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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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开浇前储料斗内必须有足以将导管底端一次性埋入水下混凝土中0.8m以上深度的储存量。

(6)浇筑过程中,混凝土要经常保持满管。导管间要紧密连接,如密封胶圈,若导管内混凝土不满管,应徐徐浇筑,避免在导管内形成高压空气囊而堵管。

(7)混凝土灌筑的上升速度不得小于2m/h,单个墩混凝土水下灌注在6小时内完成。导管底端埋入混凝土面以下一般保持在2~4m,不大于6m,不得小于1m。随着混凝土面上升,要适时提升或拆卸导管,严禁把导管底端提出混凝土面,做到混凝土不在水中落下。

16.6.3.4砌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开工前,测量人员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对已验收合格的基础进行测量放样,技术员对负责施工的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江西省城市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导则(试行)(赣自然资发[2019]10号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12月7日).pdf,明确工艺、技术、质量要求。

(2)砌筑用块石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现场检验合格,砂浆采用机械拌制,随拌随用,标号满足设计要求,并按规范进行抽样检验。

(3)根据设计分缝分段砌筑,采用座浆法砌筑,随铺浆随砌筑,砌石做到:平齐、石稳、浆满、错缝。

(4)对砌筑后的砌体及时洒水养护。冬季、雨季按照雨季和冬季施工有关措施进行保护。

16.6.3.5灌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浆液搅拌严格按照配合比下料,先按重量下料,后用比重计校核,二者无误后方可施灌。

(2)浆液搅拌、浆液灌注等关键性工序均由专职工负责,以确保施工质量。

(3)采取措施确保水电的供给,以保证灌浆不中断连续进行。

(4)在灌浆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需对全孔进行冲洗重新灌注。

(5)孔段经验收后必需即时进行浆液灌注,达到停灌标准且满足迸浆时间后方可停止灌注。

(6)遇特殊的地质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提出书面处理措施。

(7)在浆液灌注过程中派专人监视四周的漏浆情况,必要时安装百分表监测以防产生抬动现象。

(8)及时整理分析钻灌资料,对薄弱部位进行补灌处理。

第17章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合同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并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强化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本工程施工安全目标是:生产死亡率、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为零,施工重伤率控制在万分之五内,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17.3安全生产的组织

17.3.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7.3.2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17.3.2.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坚决按规定配发和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3)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4)严格执行“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情况,总结生产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的“三同时”制度。

11.3.2.2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每旬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落实。

(3)主持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向业主及监理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11.3.2.3总工程师

(1)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2)对重要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11.3.2.4安全环保部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执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发出的有关规定和指令,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本项目开工前,结合我单位的实践编写通俗易懂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规程袖珍手册。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分发给全体职工以及业主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内容包括:

1)安全帽、防护鞋、工作服、防尘面具、安全带等常用防护品的使用;

2)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

3)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

7)地下开挖作业的安全;

8)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

10)模板、脚手架作业的安全;

11)皮带运输机使用的安全;

12)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

13)机修作业的安全;

14)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

15)高空作业的安全;

16)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17)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

18)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

19)信号和告警知识;

(3)遵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手册》制定各工作面、各工序的安全生产规程,经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尤其对新进场的职工与民工要坚持先进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的教育后才允许上岗的制度。

(4)主持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除正常定期检查外,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都应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5)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结和统计报表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及安全事故报告。

11.3.2.5安全员

(1)每天巡视各施工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是否有违章作业情况,一旦发现及时制止,班前交待注意事项,班后讲评安全,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2)参加安全事故的处理。

17.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使人人有安全生产责任,并与考核、评定、奖惩相结合。

(2)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3)贯彻工前安技交底制度,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4)执行交接班制度,贯彻交接班安全检查和事前、事中、事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施工有标准、有措施,特殊工种执证上岗。

(6)坚持过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

(7)贯彻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及时发放劳保用品。严禁施工人员酒后、穿拖鞋、裙子上班。

(8)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不合格的地方限期予以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

(9)按照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学习、执行。

(10)以标语、宣传画、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做好经常性安全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宣传工作。

(11)做好防洪和气象灾害的防护措施,确保工程、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及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13)贯彻执行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信号设置制度。

