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TJ 208-2016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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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由于地下水的赋存状态是随时间变化的,不仅有年变化规律,也有长期的动态规律,但由于详细 勘察阶段经常因时间紧迫,只能了解勘察期间的地下水动态,无法获取地下水长期的动态变化规律资料, 因此,除要求加强对长期动态规律的资料搜集和分析工作外,提出了有关在初步勘察阶段预设长期观测孔 和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的要求。 16.1.3污染场地设置的监测井应做到目的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止水良好,同时在地面井口处采取防渗措 拖,确保监测井不能成为污染通道。 16.1.4、16.1.5据《工程建设水文地质勘察标准》(CECS24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分为简单、中等和 复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是指地质构造复杂,含水体的岩性和厚度极不稳定,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和边界条 件复杂。 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时应注意必须与工程紧密结合在一起,以解决工程问题为目的。渗透系数等水 文地质参数的测定,有现场试验和室内试验两种方法,一般室内试验误差较大,现场试验比较切合实际, 故本条规定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时应通过现场试验,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各种水文地质参数,并提出 建议和意见。

6.2水文地质参数测定

16.2.1岩土工程勘察时,首先根据地层、岩性、透水性和工程重要性等条件的不同确定地下水作用的评 价内容,并根据评价内容的要求CECS 458:2016 CRB600H高延性高强钢筋应用技术规程.pdf,明确水文地质参数及其测定方法,表16.1是各种水文地质参数常用的 测试方法

2对工程有影响(如深基坑或挖孔桩等)的多层地下水应分层量测,无其是承压水压力水头的 对基础设计和基坑设计十分重要。为了在两个以上含水层分层测量地下水位,在钻穿第一含水层

行稳定水位观测之后,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可采用套管隔水,抽干孔内存 水,变径钻进,再对下一含水层进行水位观测。 承压含水层水位相对稳定,考虑水位是一个“面”的概念,量测承压水位的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3 个,呈三角形分布。 16.2.3初见水位是指揭露含水层时,初始发现地下水的水面位置;稳定水位是指钻探时的水位需经过 定时间恢复至天然状态后的水位。 为正确量测第一层孔隙潜水的水位,应采用干钻方法,以便正确取得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钻孔不宜 钻到第二含水层。 地下稳定水位要恢复到天然状态所需时间受含水层的透水性能影响很大。因此,本条根据不同含水层 的渗透性差异,规定了恢复到天然状态所需的最少时间。当需要编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或工期较长时,宜 在勘察工程结束后统一量测稳定水位。采用泥浆钻进时,为了避免孔内泥浆的影响,需将测水管打入含水 20cm方能准确地测得地下水位,或在场地范围内另外布置专门的地下水位观测孔。 《工程建设水文地质勘察标准》(CECS24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中对岩 土透水性的划分各有表述,为了便于操作,本规范引用《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 作为我省的评价标准,见表16.2。实际没有绝对的不透水地层,不透水是相对而言,判定不透水层或透水 层时应结合工程的具体事项进行。

表16.2岩土体的透水性

16.2.4由于指示剂法测定地下水流速会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故本规范建议采用声纳法和充电 去。如环境许可时,也可采用指示剂法测定地下水流速。 16.2.5抽水试验是求算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参数最有效的方法;岩土工程勘察一般用稳定流抽水试验即可 满足要求,采用何种抽水试验方法取决于工程特点和重要性、设计和施工对水文地质参数精度的要求。由 于带观测孔的稳定流抽水试验费用高又费时,因此,对一般工程(不影响施工、环境、安全为前提)和弱 透水层分布场地的抽水试验可以采用简易稳定流抽水试验,进行1次~2次降深即可,所测定的水文地质 参数即可满足要求。对重要工程和强透水层分布场地,采用带观测孔的稳定流抽水试验,一般宜进行3 次不同水位降深,其最大的水位降深尽量接近工程设计的水位标高。 水文地质参数计算可按本规范附录P及《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SL320)的有关规定执 行

