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渝准高速铁路某隧道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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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渝准高速铁路某隧道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9.8.4雨季施工注意事项

9.8.4.1本标段所在区域雨季时间长,雨量大,因此,对于预计将在雨季施工地段各工序应做合理安排。路基边沟、截水沟、弃土堆的排水设施在雨季前完成,涵洞等排水设施应先完成,对影响路基施工的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改善、整修和加固。

9.8.4.2严禁在中雨或连绵雨天填筑非渗水土的路堤各部填层。

9.8.4.3对主要材料、机具要估计到雨季施工期间的储备量,并增设必要的防雨、防洪措施,特别是石方爆破材料的防雨防潮设备。

QX/T 573-2020 气候公报编写规范.pdf9.8.4.5及时排除工作场地积水。

9.8.5预防工程质量通病主要措施

9.8.5.1隧道超欠挖控制

A.隧道土质段采用人工辅以风稿开挖,开挖时确保开挖面圆顺;

B.加强隧道开挖的测量,对开挖不足的地段要及时进行修正,对超挖部位,用与衬砌砼同标号的砼回填。

9.8.5.2隧道渗漏水控制

A.严格按设计铺设防水板或防水盲沟;

B.拱墙背后回填密实,施工接缝处砼捣固密实。

9.8.5.3砼外观质量控制

A.砼拌制采用自动计量过磅,根据实验确定配合比。添加减水剂,现场严格控制水灰比;

B.模板安装就位后,经技术人员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C.隧道衬砌采用模注台车,桥梁墩台采用厂制组合式整体钢模;

D.浇筑砼时均匀分层进行,防止产生偏压,捣固密实,可适当提高砼外层强度等级;

E.搭设施工平台时,平台与模板分离,不许相接触,杜绝各种起吊设备撞击模板。

9.8.5.4涵洞沉降缝质量控制

A.施工前按沉降横断面尺寸制作模板,将模板在设计位置定位才进行砌筑;

B.每砌筑0.5~0.8m高度,按设计要求进行沉降缝的填塞处理。

9.8.5.5浆砌圬工质量控制

A.合理选择搭配石料分层咬砌,避免通缝,采用挤浆法施工,防止砌体空洞;

B.采用机械拌合砂浆,避免砂浆搅拌不匀。

9.9保证施工工艺的主要技术措施

9.9.1技术交底制度

9.9.1.1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了解掌握施工方案、工艺要求、工程内容、技术标准、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施工有据。

9.9.1.2工程开工前,指挥部、施工技术部根据设计文件、图纸编制“施工手册”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内容交底,“施工手册”内容包括工程分布、工程名称、工程数量、施工范围、技术标准、工期要求等内容。施工阶段由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向作业队技术人员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工程结构施工标准、技术标准交底,现场技术交底由作业队技术人员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技术交底。

9.9.1.3施工技术交底,以书面交底为主,包括结构图、表和文字说明。交底资料必须详细、直观、符合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并经第二人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交底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

9.9.2.1.应用LeicaTC1800、TC1500全站仪;Leica全自动水平仪;Leica激光导向仪等先进测量设备保证测量精度。

9.9.2.2.工程现场控制桩,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负责接收、使用、保管。交接桩双方要逐一现场查看、点交桩橛,双方应在交接记录上详细注明控制桩的当前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并进行签认。交接桩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力量对桩位进行复测,复测精度须符合有关规定,如误差超过允许值范围,及时与业主联系澄清。

9.9.2.3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施工放样、定位、控制桩点护桩测量的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工程竣工后,按设计图纸进行中线、高程贯通测量,确保工程结构的中线、标高达到设计要求。

9.9.2.4.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妥善保管。测量仪器按计量部门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证状态良好。

9.9.2.5认真贯彻执行测量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校对,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

9.9.3.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管理

9.9.3.1工程现场技术文件和资料,由经理部技术部门负责填写、整理、分类保管,并建立管理工作制度,以明确管理责任。

9.9.3.2施工过程中,随时收集、记录和整理各项施工资料,工程完工时,竣工文件也应编写完成。

9.9.4.技术措施保证

9.9.4.1对各有关工序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质量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如起重机械、喷射手、爆破、电工等)要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9.4.2在施工过程中,要不断地对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以求得施工方案的先进性和科学性,通过不断优化施工方案,从而提高我公司的施工水平。

9.9.5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进行施工技术的信息化管理,即施工计划进度网络、资源管理、工况变化、设计变更、施工监测等全部进入计算机系统,采用先进的管理软件(MicrosoftProject等)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实现“一次调整,全盘优化”的目标。