(14)制定施工现场保安制度。

(15)制定工地防火、防洪和防汛措施。

17.5主要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导流工程、溢流坝工程、发电厂房工程、船闸工程、左岸混凝土接头重力坝、右岸混凝土接头重力坝、土坝工程、细部结构、观测工程及施工临时设施等。根据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7.5.1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爆破作业应经检查后才能进行爆破;

(2)对爆破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提前发放、现场使用以及每次爆破后剩余材料回库进行全面监督和清点登记,防止爆破材料丢失;、

(3)根据现场的具体条件,在各个路口设置爆破警戒线,警戒线内的施工机具和人员都应撤至安全距离以外,对无法撤离的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放炮信号、旗语明显,统一时间,施工机具人员必须在解除信号拉响后才的以进入现场。

(6)装药、连网、爆破由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证的专业爆破人员实施,爆破人员统一由项目安全环保部主任管理,负责组织爆破人员学习爆破安全知识、《安全爆破规程》等规程和规范,组织爆破人员按时过安全日活动,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爆破水平。

17.5.2土石方开挖安全防护措施

17.5.2.1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1)土质边坡开挖在施工前按图纸要求开挖并完成边坡并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施工,如图纸无要求则设置边坡临时截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边坡造成塌方。

(2)土方明挖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内形成积水。

(3)主体工程的临时边坡,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开挖;对保留时间较长的临时边坡,若监理工程师认为存在有不安全因素时,进行补充开挖或采取保护措施。

(4)岸基和岸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并不能及时回填的,保留保护层。

(5)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

(6)土方明挖过程中,密切注意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出现裂隙和滑动迹象时,立即暂停施工并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可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17.5.2.2石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1)边坡开挖前,详细检查边坡岩石的稳定性,包括设计开挖线外对施工有影响的坡面和岸坡等,做好坡顶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渗入岩层裂隙、避免产生滑动,设计开挖以内有不安全因素的边坡,必须进行处理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山坡上所有危石及不稳定岩体均应撬挖排除。

(3)随着开挖高程下降,及时对坡面进行测量以防止偏离设计线,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处理。

(4)对于边坡开挖露出的软弱岩层和构造破碎带区域,按施工图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处理,并采取排水或堵水等措施。

(5)开挖边坡的支护在分层开挖过程中逐层进行,上层的支护应保证下一层的开挖安全顺利进行。

(6)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验收,定期对边坡的稳定进行检测,若出现不稳定迹象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坡稳定。

17.5.3水下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水下作业主要包括水下爆破及水下钢模的安装,为保证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水下爆破的钻孔、装药及联网爆破由专业的水下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人员拥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爆破前钻孔船只及附近所有作业船只、人员、设备撤离到安全距离之外。

(3)水下模板安装由专业潜水工进行施工,施工时选择水流速度较低的时段进行,潜水工在进行水下作业前应充分检查潜水装备的可靠性。

(4)水下作业期间安全员全天跟班监控,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排除。

(5)水下作业应保证通讯设备的正常有效。

17.5.4混凝土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混凝土浇筑前制定详细安全保证措施,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保证执行。

(2)安全员到场监督,出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排除。

(3)本工程混凝土浇筑强度较大,施工前配足作业人员,按时换班,严禁疲劳作业。

(4)门机吊运混凝土的时候由专门的布料工指挥布料,各种施工机械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对于高空作业的地方,严格按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施工,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17.5.5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1)起重用的钢丝绳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2)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达钢丝绳直径的40%以上时应报废或截除。

(3)吊装前,检查吊装用机具性能应处于完好状态,起重钢丝绳完好无断股。

(4)起重设备安放在承载力满足自身和吊物重量要求的位置。

(5)各种物件正式起吊前,应试吊,确认可靠后方正式起吊。

(6)严禁超负荷起重,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7)专人指挥并指挥规范化。

17.5.6机械设备运行安全保证措施

(1)使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

(2)机械设备运行人员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定机定人,专人运行,定期维护保养。

(3)杜绝酒后上岗、酒后驾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运料车辆遇交通道口减速慢行。

(4)现场派专人指挥,保证施工有序进行。

17.5.7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本工程跨河10Kv高压线的施工、线路架设和连接符合现行有关规范,安全员经常巡视线路,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排除;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避雷装置;