16.2.6压水试验一般多用于蓄水工程和岩石地层;其试验段长度要根据地层的单层厚度、裂隙发育程度 以及工程要求等因素确定,一般为5m。

16.2.6压水试验一般多用于蓄水工程和岩石地层;

以及工程要求等因素确定,一般为5m。

16.2.7渗水试验和注水试验是测定饱和松散土渗透性能的常用方法。试坑法和试坑单环法测试精度较差, 而试坑双环法测试精度较高。试验时坑内的注水高度一般为10cm。 钻孔法渗透试验包括常水头法和变水头法,常水头法一般适用于砂、砾、卵石等强透水地层,变水头 法一般适用于粉砂、黏性土等弱透水地层。 渗水和注水试验的资料整理及水文地质参数确定可按《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SL345)的有关 规定执行。

16.3地下水作用评价

16.3.1在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地下水的影响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但在实际工 作中,因场地,施工等条件所限,往往会被忽略,或简单处理。由于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地下水引 起的各种岩土工程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在工程勘察中应当对其作用进行预测和评估,提出评价的结论与 建议。

16.3.1在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过程申,地下水的影响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但在实际工 作中,因场地,施工等条件所限,往往会被忽略,或简单处理。由于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地下水引 起的各种岩土工程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在工程勘察中应当对其作用进行预测和评估,提出评价的结论与 建议。 16.3.2对节理不发育的岩石和黏土且有地方经验或实测数据时,可根据经验确定地下水对结构物的上浮 作用;有渗流时,地下水的水头和作用宜通过渗流计算进行分析评价。 地下水渗流作用对基坑可能产生潜蚀、流土(或流沙)、管涌和突涌的评价可按下列方法。 1)可根据土层可形成地下流水通道的特征定性评价潜蚀可能性。 2)抗渗流安全系数E.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有渗流时,地下水的水头和作用宜通过渗流计算进行分析评价。 地下水渗流作用对基坑可能产生潜蚀、流土(或流沙)、管涌和突涌的评价可按下列方法。 1)可根据土层可形成地下流水通道的特征定性评价潜蚀可能性。 2)抗渗流安全系数F,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F,=(Y/ Yw)(H/h)

图16.1有承压含水层时基坑底的抗渗流稳定性验算示意

坑底相对隔水层抵抗承压水突涌或隆起属于短期效应,计算式未考虑坑底土强度的作用,Fs可取 1.0~1.1,坑底尺寸较h安全储备还会稍大一些。 4)基坑底下一定深度范围无承压含水层时,坑底稳定系数Fs可按下式验算(图16.2):

隔水惟幕底至基坑底的距离(m); 隔水幕内外水头差(m); t深度范围内各层土的厚度加权平均饱和重度(kN/m)。

16.2无承压含水层时基坑底的抗渗流稳定性验

当需要进行地下水控制时,应根据地层结构、含水层渗透性和地下水控制要求,建议采取适宜的地下水 控制方法: 1)采用惟幕截水方法时,分析截水惟幕的深度及施工工艺的可行性,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风险。