9.9.6配备先进的试验检测设备,按照工程施工技术和验标的要求,对进场原材料、各种成品、半成品构件进行检测,确保工程的施工。

10.1.1杜绝职工因公重伤、死亡事故。

10.1.2杜绝设备重大责任事故。

10.1.3杜绝责任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杜绝瓦斯爆炸事故。

10.1.4杜绝交通责任重大、大事故。

10.1.5职工因公负伤率控制在2‰以内。

10.1.6消灭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备严重损坏和爆炸事故。

10.1.7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操作,消灭惯性事故。

10.1.8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10.2.1建立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2.1.2本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指挥长负责,二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三级管理由作业队长负责,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各作业队设安全监督岗。(《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见下)

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图

10.2.1.3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各级安全组织检查落实。

10.2.1.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10.2.1.5.严格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作业队对施工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10.2.1.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A.针对本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项目经理、作业队长、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督岗岗员、班组长及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爆破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学习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B.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交换工种或参加采用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及技术难度较大工序的工人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

C.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对上岗证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D.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0.2.1.7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B.项目经理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按规定定出检查日期、参加检查的人员。指挥部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旬检查一次,

C.作业队每周检查一次,作业班组实行每班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

E.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制度,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10.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0.3.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10.3.2现场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乱拿乱动,组成一个由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0.3.4各类房屋、库棚、材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堆放易燃、易爆品。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消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和其近旁堆放。

10.3.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10.3.7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10.4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方案

10.4.1隧道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10.4.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10.4.3在软弱围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钻孔,地质雷达配合,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盲目冒进。施工中对围岩加强检查与测量。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10.4.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0.4.5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A.隧道各部开挖后根据围岩情况,选用有效的支护

B.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每班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立即整修加固。

C.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要及时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D.安装钢架支撑,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细则,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E.如果隧道围岩很差,施工中考虑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射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

F.要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G.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情况严重时,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区,并立即上报。

H.喷砼及注浆作业,要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10.4.7装碴与运输

A.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除司机、信号员、联络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B.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得将头、手伸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后,切断电源,取下控制手柄,扳紧车闸,开亮车灯;

C.机动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等,必须保持良好;

D.接近或通过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施工作业地段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A.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搭在支点上。

B.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派专人监护。

C.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D.在2m以上高处工作时,要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E.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要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10.4.9通风与防尘

A.隧道施工中的通风应符合铁道部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并设专职人员管理。

B.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C.隧道施工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在喷射砼等特殊工序施工时,加强隧道的通风。

10.4.10供电与电气设备

A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按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验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B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应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C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a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c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要进行绝缘检查;

d电气设备要加装触电保护器。

D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E洞内照明的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0.4.11喷锚构筑法施工,进行监控测量,至少要作“必测”项目,以掌握各施工部位的受力和变形,及时反馈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10.4.12瓦斯隧道施工特别注意事项

A.瓦斯隧道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路瓦斯隧道技术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B通风是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的关键要素之一,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通风,瓦斯自动检测报警装置设置专用电缆引入洞内,并保证全天不间断供电。

C设专职检查员负责隧道瓦斯检测,在瓦斯浓度达到1%以后,严禁装药爆破;在瓦斯浓度达到2%以后,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撤出,并加大通风机风量,以使瓦斯浓度尽快降到1%以下。

D专职安全员每天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检查,严禁将香烟、火柴、打火机、非防爆手电筒等火源或易产生火花的物品带入洞内。

E进入洞内的一切施工机械、设备、小工具、电缆、开关、接头等具有防爆性能。

F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身穿全棉工作服,严禁穿着化纤衣料的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G每班掘进班长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吊挂在打钻位置巷道顶部。当报警仪报警后,立即停电、停钻、待处理后再恢复钻孔。

H在打钻过程中,当出现瓦斯喷孔、顶钻和透水预兆等现象时,要停止钻孔,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保持钻杆在钻孔内不拨出,向值班人员汇报,处理后方可继续钻进。

I地质预测孔要将岩芯、煤芯按顺序编号排放好,以便测定煤层位置。

针对本标段自然环境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xx市人民政府的法规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要切实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11.1.1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不因铁路施工扩大生态环境的恶化;

11.1.2保护好植被,防止因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防止因施工造成的河流、沟渠、地下水污染;

11.1.3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耕地、破坏滥用水资源、任意采挖野生植物等破坏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行为。