(2)各种电气操作工具和用具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用电标准;

(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强度,移动式电动机,潮湿环境下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电阻,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4)用电设备、线路安装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连接可靠,使用绝缘电缆、电线,线路无绝缘损伤,接头无绝缘外露;

(5)在供配电工作区如变压器、配电所、高压电机和避雷塔等,设置电力标志牌;

(6)用电设备采用一机一闸,并配置漏电开关,由专业电工操作和维护。各电源点设置规范、醒目的警戒标志。

(7)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8)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并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正在运行”、“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警示牌。电源点设置有“有电危险”等警告标志。

(9)从事电气操作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切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2)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4)在生活区、仓库、车间和重要的电器设施周围,要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5)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17.4.9.1照明安全

为保证照明安全,必须在各施工区、道路、弃渣场及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系统,最低照明度符合规定。

17.5.9.2接地及避雷装置

为保证用电安全,对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建筑物均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制定检查制度,定期、定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17.5.9.3劳动保护

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电筒、防尘面具、口罩和安全带等物品;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发给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在施工及生活区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和供水系统的工作正常。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设备器材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17.5.9.5防洪措施

汛前做好防汛检查,按业主或监理人指示备好防汛物资。雨季来临时,对水泥、油库等要进行重点加固和做好防潮处理。

17.5.9.6安全保卫

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派专人24h轮班看守,防止生产生活物品、设备、材料被盗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17.5.10保证安全的奖罚办法

从工程款中拿出部分费用作为安全考核基金,具体实施办法按业主要求执行,并以此作为项目部内部奖惩兑现的依据。

第18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18.1.1文明施工目标

通过本承包商在以往工程施工中的实践,充分认识到文明施工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文明施工改变施工现场面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二是文明施工不仅可以促质量保安全,而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工、料、机无效的投入和浪费。

针对本工程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是: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18.1.2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和措施

(1)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明施工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2)在制定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时,一并考虑文明施工的要求,将文明施工的精神融汇于安全、质量管理中去。

3)由主管项目副经理组织施工技术部、质量监察部、安全环保部、机电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制定文明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实施细则,每周由管理监督机构按实施细则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在生产调度会上向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汇报,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现场设备、材料堆放合理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开展经常性文明施工大检查和文明施工评比活动,奖励先进、处罚落后,促进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5)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实施布置管理,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均按布置图布置,使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

6)主要施工干道,应经常保养维护,为文明施工创造必要条件,施工设备严禁沿道停放,必须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经常冲洗、维护,保证设备的面貌及完好率。

7)运料的汽车斗门严密不漏料,经常检查,防止漏料造成对道路的污染,运料时车厢堆料不得高出车厢边板,保证无落料。

9)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安全宣传标语、文明施工宣传标语;在施工期间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周”、“文明周”活动,将安全、文明施工推向高潮。

10)与相邻单位、居民和睦共处。

11)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所有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18.1.3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1)文明施工实行分层管理,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文明施工进行宏观控制,项目相关部门对实施进行全过程控制,作业队、班组文明施工进行自我控制。

(2)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机构依据本项目文明施工实施管理细则,将文明施工的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作业队、班组逐级评定。

(3)每周由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机构按实施细则进行详细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4)提倡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进行制止,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损伤,一律给予经济处罚。

(5)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机构每月进行一次文明施工评比,对文明施工优良的作业队、班组进行奖励,对文明施工不合格的进行处罚。

18.1.4减少扰民施工措施

(1)为体现本承包商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施工队伍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思想觉悟;同时,加强施工队伍法纪、法规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全体施工人员自觉遵纪守法。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减少因施工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3)使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车辆驶进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鸣喇叭,降低机械噪声污染。

(4)如确因施工需要使用征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先征得当事人或管理部门同意后才使用。

(5)如确因施工需要使用当地公共设施时,以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为原则。

(6)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和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

爱护环境、美化环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避免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各种污染。

18.2.1施工弃渣和处理措施

1)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堆放和利用弃渣;

