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港区南9号疏浚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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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雷港区南9号疏浚施工组织设计

(6)警戒人员在警戒过程中按规定发出预告信号——短促乱哨声提示。

(7)警戒人员对警戒范围进行细致的搜查,确保警戒圈范围内无船只和其他人员,特别是警戒水域范围内游泳人员和潜水作业人员。

(8)警戒过程中,爆破指挥必须随时与各警戒人员保持对讲机联系GB 10172-88标准下载,及时了解情况。

(13)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6)切实做好爆破施工预告工作,包括向全体施工人员、警戒人员及附近人员解释爆破范围,爆破标志,警戒信号的意义及发出方法等。

(四)爆破应急补救措施

1.施工船舶及其施工人员保护应急补救措施

(1)爆破施工前各施工船舶充分备足防船舶震动漏水的补救材料,并配备救生用品;

(2)各施工必须配备机动艇,施工船舶附近有动力拖轮,防备施工船舶需要紧急靠岸;

2.爆破产生盲炮应急补救措施

(1)爆破后检查发现有盲炮,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2)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在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处理盲炮时,作好安全和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6)盲炮处理后,仔细检查爆堆,如有残余的爆破器材立即收集销毁,具体处理的情况,由处理人员填写记录。

1.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

2.飞石对人员的安全距离

按《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当水深为1.5~6.0m时,水下钻孔爆破飞石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为70~300m。据水下爆破施工经验,在水深约5.0M的水域进行水下钻孔爆破,几乎不产生飞出水面的飞石,因此水下钻孔爆破的安全距离取100m。

3.爆破涌浪的安全距离

爆破涌浪一般是针对海边、湖边等水岸边进行大型石方爆破时,爆岩体落水所产生的涌浪,会影响傍岸建筑物的安全。水下爆破产生的涌浪一般为爆破产生的水体回落引起,根据水下爆破施工经验,在水深约5.0M的水域进行水下钻孔爆破,最大齐爆药量为250kg,水下爆破产生的涌浪约为0.2~0.5M的,而且随传播距离的加长,消减很快,水下爆破产生的涌浪不会对任何建筑物产生影响。

4.水中冲击波对养殖区域影响的安全距离

根据参考文献《水下爆破工程》(苏BB.加尔基编)提供水中冲击波对鱼类影响的安全距离计算公式及有关参数选择,计算本工程炸礁施工对养殖的鱼类影响的安全距离。

深孔爆破时水中冲击波对养殖鱼类安全距离计算公式为:

R=16×(H/E)1/4×Q1/3转化为Q=(R/(16(H/E)1/4))3

式中:H——表示爆破区水深,m,本施工区水深17.5m;

E——冲击波对养殖鱼类的最大容许比能,J/m2;

安全距离与最大装药量关系如下表:

(附:水中对鱼类作用的安全计算比能值E(J/m2)如下:

高度敏感鱼类:30~50J/m2中度敏感鱼类:150J/m2低度敏感鱼类:250J/m2

低敏感度鱼类:2500J/m2)

通过对爆破项目实地勘察和爆破设计情况,爆破安全评估分析出爆破施工产生的地震波、延伸裂缝、冲击波、飞石和波浪对周边人员、养殖区鱼类特别是重要构筑物产生的影响程度,以达到进一步完善爆破安全措施的目的。 (1)、根据施工图资料和施工现场调查,爆破施工区域周围均为海域,施工环境较好。

(2)、由于爆破施工采用水下钻孔爆破方式,爆破礁石面上有较深的水体覆盖,因而爆破飞石不会对附近人员和构筑物产生危害。

(3)、我局有三十多年的水下炸礁施工经验,水下爆破施工的经验丰富,技术雄厚,能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水下爆破施工的安全。

(4)、在计算爆破地震安全距离时,安全振动速度V值取象以及与爆破地形、地质等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k、α值,按中等坚硬岩石取k=150,α=1.8,均属保守取值。因而爆破施工有一定的安全保险富余度。

经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爆破施工产生的地震波、冲击波和爆破飞石、波浪冲击等,均不会对附近构筑物和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危害,爆破施工安全是有保证的。

第十四章防范和处置违法、违规和违约倾废(倒)的措施和对策

为了将水下炸礁、疏浚工程施工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必将切实采取措施以防范和处置违法、违规和违约倾废(倒)的行为。