11.1.4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施工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2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保证体系

11.2.1指挥部由指挥长负责,综合部分管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场后主动与当地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法规,了解当地河流水文、交通道路、山林植被、对土建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

11.2.2施工期间与环保部门、航道管理部门、公路部门等签订有关协议,制定报审具体办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方案,按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见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框图。

11.2.3严格履行合同中对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地方政府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执行其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

11.2.4主要技术保证措施及方案

11.2.4.1临时设施和临时租用土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农田绿地;路基、桥梁和隧道施工统筹安排,细化调节,最大限度地实现移挖作填;努力做到废土用来造田、废石用来填坑。对不能利用的废土应与监理工程师和当地政府协商,寻找适当地点作挖埋处理;临时租用土地用后恢复原状,隧道弃碴除用于填筑路基外,其余弃碴土部分及桥梁弃土,按设计要求弃于指定弃土场,并设置弃碴挡墙及排水沟,并对边坡及土面予以防护或复耕,以免弃碴流失,污染环境。

11.2.4.3强化环保管理,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并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教育、监督。

11.2.4.4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知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职工的自觉行为。取弃土完毕后对取弃土场及周围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如铺设草皮绿化防护,或种植树木恢复表土层植被等。

11.2.4.5以醒目的标志封闭施工区域,并在区界挂以醒目整洁的环保宣传广告,时刻提醒全体员工搞好环保。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避免砍伐森林。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禁止施工人员随地丢弃烟头,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11.2.5保护生态环境

施工中注意保护自然生态,打井取水要持许可证并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拆建工程要恢复原貌。不随便拆堵水利设施,保护好江河、河渠,不污染水源。

11.2.5.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11.2.5.3现场临时道路其面层采取细石、焦碴、沥青等铺设,防止道路扬尘。

11.2.5.4居民稠密区,风景浏览区、医院、疗养院及文物保护区附近的施工现场,设专人及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严禁使用敝口锅熬制沥青。

11.2.5.5.凡在市郊区附近的施工现场,在现场设置搅拌设备时,应安设除尘装置。

11.2.5.6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烟尘排放黑度达到林格曼I级以下。

11.2.5.7拆除旧有建筑物施工时,做到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11.2.6.防止水污染措施

11.2.6.1做好当地水系保护工作,在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将泥沙流入河流、水库、沟渠、农田、水塘,完工后及时疏通沟渠、河道。

11.2.6.2凡需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11.2.6.3对隧道施工的泥浆、废水应控制污水流向,禁止散排,并在合理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钻机所用泥浆,采用开挖泥浆池,将沉碴集中存放处理,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严禁直接或间接向江河、沟渠、农田排放污染物。

11.2.6.4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进行防渗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11.2.6.5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污水,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防止污染。

11.2.6.6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江河、河渠或水道,并保护原有的防护设施。

11.2.6.7.所有机械废油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泼倒。严禁对道路、水库、鱼塘及河流、水渠等造成污染。

11.2.7.降低噪音、减少扰民的主要措施:

11.2.7.2.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现场,采取降噪措施,噪声不超标、不扰民,同时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有关环保单位备案后再施工。

11.2.7.3村庄、居民区附近注意避开午休、夜间施工,减少扰民。

11.2.7.4施工选择性能优良、噪音小的施工机械,并设棚布及其它声源屏障,降低噪音污染。

11.2.7.5施工运输车辆在市郊区行驶禁止鸣笛。

11.2.7.6可以围护的施工区域用棚布专门围护起来,并设置标志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1.2.6.7施工所用的既有道路加强维修养护,确保道路畅通,为过往车辆和行人提供方便。

11.2.7.8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遵守村规乡俗,多做利民事情,发扬我方光荣传统,积极开展路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坚持文明施工,促进现场管理和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使职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杜绝野蛮施工现象,做到施工平面布置合理,施工组织有条不紊,施工操作标准、规范,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安全可靠,现场材料管理标准有序,内业资料齐全

12.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2.2.1.建立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建立指挥部、项目部和作业队的三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确保文明施工有章可循。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12.2.2.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增强文明施工意识,落实文明施工现场责任区,保障施工优质、快速、高效进行,树立和维护企业形象,争创文明工地、争创文明标段。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框图》、详见后。

12.3.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及方案

12.3.1.施工总平面管理

12.3.1.1.合理使用施工场地,现场的临时设施驻地等建筑物按照批准的平面图布置,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各种设施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做到场地整洁、道路平顺、排水畅通、标志醒目、生产环境达到标准化作业要求。保证现场道路、水、电和排水系统畅通。

