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技术规程》CECS191: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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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技术规程》CECS191:2005.pdf

4.5.8对拟使用的地板进行根据相对湿度变化的湿胀测量,取得

以最高平衡含水率月份与年平均平衡含水率的差作为最大湿 张量的计算依据。 实木地板的纵向湿胀极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只需计算地板 的横向湿胀量。

国道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范本)4.5.9本条规定了地板干缩量的计算方法。

4.5.10当计算相邻地板块预留缝隙大于0.5mm时,为

,而地板含水率已按设计要求十燥并加工完成,因此,在铺装 根据地板的实际含水率和当时气候条件重新计算调整相邻地 的间隙。

面温度相当于地表温度(未考感屋面保温层降温),因温度增高,相 对湿度会偏小。底层的房间如接近泥土绿化地面,受太阳的直射, 树木和泥土中水分蒸发,相对湿度会增高。 高层建筑中,层次越高,风速越大。实测表明,同一时间浇筑 的混凝土现浇楼板,对已装窗玻璃的封闭房间、未装窗玻璃的室内 走道和未装窗玻璃且前后直通风的电梯间通道三个检测点,混凝 土现浇楼板的含水率分别为12%、9%和6%。说明风速越大,水

分被带走越多,含水率越低。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设计规范》GB50019规定,室内空调风速不得超过0.3m/s,否则, 地板容易被风干,局部含水率降低。 房间平面设计的自然通风条件和房间的朝向均会受到通风风 速和日晒的影响,平衡含水率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这些现象很难用某一确定的系数进行微调计算。考虑到设计 人员对木地板的应用不一定非常熟悉,也可以请有经验的施工企 业或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二次设计,但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经原设 计人员认可,并作为正式的设计文件存档。 地板经漆饰后,与潮湿空气的交流会随漆饰的质量、厚度、面 积、部位的不同而减少,潮湿(干燥)空气对地板的含水率影响也会 减少。有条件的企业可将经漆饰的地板批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按附录B规定做不同相对湿度时湿胀(干缩)量的测定,为设计和 铺装提供可靠的依据。

4.5.13在成品保护期间,应以遮阳降温、增湿、排湿等措施保持 地板的含水率符合设计要求,以减缓地板的变形。

4.6.1混凝土基层是渗水源和潮湿源传递的主要途径,地板的变 形除了地板材料内在原因和气候影响这两个主要原因外,第三个 原因就是房屋中的潮湿源和施工中潮湿源对地板的影响,有可能 影响地板含水率的渗水源和潮湿源包括: 1混凝土基层的含水率偏高; 2在混凝土基层上曾进行湿作业或直接堆放潮湿材料; 3有漏水、渗水、雨水洒落的可能或有水流尚的卫生简、厨房 间、洗衣间、工作阳台、通透阳台、露台等建筑地面; 4与其他大理石、花岗岩、瓷砖等湿作业铺地材料连接处; 5墙体曾湿作业施工或门窗尚未安装,雨水可能飘落混凝土 基层;

6 地板面层下暗敷的冷热水管道产生的冷凝水; 新建墙体或湿作业墙体粉刷蒸发的水气: 8 交叉施工,特别是和湿作业交叉施工, 9与卫生间、厨房相邻地面的高差未按设计规定设置。 应针对各种渗水源和潮湿源排除干扰因素,保证地板铺装质 量。 4.6.2、4.6.3这两条规定了对渗水源和潮湿源的防水阻水隔断 处理要求。 4.6.4、4.6.5这两条规定了防水、防潮措施。 4.6.6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可复合使用,以提高防水效果。 4.6.7地板面层下冷、热水管道的安装,除用水泥砂浆安装稳固 外还应防止冷凝水对地板的影响

4.7.6防潮隔离层在墙边翻边,是为了保证混凝土基层的水

4.7.7在防潮隔离层下应设置排气通道,使水汽能快速通

道排向大气。排气通道可设置在每两根龙骨头之间,用 30mm塑料管置于混凝土基层上,使防潮隔离层向上隆起,自 成排气腔,水汽可通过排气腔、排气孔向大气散发。

4.7.8防潮隔离层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为2年。2年后,混凝土

4.8防腐、防蛙、防火处理

4.8.2木腐菌生长必须同时具备氧气、适宜的温度和木材平衡含 水率大于或等于20%等三个要素。当木结构处于潮湿环境中或 木材平衡含水率大于或等于20%时,必定发生腐朽。因此:为了 防止木材腐朽,从建筑构造上应采取措施,使木龙骨、毛地板、人造 板、地板处于通风良好的环境条件下,这样做即使一时受潮,也能 及时风干。 防腐剂应具有毒杀木腐菌、杀死蛙虫和防止白蚁生长等功能, 防腐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规定的药剂成分配方处理。在新材料不断涌现的情况下,

