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隧道消防水管道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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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隧道消防水管道施工方案

2L/1000最大50

3L/1000最大80

5L/1000最大30

不大于壁厚的10%枫情水岸智能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计划,且不大于2

5.2管道安装的施工程序

1)管道切割采用机械或者火焰方法切割(DN>150管道采用火焰切割,DN<150管道采用机械切割),当采用气焊切割时,切割表面要修磨平整,且要及时用还氧附锌底漆将切割处做防腐处理。

2)管端的切割粉沫、毛刺等用锉刀或磨光机清除干净。管道焊接皆采用坚固的“V”型坡口对焊连接。

管道坡口形式及尺寸具体见下表:

5.4管道喷头孔的预制

1)管道喷头孔采用钻床加工。

2)管道喷头孔加工后,在孔处焊接一短管,焊接后及时采用还氧附锌底漆将切割处做防腐处理。

5.5.1焊接注意事项

1)坡口清理好,焊接工艺参数选定正确,现场环境良好。

2)本工程所有工业管道都采用电焊焊接方式。

1)焊缝外观成型美观;

2)表面不得有焊渣、飞溅、裂纹、气孔等现象;

(1)法兰、法兰盖的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或径向沟槽,凹凸面法兰应能自然嵌合,凸面的高度不得低于凹槽的深度。

(2)非金属垫片应质在柔轫,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

(3)垫片严禁使用石棉垫片。

1)管道装卸车时,应轻装轻卸,管道吊装时应使用吊带或者钢丝绳加橡胶套管。

2)管道堆放在地面时,应垫道木,防止泥土等污物进入管道。

3)管道支架焊接时,要注意对钢结构的成品保护,焊接完毕后应尽快涂上底漆,防止生锈。

1)管道施工完毕后,要认真进行复查核实工作。

2)支吊架安装完毕,配置正确,紧固可靠,并清除所有临时用夹具。

3)试压用压力表须经计量检验并符合试压要求。

4)管道施工和管道试验吹洗过程中,需使用宝钢现有各种介质能源,必须按照宝钢第GFZ10003号文件《能源申请管理办法》执行。

5)试验前应将不能参与试验的系统、设备、仪表及管道附件加以隔离,加设盲板或暂时拆除,试验过程中如遇泄漏不得带压修理。

1)试验压力要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规定进行。

2)压力试验时要逐级缓慢升压,首先升到试验压力的50%,进行检查,如无泄漏及异常,继续升高试验压力的10%,逐渐上升,直至试验压力。每级升压时应稳压3分钟,达到试验压力后应稳压10分钟,以无泄漏为合格。

3)系统试验完毕及时拆除所用临时设施,并填写试压记录。

试压冲洗时,再编制详细的专项试压、冲洗方案,本方案只蝉述试压、冲洗的一般规定及通用方法。

1)管道冲洗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

2)冲洗的顺序按主管、支管、疏排管的顺序依次进行,要防止冲洗出的脏物进入已冲洗合格的管道。

3)冲洗排放的污水不得污染环境,排放至指定地点,冲洗时,电缆隧道内的排水系统必须已经投入使用。

4)管道冲洗合格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施工作业。

5)冲洗时,冲洗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宜小于6m/s。冲洗以出水口目测与入水口水质一致为合格。

8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1)分部分项工程一次合格率10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2)按部门对质量要素进行分解。

3)建立项目管理质量责任制。

4)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和管理。

5)工程质量的技术保证措施

6)建立完备的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

7)做好施工项目质量的过程控制。

8.3.1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1)项目经理部及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项目部对单位工程进行划分。

3)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方案、措

施,技术质量标准明确,人员经培训,检测满足要求。

4)进场的施工队伍要进行资格审查和合格确认,并征得业主同意。

5)采购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时,必须认真的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价,采购前合格供应商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必须具有完整的材质单、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可使用。

7)所有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校验合格,并加以标识。

8.3.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并制定质量检验计划。

2)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方式和方法严格按《各工序间质量预控主要内容》中各项规定进行。

3)严格工序交接制度的执行和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隐蔽工程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发现未经检验和擅自替换、变更的工程材料使用在工程上,应当立即下达停止工作的指令,并上报查明原因。

5)加强现场巡视力度,发现质量问题,当即向操作人员提出口头整改,发现操作人员违章施工立即加以制止,对整改和制止不力的,项目部有权下《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班组整改合格后应申请复验。

6)及时向质量监督站申请工程实体质量的中间检验。

7)施工单位保证自、专检质量记录的真实、完整、及时、准确、规范。

8.3.3竣工交接阶段的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自检,并组织竣工预验收,达到要求后向项目经理部提出确认检查申请,由项目部组织确认检查。