2)采用回灌方法时,评价同层回灌或异层回灌的可行性和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采用降水方法时,评价工程降水可能引起的岩土工程问题 4)需要时,上述几种方法可组合使用。 16.3.4地下水位是很重要的设计参数,勘探和调查获得的地下水位有实测水位、随季节的变幅、近年最 高水位、历史最高水位等,考虑代表性和不利情形,在不同的岩主工程分析申,所选用的水位也有所差别。 通常情况下,地基承载力验算和变形估算可选用实测平均水位;地基液化判别、基坑支护、降水、渗流及 挖掘工程分析宜为近年最高水位;稳定性计算与地下结构抗浮分析宜采用历史最高水位等。当近有河流 等水体且通过透水土层沟通拟建场地地下水时,最高水位也受邻近河水位的影响。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在 地下结构抗浮分析时,抗浮设计水位的确定还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地下水理藏浅的滨海、滨江、滨湖等较平坦场地,对于地下水位理深大于0.5m场地抗浮设防水 位可取地面整平标高或室外地坪设计标高下0.5m考虑,对于地下水位埋深小于0.5m场地按历史最高水位 考虑; 2场地挖方后,地面低于原地下水历史最高水位,抗浮设防水位自地面起算;场地挖方后,地面高 于地下水历史最高水位,考虑基坑开挖后基底及周边回填土具有赋水条件,视地形、地下水与地表水的补 给、排泄和地下水渗流条件等综合确定; 3场地填方后,地面低于或等于场地地表水或地下水历史最高水位,抗浮设防水位自地面起算;场 地填方后,地面高于场地地表水或地下水历史最高水位,潜水位会随地面标高的升高而上升,视填方后的地 形、地下水与地表水的补给、排泄和地下水渗流条件等综合确定。 4地下水赋存条件复杂、场地及周边地形变化幅度大、区域性补给和排水条件可能有较大改变时 综合分析确定,需要时进行专门论证。

16.4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

16.4.3当邻近场地地下水和土层条件与本工程场地相同且无污染源分布,有水和土的分析资料时,可不 再取水和土试样,但应说明取水和土样的具体位置并附水和土分析报告。邻近场地是指本项目场地周边 500m范围内的区域。 16.4.4河网平原地区,地势低平,地下水水位高(埋深小于1.5m),受地表水及地下水渗入及径流补给, 土中可溶盐均已溶入水中,腐蚀性评价主要是对地下水腐蚀性进行分析和评价,一般情况下可不再取土样 故试验;在丘陵或蒸发量大于降水量且地下水位埋藏较深(埋深大于1.5m)的平原地区,地下水位以上 的土的腐蚀性也很重要,特别当浅基础理置深度在地下水水位以上时,土的腐蚀性评价更加重要,这种情 兄下需取土样;土的腐蚀性评价要求在地下水水位以上及基础埋置深度范围取土样;在上述深度范围有多 层土时,应分层取样。 16.4.7我省各地干燥指数小于1.5,属湿润区,场地环境类型无I、1.类

17.2岩土参数的统计分析

表171岩士主要参数变

统计修正系数,也可按岩土工程的类型和重要性、参数的变异性和统计数据的个数、根据经验选用。 需要时,按指标与深度的变化特点划分为相关型和非相关型,并进行相应的分析。

17.3岩士参数代表值的选用

代表值的选取原则,首先是反映岩土的一般状态特征,其次是考虑具体使用事项的不利组合,即用于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时取平均值,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标准值。 当按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相关关系确定其他参数时,应按经验公式的要求选用相应的代表值。静 力触探阻力、标准贯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用于分析预制桩的沉桩难度时宜取最大平均值 渗透系数、基床系数、静止侧压力系数室内试验结果的可靠性一般较差,原位测试获得指标比较可靠 代表值的确定应结合经验值综合考虑, 其他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根据工程需要取相应的代表值

17.4.1现场载荷试验包括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螺旋板载荷试验等,地基承载力也可 用旁压试验确定,实际工作中,可根据持力层深度、地下水埋藏条件等选择。 17.4.2对静载荷试验确定承载力特征值说明如下: 1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试坑尺寸等试验条件模拟的是半无限空间条件,所以浅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 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进行深宽修正。 2深层平板载荷试验、螺旋板载荷试验的试验条件模拟的不是半无限空间,而是地基原位深度下的

数的经验关系,该方法由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提供,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同时还建 贯入击数与预制桩桩端阻力及桩侧摩阻力之间的经验关系,如表17.2。