也不乏性能更好的药剂,但必须做鉴定后方可使用。 4.8.3·地板工程的木质辅材主要用于室内,为HJI级,可用常温 非加压的方法处理,同时规定了浸渍法和喷洒法的适用范围。 4.8.4当经水溶性防腐溶剂处理后,含水率会高于设计规定的含 水率,所以必须重新进行十燥处理,达到设计指定的含水率范围。 4.8.5木质辅材经重新切割加工,暴露部分未经防腐处理,应采 用原来处理的防腐剂重新涂刷。 4.8.6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已经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在地板 铺装工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材料。 4.8:7地板的主材、辅材都应符合防火要求。并应根据房屋的防 火设施确定地板主、辅材的防火等级要求。

9.1、4.9.2规定了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时,覆盖层伸缩缝的诊 求。

5.1.1隐蔽工程是木地板铺装工程中的核心工序,其施工质量的

优劣,会影响整个铺装工程的质量。 隐蔽工程必须符合本规程各项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的规定 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会审,符合施工环境和 没计文件的技术要求: 掌握设计构造、设防要求,领会设计意图; 根据构造设计和节点处理方法,确定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 对面积较大的工程必须先做样板间,样板间验收合格后方可 大面积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 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 图的前提,也是明确划分设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的前提。 5.1.2~5.1.4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混凝土基层进行交接验 收,对交接检验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并签字后方可实施隐蔽工程施工。 隐蔽工程施工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自查和验收,对存在 的施工缺陷及时进行修补或返工,自检合格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 后,还必须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方可 进行后道工序的施工。 在铺装工程施工前,应先提出相应的交接检验内容和隐蔽工 程铺装技术要点。 隐蔽部分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的,严禁继续施工。必须返工至 符合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后,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

人)检查认可并签字后,方可实施隐蔽工程施工。

5.2.1为确保地板铺装工程的质量,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 定。

复验的项自主要为木质材料含水率和环境污染控制、有害物 质限量。

后必须填报工程材料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帅(建设单位技术负责 人)认可后方可施工。

5.3.1施工准备包括施工场地、前道工序和其他分项工程的交接 检验。混凝土基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并进行交接检验。 前道工序和其他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未经整改,严禁继续施

5.3.2~5.3.5规定必须进行混凝含水率测试,以及混凝土含

水率的简要检测方法和仪器检测方法。 非损伤性的混凝土含水率检测方法(核子技术测定法),其工 作原理是利用放射性一241一铍中子源和艳一137伽马射线源, 对混凝土中的含水量采用快中子被氢原子慢化方法来测量和确定 混凝土含水量,

5.3.6通过检测易受潮的部位来确定房间的整体含水率,并如实

5.3.7施工条件不具备时严禁继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

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处理并达到本规程的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1为防止混凝土中的水分蒸发被地板吸收,需隔离混凝土中 的蒸发水汽:这一层隔离层主要是隔离混凝土中的水汽; 2为防止空气中水汽被地板吸收,需隔离空气中的水汽。在 气候潮湿的地区,宜铺设第二道隔离层,用以隔离空气中的水汽。 第二道隔离层设置在毛地板、人造板垫层上。也就是采用龙骨双 会铺装法。 混凝土基层含水率已达到设计要求的,可以不铺设防潮隔离 层,但如使用地的常年相对湿度在70%以上,还要防止空气中的 水汽对混凝土基层和地板的影响,宜铺装防潮隔离层。 5.4.2、5.4.3防潮隔离层的搭接部位应错,用胶带粘结时,必 须用防水胶带,严禁使用文具胶粘带、包装封箱带。此类胶粘带遇 水即失去密封作用,不能保证防潮隔离层的密封。 5.4.4~5.4.8防潮隔离层铺装应按本规程的要求设置排气通 道,墙边翻起部分,上口只能用点固定,保证排气通道通畅。 防潮隔离层铺装既要密封,文要排气通畅,发现有撕裂、打洞 等情况,必须用防水胶粘带或防水密封胶密封。

.5,1不化有铺 1混凝土基层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并验收合格; 2防水节点和防潮隔离层已完成,并验收合格。 5.5.2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未经干燥 过高的含水率在经气干后,握钉力降低,埋下地板发生声响的