减小疏浚挖泥对环境影响的工程措施

1、采用先进的疏浚设备和工艺,为了保证所有疏浚作业和疏浚泥处置工作都可准确、有效地进行,所有疏浚船、测量船和运输驳船都需装备有精确的自动监测设备和DGPS定位设备。所有的疏浚船都要装有疏浚头深度指示器,自航式吸管挖泥船也需装有连续载荷指示器,以便施工人员可以根据船舶吃水深度和潮位变化,随时调整下耙深度,从而实现高精度的定深挖泥,提高疏浚施工精度,尽量减少超挖量,在保证环保疏浚效果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减少对周围水体的扰动,控制污染,减轻对周边海洋环境的影响。

2、采用耙吸式挖泥船挖泥时,挖泥船满舱溢流时间应严格控制在0.5小内,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

3、在开工前应对所有的施工设备,尤其是泥驳泥舱的泥门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可能泄漏污染物(包括船用油和开挖泥沙)的必须先修复后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有无泄漏污染物的现象,如有发生立即采取措施。

4、认真执行倾废许可证规定,施工前应尽早向漳州海洋管区提出疏浚物倾倒申请,施工中根据许可证批准的倾倒区、倾废量、施工期进行施工确保全方位落实,并接受漳州海洋管区的监督。同时严格要求倾废船倾废到位,认真做好海洋倾废记录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按规定填写表格并及时进行记录。

5、严禁抛泥船只未到达指定区域便在中途倾倒泥沙,并防止船运泥沙外溢现象发生,必要时可安排相应人员,配置必要的监测仪器(如船位自动回报系统AIS装置)进行监控,以免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影响。

6、挖泥船在倾倒区抛泥完毕后,应及时关闭舱门,并确实舱门关闭无误后方可返航,否则泥舱关闭不严,在航行沿途中由于泥浆的泄露将会导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在疏浚物倾倒作业期间,应加强同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在恶劣天气条件,应提前做好防护准备并停止挖泥和倾倒作业。

7、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环境监控,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关环境保护条款,施工单位应严格实施。

2、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必须收集后处理。在船上设立废油水回收桶,由漳州海事局认可的专业机构负责接收处理。施工船舶还将加强管理,防止发生机油溢漏事故。甲板上机械出现设备漏冒油时,立即停机处理,使用吸油棉及时吸取,并迅速堵塞泄水口,防止油水流入海中。

防治施工船舶大气、噪声污染影响的措施与对策

1、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管理,保证船只的各项条件符合有关控制空气污染的法规要求。加强对船舶柴油机运行管理,使各项性能参数和运行工况均处于最佳状态,从而减少柴油机的排放污染。尽量使用低硫分的燃油,以减少的排放。

工程疏浚物处置的环保工程措施与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国家海洋局漳州海洋管区申请倾废许可,施工中根据许可证批准的倾倒区、倾废量、施工期进行施工,确保全方位落实。同时严格要求倾废船倾废到位,认真做好海洋倾废记录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按规定填写表格并及时进行记录。

2、采取严格环保措施,避免输送过程中的泄漏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船舶将要求控制装驳量,当驳船装载的疏浚物达到最小干舷30厘米时,停止继续装载,以保证在航行过程中不将舱内泥水溢到海中。在起运前将船舷两侧的淤泥铲入舱内,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3、对施工船舶实行奖励、惩罚措施。对违法、违规和违约倾废(倒)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施工船舶,自有船舶将在生产奖金中进行处罚,分包船舶将在分包进度款中进行扣除。同时对施工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船舶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十五章确保信息和文档科学管理的主要措施与手段

为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要求,以及工程施工的规范化管理,项目经理部建立施工期间对施工设备、施工技术、工程施工信息以及文档等的正常运做管理措施。

确保信息科学管理的主要措施

确定施工工程信息的接收、传递、反馈渠道和方法,强化施工工程信息协商与沟通。

内部工程施工信息的管理措施

(1)以文件、报告、生产周例会、月度司务会、季度安全例会、报刊、声像、电子网络等形式传递施工信息。

(2)以报告、报表(项目日报、周报、月报,船舶报表)、电子网络的形式传递;工程施工情况和日常施工工作信息。

(4)工会各级组织通过工会各级组织职代会、不定期的员工座谈会或以其他形式(如问卷等),就作业场所环境、健康安全状况、施工作业情况等进行协商与沟通。

外部工程施工信息的管理措施

(1)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

(3)与供方、承包方等相关方交流信息。

(4)与上级部门及行业协会交流信息。

(6)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信息。

确保文档科学管理的主要措施

规范公司文件管理,保证文件质量,使文档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服务。做好文档的管理措施如下:

项目经理部设文件协调员,专门负责文档资料管理,并对工程信息档案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并及时上报和归档。

项目经理部施工日报表,其内容包括:

每周的起止时间为周日至周六,施工周报包括:

施工周报由工程主管对一周的施工日报进行统计和小结,并报送业主、监理。

每月进行一次进度测量,向业主提交施工区的测图及对应的工程数量报表。

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业主的指令及时提交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1、工程竣工验收前,按《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合同文件的规有关规定编制及送审竣工档案资料;

3、竣工资料需经自审、总监审核和业主代表等审定,有关档案主管部门验收确认,竣工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工程施工总结及施工日记;

b、工程施工的实施进度及措施的记录;

c、竣工图及竣工的工程项目清单;

d、施工过程是的地质勘测、水文、气象等的补充资料;

e、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或周围所设置(含设计院设计的永久观测点)的永久测量标志,如导线网点、水准点的方位、高程等的图册技术档案

f、工程质量记录和试验报告(包括返工返修记录)及其合格证书;

g、有关隐蔽工程验收文件,原始记录(复制件);

h、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等资料;

i、有关音像档案文件及其他资料。

4、编制、提交给业主的一式六份竣工资料,应符合《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进馆办法》和交通部关于颁发《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通知((87)交办字315号)要求,并按漳浦县档案局或古雷开发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编目和装订,以通过业主、漳州市相关档案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核准为标志。

1、当整个工程已完工后,向业主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要求验收,业主将根据提交的竣工测图等实际情况,安排竣工扫海测量,取得竣工扫海成果。竣工扫海成果报经厦门海事局相关部门验收认定后,方可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2、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环保的相关工作,按规定及时、规范、完整和可靠形成环保施工档案文件与资料,及时提交竣工环保专项验收的资料,确保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3、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要求,切实开展台风期检测工作,及时提交有关海域的回淤检测与监测资料,为分析、研究和评价本合同工程回淤提供详实基础数据与资料。

4、其他相关的资料、图片,将一起收集归档。

第十六章做好竣工扫海相关工作的主要措施与手段

为做好竣工验收、结算工作,我们必须收集整理好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后的竣工资料。其中,最主要的是竣工扫海资料的收集。

施工前项目部将对施工范围内的海域进行浚前扫测,并将测量结果上报业主、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本工程施工前应对工程水域进行测量。

全水域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设计底标高进行全程扫海测量。

本工程疏浚、炸礁区域。

采用硬式扫海,测量技术要符合《水运工程测量规范》要求。

平面控制:北京54坐标系;

深度基面: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出图比例:水下凿岩疏浚区:1:500;

第十七章做好竣工验收、结算的主要措施

一、竣工验收的总体要求

1、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1)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3)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以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5)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本。

(1)航道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2)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科学、规范。

(3)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基建性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质量检验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必要时有关各方参加测量和检查。施工单位填写“基建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定表”;

(2)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将有关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抽样检查并签署意见;

(3)监理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鉴定。

(1)基建性疏浚工程就按中部水域、边缘水域和边坡三部分进行质量检验;

(2)设计底边线以内的中部水域不得出现浅点;边缘水域的底质为中、硬底质时,不得出现浅点;边缘水域的底质为软底质时,浅点不得出现在测图的同一断面或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出现,浅点数不得超过该水域总测点数的2%,浅点的浅值不得超过0.2m。

(3)、边坡的开挖范围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三、炸礁工程的竣工验收

炸礁作业,炸礁工程的验收工作如下:

炸礁工程的质量检验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质量检验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必要时有关各方参加测量和检查。施工单位填写“炸礁清渣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

(2)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将有关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抽样检查并签署意见;

(3)监理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鉴定。

炸礁清渣应满足设计要求,工程区域内不得出现浅点,平均超深不得大于1m,平均超宽不得大于4m,边坡不得陡于设计边坡。

2、按业主的要求配合、支持进行统一的竣工扫测工作,确保本工程能够整体验收和投入使用。

1、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在通过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及时向业主提交全套竣工总结算文件,申请进行竣工结算。

2、严格遵守业主制定下发的关于工程计量、价款变更与支付、船机管理、设计(工程)变更、计划与报表编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合同管理、风险与危机管理、帐户管理、文档管理、工程验收、竣工结算、审计与决算及工程保修方面的制度、程序、标准和规范,加强内部宣传培训,掌握办事工作流程与要求,确保工作规范和效率。