12.3.1.2运输道路的布置,尽量利用既有道路。临时道路必须平坦、畅通、周边设排水沟,路边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道路要经常维修,路面不得有洼陷或积水,与现场的加工点、仓库、水泥、砂石、钢筋等堆放位置结合布置,并与场外道路连接。

12.3.1.3施工现场排水要统一规划,整齐统一,做到给水不漏,排水畅通,施工废水必须经过必要处理后,方可排放到指定地点。临时设施的布置要符合防火安全和工地卫生规定,房屋通道顺畅,门窗严紧,通风采光良好,避免二次搭建。

12.3.1.4施工用电要有用电计划,明确电源、配电箱位置及线路方

向,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电线不漏电,管线不侵限。并设置明确、醒目的标示牌。

12.3.1.5现场办公室要靠近施工地点,作到“三通一平”。

12.3.1.6重点项目的施工现场有项目概况标牌,并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工程数量、工期要求、配合比、质量要求等;人机料物合理组织;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做好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做到工完料净。

12.3.2.1工地有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各作业队负责人必须现场搞好交接。

12.3.2.2有冬雨季施工措施;砼施工必须有配合比通知单;有合格的计量工具,并按规定正确使用。

12.3.2.3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

12.3.2.4施工时避免损坏地上和地下管线。

12.3.3.施工安全

12.3.3.1工地危险处所设置醒目标志、围栏;施工人员必须配带工作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分颜色区别开来;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一律戴安全帽,不穿凉鞋、拖鞋施工。

12.3.3.2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并佩带袖标;脚手架安全可靠,高空作业挂安全网、系安全带;每天有专人检查脚手架、搭架、千斤绳的可靠状况;现场设置施工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警示标牌等规格统一,内容完善的安全标语牌。工地设看守人员。

12.3.3.3.施工便道、场区、道路要合理规划布置,定期专人整修,保持平顺。司机要文明行车,礼貌行车。

12.3.3.4.开工前调查工点有无地下通信、信号、电力等电缆及其他地下设施,以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2.3.4.现场材料

各种建筑材料、砂石料、周转料、机具等,在分类、分品种、分规格堆码、放置整齐。具体措施如下:

12.3.4.1.存料场的库房要规划布置合理,场地夯实,有防污染、防潮湿措施。材料要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做到横成排、竖成行,散材料必要时砌池堆放,并设立栏杆堆放。收料认真,精打细算,定额发料,不浪费。

12.3.4.2.水泥分批号堆放,坚持先进先用,防湿、防潮。钢、木、模板堆放一头齐,一条线。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必须分开存放,专人负责管理。

12.3.4.3.各工点施工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做到有序开展,工完料净,场地恢复平整。

12.3.5.机械设备

停放场地平整坚实,不积水;机械设备性能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灭火器材、避雷装置齐全;机械设备有专人管理、操作。

各种技术资料、统计报表等齐全、完备、准确;按时呈报完成实物工作量及进度,并且数字准确;能够提供工程质量、材料消耗、经济效益的台帐。

12.3.7.宣传教育

增强文明施工和加强现场管理的自觉性。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落实项目队、班组的文明施工现场责任人,施工现场设置明确、醒目的宣传标语牌;有竞赛评比栏;有双增双节活动并有记录;有宣传教育记录。

遵重当地风俗习惯。在施工过程中,搞好路地共建,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严肃职工纪律,做到施工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生产,并为当地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12.4.文物保护措施

12.4.1.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前,首先要到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了解施工区段内文物分布情况,及时制定保护方案。

12.4.2.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文物保护法制教育,使每一个人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树立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

12.4.3.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业主和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组织施工。

12.4.4.如文物保护和施工进度发生冲突时,不得强行施工,依靠当地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妥善处理解决。

12.5.1.防火安全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消防为辅”,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法》有关的要求,在库房及临时房屋集中的地方,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加强对职工的防火教育,建立严格的防火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防火警示牌,设专人巡逻监督。具体措施如下:

12.5.1.1.组建义务消防队,配置人员和消防设备、器材,经常组织消防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进行灭火训练。消防设备器材定期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12.5.1.2.工棚、木工房、料房、油库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制定防火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12.5.1.4防火、防盗工作纳入每周交班会工作内容。施工驻地材料堆放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

12.5.1.5在大风季节施工时,加强火源管理,未经批准不随意用火,用火时要设专人管理,并在火源四周设置安全防火线。

12.5.1.6.加强对机械车辆及电源的管理,必要时,加戴防火罩和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12.5.1.7.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12.5.2.防盗及治安保证措施