过高的含水率在经气干后,握钉力降低,埋下地板发生 隐患。

5.5.3木龙骨的安装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地板、毛地

5.5.4木龙骨与墙体及建筑构件之间应预留构造伸缝。规定了 龙骨固定钉的距离不大于400mm,是为了固定牢固,避免发生松 动,以消除地板发生声响的隐患。

5.5.4木龙骨与墙体及建筑构件之间应预留构造伸缝。规定了

.5.5随看固定件的发展,各地出现了很多新型的木龙骨固 代。不论何种固定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唯一目的也就 固,同样也是为了消除地板发生声响的隐患。

骨能完整的坐落于混凝土基层上,顶面刨平是为了木龙骨顶 足允许偏差的质量要求。同样也是为了保证地板安装牢固和 发生声响的隐患。

.5.7木龙骨必须整体坐落于混凝土基层(防潮隔离层)上 是防止地板发出声响的关键措施,只有混凝土基层的平整度 度符合验收要求,木龙骨才能整体坐落于混凝土基层上。垫 是在混凝土基层的凹陷部位填实。应采用实木木片作为垫块

5.5.10采用高架铺装法的通风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5.5.10采用高架铺装法的通风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 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5.5.11木龙骨面层的铺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11的规定,

5.6毛地板、人造板垫层

5.6.1毛地板铺装前,木龙骨的铺装质量应已验收合格。一经毛 地板铺装,木龙骨的铺装缺陷将被掩盖,因此在毛地板铺装前,木 龙骨铺装的质量验收非常重要。

5.6.2目前常用的毛地板为两种主要材料,杉木板和多

4~5.6.7规定了毛地板和人造板垫层铺装方法和要求。 8地板垫层的铺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8的规定。

5.6.4~5.6.7规定了毛地板和人造板垫层铺装方法和要求。

6.1.1地板面层铺装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的基 行。

6.1.2与其他地面铺装材料相交处应按节点详图施工。

.1.8、6.1.9踢脚板和门套下口必须置于地板面层之上,与 面层之间应有不大于1mm的缝隙,以确保地板面层因气候 的湿胀不受阻

6.2.1隐蔽工程必须已通过验收并符合施工质量合格

6.2.3面层铺装前带湿施工作业必须已完成,其他室内装饰分项 工程应只留收尾补课作业。 6.2.4木地板铺装工程受气候影响极大。施工期的雨、雪、高温、大 雨和连续阴雨天气,对地板铺装质量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在 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掌握天气预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保证铺装工 程质量。不宜在连续阴雨、连续高温等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

6.3.1、6.3.2所有进场材料,应对产品合格证书和对产品品种、 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 对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复验的材料,必须进行复验。 复验的项自主要为木质材料含水率和环境污染控制、有害物 质限量。 验收程序应符合本规程第 5.2. 4,5. 2. 5 条的要求,

6.3.3~6.3.6规定了对材料的要求,

6.3.7作业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半成品保护。对

7作业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做好半成品保护。对地板应 挑选和分色。

6.4实木地板面层铺装

6.4.1本条规定了实木地板面层的几种铺装方法。

6.4.1本条规定了实木地板面层的几种铺装方法。 6.4.2对地板和自然色差应通过合理选色、集中调配、逐步过渡 的施工方法使地板铺装效果达到和谐自然,有条件的可进行试铺。 6.4.3~6.4.6规定了实木地板铺装方法

6.4.3~6.4.6规定了实本地板铺装方法。

6.4.7本条规定了胶粘直铺法的施胶方法

6.4.8素板铺装后表面必须刨平或磨平,其切削厚度应

6.4.9踢脚板背面必须做防腐、防蛀处理,还应设置排气通道,以 配合防潮隔离层达到排气畅通要求。 6.4.10踢脚板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4.11本条规定了实木地板面层的铺装允许偏差范围

6.4.9踢脚板背面必须做防腐、防蛀处理,还应设置排气通道,以

6.4.12实木地板和木质辅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龙骨、垫木 和毛地板(人造板)必须进行防腐、防蛀处理。 6.4.13龙骨应安装牢固,防潮隔离层和防水节点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 41巨使装

6.4.15素面板应磨光洁净,无刨痕、毛刺,拼花地板应图案清晰, 颜色均匀:漆面板已选配。

6.4.16 面层缝隙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接头错升。 6.4.17 踢脚板安装应接缝严密,高度一致,表面光滑。 6.4.18 实木地板面层的施工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表6.4.11的规 定。

6.5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装

6.5.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儿种铺装方法。

6.5.1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儿种铺装方法。 6. 5. 2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装可参照实木地板面层铺装方法施 工。