表17.2标准贯入击数估算预制桩承载力参数

注:表中N为标准贯入击数实测标准值,N’为标准贯入击数修正后标准值。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基于常州地区地层建立了双桥静力触探试验指标估算桩基承载力参数的经驴 取得较好的应用成果,其他地区参照使用时,应注意结合静载荷试验进行验证。单桩竖向极限承 值Quk可按下式估算:

Qu =U qsI/+ qpkA qskx = kiCiqsi0 qak = keC2qao

(17.1) (17.2)

中 U 桩身周长; qsik一一 桩侧第i层土的极限侧摩阻力标准值,淤泥或泥炭均取为12kPa; /一一桩侧第i层土的厚度; A。一一桩端截面积; ki一一桩侧土桩型系数,可按表17.3取用; Ci一一桩侧土沉积特征系数,可按表17.4取用: qso—一桩侧第i层土的极限侧摩阻力基准值,可由静力触探侧摩阻力f。按表17.5采用 桩端土桩型系数,可按表17.3取用; 桩端土沉积特征系数,可按表17.4取用; qpo 桩端土极限端阻力基准值,可由静力触探锥尖阻力9c按表17.6采用。

表17.3 桩型系数k、k

5桩侧土极限侧摩阻力基准值qso(kPa)

表17.6桩端土极限端阻力基准值qpo(MPa)桩长L(m)土性qe (MPa)1020 ≥301.4 1.611.812.02可塑黏性土1.72.202.332.452.02.592.742.882.53.243.423.603.03.894.104.32硬塑黏性土3.54.544.795.044.05.185.475.764.55.836.166.485.06.486.847.203.01.621.842.05稍密3.51.892.142.39稍密粉土4.02.162.452.74粉砂4.52.432.753.085.02.703.063.42中密6.03.243.674.10粉土7.0 3.784.284.79中密8.04.324.905.47粉砂9.04.865.516.1610.05.406.126.8411.05.946.737.52密实12.06.487.348.21粉土密实13.07.027.968.89粉细砂14.07.568.579.5815.08.109.1810.26注:q为桩端上、下各4d范围的锥尖阻力平均值,d为桩直径或方桩边长,嵌岩桩是指桩端嵌入中等风化岩或微风化岩或未风化岩一定深度的灌注桩,全~强风化岩当成土层来对待。本款推荐估算嵌岩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方法是在南京地区及江苏其他地区大量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基于桩体与岩体胶结后成为共同受力体(具有一定的嵌岩深度)的承载特性,以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基本参数,并与单桩静载荷试验建立的相应关系为基础,该方法估算的嵌岩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安全的,其值乘以2可作为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嵌岩桩承载力发挥受岩石强度、桩身材料、桩岩接触面胶结质量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完整~较完整的硬质岩石及较软岩,当桩承受的荷载达到一定程度时,桩的承载力主要受桩身强度控制,嵌岩段桩岩面处的破坏以脆性破坏为主,所以嵌岩深度一般不宜超过5d;对于小于2MPa的极软岩,嵌岩段桩岩面处的破坏以脆性破坏为主逐渐转变为塑性破坏为主,嵌岩深度不受此限制;该方法解决了在极软岩中桩基承载力估算问题。229

用岩块单轴抗压强度估算单桩竖向承载力的方法很多,应用较多的有《南京地区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32/J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所载明的方法,各地区可根据使用经验选用相应的方法。 7.5.3抗拔系数入:砂土取0.50~0.70,黏性土、粉土取0.70~0.80,当桩长1与桩径d之比小于20 寸,入取小值。对于基岩,可根据岩性、完整性结合经验确定。

17.6.1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沉降估算时应采用土的自重压力至土的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的压力 没相对应的压缩参数。勘察应提供与之相匹配的压缩性参数。当采用原位测试成果估算土压缩模量时,按 地区经验取值。本规范提供上海地区的经验值,见表17.7。

