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 271-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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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 271-2008).pdf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CodeofValuationwithBillQuantityofPortand WaterwayEngineering

某车站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方案-secre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主*单位: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

本规范是在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水运工程在招标投标中*制工程量计价清单和施工合 同管理中计量支付工作的经验,借鉴了相关行业的成果,结合水运工程建设的特点,经深 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而成。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 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内容。 本规范的主*单位为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参加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 公司和交通部疏浚工程定额站。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为规 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统一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 法,推进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方式在水运行业的广泛应用,交通部水运司组织交通部水运 工程定额站制定了《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本规范中第3.2.2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7条、第3.2.8条、第4.0.4 条、第4.0.8条、第4.0.9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为5章和5个附录。本规范*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朱锡汇张建华 2术语:李润涛李保平 3工程量清单*制:朱锡汇宋凯郑坤 4工程量清单计价:李润涛李保平丁兆柯 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李润涛宋凯丁兆柯 附录A:朱锡汇李润涛宋凯李保平丁兆柯臧东志 附录B:朱锡汇李润涛宋凯李保平丁兆柯臧东志 附录C:朱锡汇李润涛宋凯李保平臧东志丁兆柯 曹庆忠龙勇宏张建华郑坤 附录D:朱锡汇李润涛宋凯李保平丁兆柯臧东志 曹庆忠龙勇宏张建华郑坤 附录E:宋凯 本规范于2008年8月4日通过部审,2008年12月22日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利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 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 部水运司工程技术处,****: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1472号,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300222),以便再修订时参考。

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现发布《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 业标准,*号为JTS271—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的第3.2.2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7条、第3.2.8条、第4.0.4条 第4.0.8条和第4.0.9条中的黑体宁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组织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等单位*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司负责管 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现发布《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 准,*号为JTS271—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的第3.2.2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7条、第3.2.8条、第4.0.4条 0.8条和第4.0.9条中的黑体宁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组织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等单位*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司负责管 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持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D.8钢筋工程 (62) D.9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62) D.10设备安装工程.. (63) D.11其他工程......................... (63) (65)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 (6)

1.0.1为规范水运工程计价行为,统一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制和计价方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水 运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制和计价活动。 1.0.3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4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271—2008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的明细。 2.0.2项目**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的明细。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左至右一至九位为统一**,其中一、二位为水运工 程行业*,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五、六位为分类工程顺序*,七、八、九位为分项工 程顺序*;十至十二位为特征项目顺序*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 金,并考虑风险因素的价格。

为完成工程项日施工,招标人要求计列的、不以图纸计算工程数量的费用项目或发生 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要求列示工程数量的措施项自和其他项目。

2.0.5计日工项目计价

为完成招标人临时提出的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散工作,即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所需的 人工、材料、船舶机械综合单价。

暂列项目和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而预留的

3.1.1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的单位进行*制。

5.11工性率消单应作为行标义件雨组成部力 3.1.2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资格 的单位进行*制。 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一般项目清单和计日工项目清单组成。 3.1.4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除另有规定外,应满足下列要求:

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一般项目清单和计日工项目清单组成。

(1)按长度计算的项自以“米"计; (2)按面积计算的项目以“平方米”或“平方千米”计; (3)按体积计算的项目以“立方来”或“万立方米”计; (4)按重量计算的项目以“干克”或“吨”计; (5)按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以“个”、“根”、“件”“台”、“套”、“组”等计; (6)没有具体工程数量的项目以“项"计。

(1)以米、平方米、平方千求、立方米、万立方米、千克、吨等为计量单位的,保留 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数字四舍五人; (2)以个、根、件、台、套、组、项等为计量单位的,取整数。

(1)以来、平方来、平方十术、立方来、方立方来、十克、吨等为计量单位的,保留小数 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以个、根、件、台、套、组、项等为计量单位的,取整数。 3.1.6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可由一个主要项目与若干个相关项目名称组成。 3.1.7招标人应按附录C*制工程量清单表,投标人应按附录D填写工程量清单计价 表。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表的电子版文件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供给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的*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和行业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招标文件; (3)设计文件; (4)本规范规定。

3.2.2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并应包括序号、项目**、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项目特征等。 3.2.3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C中规定的统一项目**、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进 行*制。

3.2.2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并应包括序号、项目**、项目名称

3.2.2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并应包括序号、项目**、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项目特征等。 3.2.3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C中规定的统一项目**、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进 行*制。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271一2008)

3.2.4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中的第十至十二位为000时,应仅作为表示同类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自001起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由其*制 置,并应顺序**。

3.2.4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中的第十至十二位为000时,应仅作为表示同类分项

3.2.5工程内容应包括完成对应清单项目的全部可能发生的具体工作。

3.2.7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招标工程和附录C中的项目名称及工程内

3.2.7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招标工程和附录C中的项目名称及工程内 容、项目特征确定。 3.2.8工程量的计算应按附录D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工程数量应以设计图纸净 尺度为准。

3.3一般项目清单和计日工项目清单

一般项目清单和计日工项目清单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 一般项目渭 **应按第3.2.4条执行。 2M

单的**应按第3.2.4条执行。

4.0.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水运工程,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制、合同 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的结算均应按本规范执行。 4.0.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一般项目清单费 用、计日工项目清单费用等全部费用。 4.0.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价款金额宜以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小数点后保留 两位。 4.0.4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 4.0.5一般项目清单的费用,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以 项为单位计价。 4.0.6计日工项目清单费用,应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 4.0.7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现场施工条件以及施工方 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制。 4.0.8一般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 性费用。 4.0.9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0.10工程量清单的合同结算工程量,除另有约定外,应按本规范和合同文件约定的有 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4.0.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或单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漏项等原因发生 变化时,应按本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调整。 4.0.12设标底的招标工程,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现场施工 条件、合理的施工方法等进行*制。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271—2008

5.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5.1 工程量清单格式

.1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 2 工程量清单文件应由封面、总说明、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页目清单、计日工项目清单和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表等内容组成。

5.1.3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和交通运输情况、 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范围; (3)工程量清单*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1.4分项工程量清单填写应满足下列

(1)项目**按本规范规定填写。本规范附录C中特征项目*十至十二位由*制人 自001起顺序**; (2)项目名称根据附录C的项目**名称确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设置特征项目 名称; (3)计量单位的选用和工程量的计算按附录C的规定执行。附录C中有两个计量单 位的,根据需要选用其中一个。

(1))人工按工种,材料和船舶机械按名称和规格型号分别填写; (2)选择计量单位时,人T以工日、材料以常用计量单位、船机械以艘班或 别填写。

TB/T 3112.4-2017标准下载5.2.1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5.2.2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应由封面、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2.2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应由封面、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分项工程量清单 般项目清单计价表、计日工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 价分析表和主要材料价格表等组成

5.2.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1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 5.2.3.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 盖章、签字。 5.2.3.3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中“合计”栏金额填写。 5.2.3.4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应按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 填写。 5.2.3.5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填写应满足下列要求: (1)表中的序号、项日**、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项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投标人填写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手册(2020年10月).pdf,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 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5.2.3.6:·般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招标人提供的一般项日清单中 相应内容填写,并应填写相应项目的金额和合计金额。 5.2.3.7计日工项目计价表中的序号、人工、材料、船舶机械的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计 量单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计日工项目清单中相应内容填写,并应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及 合价。 5.2.3.8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所列项目填写的项目名称、单价应与分项工 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名称、单价一致。 5.2.3.9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单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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