2)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工程尾项的处理。

焊缝飞溅、咬肉焊肉高度

要求有合格焊工证的焊工进行施焊,且应严格按规范施工

按规范要求抽样做耐压泄漏试验

架空管道支架标高要统一,埋地管道,挖通的沟槽地面应平整,标高一致,不平处以回填土找平

接口断面的空隙、偏差、错口或不同心

严把对口前的施工关,保证管子平直

按规范要求的压力进行试压

漆膜厚度、涂层不均,流坠、皱纹

涂刷均匀;控制多层涂刷的时间间隔,注意施工环境的温度和湿度

本项目已经建立了独立的安保体系,安保体系具体见下表:

9.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新进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承诺书后,方准上岗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要结合各特定季节、节假日,进行不定期的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考核档案。

4)班组做好“三上岗”、“一讲评”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9.2.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级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制度,并熟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项目部必须按照《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必须切实有效地实施。

3)项目部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

5)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不随意堆放物料、不随意搭设临时设施、不随意停放机械设备。

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做好现场的洞口、临边、场内通道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7)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8)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入场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9)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9.2.3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中、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2)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3)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4)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9.2.4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

4)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5)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6)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8)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5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

1)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3)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有生产厂房内。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

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a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5)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安分项目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9.2.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有进入宝钢厚板工地施工的作业人员均因持证上岗,接受安全作业交底,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防用品,安全帽必须系好安全扣,高空作业及交叉作业时;一定要相互配合,避免施工中伤害他人及被他人伤害。

3)施工班组在每天工作之前,应做好安全交底,记录员应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4)施工人员应身体素质良好,严禁酒后作业,对情绪不稳定,及身体不适者,禁止高空作业,作业时超过2m高度时应悬挂安全带。

5)施工临时用电应在电源侧设置配电箱,在操作的地方设置开关箱,临时用电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线。

6)试压区域应做警示牌,并在卸压处拉安全绳。建立吹扫试压小组,组织人员巡视。

7)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8)进行电焊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

10)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11)现场临时照明用电设备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缆隧道内照明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2)使用的电焊机、切割机等用电设备都应可靠接地。

13)电焊作业时,电焊机外壳要良好接地,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良好,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操作时应穿绝缘鞋,带电焊手套,

14)高空作业时应将把线用绳子吊往高处,不得手持把线登高,地线应接触良好,不得打火。

15)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应切断电源,电焊作业时严禁焊条头乱扔,防止造成短路和管路堵塞。施工现场须配备灭火器,焊接时应清理现场易燃物。

16)使用台钻时,严禁戴手套操作。

9.4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体系

1)本工程大项目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体系,作为安装分公司项目部,我们的成立了应急准备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胡克强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贾庆华、项目总工程师:赵敏芹

组 员:工程处工地负责人:张勇

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徐永胜、胡德铭、李玉梅

各单位参与施工的人员、材料、设备、车辆等资源优先用于应急救援

(1)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2)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A报警:紧急事故发生时,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B上报: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快报表>>,一式三份,事故单位存档一份,报安全生产监督部和相关管理部门各一份.

9.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

根据建筑行业高发的五在伤害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以及坍塌等,公司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

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应急措施

2)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遇有触电者,施救人员应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救护者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把触电者抬至安全地点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其具体方法如下:

冷却塔垂直运输施工方案3)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

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动力系统和电力系统,以免人员伤亡、火灾和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果人员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采取如下方法:

A发生断手(足)、断指(趾)的严重情况时,现场要对伤口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将断手(足)、断指(趾)用消毒和清洁的敷料包好,切忌将断指(趾)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然后将包好的断手(足)、断指(趾)放在无泄露的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周围放些冰块,或用冰棍代替(切忌将断手(足)、断指(趾)直接放入冰水中浸泡),速随伤者送医院抢救.

B发生头皮撕裂伤时,必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痛及其他对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同时打120或者送医院进行治疗.

立即将病人移至阴凉通风处或电扇下,最好移至空调室GB/T 39478-2020 停车服务移动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pdf,以增加辐射散热;给予清凉含盐饮料,可选服仁丹、十滴水、开胸顺气丸、藿香正气片等,用一心油、风油精涂擦太阳穴、合谷等穴;体温高者给予冷敷或酒精擦浴;先兆与轻症中暑者,经上述处理后30分钟到数小时内即可恢复,重症中暑者应立即送医院。

火灾: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和抢救伤员,及时疏散被火,围困人员,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抢救.控制火势蔓延。

爆炸与爆燃:发生爆炸爆燃事故后,要迅速将烧伤人员脱离火源,剪掉着火衣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员休克、窒息、创面污染,必要时可用止痛剂,喝淡盐水。大重大节日、大型活动时,提前做好节日保卫、防火、防爆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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