表17.7土的压缩模量Es与原位测试成果关系

2Ps、qe单位为MPa

地基最终沉降量可采用分层总和法按公式17.4

α,; Z; αi1 Zi1

式中 S一一地基最终沉降量(mm); S一一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基沉降量(mm); n一一沉降计算深度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量;

基最终沉降量可按实体基础方法估算,计算方法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17.6.3当考虑土的应力历史估算最终沉降量,计算方法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72)。 17.6.4当基础埋置较深,地基回弹再压缩变形往往在总沉降中占重要位置,总荷载有可能等于或者小于 该深度土的自重压力,这时地基回弹变形对地基沉降变形有较大影响。地基土的回弹变形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S。一一地基土的回弹变形量; 。一一考虑回弹影响的沉降计算经验系数,无经验时。取1.0;

18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及勘察报告

18.1.3岩土体的变形、强度和稳定性对工程的安全至关重要,对于不同工程,场地的岩土体性质及工程 对变形、强度的要求各有差异,所以对岩土体的变形、强度和稳定性的定量分析应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和岩 土体性质。变形的定量分析包括岩土变形参数的确定,有条件时根据需要进行初步变形估算;强度定量分 析包括提供岩土强度参数、确定承载力,需要时进行承载力验算;稳定定量分析主要指地基的整体稳定及 其与边坡有关的稳定性计算,在何种条件下需要进行定量分析,应根据工程建设场地地形地貌、岩土体自 身性质和外部条件综合确定。 18.1.6本章主要对详细勘察阶段勘察报告的编制及编制深度作出规定,其他阶段的勘察报告可参照执行

18.2.1当相邻建筑物基础埋深差异较大时,较浅基础可能产生地基稳定性问题或对相邻埋深较深建筑的 也下室侧墙产生侧压力,针对这种情况,勘察评价地基基础应考虑该重要因素,并提醒设计施工应注意相 邻基础之间的关系,采取必要的措施。 18.2.3在建议地基处理方案时,一般需考虑上部结构、地质条件、处理要求、处理费用、周围环境、材 料来源、施工条件等因素。 18.2.4部分软土在预制桩压入过程中,由于挤土引起的孔隙水压力上升,造成桩身侧阻力降低,不能短 时充分发挥的现象时有发生,且恢复时间很长。因此,在分析评价过程中应结合软土性质、地下水条件及 布桩密度、施工速率等因素综合考虑。 18.2.6明挖法工程是指由地面开挖基坑修筑的工程。包括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基坑工程。 18.2.8工程建设中,填筑边坡由于填料性质、填筑方式对边坡稳定性影响较大,应在了解填料性质、填 筑方式的基础上进行稳定性评价

18.3勘察报告的基本

18.3.1原始资料是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编写成果报告的基础,加强原始资料的编录工作是保证成果报告 质量的基本条件。这些年来,经常发现有些单位勘探测试工作做得不少,但由于对原始资料的检查、整理、 分析、鉴定不够重视,因而不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甚至造成假象,导致分析评价的失误。因此,本条强 周,对岩主工程分析所依据的一切原始资料,均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鉴定,认定无误后方可利用。 18.3.3鉴于岩土工程的工程类型、规模大小各不相同,目的要求、工程特点、自然条件等差别很大,要 制订一个统一的适用于每个工程的报告内容和章节名称,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本条只规定了岩土工

程勘察报告的基本内容。 18.3.5目前,勘察报告所提供平面图、剖面图等图件形式不统一,为了规范图件格式及图面信息,说明 如下: 1平面图的比例尺一般选用1:100、1:200、1:500、1:1000、1:2000整位数,比例尺的大小宜根据工 程具体情况确定;剖面图的水平比例尺与垂直比例尺相匹配; 2平面图上需标注数字比例尺、指北针、建设工程位置或范围,有条件时标注建筑物土0.00标高等; 3部面图宜标注数字比例尺、水位、试验及取样位置,道路工程路面设计标高线,明挖工程的底板 结构线,暗挖工程的顶、底板结构线等,