3、编报的竣工总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b、设计变更增加和减少造价;

c、其他工程变更和合同变更增加和减少的造价;

d、合同违约应计算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e、其他原因增加和减少的造价;

f、合同以外业主临时追加的零星项目增加的造价等

5、竣工总结算按程序经总监、业主批准并定案后,形成定案意见书。取得定案意见书后28个工作日内业主一次性支付工程余款,完成工程结算。

第十八章抗台、抗风、抗涝、抗洪、抗震的专项施工方案与措施

(1)工地成立防台指挥小组,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指挥由项目工地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管人员组成。

(2)日常工作办公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设在项目经理部安调室。

(3)人员替代关系:经理—副经理—安调主管。

(5)人员替代关系:船长—大副—轮机长。

项目经理部、船舶每天通过广播或电脑网络接收天气预报,经理部与局调度部及厦门港调保持密切联系,从而获得省气象台、省海洋预报台的最新气象信息;并将最新信息反馈到各船舶。

确保施工船舶在6级大风范围半径到达工地5小时前抵达防台锚地(公司有指令比工地提前的按公司要求执行)。

防台锚具体接受漳州海事局防台指挥部的指挥、协调。

5、船舶进入防台锚地的顺序

按照绞吸船、驳船、拖轮的顺序进行,具体听从漳州海事局安排。

(1)在台风季节来临前,对工地船舶的操纵设备、水密设备、堵漏设备、通讯设备、救生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确保船舶以良好的状态防抗台风的袭击。

(2)有台风影响本工地时,严格执行交通部《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及公司《船舶防台程序》。

(3)经理部、船舶组织学习交通部《船舶防台技术操作规则》及局《船舶防台程序》。

(4)有台风生成时,要认真收听天气预报及跟踪、记录台风动向,标示台风位置,并通报各船舶。

(5)台风中心距工地800km—1000km时,经理部召开防台会议,分析台风动向,明确防台部署,防台值班拖轮就位。

(6)船舶此时不得拆卸主机、锚机、舵机、锚链等重要机械属具进行修理。已拆卸的尽快恢复,来不及恢复的报项目经理部。备足6天的粮食、肉菜以及足够的淡水、燃料,通知离船人员回船。

(7)由于古雷港船舶比较多,防台锚地紧张,因此,提早优先占用好的锚地位置是防台的关键。当台风距工地600km—800km时,请示漳州海事局防台指挥部,同意后,经理部适时下达停工撤场令。船舶按指令执行。进入防台位置后,将锚位报经理部安调室及海事局,并对移动物件进行加固,关闭水密门、窗,调整自由液面等。

(9)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向经理部报告,请求海事局及局安调部协助。

(1)台风解除后,经理部下令船舶撤离防台锚地,并报海事局。做好施工的有关准备工作。

(2)填写本次《防台总结报告表》并报公司安调部。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做好以下措施:

1)保持与气象部门联系,作好气象跟踪,以周为单位进行施工计划安排,及时根据气象的变化,对计划做出调整,及时采取措施和对策。

2)经理部制定雨季施工安全措施,明确预计施工岗位职责、工作程序、通讯网络、值班制度等。

3)为确保雨季施工安全,在雨季来临之前,对防洪防汛设施、现场临时设施及值班室、发电机房及用电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逐一检查,发现存在隐患市政道路施工组织设计,有详细的施工工艺,必须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和顺利。

4)由经理部统一安排,配备足够的发电机、临时排水设施。

5)施工期间,施工船舶及各施工班组要做好防风防雨工作,现场准备足够的雨具,在保证现场操作人员不淋雨、少淋雨的情况下,进行相关工作,特别是做好突发性雷雨大风的防范工作。

6)如遇大风、暴雨,要加强供电设施的加固防护对在暴风雨来临时,不急用的施工电器设备,将其电源全部切断。

7)进入雨季,则按照雨季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在经理部的统一部署下,做好雨季施工和防洪防汛各项工作。

8)在洪水来之前加速工程的施工高低压配电柜及元器件知识基础培训,105页.pdf,使主要工程量在未进入雨季就施工结束,尽量减少雨季给工程带来的损失。

10)雨季来临前,对现场作全面检查,对潜在危险区域,做好相应的整改、保护和排水措施。

11)若遇较大洪水,所有施工船舶进入防洪锚地防汛,所有施工人员、机械撤离施工现场;洪水过后,及时检查,并将损失上报监理、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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