2)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及其他承包商的施工及交通的安全。

3)弃渣场修建必要的排水设施排除雨水及山水,避免造成冲刷。

18.2.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污水源主要是生活污水、汽车保养、设备保养、修理污水,以及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污水。

1)施工废水废料、生活污水设专门的处理设施,未经处理的废水不直接排入河道;

2)在砼拌和系统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达标排放,防止沉渣进入河流。

18.2.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标施工期间造成大气污染为粉尘、扬尘、及施工废气污染,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采取洒水措施,将作业产生的粉尘危害减至最小;

2)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散料予以遮盖或适当洒水,运输时用帆布等遮盖;

3)专人维护施工道路,做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溅泥;

4)加强对设备尾气的检测,经常性检测柴油机械废气排放情况,对于超标排放废气的车辆及时维修或禁止使用。

18.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都使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

2)机械设备生产操作时,采取有效的降噪、防护措施;

3)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好卫生防护工作,如佩戴耳塞等;

4)施工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对噪声大,冲击性强并伴有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

18.2.5水土保持措施

1)爱惜当地的自然资源,不任意破坏自然植被,听从业主和监理对施工的环保意见;

2)取土场、开挖边坡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连接,避免引起淤积和冲刷,在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和生活区良好的排水状态;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从本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料对河流或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

18.2.6工区及生活区管理

1)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定期对工区进行施药灭害和消毒;

2)废水废料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保护好饮用水源;

3)做好施工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定期进行防疫检查,服用预防药品;

5)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6)工完场清,保证场地整洁。

第19章施工撤离环境恢复技术方案

为了保护环境,我们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划用地范围布置临时设施,布置临时设施时尽可能不改变原有生态环境,对于因临时设施布置而改变和破坏的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完毕,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后,拟采取以下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1)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后的42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的和使用的人员、设备,其余的人员、设备、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和撤离工地。

对于工程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按原地貌进行恢复,避免受雨水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

取土场重新疏通排水设施,并采取必要的边坡防护措施,防止土质边坡遭到雨水冲刷。

工程施工结束撤离前,对弃渣场修整边坡、整平表面并填筑一层种植土,进行边坡及表面防护。

在工程开挖边坡、临时设施布置开挖边坡顶部及其周边、弃渣场周边设置截水沟或排水沟,以排除山坡冲水和表面雨水,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第20章施工过程和工程移交前的保护措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移交前,我们将对已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过程中保护措施

2)制定完工项目保护措施和岗位责任制,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护责任。

3)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宣传教育,增强质量意识,形成自觉保护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习惯。

4)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尽快组织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防止被人为破坏。

5)单位工程完工后,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被其他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破坏,发现被破坏的地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修补。

6)关键部位设立醒目的保护标志牌,对易受碰撞的结构和重要的部位,采取立栅栏或覆盖等措施,并安排专人巡视,确保工程实体不受人为损坏。

7)对已砌筑的浆砌石,未达到设计强度时,严禁机械磕碰。

8)砼拆模要细致,使用专门工具,尽量不碰伤砼的边、角、面。

9)砼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时不能在上面堆放重物。

(2)工程移交前的保护措施

(1)土建工程施工完成后,机电设备进场安装前,采取封闭保护,并派人值班巡逻,防止人为破坏。

(2)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24小时轮流巡逻值班,防止人为破坏。

(3)经常派人检查各完工项目,发现破坏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修补,保证移交前工程的完好无损。

(5)工程施工过程中和移交前对工程的保护而发生的费用由我方负责。

第21章工程保修措施

本承包人负责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措施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起1年时间。

(2)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由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计算。

(3)成立专门的保修小组负责保修期的工作。保修小组技术负责人由经验丰富、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施工人员由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熟练工人组成。

(4)保修小组按计划对已移交的工程进行回访,了解工程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并进行处理。回访计划:

1)工程移交后第一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回访;

明珠广场防水施工方案2)工程移交后第六个月内进行第二次回访;

3)工程移交后第十二个月内进行第三次回访;

4)对发包人在工程保修期内投诉的任何质量问题,在接到投诉后的三天内进行回访,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回访。

(5)确保保修项目资金充足。在工程款中预留一定资金作为保修专项资金DB31/T 945.3-2020 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 第3部分: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直至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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