程勘察报告的基本内容。 18.3.5目前,勘察报告所提供平面图、剖面图等图件形式不统一,为了规范图件格式及图面信息,说明 如下:。 1平面图的比例尺一般选用1:100、1:200、1:500、1:1000、1:2000整位数,比例尺的大小宜根据工 程具体情况确定;剖面图的水平比例尺与垂直比例尺相匹配; 2平面图上需标注数字比例尺、指北针、建设工程位置或范围,有条件时标注建筑物土0.00标高等; 3部面图宜标注数字比例尺、水位、试验及取样位置,道路工程路面设计标高线,明挖工程的底板 结构线,暗挖工程的顶、底板结构线等。

19.1.1现场检验是在天然地基的基槽开挖后,或者桩基工程、地基处理和基坑工程等的设计施工过程中, 险验现场反映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现象是否与勘察报告相吻合,若检验未发现异常,可予以现场确认, 由于岩土条件复杂导致的异常可通过施工勘察进一步查明。 19.1.3天然地基的验槽是对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中相关内容的一致性进行的必要复核。勘察报告中地层界 线是勘探点之间的推测连线,地基持力层最可能存在顶面起伏和土性差异现象,以及分布范围小于勘探点 间距的暗浜、坑穴、古井、旧构筑物等隐患体,揭示后的查验更为直观。同时,挖土机械对浅部地基的压 挤、扰动,以及坑底的较大隆起、支护结构的较大位移都有可能破坏原土结构,通过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 等手段进一步查明其分布。 基槽检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现场核对基槽位置和槽底标高;2)观察基槽底部土质,判断是 否为地基持力层,检查是否有暗浜等不良地质条件存在;3)必要时,可采用轻便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 验进行测试,检验地基的均匀性;4)当土性异常时,提出处理措施或施工勘察的建议。 19.1.4桩基施工、地基处理和挖掘工程的现场检验,主要针对施工过程出现的异常、检测成果与勘察报 告不吻合等情况。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分析排除其他因素的基础上,针对可能的岩土因素,可通过 适当的勘探工作为分析原因提供依据。 19.1.5隧道围岩检验包括开挖揭露的围岩性质、分布特征、地下水渗流情况、工作面岩土体的稳定状态 并对围岩分级进行确认或修正。

19.2.1监测工作一般在施工及运营期间进行。勘察人员对工程场地的岩土条件掌握更为系统全面,在勘 察报告中根据地质条件结合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及施工工法等提出相关监测的建议是必要的。鉴于目前已 有相应的监测技术标准,故本规范仅提出了与岩土工程相关的监测要点。 19.2.2~19.2.4岩土工程施工可能产生卸土位移、振动、挤土隆起、超孔隙水压力骤增、地下水位明显下 降及施工污染的工程,应对施工场地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受影响监测,包括竖向与水平向位移、孔隙水压力 变化及污染程度等。 基坑、隧道围岩的信息化监测尤为重要,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实时整理分析,可调整施工程序,调整支 护设计。遇有紧急情况时,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19.2.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种类较多,本条对监测工作做了原则性规定。主要的不良地质作用和 地质灾害监测的基本内容如下: 1岩溶土洞发育区:地面变形,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等:

2滑坡:滑坡体的位移,滑面位置及错动,滑坡裂缝的发生和发展,滑坡体场地降雨量,滑坡体内 外地下水位、流向、泉水流量和滑带孔隙水压力,支挡结构及其他工程设施的位移、变形、裂缝的发生和 发展等;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附录L采空区场地稳定性判别方法

