链吊灯具。当选

用吸顶灯具时,应在临战时加设防掉落保护网

6.5.15战时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直至地面的通道照明电 源,宜由防护单元内人防电源柜(箱)供电。 6.5.16战时主要出人口的通道照明,当防护区内和非防护区灯 具共用一个电源回路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侧设置短路保护装 置,或对非防护区的灯具设置单独回路供电;对于非防护区疏散 照明灯具应设置单独回路供电,不可与防护区内照明采用熔断器 共用电源回路

系统。 6.6.2 除特殊要求外,防空专业队工程接地系统宜与地面建筑 接地系统共用,采用一个接地系统。 6.6.3防空专业队工程内应将下列导电部分做等电位连接: 11 保护接地干线; 2电气装置人工接地极的接地干线或总接地端子: 3室内通风管、给排水管、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导管 等金属管道: 4室内机电设备金属外壳: 5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 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等; 6电缆金属外护层; 7 毒剂报警器的探头外壳。 6.6.4 防化通信值班室、战时设备机房、配电室及潮湿场所内 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 6.6.5电源插座和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加设剩余电流保 护器。

6.6.3防空专业队工程内应将下列导电部分做等电位连接:

6.6.6燃油设施防静电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金属油罐的金属外壳应做防静电接地:

2非金属油罐应在罐内设置防静电导体弓引至罐外接地,并 与金属管连接; 3输油管的始末端、分支处、转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 ~300m处,应做防静电接地; 4输油管道接头井处应设置油罐车或油桶跨接的防静电接 地装置。

6.7.1队员掩蔽部应在每个防护单元内设置二种通风方式信号 装置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种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宜设置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 班室内。灯光信号和音响应采用集中或自动控制。 2战时进风机室、排风机室、防化通信值班室、值班室 柴油发电机房、电站控制室、人员出人口(包括连通口)最里 面一道密闭门内侧和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应设置显示三种通风 方式的灯箱和音响装置,应采用红色灯光表示隔绝式,黄色灯光 表示滤毒式,绿色灯光表示清洁式,并宜加注文字标识。 6.7.2队员掩蔽部,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 外侧,应设置具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音响信号应设置在 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6.7.2队员掩蔽部,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 外侧,应设置具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音响信号应设置在 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6.7.4防空专业队工程中的值班室、防化通信值班室、通风机

6.7.6队员掩蔽部的毒剂报警器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4.4

条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 范》RFJ013的有关规定。 6.7.7毒剂报警器均由探头、主机和连接电缆组成。其主机应 设在防化值班室内,并应与核垂化控制中心相连,驱动设施、设 备,通过电控箱实现三种通风方式的自动控制。报警信息由防化 值班室向中控室传输

穿管应预埋内径为50mm的镀锌钢管,

A.0.1防空专业队车辆掩蔽部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 范》GB50067和现行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的 相关规定。 A.0.2防空专业队车辆掩蔽部的出入口和车道数量取决于其停 车类型和规模,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m的车辆掩蔽部的出人口 和车道数量,应符表A.0.2的规定

表A.0.2车辆掩蔽部的出入口和车道数量

注:1,当采用双车道出人口时,可设一个汽车坡道出人口;当采用单车道出人口 时,应设一进一出两个汽车坡道出入口;当停放小型车24辆或轻型车15辆、 中型车11辆及以内时,可设一个单车道出人口。 消防专业队车辆掩蔽部停放中型车少于12辆时,也应设两个汽车坡道出入 口,宜采用一进一出两个单车道出人口形式

GBT50186-2013 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pdfA.0.3各类防空专业队车辆掩蔽部的工程设计参数可按表

设计车型 车位 车道 后退垂直停 后退垂直停 车辆出入口单双 单双行坡道 坡道最大 车辆 外廓尺寸 最小 最小 车通车道 车最小停车 行门洞最小尺寸 最小净宽 纵向坡度 规格 长×宽×高 净高净高 最小宽度 位参考尺寸 净宽 净高 直线 曲线 (%) 小型 4. 8 ×1. 8 ×2. 0 2. 2 2. 2 5. 5 5.3 ×2. 4 2. 4/4. 8 2.2 3. 0/5.5 3. 8/7. 0 15. 0/12. 0 轻型I 7. 0 ×2.3 ×2.8 3. 0 3. 0 8. 0 7.7 ×3.1 2.9/6.0 3. 0 3. 5/7. 05. 0/10. 0 13. 3/10. 0

设计车型 车位 车道 后退垂直停 后退垂直停 车辆出人口单双 单双行坡道 坡道最大 车辆 外廊尺寸 最小 最小 车通车道 车最小停车 行门洞最小尺寸 最小净宽 纵向坡度 规格 长×宽×高 净高| 净高 最小宽度 位参考尺寸 净宽 净高 直线 曲线 (%) 轻型 7. 0 ×2. 3 ×2. 8 3. 0 3. 0 8.0 7. 7 ×3. 1 2. 9/6.0 3. 0 3.5/7.0 5. 0/10. 0 13. 3/10. 0 中型I 9.0×2.5 ×3.5 3. 7 3.7 9. 0 9. 5 ×3. 5 3.3/6. 8 3. 7 3.5/7.05.0/10. 0 12. 0/10. 0

运输专业队车辆掩蔽部的工程设计参数

消防专业队车辆掩蔽部的工程设计参

主:1净高指从楼地面建筑面层至吊顶、设备管道、梁或其他构件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高度; 2表中车辆出人口门洞与坡道最小净宽的“数1/数2”表达含义为:数1为车辆单向通行最小净宽度;数 2为车辆双向通行最小净宽度。坡道最大纵坡的“数1/数2”表达含义为:数1为直线型坡道的最大纵 向坡度;数2为曲线型坡道的最大纵向坡度; 3出入口防护密闭门的设置应与车辆通行口的洞口尺寸相匹配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指南2018年.pdf,防护密闭门开启范围的门前通道净高、净 宽要在坡道最小净高、净宽的基础上按防护密闭门安装与启闭要求增加相应尺寸; 4消防车的出人口、坡道及室内净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相关规定; 5尾部开门的车辆应根据具体车型确定车辆停放尺寸,本表尺寸为参考尺寸,不代表实际需要尺寸,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025 《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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