6.5.3,6.5.4规定了采用紧密或粘结方法的施工要求。

6.5.5采用地面辐射供暖形式时,覆盖层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

6. 5. 6,6. 5.7

5.5.13表面观感应图案清晰,颜色均匀,板面无翘曲, 5.5.14面层缝隙应均匀、严密或符合设计要求,接头应错天 度应一致。

6.5.15踢脚板安装应接缝产密,高度一致,表面光滑。

6.6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铺装

6.6.1本条规定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的儿种铺装方法。 6.6.2本条规定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铺装的施工方法。 6.6.3采用地面辐射供暖形式时,应按本规程第6.5.5~6.5.7 条要求施工。

6.6.5本条规定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

6.6.6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以及木质辅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 要求,龙骨和毛地板(人造板)必须进行防腐、防蛀处理。

6.6.7龙骨应安装牢固,防潮隔离层和防水节点必须符

5.6.8面层应铺设牢固,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

.6.12本条规定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铺装的充许偏 围。

6.7.1~6.7.4竹地板面层铺装的施工可参照实木地板面层铺装 和实木复合地板的铺装要求。 5.7.5本条规定了竹地板面层铺装的允许偏差范围。

6.7.6竹地板和木质辅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龙骨、垫木 和毛地板(人造板)必须进行防腐、防蛀处理。 6.7.7龙骨应安装牢固,防潮隔离层和防水节点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

6.7.9~6.7.11 要求缝隙均匀,接头错开,表面洁净,竹地板板面 无翘曲。

6.7.12本条规定了竹地板面层铺装的充许偏差范围。

7.1.1、7.1.2规定了检验批验收程序和验收时间。

7.1.1、7.1.2规定了检验批验收程序和验收时间。 7.1.3当验收后在规定时间内监理工程师不签字,亦可视为批准 认可: 7.1.4本条规定了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规定

7.2.5本条规定了发包人对地板铺装工程的验收期限。若在规 定(约定)期限内不组织验收,则从规定期限第二天发包人应承担 成品保护和意外责任

完工报告和验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到场验收。 如不履行验收规定,视为劳务分包人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但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不合格仍负有修复的责任,并对此产生的 后果负责。

7.2.8劳务分包工程,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劳务作业单位对施

2.8劳务分包工程,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劳务作业单位文 质量不承担保修期责任。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应由发有 的施工单位承担。

7.3.1本条规定了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应提交的记录表 7.3.2本条规定了地板面层铺装质量验收应提交的记录表。 7.3.3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提交的纪录表。

7.3.1本条规定了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应提交的记录表,

7.3.3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提交的纪录表

8.1.1施工时应保护已完成的成

面层上进行其他装修作业。 8.1.3素板铺装完工后应及时涂饰,防止损伤地板面层和减少地 板受气候影响的程度。

8.1.4地板铺装完工后,工程现场应指派专人保护,保持通

好状态。窗户遮阳是为了防止太阳暴晒。地板表面不得采用塑料 薄膜等不透气材料遮盖,以防正遮盖部分闷热干缩或在气候骤变 时产生水蒸汽,局部遮盖会使遮盖和未遮盖部分产生颜色差异。 8.1.5,应避免施工器具与刚性物体撞击面层,以及施工人员鞋底 带进沙粒磨损地板面层。 8.1.6雨天和连续阴雨天气应关闭门窗:防止雨水飘落室内,以 及相对湿度过高影响地板含水率。 8.1.7应安排专人开关门窗。气候变化较大时,应采取适当增 湿、排湿措施,保持含水率符合设计要求。 8.1.8当气候变化较大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持地板的含水 率符合设计要求。 8.1.9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其工程维护工作应由工程发包人 或建设单位承相

8.1.9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其工程维护工作应由工程发包人 或建设单位承担。

根据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

8.2.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新建住宅工程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8.2.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新建住宅工程和住宅装饰装修 (家庭装修)的最低保修期限分别为2年和1年。

8.2.4保修期间出现质量缺陷,应按规定程序通知施工

工单位应在规定或约定时间内到现场核查,按保修范围和内容履 行保修职责。保修完成后由工程发包方组织验收。

.. 如施工单位木履行休修贝,工程发包方可力行安托共他 方修理,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方修理,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冀】J08J112:Z1胶粉聚苯颗粒复合型保温体系构造8.2.7、8.2.8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铺装工程保修范 不属于保修的范围

附录A我国主要城市和地区的平均气候值

附录A我国主要城市和地区的平均气候值

附录B板材尺寸随相对湿度变化的测

B.0.1本条给出了板材尺寸随相对湿度变化的测量方法

B.0.1本条给出了板材尺寸随相对湿度变化的测量方法。

附录C相邻地板块间预留伸缝和分段缝计算

C.0.1本条给出了相邻地板块间预留伸缝间隙的计算实例。

GY/T 331-2020 高清晰度电视声音识别与校准信号技术要求.pdf统一书号:1580058·738 定价: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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