L.0.2采空区稳定性判别可根据资料的掌握程度进行综合判别。一般情况下,当资料完整时,对于被定 为稳定或基本稳定的采空区,应同时满足表L.0.2申4个评价因子相对应的条件;当具备该表4个评价因 子中的不稳定条件之一时,即可判为不稳定的采空区。 T为地表移动的延续时间,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根据最大下沉点的下沉量、下沉速度与时间关系曲线确定地表移动延续时间T: 1)下沉10mm时为移动期开始的时间; 2)连续6个月累计下沉值不超过30mm时,可认为地表移动期结束: 3)从地表移动期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间为地表移动的延续时间; 4)在地表移动过程的延续时间内,地表下沉速度大于50mm/月(1.7mm/d)(煤层倾角α<55°), 或大于30mm/月(1.0mm/d)(煤层倾角α≥55°)的时间可为活跃期;从地表移动期开始到活跃期开始的 价段可为初始期:从活跃期结束到移动期结束的阶段可为衰退期(图L.1)。

图L.1地表移动延续时间的确定方法

地表移动的延续时间T可按式(L.1)及式(L

L.0.4煤(岩)柱安全稳定系数K可按如下方法计算:

L.0.4煤(岩)柱安全稳定系数K,可按如下方法计算:

煤(岩)柱安全稳定系数K,可按如下方法计算: 1当采用条带式开采时,煤(岩)柱安全稳定性系数可按下式计算(图L2)

式中:Y。 一上覆岩层的平均重度(kN/m); H一一煤(岩)柱埋深(m); A一一保留煤(岩)柱条带的宽度(m); B一一采出条带宽度(m);

式中:Pu一一煤(岩)柱能承受的极限荷载(kN); Pz一一煤(岩)柱实际承受的荷载(kN)。 3煤(岩)柱能承受的极限荷载Pu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矩形煤(岩)柱,其所能承受的极限荷载P可

22.沥青砼路面摊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L.2条形开采下计算示意图

式中:L一一煤(岩)柱长度(m); M一一采出煤层厚度(m)。 4煤(岩)柱实际承受的荷载Pz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房柱式开采,当采区的宽度足够大且煤(岩)柱尺寸比较规则、各煤(岩)柱的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P2 =10L B 2H, B AH, 2 0.6

PL =10Yo B B AH. 2H, 2 ( 0.6 /

市政道路“白加黑”改造施工方案图L.3房柱式开采下计算示意图

附录M江苏省特殊岩土分布图

特殊岩土,是指由特殊的矿物成份组成或具有特殊结构,具有特殊的物理力学和化学性质,并影响 工程地质条件的岩石与土体。特殊岩土包括:湿陷性土、红黏土、软土、混合土、填土、多年冻土、膨 张岩土、盐渍土、风化岩和残积土、污染土等10种,由于我省所处的地理位置及气候所限,湿陷性土、 多年冻土没有发育。 根据特殊岩土在平面上分布的多寡,可分为区域性特殊岩土和非区域性(局部性)特殊岩土。编入 图申的红黏土、软土、膨胀岩土、盐渍土等4种特殊岩土,在平面上分布具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风化 岩和残积土在基岩分布浅的地区广泛分布,混合土、填土、污染土等3种特殊岩土,在平面上分布没有 规律性,故未能编入分布图中。 分布图编制依据有:《江苏省地质环境评价》(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2006年);《江苏省地质灾 害分布图》(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膨胀土的改良技术与工程应用》(王宝田,张福海,2008 年);相关单位近年来工程勘察成果(1990年~2015年)等。 我省的红黏土主要分布在徐州、盱眙及沿江苏南一带,其下一般分布有石灰岩地层。 软土主要在沿海、沿江、沿湖及废黄河分布。 膨胀岩土主要分布于南京、扬州、淮安、徐州及连云港的部分地区,其地势相对较高或其下基岩埋 深较浅。苏州地区表层通常有软土或新近沉积土分布,膨胀土亦有所发现,或理藏较深(地下水以下)或 分布零星(山前),整体上不发育。 盐渍土主要分布的徐州的黄泛区及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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