12.5.2.1.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治安联防机构,负责搞好施工地段的综合治理。

12.5.2.2.施工现场设立防盗、治安办公室,常驻2名公安干警,专门负责防盗及治安工作;施工队设1名专职保安人员,协同搞好治安联防工作。同时落实责任制,安排好昼夜值班人员。

12.5.2.3.采取黑板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2.5.2.4.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量要器械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破坏。

12.5.2.6.自觉维护交通、通信和公用设施,如有损坏,其维修质量必须达到规范标准和使用要求。

12.6.协调与相关单位、当地政府及少数民族关系的措施

12.6.1.与甲方间

12.6.1.2.及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6.1.3.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度施工计划,用款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

12.6.1.4.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按要求认真、及时向甲方提供财产交接资料,参加组织和移交,参加工程总结和工程项目的评价工作。

12.6.1.5.主动接受甲方在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要求积极响应,及时落实,执行甲方签发的各类文件。

12.6.2.与当地政府及少数民族间

12.6.2.1.自觉遵守地方的法律、法规,在拆迁征地、施工配合方面,主动加强沟通,求得共识。

12.6.2.2.尊重地方民俗、民风及其它生活习俗。

121.6.2.3.加强与当地少数民族的沟通,增强对当地少数民族的了解,搞好民族关系。

12.6.2.4.与当地政府、群众和少数民族之间广泛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12.6.3.与监理、设计单位间

12.6.3.1.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权威。

12.6.3.2.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首先严格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照规定格式填定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验标,主动提供所需的设计、施工资料。

12.6.3.3.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关键工程施工方案,求得监理认可后,方可实施。

12.6.3.4.为监理工程师在通讯、交通、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以利开展工作。

12.6.3.5.施工前,认真阅读设计图,如发现有误或与现场不符时,及是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以求更改。

12.6.3.6.在施工过程中,如设计与现场不符需变更时,应先提出,请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现场核对,形成纪要,并及时根据纪要,报批变更设计,方可实施。

12.6.4.与相邻标段及专业间

12.6.4.1.主动作好与各承包单位、相邻标段、前后专业、工序之间的联系和配合。

12.6.4.2.我司修建的大临工程,可无偿提供给其他承包单位、后续专业承建单位使用。

12.6.4.3.加强成品保护,为后续专业施工创造条件。

12.6.4.4.与相邻标段的承建单位之间密切协商,统筹考虑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的布置,路、桥相连的施工顺序,以减少相互干扰,节约投资。

12.6.4.5.积极主动与相邻标段施工单位合作,搞好衔接处的施工复测,设置控制桩,共同确认。相邻标段需配合测量时,我方积极提供方便。

12.6.4.6.主动做好分界点处衔接施工,如相邻标段路基已施工完毕,我方在填土时严格按标准挖台阶,分层填土夯实。

12.6.4.7.在土方调配方面,与相邻标段密切配合,加强联系,保证调配方案的科学、合理、经济,降低工程造价。

12.6.4.8.征地拆迁方面,在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的协助下,与相邻标段一致行动。

12.6.4.9.积极配合铺架,做好线路整修,服从整体需要和安排。

12.6.4.10.与其它施工单位搞好共建活动,主动联系,增进友谊。友邻单位有困难时,发扬风格,主动支援。

12.7.施工质量保修回访措施

为实现以标段创优确保全线创优的质量目标,充分体现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向业主负责的态度,特制定如下保修措施:

12.7.1.建立内部工后质量包保责任制,我方指挥长代表我方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工程质量包保责任状》,建立具有可追溯性的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对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负终身责任。

12.7.2.工程质量保修回访小组,为我方全面协调处理竣工验交后,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的常设机构。由我方安监室、行政办公室、工程部、经营计划部等部门组成;办公地点设在我方安监室,负责工程质量保修实施及定期回访。

12.7.5.安监室设专人,负责接待用户来访人员及其它方式的质量问题投诉。对所投诉的质量问题认真登记,三日内派人到现场勘察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方案。用户认可后,组织维修人员携机具、设备赶赴现场,实施维修处理,维修质量必须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和用户满意。

番禺大桥施工方案12.8.夜间施工主要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或减少夜间施工。需要连续作业的工程项目,夜间施工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2.8.1.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12.8.2.严格复核、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12.8.3.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2.8.4.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某河岸挡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secret,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12.8.5.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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